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2015年新年前接连几天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注定让我们无法以快乐的心情走进新年,仅以此文纪念那些无法走进2015年新年和春天的人。
2014年12月29日上午清华附中在建体育场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因为“清华”的招牌而影响深远,以致于北京住建委都前所未有的展示出了它的强硬态度——全北京市所有工地停工整顿。然而,生命已经逝去无法挽回,涉事单位只不过赔些钱,顶多再坐几年牢而已。根据清华附中涉事工地工人的透露,此次事故的死亡人数已升至13人,唯一的幸存者是一位26岁的年轻女工,在事故发生前她已有身孕,而如今伴随她的就只有轮椅了。在此次事故中,虽然清华大学和清华附中官方表态此事与其无关,但作为工程的建设单位清华大学当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在另一方面,当我们被“清华”两个字吸引了眼球时,无意中却忽略了对事故主责单位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工一建”)的关注。作为该项工程的总包施工单位,北京建工一建应该为该起事故承担最主要的责任。
北京建工一建成立于1953年3月15日,是北京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施工企业。在有“神州第一街”的长安街上,一建承建了50%以上的著名建筑:从五六十年代的人民大会堂、北京饭店;七八十年代的建国饭店、北京国际饭店、长富宫中心、北京国际网球中心到九十年代国企改制前所建设的北京邮电枢纽大厦、交通部办公楼、中国教育电视台等等。如今,这些都已经成了北京建工一建能够引以自豪的老家底。从它的官方网站上我们看到,自1953年成立以来,公司还先后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 “建设部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大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等。让北京建工一建更为出名的则是,“非典”期间,已经身为一建总经理的老国企工人马建国亲自率领“敢死队”,奋战七天七夜,保质保量完成了用于接收“SARS”患者的北京胸科医院的改扩建任务。当然,这都是北京建工一建曾经辉煌的过去,所有的荣誉和奖项几乎都在2006年底戛然而止。
自上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作为国企私营化改革积极响应者的北京建工集团,将下属的二级公司纷纷推向私有化,2006年10月22日楼忠福的广厦集团控股北京建工一建,组建新一建。楼忠福,这位被称为“站在国企肩膀上的巨人”是一个擅于推动国企私有化的操手,他的广厦集团早在2002年就已控股北京建工二建。此次,控股实力和规模更为巨大的一建只不过是他私营资本进一步掌控国企的一大手笔而已。然而,就在双方合约刚刚签订之际,原一建总经理马建国——这位拿下众多艰难工程和优秀工程的一建老工人和很多老职工因不满企业的私营化离职了。显然,这批依旧对社会主义公有制时代保持情怀的老人已经跟不上时代变化的车轮了。在此之后,北京建工一建就再也不复往日的辉煌,鲜有优秀的建筑工程诞生。此次清华附中的工地坍塌事故若说是意外,也许是必然。当年私营化改制前的一建负责人可以在SARS期间亲临一线,只用了七天七夜就保质保量地完成用于接收“SARS”患者的北京胸科医院的改扩建任务。而今的一建却在刚刚在打地基时就发生坍塌事故,事故发生时,没有人在现场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前后对比,天壤之别。
无独有偶,就在清华附中工地坍塌事故两天后,2014年12月31日,越南交通运输部长丁罗升致函河内吉灵至河东城铁项目EPC总承包商中国铁路第6集团责任有限公司,要求立即处理在河东车站施工过程中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的后果,并要求其在吉灵至河东城铁项目施工时确保安全。作为国企,丢人丢到国外去了。在公函中,越南交通运输部长丁罗升指出,短时间内,由该公司作为EPC总承建商承建的吉灵至河东线河内城铁项目就发生两起严重的事故,这反映出这家EPC总承建商缺少能力、经验、以及专业性。越南交通运输部责成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局将该承建商列入具有不良历史的承建商名录。
如今,国企混改已经如火如荼,“混改”说白了就是引入不同类型的资本而已。在这场国企混改的进程中,无论担心公有制经济沦落而抵触混改的人,还是为私有化鼓吹而为混改叫好的人,其实都没有太注意到这样一个实质性的问题,那就是在中国全面市场经济的路线之下,无论国企也好,私企也好,利润最大化才是它的最大目的。当残存的公有制经济遭遇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时,也一定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目的。因此,在这种程度而言,所谓的“国退民进”或“国进民退”都是伪问题,其核心还是大资本如何吞并小资本而已。任何一项资本做大之后都会垄断,不分国企还是私企。富士康不是国企,但它对中国电子产品的代工行业已经形成了垄断,因为它的资本已经大到无人能敌,即便地方政府也惟其马首是瞻。
那么,既然市场经济下所有类型的企业都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那么就不能建设好的工程吗?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认为。我们就以一则成为公务员申论考试的经典案例来说明:2010年9月23日武汉白沙洲长江大桥近日开始为期40天的局部封闭维修。这已是这座投资11亿元的长江大桥建成通车后10年间的第24次维修,平均不到1年要修两次。据了解,此桥最近一次大修是2009年7月到9月间,桥面用的是美国进口环氧沥青混凝土,耗资逾亿元。当时,面对市民对此桥“屡修屡坏”的质疑,有关方面自信地说“至少要管6年”。可实际上通行不到3个月就又修了一回。现在主桥桥面已出现数十个坑洼,如同“牛皮癣”一样,所以不得不大修。白沙洲大桥与1958年建成的万里长江第一桥相距数公里,长江一桥50年才大修过一次。史料记载,长江一桥正式通车后的第二天,长江上遇到了八级狂风,江面白浪滔滔,武汉市悬起了“风大浪急轮渡停航”的公告牌。但是,长江大桥却接待了南来北往的火车、汽车和络绎不绝的人群。在历经50多年的风雨沧桑之后,它仍然肩负着每分钟60多辆汽车、每6分钟一列火车通过的荷载。经受住了无数次狂风与洪水的洗礼,更承受了70多次碰撞事故的考验,时至今日仍雄风不减、傲立于涛涛江水之上。专家最新检测得出的结论是:武汉长江一桥的桥墩、钢梁等主体结构可使用100年以上。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同处一个江面上,同在一座城市,同为当地人建造,两座大桥质量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按说,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应用,白沙洲长江大桥的质量应该优于一桥,强于一桥,不该出现质量问题,更不能沦为“崭新的破桥”、市民的“伤心桥”。
其实,原因并不难找。从经济学角度来说,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武汉长江大桥虽然建设于科技落后的20世纪50年代,但它的建设是以使用价值为最大追求目标;而武汉白沙洲长江大桥虽建设于科技发达的当代,但它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却是以交换价值为最大追求目标,使用价值和实用价值自然被至于次要或次次要的地位。
市场经济最大的优势以及最坏的一面都是以利润增殖为它的最高追求目标。它的优势我们已经看到,物质极大丰富,甚至丰富到生产过剩;于是,市场经济不断刺激我们的消费欲望,使我们更专注于产品的更新与时尚,而不是这种产品我们所能够使用的年限,一如手机、电脑的更新换代。以建筑工程领域来讲,无论是中国的市场经济下还是西方几百年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下,我们发现存留至今最为结实的建筑物和工程都不是市场经济时代造就的。资本主义全面市场经济的建立已有两三百年,在建筑物上却鲜有超过百年的建筑。然而,封建时代甚至奴隶时代的一些建筑至今仍有留存。即便与解放初期的中国相比,很多中国五六十年代的建筑物历经大小灾害仍岿然不倒,但近二三十年以来的建筑物却屡屡出现建成后倒塌或在施工过程中倒坍、坍塌等安全事故。
如果我们把视野放之于更广阔的领域——自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全面市场经济制度后,中国安全生产事故就开始进入喷发阶段。仅以火灾为例,我国改革开放前火灾年平均损失不到2.5亿元,80年代火灾年平均损失不到3.2 亿元,但自1994年以来,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上升到年均十几亿元,年均死亡2000多人。仅以港台资本集中的广东省为例,在90年代中期火灾损失就以每年递增80%的速度增长。而这些重大事故,既没有追究一名外商的刑事责任,也没有引起外商老板的消防安全意识。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一些外商老板甚至拒绝给伤亡工人进行补偿。
市场经济除了造成中国的安全事故高发之外,还有一个更加没有人性的结果就是劳动者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这种最底线的尊重就是生命权与劳动报酬权。劳动者在市场经济下的工具化和去人性化,使得劳动者的生命权被漠视。从劳动职业保护的角度来讲,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甚至不及解放初期,以致于改革开放前原本已经走向消失的职业病头号杀手——尘肺病,自90年代中期开始复活,从20万存量突击增长到如今的不少于600万。这也就意味着,在未来20年内,仅因尘肺病而死亡的中国工人就将达到600万,这一数字是南京大屠杀死亡人数的20倍。我们从2014年的昆山爆炸案来看,2014年农历七夕当天,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二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事故当场死亡69人,近200人遭受重伤,当天打卡工人261人,只有1名工人因临时换岗而逃过一劫。根据中国安监总局12月30日发布的消息来看,截至2014年12月30日,昆山爆炸案死亡人数攀升至146人,伤114人。根据官方调查,这家公司秉承了台商的一贯风格——又是一家善于作秀的血汗工厂。据公开报道,中荣公司从来就没有为职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这些长期在粉尘中作业的工人,即便不死于爆炸,也会死于尘肺病。(相关评论请见李大君:《是谁在纵容港台无良企业?》)除了生命权被践踏,特色市场经济下的劳动报酬权连两百年前的资本主义英国都不如。一百五十多年前,马克思在对资本家剥削工人进行研究时,也只是发现资本家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秘密,但压根儿没有遇到资本家剥削完工人剩余价值后连工钱都不给付的邪恶现象——而且那时的工人是按周结算工资。但这种邪恶的现象就在中国市场经济下赤裸裸地发生了。资方不仅恶意欠薪,而且还对讨薪工人大打出手,甚至荒唐如山西“12·13”事件,作为公权力的警察将讨薪工人虐杀。
市场经济在中国施行二十年了,难道我们还要这样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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