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理想的基石——国有企业若干重大问题评论》:简介与摘要
★郭松民 (整理)
本书简介
近30年来,由于种种复杂的国内外因素,妖魔化国有企业,一直中国经济学界的主流声音——国有企业亏损,被指责为效率低下;国有企业盈利,被指责为凭借垄断地位掠夺民众;就连国有企业员工福利待遇好,也被指责为造成了贫富差距……总之,国有企业作为共和国长子,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在舆论中,却经常陷入动辄得咎,前跋后疐的尴尬局面,就连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也往往感到理不直,气不壮。
在这样的舆论背景下,由《国企》杂志社策划推出、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共同理想的基石——国有企业若干重大问题评论》一书,就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书由原社科院副院长刘国光担任主编,原中央组织部部长张全景作序,由目前国内第一流的经济学家撰写。本书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论证了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地位;本书坚持以宪法和党章为基本依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比较全面的、有理有据地反驳了妖魔化国企的种种奇谈怪论,该书正确地指出:国企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在保障国家安全和保障民生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企还是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军。
纵观全书,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30年来,第一部全面系统地为国有企业仗义执言的经济学专著!
这本书用铁一般的事实,无懈可击的逻辑,荡涤泼向国有企业的一切污泥浊水!
这本书用黄钟大吕之声发出呼唤:中华民族要复兴,人民要幸福,国家要强大,离不开国有企业!
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为本书写下了这样的推荐语:“企”的意思是“希望”。谁的企,就是谁的希望。国企,就是国家的希望。希望需要不断调整,但更需要不断为之奋斗。毁掉了国企,便是毁掉了国家的希望。
《共同理想的基石——国有企业若干重大问题评论》一书,可以使国企人以崭新的视角重新审视国企,在更加深厚的基础上重建作为国企人的自豪感,更加认识到自己的责任重大,诚如著名社会活动家司马南评所言:这是一本可以压在每个国企人枕下的书。
本书摘要
序言:坚定不移地搞好国有企业
★张全景
如何看待国有企业,本质上是一个如何看待公有制企业的问题,而如何看待公有制企业,又是和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紧密相关,简言之,这是一个走什么道路的大是大非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此,《共同理想的基石》一书的们给出了自己的回答。但是这个回答是初步的,对于这一问题的还需要更深入的研究,还需要理论界继续进行工作。只有在理论上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才可能有光明的前景。
前言: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基石
★刘国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共产主义理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体现,而这个共同理想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没有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国有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就谈不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国有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基石。
首先,实现共同理想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而国有企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力军;其次,实现共同理想需要自主创新,而国有企业拥有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是建设创新型国家主力军;第三,实现共同理想需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国有企业恰恰是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力军;第四,实现共同理想需要弘扬民族精神,国有企业是弘扬新时代民族精神的主力军;第五,实现共同理想需要维护国家利益,国有企业是捍卫国家利益的主力军。
上篇:评妖魔化国有企业的种种奇谈怪论
评“民营经济主体论”
★宗寒 周新城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所有制结构?这个问题,我们党几代领导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具体国情进行了艰苦探索,确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反对公有制为主体的主张是完全错误的,全盘私有化的主张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站不住脚的。第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私营经济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性质仍然是资本主义的;第二、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等于它就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部分;第三、私营经济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并不等于它就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份了;第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的作用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作用一面,又有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相矛盾的一面;第五、关键是要全面准确地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在两个“毫不动摇”中,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主要的方面,它是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前提。
评“国有企业垄断论”
★张宇 张晨
新世纪以来,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明显提高。但一些持新自由主义观点的学者认为,国有企业绩效的改善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反垄断的关键要靠私有化,这就是“国有企业垄断论”。“国有企业垄断论”在事实上缺乏依据,在理论上站不住脚,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中国的国有企业不都是垄断性企业,把国有企业经营绩效提高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垄断不符合实际;国有企业与垄断并没有直接关系,私有企业的垄断更为普遍;垄断是生产社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结果,应当辩证地认识垄断的作用;国有企业经营绩效的改善主要不是来源于垄断,而是来源于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反垄断不是当前经济改革的主要任务,推动科学发展需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今后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要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要完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加强对垄断性国有企业的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使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评“国有企业腐败论”
★杨松林
改革开放以来,以钱权交易、以权谋私为形式的腐败问题日趋严重,一些人认为国企的存在是中国滋生腐败的根源,甚至蔑称“公有制是滋生腐败的最佳制度”。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看,国有经济本身并不产生绝对的腐败,绝对的腐败只会出现在“改制”过程中。前苏联以及中国的经验都证明,单纯的公有制经济很难产生腐败,至少腐败的程度受到严格的控制,腐败是随着市场化和金钱作用的增加而强化的。前苏联最严重腐败时期恰好在其解体前后,休克疗法提供了最无节制的市场化过程,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个人利用公权侵吞全民财产发生了。中国在九十年代中后期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改制以及国有企业上市过程中一样存在着这些情况。这是国企滋生腐败的发端,也是国企腐败中最大渊薮。在现行政治体制下,只有共产党员,尤其是共产党领导干部做到严格自律,才能通过不断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消除腐败现象。
评“国进民退论”
★季晓楠
在我国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消极影响后的一段时间以来,“国进民退”问题成为国内的一个热门话题,有人甚至提出,“国进民退”是对改革的倒退,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显然,关于的“国进民退”的争论关系到了如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关系到如何认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关系到如何界定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要正确认识党中央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精神和要求,避免出现对国有企业改革方针政策理解上的重大偏差;要正确认识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和变动趋势,避免出现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事实判定上的重大偏差;要正确认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避免出现对国有经济功能定位认识上的重大偏差;要正确认识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避免出现对政府在行业整合和企业重组中作用理解上的重大偏差;要正确认识西方的经济理论,避免出现理论阐述和借鉴上的重大偏差。
评“国有企业低效论”
★宗寒
有人说,“国有经济效率低下”。这是违背事实的。从宏观上看,建国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比世界平均水平高3倍,人均收入增长速度高6倍呢?为什么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57倍、经济总量上升到占世界第6位,综合国力上升到世界第2位,超过旧中国上千年经济增长的总和。为什么我们只用一代人就完成了其他国家用几个世纪才取得的成就呢?根本原因就在于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通过深化改革,不断使之巩固完善。
从微观上看,我国的公有制(主要指国有企业)总体微观效益高,主要表现在一是投资产出率比较高;二是劳动生产率比较高;三是剩余产品率比较高;四是国有大型企业经济效益高。
我国国有经济中,确实有部分企业出现亏损。但亏损企业在全部国有企业中仅占少数,通常只有5%左右。亏损的原因包括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企业负担增加;利改税,税负不公平;政策性额外成本上升,以及一些特定阶段的特殊因素,不能将其归咎于公有制本身。
评“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论”
★程恩富 鄢杰
近年来,一些人一再高唱“国有企业退出竞争营利性行业”的论调。有人甚至提出:“国有企业只应在少数资源垄断行业、公共福利事业保留就行了,应该从竞争性行业退出,让非公有制去经营。”这种观点是对经济改革的一种严重误导。
从巩固和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来看,国有企业不能完全退出所谓“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退出所谓竞争性领域,不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有违党中央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调整的基本方向;从当前国际经济竞争、民营企业自身发展以及应对经济危机来看,国有企业也不能全面退出竞争性行业和领域;以西方国家为依据来调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所占比例是荒谬的。
评“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论”
★周新城 张帆
对于“产权清晰”的含义,我国报刊上曾经展开过热烈的讨论。有的经济学家按照私有产权来解释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产权清晰”的要求,认为全民所有制是“产权虚置”,是“人人所有,人人皆无”。因此,要明晰产权,就必须把国家的财产落实到每一个人,也就是所谓“量化到个人”。按照这一理论,产权明晰的结果必然是私有化。
必须正确理解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产权清晰”的含义,公有制有公有制产权的界定、公有制产权的理论,私有制有私有制产权的界定、私有制产权的理论。决不能用反映私有制经济关系的产权界定来规范公有制的产权;前苏联、东欧国家在产权理论指导下改制的惨痛教训值得汲取,他们在改革过程中不顾一切地推行以所谓“产权清晰”为导向的私有化政策,结果导致经济结构的改革和重组和未来国民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打着“外国战略投资者”旗号的国际垄断资本,使自己陷入了灾难的深渊。东欧国家不仅丧失了社会主义,而且进一步沦落为“附属资本主义”国家。
评“全民均分国有资产论”
★丁冰 周新城
近年来,一批新自由主义者力主国有企业的资产应平均分配具体落实到全国每一个人身上。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特征是广大劳动者共同平等地占有生产资料,从而任何人都不能以生产资料为手段来谋取和占有特殊的利益”。因此,它的产权只能由其公有群体的代表机构,如国企产权只能由国家掌管,而不能具体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
全民均分国有资产的目的是全盘私有化;俄罗斯均分国有资产的后果导致了重大灾难,私有化没有出现人人拥有生产资料的社会公平现象,相反,导致社会两极分化;私有化没有导致民主和自由,相反,造成了金融工业集团的寡头统治。俄罗斯“均分国有资产”的改革实践清楚地表明,以私有化为核心的资本主义化改革必然导致严重后果,不会有好下场的。
评“国有企业与民争利论”
★周新城 吴强
近年来,国企“与民争利”的观点在众多媒体中频频出现,但通常指责国有企业“与民争利”并非指它与民众争利,而是指与私营企业争利。鼓噪国有企业“与民争利”的人居心叵测,他们歪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性质,制造国家与人民的对立,煽动人民反对国有企业,以便最终削弱以至消灭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国有企业不是“与民争利”而是“为民争利”;发展壮大国有企业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垄断行业由国有企业经营更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发挥国有企业的支柱作用有利于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和共同富裕;国有企业应改进工作,更好地为民谋利。
下篇:论国有企业的中流砥柱地位
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石
★刘国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来源于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将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列宁有新经济政策过渡的实践,相当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试验。毛泽东把社会主义划分为“不发达阶段”和“发达阶段”,不发达阶段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就必须既不能搞私有化,也不能搞单一公有制。
非公有制经济在初级阶要有一定历史地位,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能动摇。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公有制为主体也是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基本经济制度,首先要巩固公有制为主体这个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制经济的作用远大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仍然要坚持有计划按比例发展;防止两极分化要靠公有制经济的强大。
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卫兴华
胡锦涛同志在2011年的“七一”讲话中提出,要“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上述三个方面都会涉及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要通过改革与发展,坚持和完善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搞好搞活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充分发挥其利国利民的优势。
国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内在构成要素;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对经济运行更为有效地实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国有经济是我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经济是保证我国经济独立自主和国家安全、应对国际竞争和突发事件、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柱;以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是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手段。总之,应坚持和完善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真正做到公有制和非公有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不应从理论和实践上依靠非科学社会主义的观点和不全面准确的统计数字来贬损国有经济,否定公有制为主体,为私有化张目。
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
★宗寒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两个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占主导、支柱、基础和控制地位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在整个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国民经济中占主导、支柱、基础和控制地位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决定、制约和影响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发展,决定、制约和引导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更加重要的是,它决定着整个社会制度的性质,主导、影响和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基础;国有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才能更好地鼓励、支持和促进非公有经济共同发展。
论国有经济的性质和改革方向
★张宇
关于我国国有经济的性质,《中华全人民共和国宪法》有明确的表述,宪法第七条指出,“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第六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清楚地说明,我国的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因此,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然会加剧劳动与资本的对立、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催生私人资本特别是大资本的形成,导致金融寡头的出现,破坏社会的稳定,导致社会的混乱,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基,最终将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健康发展。
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完善国有经济的结构和体制,促进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绝不是对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那种把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曲解为私有化,并进而把国有经济的做强做大视为改革的倒退的观点是错误的,与我国国有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是背道而驰的,也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论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
★高粱
被称为"垄断行业"的电力、电信、铁道、民航、邮政、公用、石油、军工等均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30年来,这些行业不同程度地推进了政企分开、引入竞争和国企股份制等改革,促进了发展。上述行业或由于固有的自然垄断性质,或由于其外部性或战略重要性,应该保持国有经济的支配地位,根据行业具体情况决定竞争的程度。深化改革的目标是通过引进竞争和产权多元化,转变机制,增强活力,以增进社会福利和提高国家竞争力,而不是要国有经济退出这些领域。
结论:国有垄断行业改革成效显著,改革目标大部分已得到实现;保持国有经济的支配地位,是垄断企业深化改革的前提;改革中过分偏爱私有化的倾向应该得到纠正;垄断行业改革要贯彻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国力增强,有利于人民生活提高。
论国有企业是维护国家安全的“经济长城”
★江涌
在世界范围内,国有企业在理论上不仅易于达成“社会责任和义务以及公共政策目标”,而且在国家利益拓展、经济基础夯实、社会与经济安危中,扮演不可替代的关键角色,是国家经济安全的中流砥柱。
国有企业能够有效约束资本的贪婪;国有企业可以有效避免全球化、金融化下资本扩张的负面效应;国有企业可以有效抗衡跨国资本的垄断与扩张;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危难时的最可靠依托;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安全的中流砥柱。
论国有企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
★宗寒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期间的重大任务,对于改变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进一步发挥,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重大艰巨,国有企业在其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需要特别引起重视。
国有经济是全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导力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主要依靠国有企业;依靠国有企业才能有效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国有企业是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典范和主导。如果忽视甚至削弱国有企业,就会增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难度,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就难以克服,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社会就会陷入空谈。
论解决两极分化必须大力发展国有企业
★刘国光
共同富裕,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最简单最明白的目的。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改革区别于资本主义改革的最根本的东西。
贫富差距扩大最根本原因在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因此从分配领域本身着手,特别是从财税等再分配领域着手,来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缩小贫富差距,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从基本生产关系,从基本经济制度来接触这一问题,才能最终地阻止贫富差距扩大、向两极分化推进的趋势,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说“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这是非常深刻的论断,它指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容许私人产权的发展,容许按要素(主要是资本)分配,容许贫富差别的扩大,但这一切都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只要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贫富差距不会恶性发展到两极分化的程度,可以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以内,最终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
论国有企业与社会主义的内在统一
★梁柱
马克思主义的常识告诉我们,一个社会的基础是生产关系,而占主体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的性质。生产资料由谁占有,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不同地位和在劳动产品中所占的不同份额,扩而大之,它决定人们在整个社会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和阶级势力。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意味着社会主体部分的生产资料不再成为剥削和压迫人的工具,而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有,这就为社会成员的平等地位、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提供了保证,也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如果这种占有形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也就是公有制被私有制所代替,这也就不能不使社会性质发生反向的变化。
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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