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批判简本
在英国议会就1844年和1845年罗伯特·皮尔爵士的银行条例20进行的一次辩论中,格莱斯顿曾经说,受恋爱愚弄的人,甚至还没有因钻研货币本质而受愚弄的人多。但是,对货币的只要理解了货币的根源在于商品本身,货币分析上的主要困难就克服了。
在以下最初的研究中,我们所谈的只是从商品交换直接产生出来的那些货币形式,而不是属于生产过程较高阶段的那些货币形式,如信用货币。在最开始,只把金作为货币商品。
1.价值尺度
流通的第一个过程,可以说,是实际流通的理论上的准备过程。作为使用价值存在的商品,首先替自己创造一种形式,它们以这种形式彼此在观念上作为交换价值,作为一定量物化一般劳动时间而出现。这个过程的第一个必要行动,我们已经知道,就是商品使一种特殊商品,比如金,当作一般劳动时间的直接化身即当作一般等价物分离出来。我们回顾一下商品把金转化为货币时所采取的形式:
1吨铁=2盎斯金
1钾碱=1/2盎斯金
Y量商品=X盎斯金
因为一切商品都按照一定量金和一定量商品含有等量劳动时间的比例用金来衡量自己的交换价值,金就成了价值尺度,而金首先只是由于作为价值尺度这一规定——作为价值尺度它直接用一切现有的商品等价物来衡量自己的价值——才变成一般等价物或货币。另一方面,一切商品的交换价值现在都用金来表现。商品的交换价值,用商品同一种特殊商品相等的唯一等式,作为一般等价同时也作为这个等价的程度表现出来,就是价格。价格是商品交换价值在流通过程内部出现时的转化形式。
如果一盎斯金的价值由于生产它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发生变动而跌落或上涨(如果发现了更近便易采和更富的矿),那末它的涨落对一切其他商品都是同等程度的,因此,它在一切其他商品面前依旧代表一定量的劳动时间。同一些交换价值现在是用比从前大或比从前小的金量来估计,但是它们是按照自身的价值量来估计的,因而它们彼此之间仍然保持着同样的价值比例。2∶4∶8变为1∶2∶4或4∶8∶16时,其比例仍然不变。金的价值变动了,交换价值就以改变了的金量估计自己,这个改变了的金量并不妨碍金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正如银的价值虽然只等于金的价值的1/15,但这并不妨碍银把金排斥于这个职能之外。由于劳动时间是金和商品之间的尺度,而且金只有在一切商品都用它来衡量自己的时候才成为价值尺度,因此,以为商品的可通约性是由货币造成的想法,纯粹是流通过程的假象①。相反,正是作为物化劳动时间的商品的可通约性使金成为货币。
(a)货币的流通
流通所需要的金量就首先决定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的总额。而这个总额本身又决定于:(1)价格水平,即用金来计算的商品交换价值的相对的高低,(2)按一定价格流通的商品的数量,也就是按既定价格进行的买卖的数量①。假定一夸特小麦值60先令,那末同它只值30先令相比,要使它流通或实现它的价格,就要有多一倍的金。假定每夸特小麦的价格是60先令,那末要使500夸特流通,就比使250夸特流通,要有多一倍的金。最后,要使每夸特值100先令的10夸特小麦流通,同使每夸特值50先令的40夸特小麦流通相比,只要有一半的金就行了。由此可见,如果流通的商品数量的减少在比例上大于价格总额的增加,那末即使价格上涨,商品流通所需要的金量仍会减少;反之,如果流通的商品数量减少,而其价格总额以更大的比例增加,那末流通手段量也会增加。例如,英国人曾以出色而细致的研究证明,在英国谷物涨价的初期,流通中的货币量增加了,这是因为减少了的谷物量的价格总额高于以前较大的谷物量的价格总额,同时其他商品量的流通在若干时间没有受到影响,还保持着原来的价格。在谷物涨价的后期,流通中的货币量却相反地减少了,这或者是因为除了谷物以外,其他商品按原有价格出卖而数量减少了,或者是因为这些商品出卖的数量同样多而价格降低了。可是,我们知道,流通的货币量不仅决定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同时也决定于货币流通的速度,或者说,决定于货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这种实现业务的速度。同一个索维林在同一天内完成了10次买,每次买的商品的价格是一个索维林,它一共转手10次,它所完成的业务正好是一天内每一个只流通一次的10个索维林所完成的业务①。因此,金的流通速度可以代替金的数量。
如果流通的商品价格总额增加,但是这种增加在比例上小于货币流通速度的增加,那末,流通手段量会减少。相反,如果流通速度的降低,在比例上大于流通的商品量的价格总额的减少,那末,流通手段量会增加。流通手段量随着价格普遍降低而增加,或流通手段量随着价格普遍上涨而减少,是商品价格史上充分证实了的现象之一。因此,如果流通速度已定,流通手段量就只是决定于商品的价格。因此,价格的高或低,不是因为有较多或较少的货币在流通,相反,有较多或较少的货币在流通,倒是因为价格高或低。
已知货币流通速度,已知商品价格总额,流通手段量就已决定,这一规律也可以表述如下:已知商品的交换价值,已知商品形态变化的平均速度,流通的金量就决定于金本身的价值。因此,如果金的价值,即生产金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增加或减少,那末,商品价格将以反比例上涨或下跌,而同价格的这种普遍的上涨或下跌相适应,在流通速度不变的情况下,要使同一商品量流通,就需要一个较大或较小的金量。同样,在原来的价值尺度被价值较高或较低的金属排挤的时候,也会发生这种变动。例如,荷兰由于体贴国债持有人,由于担心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新金矿的发现的后果,用银币代替了金币,于是使同一商品量流通所需的银量就得等于过去的金量的十四五倍。
既然流通的金量以变动的商品价格总额和变动的流通速度为转移,金属的流通手段量就必须有紧缩和扩张的能力,简言之,金必须适应流通过程的需要,时而作为流通手段进入这个过程,时而再退出这个过程。这个条件是靠货币贮藏来实现的。如果价格跌落或流通速度提高,贮藏货币的蓄水池就吸收从流通中游离出来的那部分货币;如果价格上涨或流通速度降低,贮藏的货币便开放,有一部分就回到流通中去。流通中的货币凝结为贮藏货币和贮藏货币注入流通,是一种不断交替的摆动;在摆动中哪一个方向占优势,完全是由商品流通的摆动决定的。这样,贮藏货币就表现为流通中的货币的引水渠和排水沟,因而,当作铸币而流通着的,总只是由流通本身的直接需要所规定的货币量。如果总流通量突然扩大,卖和买的流畅的统一占着主导地位,因而待实现的价格总额比货币流通速度增长得更快,贮藏货币就显著地缩减;一旦总的运动异常停滞,或者卖和买的分离加强,流通手段就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凝结为货币,贮藏货币的蓄水池就大大超过平均水平。
问题I:商品价格会随现存金量变化而变化吗?
问题2:对按劳分配的讨论
金的计算名称,如镑、先令等等,应该是一定量劳动时间的名称。既然劳动时间是价值的实体和内在尺度,那末,这些名称实际上就应该代表价值比例本身。换句话说,劳动时间被认为是真正的货币计量单位。劳动时间是直接的货币计量单位的学说,由约翰·格雷①第一次加以系统地发挥。他主张国家中央银行通过支行来确定生产各种商品所需的劳动时间。生产者以自己的商品换回一张正式的价值凭证,即换回一张表明他的商品包含多少劳动时间的收据②;而这种代表1个工作周、1个工作日或1个工作小时等等的银行券,同时又是领取存放在银行仓库中的其他一切商品中的一个等价物的证据③。这就是他的基本原则,他把这个原则的细节研究得非常周到,并且使这个原则处处适合英国各种现行机构。在这种制度下,格雷说:
“为取得货币而卖,在任何时候都和现在用货币来买一样地容易;生产将同需求相等而成为需求的永不枯竭的源泉。”④贵金属将失去它们对其他商品的“特权”,“将在市场上与黄油、鸡蛋、棉布、花布并列,取得它们应有的地位,它们的价值不会比金刚石的价值更使我们关心”⑤。 “我们应该保持我们想像出来的价值尺度——金,从而束缚一国的生产力呢,还是应该改用自然的价值尺度——劳动,从而解放一国的生产力呢?”
“既然劳动时间是价值的内在尺度,为什么除了劳动时间之外还有另一种外在尺度呢?为什么交换价值发展成为价格呢?为什么一切商品都用一种分离出来的商品来估计自己的价值,因而使这一商品变成交换价值的最适当的存在,变成货币呢?这是格雷应该解决的问题。他不去解决这个问题,反而去空想商品能够直接当作社会劳动产品而相互发生关系。但是,它们是什么,就只能当作什么来相互发生关系。商品直接是彼此孤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这种私人劳动必须在私人交换过程中通过转移来证明是一般社会劳动;或者说,在商品生产基础上的劳动只有通过个人劳动的全面转移才成为社会劳动。但是,既然格雷把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直接当作社会劳动时间,那他就是把这种劳动时间当作共同的劳动时间,或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劳动时间。这样一来,实际上,一种特殊的商品,如金和银,就不会当作一般劳动的化身来同其他商品相对立,交换价值就不会变成价格,而使用价值也就不会变成交换价值,产品也就不会变成商品,因而资产阶级生产的基础也就会消灭。然而,这决不是格雷的本意。在格雷看来,产品要当作商品来生产,但不当作商品来交换。格雷指靠国家银行来实现这个虔诚的愿望。一方面,社会通过银行使个人不依赖私人交换的条件,另一方面,社会又让个人在私人交换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因此,这里的内在逻辑迫使格雷一个又一个地废弃资产阶级生产的条件,虽然他只是想把产生于商品交换的货币“改良”一下。这样他就把资本变成国家资本①,把地产变成国家财产②,如果仔细地看一下他所说的银行,就会发现它不仅一手收进商品和另一手发出对提供的劳动的凭证,而且还调节着生产本身。
交换价值和价格的差别,一方面,似乎只是名义上的,正如亚当·斯密所说,劳动是商品的实在价格,货币是商品的名义价格。假定1盎斯金是30个工作日的产品,那末现在1夸特小麦就不用30个工作日估价,而用1盎斯金估价。另一方面,这个差别决不是单纯名义上的差别,因为实际流通过程中威胁着商品的一切风暴正是集中在这个差别上。30个工作日已经包含在1夸特小麦中,因此,没有必要现在才把1夸特小麦表现为劳动时间。但是,金是一种和小麦不同的商品,1夸特小麦能否像它的价格所预先标明的那样事实上变成1盎斯金,只有在流通中才能证明。这就要看它能否证明自己是使用价值,能否证明它所包含的劳动时间量是社会为生产1夸特小麦所必需的劳动时间量。就在交换价值作为价格的存在或金作为价值尺度的存在中,已经隐藏着商品向铿锵的真金转移的必要性和商品转移不成的可能性,总之,隐藏着由于产品是商品而产生的全部矛盾,或者说,隐藏着由于私人特殊劳动必须表现为它的直接对立物即抽象一般劳动才取得社会效力而产生的全部矛盾。因此,那些只要商品不要货币、只要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生产而不要这种生产的必要条件的空想主义者是作得彻底的,他们不等货币以可感觉的形式出现,就在它作为价值尺度的朦胧的、想像的形式上把它“消灭”。在看不见的价值尺度中,隐藏着坚硬的货币。
假定金变成价值尺度而交换价值变成价格的过程已经存在,一切商品在它们的价格上还只是想像的大小不同的金量。当商品不再作为用劳动时间来衡量的交换价值,而作为用金来衡量的同名量相互发生关系的时候,金就从价值尺度转化为价格标准。商品价格彼此作为不同金量而进行比较,这样就结晶为一种符号,这个符号切合于想像的金量并把这个金量表现为等分的标准。作为价值尺度的金和作为价格标准的金,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规定性,两者的混淆曾经引起最荒谬的理论。
2.流通手段
仔细考察起来,流通过程表现出两种不同形式的循环。如果用W代表商品,用G代表货币,我们就可以把这两种形式表示为:
W—G—W
G—W—G
本篇只论述第一种形式,即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
W—G—W的循环,分解为W—G的运动即商品换货币或卖,和G—W的逆运动即货币换商品或买,以及这两个运动的统一W—G—W,即为了用货币换商品而把商品换成货币或为买而卖。但是,过程结束时得出的结果是W—W,即商品换商品,实际的物质变换。
商品在价格的形式上只是在观念上转化为金,金从而只是在观念上转化为货币,由于这种情况,便产生了观念的货币计量单位学说。贝克莱主教是英国哲学中神秘唯心主义的代表,他给观念的货币计量单位学说加上了理论气质,这是合乎常理的。他问:“难道不能把利弗尔、镑、克朗之类的名称看成只是比例名称〈即抽象价值本身的比例〉吗?难道金、银或纸币不只是用来计算、记载和监督〈价值比例〉的记号或符号吗?难道支配别人的实业活动〈社会劳动〉的权力不就是财富吗?难道货币实际上不只是转移和记载这种权力的符号或记号,而用什么材料做这种符号是十分重要的吗?”
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对观念的货币计量单位学说发挥得如此充分,以致他的追随者(无意识的追随者,因为他们不知道他)既找不到一个新的说法,甚至也找不到一个新的例子。他说:“计算货币不过是为了衡量可售物品的相对价值而发明的任意的等分标准。计算货币与铸币(moneycoin)完全不同,铸币是价格②,而计算货币即使在世界上没有一种实体作为一切商品的比例等价物的情况下,也能够存在。计算货币对物品的价值所起的作用,就像度、分、秒等等对角度的作用,标尺对地图的作用等等一样。在这一切发明中,总是采用一个名称作为单位。所有这些措施的用途不过是在于指示比例,货币单位的用途也是一样。因此,货币单位不能同任何一部分价值有固定不变的比例,也就是说,它不能固定在任何一定量的金、银或任何其他商品上。因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对商品发生影响的环境的总的结合以及人们的癖性,所以应当把商品价值看作只是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变动着的。凡是用共同的、一定的、不变的标准妨碍和扰乱确切规定比例变动的做法,必定对贸易发生有害的影响。货币只是具有等分的观念标准。
(b)铸币和纸币。价值符号
金在它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上取得了一种特有的Facon〔形状〕,它变成铸币。为了使它的流通不因技术困难而受到阻碍,它是按照计算货币的标准来铸造的。铸币是这样的金块,它以一定的花纹和形状表示它含有镑、先令等货币计算名称所指的金的重量。正如造币局价格由国家规定一样,铸造的技术事务也由国家担任。因此,作为铸币的货币的流通领域是不同于商品世界的普遍流通的、限于国界内部的商品流通。
然而,货币流通是外部的运动,索维林虽然nonolet〔没有臭味〕,却在复杂的社会中周旋。铸币由于同各种各样的手、荷包、衣袋、裢、腰包、匣子、箱子、柜子等摩擦而磨损了,这里掉一个金原子,那里掉一个金原子。它在尘世奔波中磨来磨去,日益失去自己的含量。它因使用而损耗。让我们来看一个其本来面目看来只是略受损害的索维林吧。“面包师今天刚从银行领到一个崭新的索维林,明天便把它付给磨坊主,他支付的索维林,已经不是那个本来的(veritable)索维林,它已经比领取它的时候轻了一些。”①杰科布估计过,1809年欧洲有38000万镑,到1829年,即过了20年,有1900万镑因磨损而完全消失了。③索维林成了虚幻的索维林,成了虚幻的金,但是仍然执行着法定金币的职能。其他物因为同外界接触而失掉了自己的观念性,而铸币却因为实践反而观念化,变成了它的金体或银体的纯粹虚幻的存在。由流通过程本身所引起的金属货币的第二次观念化,或者说它们的名义含量和实际含量的分离,一方面被政府、另一方面被私人冒险家利用来从事各式各样的铸币伪造活动。从中世纪初至十八世纪末的整个货币铸造史,就是这两方面的、互相对抗的伪造铸币的历史。
正如商品的交换价值通过商品的交换过程结晶为金货币一样,金货币在流通中升华为它自身的象征,最初采取磨损的金铸币的形式,而后采取金属辅币的形式,最后采取无价值的记号、纸片、单纯的价值符号的形式。
强制通用的国家纸币是价值符号的完成形式,是直接从金属流通或简单商品流通本身中产生出来的纸币的唯一形式。信用货币属于社会生产过程的较高阶段,它受完全不同的规律支配。象征性的纸币实际上同金属辅币毫无区别,只是流通范围较广。价格标准或造币局价格的纯技术性的发展以及后来把金块铸成金币的成型工作,已经引起国家的干预,并因此使国内流通和普遍商品流通显然分离,而铸币发展成价值符号,就使这种分离最终完成。货币作为单纯的流通手段只有在国内流通的领域内才能独立存在。
问题3:商品流通需要多少纸币?纸币数量与商品流通一样吗?金币的讨论能否推广到纸币呢?
可以把多少令纸切成纸票当作货币来流通呢?这样提出问题是毫无意义的。没有价值的记号,只有在它们在流通过程中代表金的限度内,才成为价值符号,它们又只有在金本身原来就会作为铸币进入流通过程的限度内,才代表金,这个量,在商品交换价值和商品形态变化速度既定的时候,是由金本身的价值决定的。
[C1] 。可见,流通的金量决定于商品价格,相反,流通的纸票的价值则完全决定于它自身的量。
如果1400万镑是商品流通所需要的金的数额,而国家把21000万张名义为一镑的纸票投入流通,那末这21000万张纸票就变为1400万镑金的代表。这就好比国家用镑票来代表其价值只等于金的115的另一种金属,或者用镑票来代表其重量只等于从前115的金。除了价格标准的名称改变外,什么也没有改变,而这种名称自然是约定俗成的,无论它直接地由于铸币含金量改变而产生,或间接地由于按照新的、较低的价格标准所需要的量增发纸票而产生。既然现在“镑”的名称是指只相当于以前115的金量,一切商品价格就会增加到以前的15倍,于是21000万张镑票事实上就会同以前的1400万张一样,全部是必需的。随着价格符号的总数的增加,每一符号所代表的金量就按同一比例减少。价格的上涨不过是流通过程强制价值符号去等于它们代替流通的金量而产生的反应。价值符号不论带着什么金招牌进入流通,在流通中总是被压缩为能够代替它来流通的那个金量的符号。
在价值符号的流通中,实际货币流通的一切规律都反着表现出来了,颠倒过来了。金因为有价值才流通,而纸票却因为流通才有价值。已知商品的交换价值,流通的金量决定于金自己的价值,而纸票的价值却决定于流通的纸票的数量。流通的金量随着商品价格涨跌而增减,而商品价格却似乎是随着流通中纸票数量的变动而涨跌。商品流通只能吸收一定量的金铸币,因而流通的货币量交替地紧缩和扩张是必然规律,而纸票却似乎不论增加多少都可以进入流通。金铸币显然只有在商品价值本身用金计算或表现为价格的时候才代表商品价值,而价值符号却似乎直接代表商品价值。由此可知,那些片面地根据强制通用的纸币流通来研究货币流通现象的观察家为什么必定对货币流通的一切内在规律发生误解。
(c)商品的形态变化
对于W—G—W这个流通所分成的两个交换过程,我们首先应该分别加以考察。
W—G或卖:W即商品在进入流通过程时,不仅是作为特殊的使用价值,如1吨铁,而且是作为具有一定价格的使用价值,如值1盎斯金。这个价格,一方面是铁包含的劳动时间量即铁的价值量的指数,同时又表示出铁的虔诚愿望——想变成金,也就是想赋予它本身所包含的劳动时间以一般社会劳动时间的形式。如果这个变体没有实现,这吨铁就不仅不再是商品,而且不再是产品,因为它所以是商品,只是由于它对它的所有者是非使用价值,或者说,它的所有者的劳动只有作为对别人有用的劳动才是真正的劳动,它只有作为抽象一般劳动才对它的所有者有用。因此,铁的任务,或者说,铁的所有者的任务,是在商品世界中找到铁吸引金的地方。但是,如果像我们在这里分析简单流通时所假定的那样,卖确实完成了,那末这种困难即商品的saltomortale〔惊险的跳跃〕就渡过了。
如果我们不把W—G中的G看作已经是另一种商品的形态变化,那末,我们就是把交换行为从流通过程中分离出来。但是,在流通过程之外,W—G的形式就消失了,只剩下两个不同的W——如铁和金——互相对立,它们的交换不是流通行为,而是直接的物物交换。在金的产地,金和其他任何商品一样,也是商品。在这里,金的相对价值也和铁或其他任何商品的相对价值一样,是用它们彼此交换时的量来表现的。但是,在流通过程中,这个行为已经是前提,金本身的价值在商品价格中是既定的。因此,以为金和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直接的物物交换关系,因而以为它们的相对价值是通过它们作为简单商品交换来确定,这是再错误不过的。从表面上看来,金在流通过程中似乎只是作为商品和种种商品交换,但这种假象的产生只是由于一定量的商品在价格上已经等于一定量的金,就是说,已经同作为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金发生关系,从而可以直接同金交换。就商品的价格通过金实现来说,商品同金交换是同商品,同劳动时间的特殊化身交换,但是,就通过金实现商品的价格来说,商品同金交换就不是同商品交换,而是同货币,同劳动时间的一般化身交换了。
G—W,买,是W—G的逆运动,同时又是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或终结的形态变化。商品作为金或者在它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存在上,能够直接表现为一切其他商品的使用价值,这些商品在自己的价格上都把金当作自己的来生来追求,同时又表示出金应该奏出什么样的音符,才能使它们的肉体即使用价值跳到货币那边,使它们的灵魂即交换价值跳进金本身。商品转移的共同产物,是绝对可以转移的商品。金转化为商品,没有任何质的限制,只有量的限制,即金自身的量或价值量的限制。“现金可买一切。”正如卖同时就是买,买同时也就是卖,G—W同时也就是W—G,可是在这里主动属于金或买者。
由于商品的流通过程总是归结为W—W,因而好像仅仅是以货币为媒介的物物交换,或者,由于W—G—W不仅分裂为两个孤立的过程,而且同时也表现出两者在运动中的统一,于是就得出结论说,买和卖之间只有统一,没有分裂,——这种思想方法是要由逻辑学而不是由经济学来批判的。买和卖在交换过程中的分裂,破坏了社会物质变换的地方的、原始的、传统虔诚的、幼稚荒谬的界限,它同时又是社会物质变换中相互联系的要素彼此分裂和对立的一般形式,一句话,是商业危机的一般可能性,其所以如此,只是因为商品和货币的对立是资产阶级劳动所包含的一切对立的抽象的一般的形式。因此,可以有货币流通,而不发生危机,但是没有货币流通,却不会发生危机。另一方面,下面这段曾经被吹嘘为特别透彻的言论,足以作为经济学辩护论的标本。著名的英国经济学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父亲詹姆斯·穆勒说:
“一切商品从来不会缺少买者。任何人拿出一种商品来卖,总是希望把它换回另一种商品,因此,单单由于他是卖者这个事实,他就是买者了。因此,由于一种形而上学的必然性,总起来看,一切商品的买者和卖者必然保持平衡。因此,如果一种商品的卖者多于买者,另一种商品的买者必然多于卖者。”①
穆勒建立平衡的办法是把流通过程变成直接的物物交换,又把从流通过程中搬来的人物买者和卖者偷偷地塞到直接的物物交换中去。用他的混乱的话来说,在一切商品都卖不出去的时候,像伦敦和汉堡在1857—1858年商业危机的某些时候那样,其实是有一种商品即货币的买者多于卖者,而所有其他的货币即各种商品的卖者多于买者。买和卖之间的形而上学的平衡,不过是说每次买就是卖,每次卖就是买,这对于那些不能卖出,因而也不能买进的商品监护人,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安慰①。
3.货币
不同于铸币的货币,W—G—W这种形式的流通过程的结果,成为G—W—G(即货币换商品是为了再把商品换成货币)这种形式的流通过程的起点。在W—G—W形式中,商品是运动的起点和终点;在G—W—G形式中,货币是运动的起点和终点。以金换金,似乎是荒谬的。但是,如果把G—W—G译成“为卖而买”这个公式,这不过是说金通过一个中介运动来换金,那我们立即就会认识到,这是资产阶级生产的主导形式。可是,人们在实践中不是为卖而买,而是为贵卖而贱买。货币换商品,是为了用这同一商品再去换数量更多的货币,因此两极G和G,虽然质上并无差异,但是量上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必须从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W—G—W中引出不同于流通手段的货币。
现在我们对于作为货币的、在静止状态中的商品金从它同其他商品的关系上来略加考察。一切商品在它们的价格上代表一定数额的金,因而它们只是想像的金或想像的货币,只是金的代表,正如反过来货币在价值符号上只是商品价格的代表一样①。既然一切商品都只是想像的货币,货币就成了唯一实在的商品。商品只是代表着交换价值、一般社会劳动、抽象财富的独立存在,而金与商品相反,是抽象财富的物质存在。从使用价值方面看,每种商品通过它们同一种特殊需要的关系,仅仅表现出物质财富的一个要素,财富的个别方面。但是货币能满足任何需要,因为它可以直接转化成任何需要的对象。它所特有的使用价值,在成为它的等价物的种种使用价值的无限系列上实现。在它的坚固的金属实体中,它隐秘地包含着在商品世界中展开的一切物质财富。因此,如果商品在它们的价格上代表着一般等价物或抽象财富——金,那末金在它的使用价值上代表着一切商品的使用价值。在作为流通的媒介的形式上,金受到种种虐待,被刮削,甚至被贬低为纯粹象征性的纸片。但是,作为货币,金又恢复了它那金光灿烂的尊严。它从奴仆变成了主人①。它从商品的区区帮手变成了商品的上帝②。
(a)货币贮藏
财富的最初的自然发生的形式,是剩余或过剩的形式,是并非作为使用价值而直接需要的那一部分产品,或者说,是对那些其使用价值不属于最需要范围的产品的占有。在研究从商品到货币的过渡时,我们已经知道,在尚未发达的生产阶段上,正是产品的这种剩余或过剩形成商品交换的固有范围。剩余产品变成可以交换的产品即商品。这种剩余的最适当的存在形式是金和银,这是财富被当作抽象的社会财富保存时采取的第一种形式。
商品所有者只能把他作为商品投入流通的东西从流通中作为货币收回。因此,从商品流通的观点来看,经常地卖、不断地把商品投入流通,是货币贮藏的第一个条件。另一方面,货币作为流通手段不断地在流通过程本身中消失,因为它经常实现为使用价值而化为短暂的享受。因此,货币必须从吞没一切的流通洪流中被拯救出来,或者说,商品必须被固定在它的第一形态变化上,这样,货币就被阻止去履行它的购买手段的职能。现在变成货币贮藏者的商品所有者必须尽量多卖,尽量少买。如果勤劳是货币贮藏的积极条件,节俭便是货币贮藏的消极条件。从流通中取出商品等价物,以特殊商品或使用价值形式取出的越少,以货币或交换价值形式取出的就越多①。因此,要占有一般形式的财富,就要放弃物质的现实的财富。因此,推动货币贮藏的活力是吝啬,对吝啬说来,所需要的不是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而是作为商品的交换价值。要取得一般形式的剩余物,就必须把特殊的需要当作奢侈和浪费。
货币贮藏者蔑视世俗的、一时的、短暂的享受,追求既不蛀又不锈、完全是天上的又完全是人间的永恒的财宝。米塞尔登在前面所引的著作中说:
“我们缺乏黄金的总的根本的原因,是我国消费外国商品太多,事实上,这些商品对于我们不是commodities〔有益之物〕,而是discommodities〔无益之物〕,因为它们使我们丧失了许多本来可以代替这些玩意(toys)进口的财宝。我们消费了过多的西班牙的、法兰西的、莱茵区的和近东的葡萄酒,西班牙的葡萄干,近东的无核小葡萄干,埃诺的细麻布(一种上等麻布)和细棉布,意大利的丝绸,西印度的糖和烟草,东印度的香料,这一切都不是我们绝对必需的物品,可是这些东西都得用真金去买。”①
“如果通过税收把一个人用在吃喝上的货币拿来,交给另一个人去改良土地、捕鱼、开矿、办工厂、甚至做衣服,对于社会总有好处,因为即使衣服也不像吃喝那样不长久。如果把货币用来购买家具,好处就更大,用来盖房子等等,好处还要大,而好处最大的,是把金银运回国内,因为只有金银不会毁坏,并且不论何时何地都被当作财富;而其他一切东西只是prohicetnunc[一时一地的]财富”②。
①布阿吉尔贝尔说:货币应该处于“不断的运动中,只有它是可动的,它才能是这样,一旦它不动了,就一切都完了”(。他没有看到货币的这种静止是它的运动的条件。实际上他是要说,商品的价值形式不过是它们的物质变换的瞬息间的形式,决不应该作为目的本身固定下来。
[C2] 系列则成为等式的另一边。货币在实现自己的时候能在多大程度上接近这样的无限系列,也就是说,货币能在多大程度上适合于它是交换价值这个概念,决定于交换价值的量。交换价值作为交换价值、作为自动器的运动,只能是突破它的量的界限的运动。
我们的货币贮藏者表现为交换价值的殉道者,坐在金塔顶上的神圣的禁欲主义者。他关心的只是社会形式的财富,因而他把这种财富埋藏起来不让社会见到。他追求的是具有永远适于流通的形式的商品,因而他把这种商品从流通中抽出。他热衷于交换价值,因而他不进行交换。财富的流动形式和财富的化石,长命之浆和哲人之石,像在炼金术中一样,彼此疯狂地纠缠着。为了想像中的无限享受,他放弃了一切享受。因为他希望满足一切社会需要,他就几乎不去满足必需的自然需要。他把财富保存在它的金属实体中,他也就把财富化成幻影。但实际上,为货币而积累货币是为生产而生产的野蛮形式,也就是社会劳动生产力超越惯常需要的界限的发展。
(b)支付手段
到现在为止货币不同于流通手段的两种形式,是暂歇的铸币的形式和贮藏货币的形式。但是,商品监护人在商品形态变化过程中,每逢商品发生一次变化或货币采取一种新形式,就改变一次自己的外皮。例如,商品所有者最初只是作为商品所有者对立着,后来一个成为卖者,另一个成为买者,然后每一个都交替地作买者和卖者,后来又成为货币贮藏者,最后成为富人。可见,商品所有者走出流通过程的时候,同他走进流通过程的时候不一样了。
我们已经知道,在W—G过程中,作为实际的使用价值和观念上的交换价值的商品同作为实际的交换价值和只是观念上的使用价值的货币发生关系。当卖者把商品当作使用价值转移时,他就实现了商品自己的交换价值和货币的使用价值。相反,当买者把货币当作交换价值转移时,他就实现了货币的使用价值和商品的价格。与此相应,发生了商品与货币的位置变换。现在,这个两极对立的活的过程,在它实现的时候又重新分裂开来。卖者实际转移商品,但最初只在观念上实现商品的价格。他已经把它照它的价格卖出,但是它的价格只是后来在约定的时间才实现。买者作为未来货币的代表者来买,而卖者则作为现在商品的所有者来卖。就卖者方面说,商品当作使用价值实际上被转移了,却没有当作价格实际上被实现;就买者方面说,货币实际上在商品的使用价值上实现了,却没有当作交换价值实际上被转移。从前,是价值符号象征地代表货币,而这里,是买者本身象征地代表货币。但是,正如从前价值符号的一般象征要求国家的保证和规定其强制流通一样,现在买者的人身象征则在商品所有者之间引起一种法律上有强制性的私人契约。
因此,在W—G的这个改变了的形式中,即在商品存在着而货币只是被代表着的形式中,货币首先起着价值尺度的作用。商品的交换价值用货币来计算,把货币当作它的尺度;但是价格,作为在契约上规定了的交换价值,不仅存在于卖者的头脑中,而且同时也是买者所负的义务的尺度。其次,货币在这里起着购买手段的作用,虽然它不过是把自己的未来存在的影子投射在自己面前。这也就是,它使商品离开自己的位置,把商品从卖者手中转入买者手中。一旦契约到期,货币就进入流通,因为它变换位置,从过去的买者手里转入过去的卖者手里。但是它进入流通,不是作为流通手段或购买手段。它作为这种手段起作用,是早在它存在之前,它的出现,是在它已经不再作为这种手段起作用之后。它进入流通,倒是作为商品的唯一适当的等价物,作为交换价值的绝对存在,作为交换过程的最后一言,总之,是作为货币,而且是作为起一般支付手段这个特定职能的货币。在这个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上,货币表现为绝对商品,但是不像贮藏货币那样在流通之外,而是在流通之内。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差别,会在商业危机时期令人非常不快地显露出来②。
①引自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编者注
②马克思在他的校正本上加了一个法:“路德曾着重指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差别。”——编者注
问题4:支付手段所需的货币量?
同时发生的、因而在空间上并行的买和卖的价格总额,对于铸币流通速度代替铸币数量,是一个界限。这个障碍对于起支付手段作用的货币就消失了。如果应当同时履行的许多笔支付都集中在同一地点,——这种情形最初自然只是发生在商品流通的大集中点,——那末这些支付就可以作为负数和正数相互抵销,因为甲要支付给乙,而同时丙要支付给甲等等。因此,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的需要量,不是决定于应当同时实现的支付的价格总额,而是决定于支付的集中程度和它们作为负数和正数互相抵销以后的余额的大小。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包含着一个矛盾:一方面,只要许多笔支付互相抵销,货币就只是在观念上作为尺度发生作用,另一方面,只要支付必须实际进行,货币就不是作为瞬息间的流通手段进入流通,而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静止的存在、作为绝对商品,简言之作为货币进入流通。因此,在支付锁链和一种抵销支付的人为制度已经发达的地方,如果有什么震动强制地打断了支付之流,破坏了它们的抵销机制,货币就会突然从它的价值尺度的虚无缥缈的姿态一变而为坚硬的货币或支付手段。于是,在发达的资产阶级生产情况下,当商品所有者早已变成了资本家,已经熟悉自己的亚当·斯密,并且高傲地嘲笑那种以为只有金银是货币或以为货币根本不同于其他商品而是绝对商品的迷信的时候,货币却又突然不是作为流通的中介出现,而是完全像货币贮藏者所理解的货币一样作为交换价值的唯一适当的形式、作为唯一的财富出现。货币作为财富的这样的唯一存在,不是像货币主义所设想的那样只是表现在一切财富在观念上贬低价值或丧失价值,而是表现在一切财富在实际上贬低价值或丧失价值。这就是世界市场危机中称作货币危机的特殊时机。人们在这种时机当作唯一财富渴求的Summumbonum〔至善〕就是货币,就是现金,而其他一切商品,正因为它们是使用价值,就在现金旁边表现为无用之物,表现为废物和玩具,或者就像我们的马丁·路德博士所说的,是供奢侈和大吃大喝的东西。这种由信用主义突然转变到货币主义,使得实际恐慌又加上了理论恐惧,流通的当事人在他们自已的关系的深不可测的秘密面前瑟瑟发抖了①。
(c)世界货币
金变成不同于铸币的货币,最初是由于它作为贮藏货币而是出流通,后来是由于它作为非流通手段而进入流通,而最后则是由于它突破国内流通的界限以便在商品世界中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这样,金就成了世界货币。
如果贵金属的一般衡制曾经充当最初的价值尺度,那末在世界市场上,货币的计算名称又变成相应的重量名称。如果无定形的原金属(aesrude)曾是流通手段的最初的形式,而铸币形式本身原来不过是金属条块所含重量的官方记号,那末作为世界铸币的贵金属,就又抛弃了它的形状和官方印记,回到无差别的条块形状,换句话说,如果民族铸币如俄国的伊彼利阿耳、墨西哥的塔勒和英国的索维林在国外流通,那末它们的名称就变得毫无关系,只有它们的内容才有意义。最后,作为国际货币,贵金属重新起着它们原来的作为交换手段的作用,这种作用,如同商品交换本身一样,不是在原始公社内部,而是在不同公社的接触点上发生的。因此,货币作为世界货币又采取它的原始的最初的形式。货币离开国内流通,就重新抛弃了那些由这种特殊领域内的交换过程的发展所引起的特殊形式,即它的作为价格标准、铸币、辅币和价值符号的地方形式。
同国内流通一样,国际流通也需要有一个经常变动的金银量。因此,每一个民族都有一部分积累起来的贮藏货币充当世界货币准备金,这笔准备金随着商品交换的波动而时枯时满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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