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开完了,“重大决定”也发表了,主题好像就是继续“深化改革”,深化内容有60条之多。这几天,各路专家们都在热情解读这60条“深化”的具体含义,看得群情激奋热血沸腾,纷纷期盼又一个大发展大幸福大机遇大馅饼的降临。
我们的改革搞了几十年了,实事求是地说,应该既有正确的改革,也有某些不正确的改革。既有改好了的,也有改坏了的。比如,没有改革,就没有国家的发展和进步,也没有那么多现代化的设施。但另一方面,没有改革,社会贫富差距不会发展到现在这么大,社会治安和谐形势不会如此严峻,不会有那么多的土地被填埋、被占用、被污染,社会上不会出现这么多的假冒伪劣。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不会这样大面积地被吞噬被瓜分。绝不会出现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住不起房的现象,不会出现这么多离乡背井的民工,也不会出现找不着工作的大学生。许多清山还在,绿水还在,地下的矿藏还在,社会整体道德水平良好,社会很少有丑恶现象发生,不会出现那么多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每个社会成员对自己的生活和前景的压力不会象今天这么巨大。
有人爱把好的坏的“改革”放在一块,作为一切错误和折腾的挡箭牌,以为只要说是“坚持改革”就能掩人耳目混淆视听,那就大错特错了。教育改革了,没改好,出现了上不起学;医疗改革了,还是没改好,出现了看病难看病贵;住房改革了,仍然没改好,那么多的百姓成了房奴。我们还能一口气举出众多的“伪改革”,如车改了,三公消费却是越改越多;干部任用改革了,居然改出了新时期的“刘胡兰”;招投标改革了,陪标游戏横空出世;价格机制改革了,听证会却成了涨价会.......这些所谓的“改革”若被肯定并且继续被“深化”,那老百姓的日子就将更加水深火热民不聊生。
正确的改革,继续深化,就是锦上添花;错误的改革,如果再继续深化,那就是错上加错。我很想拿养老保障问题来说说。改革开放之前,职工退休后,都由国家供养。百姓从没有为养老担忧过,但改革了,改成了全国职工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在养老保险中领取养老金。这个政策在实行之初就协议在先,就是让全国职工养老无忧。但从1996年开始到现在,20年时间还没到,政府就开始准备公然违约了。
一方面用什么“养老统筹一开始就有人退休了,要发退休金,这部分钱造成了亏空。”来忽悠大众。实际上,这部分人的退休金应该是由国家直接全额支付的,因为这批人一辈子基本上是在国有体制下工作的,为国家积累了大量财富,当时的企业利润都已上缴国家,他们的退休工资理应全部由国家来承担,而不该动用养老统筹金支付。现在,发生了“后人养前人”的状况,原因无非两条,一是国家支付没有足额到位;二是养老金被人为占用蚕食,造成了弥补不上的漏洞。无论是哪种原因引起的缺额,都不应该成为“延迟退休”的理由,这应该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更何况,中国近三十年的发展,就是在前三十年的工农业与科技水平的基础资源上,用大力投放信贷资金与引进国外资金去实现的,而其中最重要的手段是以减少工人或职工的工资成本去发展的。据了解,前三十年每百元工业产值工人工资成本在20%以上,用于工人福利生活。而近三十年每百元工业产值工人工资成本却只占7%左右。工人大量的福利支出被缩减而成为企业利润,间接成为国家税收,这才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只占GDP的11%,而在所谓的基本建设上却用去了50%。假如将社会保障比例提到到30%,那我们还会为百姓养老金犯愁吗?在人民头上多收了这么多钱,理应拿出一部分来弥补亏空和所谓的老龄化增长,明明是政府差着养老金的钱,人社部却不敢去要。至于被各级政府和官员这些年挪用贪污掉的养老金,应该由政府回补的资金有多少还未付,公务员退休后的养老金“财政转移支付”究竟是一笔什么样的烂帐,百姓虽然不了解具体数字,但能闻出是怎样一股血腥味。
另一方面,就是人社部屡屡试探民意,提出所谓的“延迟退休”,结果遭到国民的一致反对,虽然在汹涌的民意面前,他们的“阳谋”至今没有得逞,但“延退”的小动作几乎一刻也未停止。不仅人社部自身屡屡试探,还搬出戴相龙等“领导人物”为其助威,同时,他们又攀上了社科院和清华,试图用“科技”和“公知”的名义对全体国民进行忽悠,帮政府赖账,此等手法,堪称卑鄙。
我们完全可以问一问,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的社会财富到底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国家财力到底是增强了还是削弱了?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好,增加了那么多的财富,是不是应该多用于改善人民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如果回答也是肯定的,那我就要再问问了,是让公民早点退休享受晚年生活属“提高生活质量”?还是让公民白发苍苍还继续为社会工作属“提高生活质量”?今后老年人多劳动力少可能是事实,但生产力水平发展也是事实吧?现在要两个人干的活到今后只要一个人干就可以了,难道不也是事实?如果我们对未来的发展持有充分的信心,那么,今后中国公民应该越来越提前退休,方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逻辑,这才应该是深化养老改革的题中应有之意,难道不是吗?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本次会议上,居然肯定了“延迟退休”的提法,并把对延迟退休的研究作为深化养老改革的方向,这个方向的选择可以说是完全逆全国民众的民意而动,这难道符合“让改革的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的深化改革宗旨?增加百姓负担的改革确实是深化了,但政府机构改革,官员管理改革等,不仅没见“深化”,反而还有改革弱化的嫌疑。比如,只见要减少政府管理职能,意思是让政府减轻管理责任,却不见政府机构裁减人员,干得活减少了,但吃饭的人却一个不少,这叫什么“深化”?官员财产公示只字不提,取消“双轨制”遥遥无期,这又叫什么“深化”?
“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目标定得很好,很动听,但看看60项具体改革内容,确实惠及百姓而又具备可操作性的内容并不多,这不能不让人担忧,哪些改革该深化,该向哪个方向深化的问题没明确解决,再好的馅饼也可能被“化”成空气,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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