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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云之死与讨薪无关?杜建国的“论证”硬伤累累

秋火 · 2015-01-18 · 来源:工评社
太原警察暴行案 收藏( 评论() 字体: / /

  全国瞩目的山西讨薪女工亡命案,近日增添迷云:1月16日晚11点半,央视官微发了一条署名“央视记者胡晓冬”的微博,称周秀云身亡一案系治安纠纷所致,非“讨薪”引发,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http://t.cn/RZN0St8。此言一出,众网友纷纷谴责。值得注意的是,一个名为“杜建国微博”的新浪微博ID早就在大谈“周秀云之死与讨薪无关”,甚至1月12日还撰文论证其观点。1月16日央视放出微博后,这个“杜建国微博”更加兴奋地大肆鼓噪,甚至进一步指控“王奎林造谣”,指责中央电视台的白岩松、董倩“帮助王奎林等骗子宣传‘讨薪’谣言”,甚至叫这两位“滚出央视”,还要“从大河报到南方都市报的媒体人”都给大家一个说法。

  此前我没把这个杜建国的胡言乱语当回事,但现在事态确实按杜建国的“预见”发展了(在这个惯于偏袒有钱有势人、欺压无权无势者的社会,又有什么奇怪呢),且其文章及微博言论确有所“论证”,区别于主流看法且较为系统。因此我试图辨析。而我们一旦冷静认真看,就不难发现杜建国的“论证”既不讲逻辑更罔故事实,硬伤累累。

  如何判定事实:杜建国的三个主要论证能证明其观点吗?

  首先要注意的是,杜建国1月12日文章旨在说明周秀云命案与讨薪无关。在发文章时,杜建国玩了些小把戏:1月12日上午8点文章发在观察者网时标题看似很理性《别忽略“农妇命丧派出所”,也别忽略事实》,当天下午3点多发在他博客的标题却是具有论断性质的《“农妇讨薪命丧派出所”的真相:或与讨薪无关》,他发微博时干脆把“或”字去掉了http://t.cn/RZpczt8——其实这些细节都早已不重要,因为如果我们将其微博发言http://t.cn/RZpcztR与其文章连起来看(他微博1月10日就已经说“此案与讨薪无关”了),不难判断出其文论的主旨。

  我们冷静地来研究研究杜建国的这篇文章,他先后谈论了三点:

  其一,媒体只根据王奎林、王友志等人单方面表述就定性事件为讨薪,却没有对涉事另一方山西四建保安的采访。这至少说明媒体报道不够专业。

  其二,媒体都忽略了12月26日晚太原市公安局的案件通报,而这个通报并未采信王友志王奎林父子的讨薪说法。

  其三,王奎林自己在微博上的表述“似乎有些模糊”,无法确定的是:“王奎林面对保安与警察时,究竟有无提起、何时提起‘讨薪’?”

  即使先撇开其他情况,单单就考虑杜建国的上述三条论证,实际上也不能得出“周秀云之死与讨薪无关”的结论。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逻辑问题:没有看到保安发言、公安通报没有提,就等于讨薪事实还不存在吗?最多只能说:仅根据以上论证和理由,读者既不好确定与讨薪有关,却也不能确定与讨薪无关。这是杜建国“论证”最明显的硬伤。

  另一个很明显的硬伤:杜建国又凭什么突然捧央视微博?

  很多人都不难发现,杜建国对同一个央视的前后不同报道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对待哪怕采访到当事人王奎林的、在网上披露的长达20多分钟的央视面对面节目,杜建国斥之为造谣传谣,“王奎林们”都是骗子,编造谎言,欺骗全国人民;而对待一条还不到140字的央视微博,杜建国就像突然中了头彩一样激动欣喜,如获至宝,自鸣得意。

  同一个央视,杜建国看到其与自己判断不同的说法,就破口大骂,看到符合自己判断的说法,就激动得意。关键是,杜建国凭什么捧央视微博呢?杜建国怎么知道、凭什么认定央视微博的这一条报道就属实呢?杜建国怎么知道央视微博中所说的“山西省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成调查组”的话语,真是“系治安纠纷所致,非‘讨薪’引发,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呢?杜建国怎么知道、凭什么认为央视微博这一次不是造谣、编造说法呢?

  我们没有看到杜建国对这一判断出示任何证据,只知道央视微博正好发了那么两条符合杜建国推测的微博,之后杜建国就突然捧起了央视微博,还引以为豪。

  逻辑硬伤:杜建国制造了一个不同于太原公安通报的新观点并且没有证据

  乍看杜建国的文章,很多人会觉得他在为太原市公安局的通报辩护——且慢!注意看太原市公安局的通报,再看杜建国的解读,两者立场是有区别的。

  区别在于,12月26日太原公安通报既没有说12·13案件与讨薪有关,也没有说12·13案件与讨薪无关,事实是根本没有提到讨薪;但是杜建国却制造出了一个全新的说法:“太原公安局通报公布12.13案与‘讨薪’无关”(引用杜建国文中原话)。

  也就是说杜建国口中的12月26日太原公安通报,与事实上的12月26日太原公安通报,在逻辑上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杜建国并不是在为事实上的12月26日太原公安通报辩解,而是对这个公安通报解读出了一个新的观点(即“12·13案与讨薪无关”的观点),然后杜建国以他自己制造出的这个新的观点为基础,去指责其他媒体都对事实上的12月26日太原公安通报视而不见。

  当然,从言论自由来讲,杜建国当然可以主张“某某的死与讨薪无关”,但是杜建国把他自己制造出的这一观点等同于12月26日太原公安通报,这是连最起码的形式逻辑都不顾了(最起码的同一律:A就是A,B就是B,A不能是B,B不能是A)。从逻辑上说,还有一种补救的办法:杜建国宣布他早就秘密受雇于太原的公安部门,早就是太原公安秘而不宣的对外发言人,从而可以代表太原公安讲话。但他至少要给出其能够代表太原市公安局的事实证明。如果杜建国总是只宣判、无理由,那我们真是玩不过满身硬伤的杜建国。

  事实硬伤:杜建国的选择性失明

  杜建国在文章中批驳王奎林时,仅仅引用的是王奎林的一条长微博文章,而且只是说在提及讨薪和亡命的关系时“似乎有些模糊”,却完全没有看到还有其他大量人证和书证指向讨薪亡命的事实。而且他也没有给出任何理由证明周秀云身亡案与讨薪无关。

  退一万步假定说杜建国的看法“本案与讨薪无关”属实,那么从2014年12月24日到2015年1月17日长达25天的媒体公开报道期间,太原市或山西省官方为什么没有对“讨薪与周秀云之死是否有关”做出任何澄清回应?他们反而是在忙于澄清另一些问题,例如之前是否有赔偿私了、涉事警察人数等等。甚至在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着重指示之后1月2日召开的太原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太原市检察院回答记者七个提问,都没有涉及“本案是否与讨薪有关”的问题。如果说本案很大程度正因为与讨薪有关,而引发关注,那么说这个关系还是比较重要的,为什么山西官方都没有去澄清?

  试想,假如本案确实与讨薪无关,那么面对大量“不实报道”,谁最乐于举证撇清这个关系?很显然应该是涉事的太原龙瑞苑工地项目部,因为本案中讨薪矛头就针对工地项目部,而且媒体大量报道到了这个工地项目部。然而12月24日本案成为舆论焦点之后,长达近一个月的时间里,项目部至今都没有释放出任何澄清的信息。

  杜建国却反倒理直气壮地质问:为何媒体不去采访工地保安?——要知道,工地保安就是项目部雇佣来看管工地,保安能不能接受采访那得听主子的话。此前有媒体报道,事发楼盘是个大名鼎鼎的重点工程(预计总投资13.53亿元),其建筑商山西四建广业公司受尽照顾,并被尊为其它企业学习榜样,其相关的开发商山西茂祥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地正是山西省国资委的所在地http://t.cn/RZN0StQ。如果本案真的与讨薪无关,那么这个背景很硬、又财大气粗的项目部是不是应该尽早诉诸舆论澄清事实呢?可是我们为什么近一个月来都没有看到项目部发声明澄清呢?难道是因为国字号背景的开发商和建筑商遭受农民工和无良媒体的联手欺压、受尽委屈有苦说不出吗?按照杜建国的逻辑完全说不通,但是他完全无此考虑,又一选择性的失明。

  讨薪难症结不在于官府暴力 但否认讨薪身亡等于纵容暴力

  有些网友对舆论把讨薪女工身亡案的焦点放在官民矛盾或更简单只是聚焦官府暴力感到不满,他们认为本案更深的根源在于建筑业劳务分包的生产方式中,在于劳资矛盾。这个观点我也赞成,这是主流舆论存在的报道偏向。事件至今其实已有两个层面:建筑行业讨薪难的问题,追究致人伤亡责任的公检法问题,而这两个层面其实是讨薪之路的不同阶段。工评社近日的评论把讨薪难解析为五重困境http://t.cn/RZNz3F8,是较为全面深入的,其中也批评了主流舆论在报道民工欠薪事件的一些错误偏向。

  但逻辑上应该区分两件事:周秀云之死是否与讨薪有关,这个判断对于理解一般欠薪问题确实不重要(因为不是所有欠薪都必然导致直接的暴力,即使没有直接暴力,不整治根源,也还会有欠薪);但这个判断必须基于事实,不能因为“不重要”就否认事实。这是两码事。

  并且我还认为,认定这个事实至少在本案中对于至少不让欠薪问题进一步恶化是重要的。前面我说了,撇清这件事与讨薪的关系谁最高兴?是建筑公司的项目部。认定这件事与讨薪有关系,那么建筑公司的项目部就要承担责任,它至少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多少使其在业界里有所警示、示范作用。反过来说,假如任何工地的欠薪,一旦出了命案,“有关方面”就可以匆忙还清工人欠薪、然后公然撇清该命案与欠薪无关,从而撇开建筑商开发商这些幕后大资本的罪责,那么这样做岂不等于说:欠薪打人不要紧,哪怕打死工人也可以否认?因此,必须查清讨薪身亡的情况,不能姑息纵容幕后的罪犯。

  杜建国颠倒黑白不仅仅是在与主流媒体对抗

  1月17日下午到晚上,杜建国发微博大骂央视“面对面”节目及白岩松、董倩这两位主持人。其实,根据我们搜集的材料http://t.cn/RZJ1pIl,按杜建国逻辑认为参加了这场空前规模“造谣传谣”的媒体应该还包括(不完全统计):

  北京:新华社,人民网,中国网,央视,中青网,中国经济网,央广网,法制晚报,北京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北京青年报,……

  网站:网易,腾讯,新浪,百度,澎湃新闻网,……

  地方:山西日报,中原网,大河报,郑州晚报,周口网,华北网,齐鲁晚报,南方周末,海南在线,……

  按照杜建国及有关舆论的逻辑,如此巨大规模的造谣传谣,竟然是由十来个民工和媒体共同炮制、严重损害了国字号建筑商开发商的声誉,甚至让建筑商开发商委屈到长达近一个月无处申冤、无处诉苦的苦逼地步,这不仅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绝无仅有的事,而且在人类历史上都是罕见的。如此大的冤屈,在山西当地势力强大的开发商建筑商都有苦难言、无法发声,却幸亏还有独立学者杜建国能够撰文为之辩护、自由地发微博,与勾结农民工、欺压资本家的主流媒体对抗!

  其实,杜建国并不只是与主流媒体对抗——这个对抗的姿势看似有几分“反潮流”的英雄形象。杜建国更是在与事实真相对抗,与生活常识对抗,与最起码的逻辑理智对抗,与受害工人及其广大同情民众对抗,说得更直接些,就是与正坐在屏幕前关注着这件事的我们大多数民众对抗。既然是对抗,我们就不要再仅仅只限于软弱无力的道德控诉或友好劝说了,我们应该诉诸理知,诉诸舆论,诉诸利害斗争,——我郑重建议:

  ⒈ 建议网友尤其左派网友声讨反击杜建国微博,决不许五毛颠倒黑白肆意诬蔑受害工人,关注并转发声援山西讨薪亡命事件受害工友微博@为我姨申冤 @王奎林为母伸冤 及其律师微博@程海律师

  ⒉ 建议受害工友及律师界人士适时出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http://t.cn/h06AG第246条,追究杜建国在12·13讨薪亡命案上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刑事责任。

  正如今天欧洲的左翼社会主义者反对以言论自由之名纵容种族仇恨一样,我们更加不能以言论自由之名纵容五毛对受害工人施以言语暴力。我们将继续追踪杜建国微博言论并截图留证http://t.cn/RZpcztR;也请有心网友注意留证备份。

  写于2015年1月17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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