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打官司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他的原话是这样的:我们要求每个法官都要尽最大的努力、最大的可能来加快办案的速度,提高办案的效率,因为老百姓打官司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情,甚至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所以我们一般不会动员有矛盾纠纷的人动辄到法院打官司,因为打官司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大家看一下我们三大诉讼法,就知道这个程序有多么严格。http://news.163.com/12/1113/20/8G7F8IJ80001124J.html
沈副院长说了一句大实话。曾有消息说,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收集整理了来自全国16个省份的329件农民工工伤案件,在对这些案件的分析研究基础上得出《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研究报告》。该报告显示农民工工伤维权程序复杂,成本高,解决每个案件平均需462天,这是农民工维权过程中面临的最大困难。http://acftu.people.com.cn/GB/9797835.html
这里所说462天只是平均值,肯定有超过462天的。就以462天为据,一次维权官司长达一年多,每天吃什么、喝什么、住在哪里?官司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的开支,比如通信费,交通费,打字复印费,等等,又从哪里来?因此,能够坚持到最后获得“迟来的公正”的民工,应该不会太多。有些人会中途放弃,有些人鉴于官司的漫长、费用的昂贵,从一开始就会选择放弃。还有些人,他们虽然坚持,却因为天不假年,没有熬到胜诉那一天就撒手西归了。因此,打官司确实是一件痛苦的事。
现在经常说的“依法治国”,我相信其本义并不是鼓动百姓动不动就去法院打官司。政通人和,百姓歇访息讼,才是和谐社会的气象。首先制订政策时就要公平公正,真正以人为本,而不是以资为本、以GDP为本、以“发展”为本,然后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尽最大可能让百姓不打官司、不上访。而百姓不打官司、不上访的前提是社会公平、公正。可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这些话说说是容易的,真正落到实处谈何容易。
沈副院长说到了布鲁诺过了400年才平反的事。他说:我们大家都熟知的意大利的两个案件,一个是布鲁诺,一个是伽利略,两位科学家都是因为宣扬日心说,反对地心说,受到宗教裁判所的迫害。一个发生在400年前,一个发生在350年前,布鲁诺是判了火刑,伽利略是判了终身监禁,最后也是折磨致死,这两个案件都在1992年才由罗马教皇宣布平反昭雪。—— 我们不知道沈副院长援引这两个例子要达到什么目的?是不是要委婉地告诉公众,农民工维权官司平均耗时462天已经很进步、很文明了?中国老百姓应该很知足了?如果不是,又是为的什么?
对百姓来说,打官司确实是一件痛苦的事。可是对法院和司法界人士来说,百姓都不打官司才是一件痛苦的事。百姓不打官司,法院的收入从何而来?法官、审判员、以及所有吃法律饭的人(包括沈副院长们),他们的工资、奖金、福利又从何而来?这真是“此事古难全”。
所以,要让中国百姓过上好日子,除了收入倍增,以及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而外,还要让百姓一般不需要打官司,即使非打不可,也比较容易,耗时比较短,花钱比较少,一句话说完,让百姓打官司不再痛苦,那样,中国百姓才能真正的过上有尊严、有质量的好日子。为达此目的,中国的司法界人士(包括沈副院长们)还要做很大努力。至少,别用“布鲁诺过了400年才平反”这种话忽悠老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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