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参考:
我知道,体制内外唯利是图祸国殃民的贪官污吏特殊利益集团,不停做的多是祸国殃民但却能利已之事,所以个个都财大气粗又有共同的利益基础,自然极易结成贪官污吏共同体抱团互保。
我也知道,体制内外凭良心愿顺手为国家为民族为民众为社会做点好事的人们,坚持做的多是问心无愧心安理得的利国益民损已之事,所以大都是势单力弱身心俱疲坚守得十分艰辛。
但无论如何,
一个国家,
一个民族,
总要有也总会有一批,心忧天下勇于担当的人,
总要有也总会有一批,从容淡定冷静思考的人,
总要有也总会有一批,刚直不阿敢于直言的人。
共和国公民李劲松向国家税务总局报案举报
“1、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公司及珠海的华发股份等45家上市暴利房地产开发商相关责任人应交未交巨额土地增值税金;
2、负责主管这45家上市房地产公司的相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及珠海的华发股份等45家上市暴利房地产开发商应交的巨额土地增值税金,依法可以清算征收却拒不依法及时清算征收,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玩忽职守罪”
按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开发商的平均毛利率与上列45家上市房地产公司2012年度的平均毛利率一致测算(即:按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开发商的平均毛利率为41%测算):
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及珠海的华发股份等全国房地产开发商,应交未交(即税务机关依法可以清算征收但还没有清算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即:被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以及珠海的华发股份等全国房地产开发商无息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税金的总额),
至少高达1万5千2百亿元!
按“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开发商的平均毛利率”与“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年住房绿皮书 http://www.cssn.cn/news/140583.htm 披露的2009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平均毛利润率55、72%一致”测算(即:按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全国房地产开发商的平均毛利率为55.72%测算):
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年期间,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以及珠海的华发股份等全国房地产开发商,应交未交的(即税务机关依法可以清算征收但还没有清算征收的)土地增值税总额(即: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及珠海的华发股份等全国房地产开发商无息长期实际侵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税金的总额),
则已高达3万8千2百亿元!
将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及珠海的华发股份等暴利房地产开发商们应交未交(即税务机关依法可以清算征收但还没有清算征收)的这1、5万亿元-3、8万亿元土地增值税金,
依法全额清算征收回13亿国民共有的国库后:
【解决低保人群生活】
1、若把这现被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等富得流油的房地产开发商们侵占且高达1、5万亿元—3、8万亿元的土地增值税金,
依法全额清算征收回国库用于解决低保人群生活;
按年人均低保费2000元计,则至少可使3.7亿人获得2至4年的基本生存保障;
这样,不仅城镇贫困人口可完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且所有农村贫困户也能获得2至4年的最低生活保障。
【解决看病难】
2、若把这现被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等富得流油的房地产开发商们侵占且高达1、5万亿元—3、8万亿元的土地增值税金,
依法全额清算征收回国库并用于解决底层国民“看病难”问题;
按人均1200元/年医疗补助或医疗保险补贴计
则至少可使6.25亿个底层国民2—4年内不再担心“看病难”。
【教育免费和现代化】
3、若把这现被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等富得流油的房地产开发商们侵占且高达1、5万亿元—3、8万亿元的土地增值税金,
依法全额清算征收回国库并投入义务教育,
则不仅全国中小学生都可享受真正意义上的“全免费”,
而且还可使全国所有中小学实现教学硬件的现代化。
【可装备多少航空母舰?】
4、若把这现被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等富得流油的房地产开发商们侵占且高达1、5万亿元—3、8万亿元的土地增值税金,
依法全额清算征收回国库并投入加强国家的海防建设,会是一个什么情况呢?
粗算一下,可以装备多少艘航空母舰???
当今一艘航空母舰的价格行情是:轻型航空母舰60亿美元;中型是120亿美元;重型是380亿美元.一艘宙斯盾级巡洋舰是8.5亿美元。
只需要用其中的6000亿元人民币(按当前人民币对美元的国际汇率1:6。7计算,约合895亿美元)用于海防,
就可装备“轻型的航空母舰15艘;或中型的航空母舰7艘加宙斯盾巡洋舰6艘”。
【5-10年不用交个税了】
5、若把这现被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任志强的华远地产、王石的万科等富得流油的房地产开发商们侵占且高达1、5万亿元—3、8万亿元的土地增值税金,
依法全额清算征收回国库并等额减免月工资收入仅5000元的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
则5、5亿月工资收入仅5000元的工薪阶层国民,
5到10年内都不用再交个人所得税了。
由此,我想到了以下几个问题:
1 受益得利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如:受益得利47亿元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潘石屹或其外籍妻子SOHO中国有限公司大股东张欣);受益得利的,是官商勾肩搭背狼狈为奸有权力低价收房的北京地税局局长王纪平等滥权渎职索贿受贿的税收部门高官。
2、可受损的是谁呢?
受损的,是不是全国各地在支付高价房房款时即已将这税金支付给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已购房中国房奴?
受损的,是不是全国各地被暴利高房价压得至今仍只能望房兴叹难于安居乐业的无房中国百姓?
受损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国家法律的尊严?
受损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尊严和国务院最高层领导的尊严?
受损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达万亿元的国家利益? 各地对已落到了所有月入不超万元的工薪阶层身上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能做到心比钢硬征收到位,一分税金都不能减少。
可各地对只落到所有日出都不止万元的房地产开发商权贵资本头上的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却为何至今仍是心慈手软征收不到位,万千亿元税款都可以不要? 导致,国家税法完全无效!导致,中央政令难出中南海,国务院宏观调控措施十年落不到地,十年房价越调越高,国务院办公厅常被“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房地产老板们辱骂耻笑!
3、土地增值税也是税。侵吞或少交高达万千亿元土地增值税和其它偷税行为一样,都是相当于偷盗全民所有的国库里的万千亿元钱,侵吞或少交“少征”高达万千亿元的土地增值税,显而易见,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4、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等房地产开发商8年得以侵吞或少交“少征”高达万千亿元的土地增值税的主要原因,就是相关税务局高官监管渎职,不仅与房地产开发商勾肩搭背,而且狼狈为奸。
国办发 〔2013〕17号《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2月16日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里,的确是 “1、要求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 2、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但它只不过是,在再一次重念十年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部全国人大通过制定的税收法律里的老经。 根本不是什么,国务院办公厅两会之前突然半夜鸡叫”违宪违法擅自滥权决定加收国民20%所得税强抢刚需购房者一大笔钱”。
在尽中央政府的天责维护国家税收法律的尊严。
其实,《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2月16日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仅是,在尽力保护“全国购房消费者已承负并交付给开发商由其负责依法交纳给国家”的“万千亿元土地增值税金”等。
试问,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督促税务部门将依法应收的万千亿元土地增值税税金从潘石屹等房地产富翁富婆手中拿回国库,是不是利国利民利社会呢?
试问,当全国数千万个月收入不到5千、年收入不到6万、30年收入不吃不喝才够180万的普通工薪无房者,都得老老实实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这一人大制定的三部税法之一的规定一分不少地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时候;已坐拥购买三年即升值180万元的巨大利益的数十万炒房者有房转让者,是不是的确也都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这一人大制定的三部税法之一的规定,一分不少地缴纳个人房产转让增值所得税呢? 什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什么是税收执法公平?什么是社会公平?
试问: 祸国殃民的,是再次发文要求依法清算征收潘石屹等房地产富瓮富婆少交的上万亿税金的国务院办公厅,还是滥权枉法执法不公官商勾结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贪腐渎职局长王纪平及偷占少交国家上万亿元土地增值税金的房地产开发商呢?
如果这8年来真严格执行了国务院规定,做到了依法及时征收房地产开发商这上万亿元土地增值税金,还会有这么多房地产商及炒房者狂炒高价房吗?房屋价格可能这样高得离谱并撑至今天不跌吗? 潘石屹们现击鼓传花炒卖泡沫高价暴利商品房,只需一天炒卖出一套他就能净赚4百万房地产泡沫暴利,但这如炒房客惧怕土地增值重税不敢接手房地产泡沫暴利高价房, “刚需无房者现收入又是只租得起但买不起”,最后他这房泡沫房地产暴利高价房卖不出去只得出租的话,就算租金能达到7000元/月,他也得等50年后才能赚到这4百万吧?
这一腐败官员和房地产开发商组成的贪腐“铁三角特殊利益集团”,至今仍在群起攻击“1、要求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2、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的国办发〔2013〕17号《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2月16日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意图使得中央政府对这本属于全体人民的上万亿元税金不要严格进行清算一拖了之,意图将这本属于全体国民的上万亿元国库税金,永远据为已有!
并此,我郑重建议:
1、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组织各省税务机关对房地产企业税收实施拉网式专项大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实行异省交叉检查。 即:由各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抽调精干稽查员组成房地产专项税收检查团,且各检查团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检查本省的房地产企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检查团检查对象;
2、重奖举报偷税行为的反涉税腐败公民,确保做利国利民好事的反涉税腐败公民在经济上也能有好报,激励启发更多公民做利国利民利已的反涉税腐败好事。
A、税务机关对举报涉税腐败的举报人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章相结合的奖励政策。
B、对所有实名举报人税务机关必须即时出具书面的接到举报回执并在七日内将举报材料转交负有处理举报事项法定义务的具体业务部门。负有处理举报事项法定义务的具体业务部门必须在接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向举报人书面回复告知负责此举报相关查处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姓名电话。
C、对所有实名举报人业务处理部门必须每月书面通报对相关涉税腐败举报的查处情况,并于结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结案处理结论副本书面送达实名举报人。 在规定时间内举报人没有收到相关举报回应,或者举报人不服查处结果或者结案报告,举报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举报人胜诉后,税务机关负责另先行补偿举报人的精神损害补偿金及诉讼合理费用如举报人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的律师费共5000元。此5000元补偿款由负有接受举报法定义务的业务处理部门负责人及直接承办人各负担一半。
D、接到举报后经查属实的涉税腐败案的物质奖励实行上不封顶下要保底的原则。
E、接到举报后经查属实的举报案均按结案实际收取到的罚款总额的20%计付举报奖励金给举报人,上不封顶,但下要保底。其中,对第一举报人按罚款总额的10%给予奖励,其他举报人则共同均分罚款总额10%计付的奖励金。 即:对社会公众举报祸国殃民贪腐偷税行为这一益国益民的公民参与行动,进行公平合理的经济激励,确保做了利国利民好事的良好正直公民在经济利益方面也能有公平合理好报;化解目前“冒险护法举报有权有钱的贪官污吏无良资本家特殊利益集团祸国殃民偷税罪行的优秀公民,深陷利国利民损己流血又流泪、令亲者痛、让仇者快、使旁观者寒心泄气不敢跟进”现实困境;启用利国利民科学人性化的手段,充分激活良性有序法治轨道内社会大众雪亮眼睛这一贪官污吏无良资本无法收买的公民监督力量;确保对贪官污吏无良资本家特殊利益集团的唯利是图祸国殃民无法无天的涉税腐败现象进行真正切实有效的打击遏治。
(参见: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署名为刘日的文章,就当前官员腐败问题进行了分析。文章建议重奖举报人,将腐败分子犯罪数额的30%奖励给举报人作为合法收入。
文章指出,当前领导干部腐败的一个特点是面积广、案件大。腐败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其原因除官员素质、觉悟,管理、体制外,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官员财产不透明、不公开,群众无从监督。
文章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就是一把利剑,它直刺腐败者的要害。该制度要求,一是官员财产必须透明、公开,让群众知情。二是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在领导监督、专门机构监督和自我监督的基础上,放手发动群众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什么都逃不过老百姓的眼睛。
文章提出,为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可以重奖举报人。可借鉴国外经验,被举报的腐败分子,若被法院依法判罪的,将该腐败分子犯罪数额的30%奖励给举报人作为合法收入,保证兑现,并为其严格保密。这必然会调动起广大群众反腐的积极性,他们会想出各种办法,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围追堵截贪官,使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
文章介绍,国外对于举报人的奖励制度是非常完善的。比如,美国法律规定,整个罚款的1/4用于奖励举报人。 http://news.sina.com.cn/c/2009-07-23/092018280775.shtml)
3、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对查补的税款和罚款,在支付给举报人的举报奖金后的结余部分,实行检查团所在省份与被查房地产企业所在省份五五分成制度。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全国房地产企业税收拉网式专项大检查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各省检查团人员欠缺时,可向本省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间组织招蓦优秀志愿者,明确与这些志愿者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约定无功不受禄,给相关会计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的报酬,是该所志愿者参与负责的被查房地产企业已依法补交入库税金及罚款总额的3%(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由本省检查团在本省所得分成中支付。
(本文摘自《李劲松雄文:要求税务总局公开相关税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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