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央视网一则短新闻,说的是十年前,贵州毕节农民张光祥因涉嫌一起抢劫杀人案被捕,本来无罪的他却在看守所遭到了连续数天的刑讯逼供,他实在熬不住了,只好违心地认罪,于是被一审判处死缓。后经三次上诉,他最终无罪释放,而此时,他已在看守所里苦度了十年。面对央视《面对面》的镜头,一脸沧桑的张光祥痛心地说:“我当时只有早点承认,才不会死在看守所。”
又一个多么令人愤慨的“刑讯逼供”的案例啊!公安人员本来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可是,却屡屡用“刑讯逼供”来扮演残害人民群众的角色!佘祥林案、赵作海案、张高平张辉叔侄案等等,这样的案例真是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这是一种怎样的悲哀啊?!
回忆公安人员刑讯逼供的一幕幕惨剧,真是不明白现行法律制度下,为何这种不法行为会屡禁不绝。
有一些刑讯逼供造成的冤案,最终有幸能平反,竟然是得益于被宣布死亡了的“被害人”回家了,或真正的杀人凶手被查出。如果没有这样的万幸,很多冤案的当事人要么成了冤死鬼,要么在牢狱里长年苦熬。可悲的是,有些当事人由于过早被判死刑枪决了,等到“被害人”回家或真凶查出时,他早就在九泉之下长眠多年了。
佘祥林就是得益于被宣布“死亡”的妻子回家,他才从监牢走出。在监牢关了11年的赵作海的出狱,则得益于被法院宣称的被赵作海“杀害”了的赵振裳突然回家。
被冤死的呼格吉勒图则没这个好运。1996年6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格吉勒图屈打成招,被以强奸杀人罪执行死刑。2005年10月,“呼格吉勒图案”的“真凶”——接连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赵志红落网。此时,被冤死的呼格吉勒图已无法生还。
公安人员刑讯逼供,简直骇人听闻。这里略举浙江张氏叔侄的例子。
同样因遭遇公安人员刑讯逼供而违心认罪的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他们在深陷牢狱十年后,得益于已退休的原检察官的帮助而出狱。张辉回忆当年警察刑讯逼供时说:江姐来了,也受不了!
张辉回忆,非法关押期间,他被“抽耳光、蹲马步、拳脚相加”,警方基本不给吃喝、不让睡觉。为保证他不被饿死,偶尔给一口警察吃剩的饭菜,“就是江姐也受不了”。在酷刑和虐待下,年轻的张辉选择了认罪。
年长的叔叔则够坚强,经受住了警察的酷刑和虐待,这下把警察气坏了,竟串通牢头来惩罚他。
张高平说,在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警察在他的鼻孔和嘴里插满万宝路香烟,命令他不许用手,要让香烟自己灭掉,“如果烟灰不一样齐都要打我,我受不了不抽了,他们干脆把我按在地上,脚朝天,把嘴巴封住,把矿泉水灌到鼻子里去。”
被折磨7天7夜也没认罪的张高平被送到了浙江省公安厅看守所。
“一进去牢头就打我,嫌我破坏了他吃饭的心情,还给我立规矩,说老大上厕所,我都要面壁跪下,每天早上让我朝东南方向拜菩萨。”
在被提审六七次之后,牢头逼迫张高平抄写了一份认罪材料,材料竟包括张氏叔侄强奸致人死亡的过程和细节。为了留下被逼认罪的证据,张高平把牢头写好的稿子撕下了一页藏了起来,不想后来被“公安厅来的大官”骗走后,又遭牢头一顿毒打。
张高平回忆,那一次被打得遍体鳞伤、血流满地后,牢头并未罢手,命令他在没有蚊子的监房里打死50只蚊子才能睡觉。
命案必破,提高公安人员的破案率,这本来是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他们的正当要求,也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但要做到这些,公安人员只能采取合理合法的正当途径,通过动脑筋、下苦功来达到,而不能图省事,用“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来搞逼供信,以致制造冤假错案,祸害无辜者。
靠刑讯逼供来办案,是公安机关的一种巨大耻辱;一个个这方面的惨痛案例,就是一个个鲜活的耻辱烙印。想想那些死去的冤魂和众多被关在监牢里服刑的被冤者,笔者心里有一种揪心的痛。在所谓法治社会,身为执法者的公安人员却不依法办案而要搞刑讯逼供,这又是一种多么巨大的悲哀啊!对此,笔者已显得很无助。我们说得已经太多了,口干舌燥了,无力再说了,但良知要求我们不能袖手旁观。我们现在要让苍天作证,看看无良的执法者还要卑鄙到何时,看看这丧尽天良的“刑讯逼供”到底还要横行多久?!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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