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五十六个民族,新疆就居住有三十七个,其中常住的人口较多的为汉、维吾尔、哈萨克、回等十三个民族。所以,新疆是个多民族聚居省份,不同民族人们之间通婚是必然的。《新疆民族混合家庭研究》就是研究探讨一省内部族际婚姻状况的。
研究族际婚姻状况不能不联系到我国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常住在新疆的民族大致可分为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与非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两类,书中提到,解放后若干年内政府曾严格限制汉族与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通婚。这让人联想到美国历史上曾存在过的白人与黑人之间通婚的法律限制,但不同的是,中国的限制是为了避免产生有碍民族团结的纠纷,美国的限制则是白种人对黑种人赤裸裸的种族歧视与压迫,两相对比,文明与野蛮之别判然。
我国政府的政策一直是扶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书中谈到:新疆全区的中小学都分成以汉语教学的“汉校”和以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的“民校”,各民族人民都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选择,少数民族学生升学时有分数照顾;计划生育规定,汉族可生一个,少数民族则可生二个或三个、四个;从自治区到地、县、乡,少数民族占多数的地方其政府机构“一把手”都明确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除了全国统一的节假日外,少数民族的节日也是必须要放假的公众假日;等等。如此系统全面的向少数民族倾斜的政策恐怕在其它国家是找不到的,它体现着对少数民族的尊重和帮助。
新中国迄今的民族政策,如《新疆民族混合家庭研究》书中所说是反映了“政府对于国内各民族群体的识别与强调,在保护各少数民族的利益、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的同时,制度化地明确了各民族的边界,对个人的民族属性起到了固化作用,也客观上起到了强化民族意识与民族认同的作用”。这与欧洲基督教民族侵夺殖民地时的作为,比如美国之于印第安人、澳大利亚之于土著民族的野蛮灭绝或强制融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过于“制度化地”明确与强调各民族的边界是不是也有些许弊病?书中提到,西元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是新疆各民族最融洽的时期,其表现之一就是族际婚姻比较容易,联系到“改革开放”以来新疆民族事件趋多,则国家的民族政策如何调适值得深思。
这本书给读者提供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新疆族际婚姻状况以及体现出的各民族不同文化心理。比如:汉族与所有的少数民族都通婚,这既由于汉族人有四处为家的传统,又反映着相对来说较轻的排异性;汉族与回族的通婚比例最高,这是因为两族的语言文字相同;回族是沟通汉族和其他穆斯林族群的桥梁,因为回族可以和这两类都比较顺利地通婚;汉族与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通婚时往往“归化”对方的宗教信仰与文化风俗,显示出宽容与大度;汉族与维吾尔族的通婚比例最低,这似乎主要因为维吾尔族对宗教文化纯正的要求最高;汉族与少数民族联姻的家庭,其子女的民族身份大多选择为少数民族;虽然维吾尔族、回族和哈萨克族都信仰伊斯兰教,但它们之间的通婚也并不是毫无障碍的;维吾尔族与哈萨克族对族际婚姻更接受“娶”而难接受“嫁”,其它民族则较为开放……这些都对读者了解新疆各民族有很大帮助。
书中引用了很多族际婚姻当事者的口述记录,内容涵盖恋爱、婚后家庭生活与亲友交往、晚年丧事等等,很是鲜活生动。族际婚姻一般自始至终都会遇到宗教信仰和文化风俗等方面的相异所形成的障碍,这需要双方付出极大跨越努力,其间固然有白头偕老的幸福,但也不乏中道解体的苦涩。不过,那些民族不同的男女们冲破各种阻碍相恋相爱的故事总是令人为之感动。他们也许只是为了追求个人幸福,并没想其它的,但他们的行为还有另外的意义,那或许就是像书中所说的:“各民族间的通婚关系极大地加强了民族间的团结,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祝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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