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些专家——特别是所谓法学家——称赞甚至歌颂最高法院对残害唐慧女儿行为人不核准死刑,是什么“司法终于不受舆论和上访干扰的里程碑”这一类说法,笔者不由自主地想起唐慧母女的老乡——毛主席。
某些人把唐慧的“过激上访”包括舆论声援当成对司法审判的干扰,显然是忘记了唐慧女儿是被害人,唐慧是被害人的监护人,也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法定代理人。她面对司法中的各种不公,在依“正常程序”已经明明不可能讨得公道的情况下,借助于过激手段(好像并无杀人放火或者别的什么危害社会行为),求助于舆论声援,这是任何一个弱者获取正义的无奈之举,也是当然之举。许多所谓专家津津乐道法国作家左拉对旁人冤案的《我控诉!》,偏偏不容许作为被害人幼女母亲也是“法定代理人”的唐慧呐喊得大声些!
许多人不理解甚至反感毛主席为什么始终警惕资本主义复辟,也因为他们根本忘记或者无视毛主席的“烈属”身份。毛主席一家六口人为革命牺牲,和千千万万革命烈士的鲜血一起,换来了新中国的成立,换来了劳苦大众的翻身解放当家作主,走上了社会主义的光明大道,试想如果让资本主义复辟,让老百姓的孩子再当包身工,让穷人的幼女再去当雏妓,让对压迫和剥削的反抗成为罪恶,恐怕毛主席根本不用上井冈山,凭他的资历和能力绝对能够在反动政府里当顶级高官,他的子女亲属还可以像某些人的子女那样掌握国计民生重要权柄为家族谋暴利!
司法不能独立于正义,司法独立不是无论善恶为所欲为。作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唐慧有权为女儿——也是为更多正在或者将要被残害的祖国花蕾——讨公道(某些人不是说李某某之母为儿子怎么做都不为过么?怎么到唐慧这里就变了?何况一个是被害人之母而另一个是犯罪分子之母),就像作为革命烈士家属的领袖也有权要求确保人民江山不变色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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