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6月30日,河南荥阳一妇女驾电动车与一辆大型水泥车相撞后,连车带人被卡在车轮下,但仍活着。水泥车司机下车查看,中间站起身时,满脸是血的妇女显得异常害怕,哭着央求“不要碾死我!”目击者见状拨打报警电话,直到交警和120赶到现场,这才驾车离去。
这一事件迅速在网络发酵,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却成了社会热点。正如网友们所说,这可能触动了社会的痛处。
[观点]:“别碾死我的背景”是这一事故发酵的焦点所在。有网友质问:这个社会怎么了? “好的制度能让坏人也做好事,坏的制度能让好人也做坏事”,“不要碾死我”这一声恐惧的求救至少提醒我们,应该在制度层面对相关法律进行修补,避免撞残不如撞死的悲剧上演,让制度的善意最大程度得到发扬。
是的,每一起交通事故被撞的总要受伤,甚至于宝贵的生命嘎然而止,但在这里是被撞女子求司机别碾死,折射出了社会的悲哀,于是便不单纯是个人受“伤”,而是国家民族的感情遭遇打击之“殇”了。
交通事故中,往往并非都是被撞者违章,走在道上冷不防被人撞了的事是常有的,于是谁都不能例外。正因为与已有关,才有民众对此类事件的高度关注。令人遗憾的是,根据现有交通肇事罪法规,撞死一个人最高刑为7年,各种赔偿最多也就是二十万元,而撞伤一个人,则可能意味着一个远高于死亡赔偿的经济责任。于是人性中“恶念”便成了某些道德品质低劣的司机的“选择”。见诸媒体的比如大学生药家鑫“怕农村人难缠”对伤者连刺8刀;2006年4月4日,台州市黄岩区双江丹桂花苑小区一老人,在小区里散步时被撞倒,随后被反复五次碾压后身亡;2008年7月,登封市嵩阳路上一女子被轿车撞倒,半边身子被压在车轮下,市民援手抬车救人时,醉酒司机却猛加油门,致使前后轮三次碾压过伤者的身体;今年5月8日,福州一公交车将一对母女卷入车底。司机随后倒车,将其母亲碾死。最后司机被周围群众围殴致死;6月25日,广州的一名司机撞倒4岁男童后,反复碾压,路人制止未果,致男童死亡;……对伤者二次碾压,就使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升级为故意杀人案,就按现行法律也要严惩不贷,但恶司机除了抱有侥幸心理外,冷血地反复碾压做“弄死拉倒”的选择,主要是在生命和利益之间权衡,怕陷于旷日持久的纠纷之中,为了减少利益的损害,不惜去残害被撞者生命。
因此若将人性全无的卑劣单纯转嫁到法律缺陷头上显然是片面的,单靠法律是不能破除一些人对人性底线冲击的。小悦悦事件以及南京彭宇案以后,救不救人、跌倒扶与不扶,确实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问题,推到了我们每一个人面前,至今还在产生着负面影响。如若我们不认真“反腐败”,铲除“一切向钱看”的遗毒,就建筑不起健康的“社会环境大厦”,“安全”就没有坚实的基础;当然,若空谈人性道德而不加大法制约束力,也将走向另一极端。因为道德与法制建设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完善社会救济与保险方面的制度,努力使那些怕经济负担不起而骤然萌生戾气的司机理性回归。
停止指责与猜忌,从自身做起,让我们为社会能变得更好而努把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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