大政方针不能徇私——评12条
气不公
国务院出台了“36条”后又出台了“新36条”,本月28号又出台了“12条”,电视上评论员赞成极了,说的全是好处。而温州方面简直是乐开了花。我在网上看见了这样一篇文章:
李娟 陈周锡
温州在等待数月后迎来了最大一波利好。
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其中,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和“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这两项政策成为温州金融改革的最大亮点。
尽管如此,温州民营经济的持续资本饥渴,何时能够得到舒缓,仍有待这种认可及时落实为进一步措施。
民资金融阳光化
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其中“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
民间资金可发起新型金融组织“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温州市政府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这也是此前温州方面寄予很大希望的一条。
“这个意义重大在于,此前,并没有民间资本发起过,都是银行在发起,这一条让民间资本有了无限的可能性。”上述官员认为,这一条是同“非公36条”接轨的。
对于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温州方兴担保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方培林来说,这一准入无疑是一个最好的消息,他最想进入的领域,现在已经有了踏入的可能,其在金融领域的身份,也可以从“半地下”转向“阳光里”。
“民资可以进入村镇银行等,这就明确了,这一块可以充分让民资进入。”方培林对本报表示,这比“非公36条”更具体。
这个方培林创办的方兴担保有限公司原来就是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在中国办私人钱庄本是违法的,老板们为了逃避“非法集资”的罪名就曰“担保有限公司”,我就不明白,他个人有什么能力“担保”?我记得当年有个口号为“挽救国有大型企业”的南德公司,老板是牟其中,他投资北极考察,还想把喜马拉雅山凿开把印度洋的海洋气候引进中国。可谓雄心勃勃;但是被朱总理收拾了,原因是他扰乱了金融。而今方培林老板可真是喜出望外真的要“方兴”了。殊不知你方家兴旺发达了,全国的“先富者”们都跟方老板学,那国家银行还干什么?银行系统的职工还能在岗吗?后果将是“几家欢乐几万家愁”了!我不知道这样的违法的“12条”是谁想出来的?更不知道是些什么人参加会议讨论通过的?
如果说“小微企业”贷款难,银行降低贷款门槛不就结了!难道私人办的钱庄(马上就可以叫银行了)就成了温州那些非公企业(不叫私人企业了)的救世主了吗?这些私人钱庄是从哪弄来的钱?除了老板自己投入一部分(多是注册资金),还不是从储户(可以叫储户了)手里吸纳的?他有什么能耐跟国家银行争夺储户?就是利息比国家银行高呗!他吸储的利息高怕什么?他贷款的利息也高就解决了。高来高走,照样有钱可赚。那么为什么小微企业的老板要上私人钱庄(为了表述方便,以下就叫“私人银行”吧)去借贷呢?因为国家银行不给他贷款嘛!就看看这样一个简单的因果关系,不就明白了其中的奥妙吗,其实制定这样政策的人就是在给私人,准确地说,就是在给有钱人创造新的来钱道——倒腾钱,也就是贩卖钱。在新中国,贩卖钱是国家的事情,个人干就是违法的。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乔家大院》能够被批准立项、投拍、制作、公演,而《抗美援朝》拍成了10年不能公演了。
我不是金融战线的行家,但我懂得金融战线的重要。而亡我之心不死的美帝国主义就是在发动粮食战争和金融战争,主要目标就是中国。我们的粮食安全已经成了问题。孟山度转基因的进入,国务院属下的农业部对“反转基因”不作为,世界银行行长(其实就是美国总统在金融战线的代理指挥官)跑到中国推行他全面私有化的方案,而我们的国务院竟然唯命是从“笑纳”了!
我就明说了吧,想出这个“12条”的人绝对没安好心。说轻了是他要趁火打劫,先让有钱人高兴,当你的私人银行不能兑现的时候,最后是被最有钱的人吞并。《乔家大院》不就已经给你演示了嘛!这也跟股市一样,先让股民赚点儿,之后把你套牢,直至拖垮。那么谁是咱们国家最有钱的家族啊?以往说的荣家,现在可能不是了。用老话说就是“舍我其谁”呀?
再说说我知道的私人钱庄是怎么运行的。有一个县级市,有个官商勾结的地产商,用自有资金注册成功后,当地银行就给他注入了放贷资金;他自己的就可以抽出去照样开发房地产。至于他跟这家银行怎么分配赚得的“利润”是可以想象得到的。银行决不会干无利的买卖的。最简单的是以贷款名义按正常利息放贷给这个老板,老板以高于银行的利息放出去,就空手渔利了。然后再与银行的老总们分享吗!我想揭露这个肮脏的交易,却又懒于动笔的时候,国务院出台了“12条”,人家不仅不能被批判了,而且成了先行试点了。我就要说,“12条”就是给非法集资穿上合法的外衣。
我不反对改革,改革理应是越该越好啊。怎么城市的厂矿企业的改革从厂长、经理承包开始就越来越糟,本来能给职工开资、维持再生产,就沦为名盈实亏,逐渐资不抵债,不得不实行租赁,最后倒闭或出卖了呀?于是出来个“国退民进”的口号。农村的改革推广小岗村的经验,怎么都富不起来,不得不靠土地流转来换取收益,农民想多得就要进城打工受老板剥削呀?于是出来了个“三农问题”。
在发布这个“12条”之前,电视新闻联播上说,国务院允许矿产资源出让。作为国家资源让私人开采已经造成了严重恶果,怎么还要继续出让啊?一位来自山西某县的计经委主任说,他们那个县就出煤,遍地都是,小煤矿多的不能再多了。后来县政府让国有煤矿把小煤矿收购回来,结果发现小煤矿已经无法再开采了,全都报废了。好端端的矿藏资源被私有化搞的面目全非。私人老板没有长远打算,都是短期行为,掠夺式开采,哪里煤层好,就开采哪里。他们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所以,做买卖的人要想为国家为别人谋利益是不可能的,于是才显得共产党的特殊功能。而现在党的领导干部和政府官员大多不顾及人民群众的利益了,那私人老板还能顾及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吗?私人矿主是这样,那么私人银行的老板能不是这样吗?
面对这样明摆着的现实,政府不出台遏止私有化的措施或规定,却在不断地出台“深化”私有化的政策和规定。去年人大常委会的报告里有“五个不搞”,其中明确提出不搞私有化。今年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又说;“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好完善好,就是要深刻認識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特徵,理直氣壯地堅持自己的特色,充分認識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政體的本質區別,在重大原則問題上做到頭腦清醒、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那么全盘私有化算不算重大原则问题?能源、金融、铁路都搞私有化,民间资本且不说了,外资大量涌入占领上述行业,咱们国家能不受制于人吗?这是典型的祸国殃民的路,是真正的死路。这不是无计可施的无能之举,就是存心卖国的汉奸之道。我们不能等他把试点搞成了,把宪法修改了再起来反对,现在就要马上制止这个包藏祸心的规定。他们这些人已经得惯瘾儿了,明知道违法也先干着看,等既成事实了,你说什么也没用了。回头看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怎么出笼的,又是怎么演变的?先是“以计划为主市场为辅”,后来就干脆不提“为主”了。推行私有化也不是一步到位的,先是国有经济为主,私营经济是补充,又从“补充”发展到“组成部分”,现在已经成了主要部分,而且不叫私营了,改叫“非公经济”,竟占了80%还多的比例。用“多元化”来欺骗人民群众了,终极目标是全盘私有化。为了不让汉奸卖国贼的阴谋得逞,不能仅仅反对他的单项或局部的私有化措施或规定了,要拿起《宪法》的武器,趁《宪法》还未修改,清算他的罪行。这就是救国的当务之急!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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