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社会主义的一个活标本
——评马立诚《交锋三十年》
高 为 学
人们都知道,在改革开放二十周年时,马立诚和凌志军合著了一本同四项基本原则交锋的《交锋》,受到了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同志们的痛斥。2008年10月,马立诚又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交锋三十年》。在该书的扉页上,吹嘘因《交锋》“在全球产生巨大影响”,马立诚在“1999年,被美国《亚洲周刊》杂志评选为当代中国最有影响的50人之一”。马立诚在这本书中,又以一万字的篇幅自吹自擂在十年前出版的《交锋》,说“出版后立刻引起轰动,畅销海内外,包括盗版在内,发行量超过200万册,成为当年第一畅销书。海内外1000多家报纸和杂志评论、转载或连载”。他还借高官之口,来为之提高身价。说什么在该书刚出版之初,1998年4月8日中午,时任海协会会长的82岁的汪道涵,在上海国际饭店宴请台湾政要及文化界人士,餐叙中,汪老……很高兴地对大家说:“我要向各位推荐一本书,这是一本目前非常受到重视的书,书名是《交锋》,讨论20年来我们的三次思想大转变,很值得你们带回去看看。”又说:“4月18日,万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见了我”,“万里跟我聊了一会儿天,转入正题。他说:‘《交锋》写得很好,邓小平理论发展起来不容易啊’”!马立诚虽然吹得天花乱坠,却无法掩盖其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本质。他在大肆吹嘘《交锋》之后,就把矛头对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同志,说什么“极‘左’势力围剿《交锋》,……是想以批判《交锋》为突破口,否定改革开放,在党内重新掌握主导权”。并历数“《交锋》出版10年来,‘左’的势力批判热情经久不衰,总计发表批判文章100多篇,上纲上线,无所不用其极,给《交锋》扣了10顶大帽子:1、‘否定四项基本原则’;2、‘反对和歪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3、‘反对社会主义,企图复辟资本主义’;4、‘鼓吹私有化’;5、‘否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6、‘大搞资产阶级自由化’;7、‘歪曲历史,篡改历史’;8、‘只反左,不反右’;9、‘鼓吹卖国主义、世界主义’;10、‘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否定一切、打倒一切、扫荡一切’。”他在这里想借此证明“‘左’的势力”是乱扣“大帽子”的极左派,但是这只能弄巧成拙,因为这里的所谓“10顶大帽子”,确确实实就是《交锋》的10大罪状,把它集中到一点,就是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本人在1998年5月撰写的《评<交锋>》一文中指出:总之一句话,《交锋》的要害就是同四项基本原则交锋。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本固才能邦宁。因此,我们必须像邓小平同志所要求的那样,“积极主动、理直气壮而又有说服力地宣传四项基本原则,对一些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严重错误思想……进行有力的斗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向前迈进。
这次出版的《交锋三十年》,和10年前出版的《交锋》是一路货色。但是该书的编者和却要大肆吹嘘,说什么“本书直面30年来社会主义多方面的风风雨雨。它有如一幅行云流水的长卷,生动地描画出改革开放的过程,惊心动魄,振聋发聩,令人抚案叹息,掩卷深思。”在《自序》中又声称:要“让读者一书在手,全貌在胸。”事实究竟怎样呢?其实,它并不是“生动地描画出改革开放”“全貌”的“长卷”,而是恣意歪曲改革开放的反对社会主义的毒草。它把宣传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批判西方新自由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统统污蔑为“左”。对于这种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观点,必须予以澄清之。
一、问“姓社姓资”是“左”吗?
该书说:“1989年下半年,‘左’的东西抬头,来势很凶”,“‘左’的势力铺天盖地而来”。它根据什么得出这个结论呢?它首先举了这样一个例子:“1990年2月22日,一位高级官员在北京某大报发表一篇署名长文《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该文还对改革提出这样一个根本质问:‘推行资本主义化的改革,还是推行社会主义改革?’这是进入90年代,最早提出姓社姓资的一篇文章。”还说:“重头刊物《求是》杂志(半月刊)1991年第16期发表《沿着社会主义方向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一文。文章说:‘我们划清两种改革开放的界限,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要在事关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基本政策措施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看看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通俗的说法,就是问一问姓社姓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改革开放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避免重大错误。’”这两篇发表在党中央的党报党刊上的文章,都是由于对改革开放要问“姓社姓资”,就被马立诚扣上了“左”的帽子。
其实,这是不值一驳的。他讲“一位高级官员在北京某大报发表一篇署名长文”,就是指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长的王忍之同志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文章。王忍之在那篇文章中,确实涉及到“姓社姓资”问题,但绝不是“最早提出姓社姓资的一篇文章”。实际上,最早提出“姓社姓资”问题的是邓小平,王忍之作为中宣部长,只是宣传中央领导人的观点而已。邓小平在1989年5月31日针对那些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明确地指出:“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7页)这就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共产党人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同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所主张的资本主义化的“改革”是根本不同的,对于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改革是不能混淆的,应该问“姓社”还是“姓资”,必须“继续争论”清楚。
在邓小平之后,江泽民继承和发挥了这个思想,他《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说:“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我们坚持贯彻执行的改革开放,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改革开放。作为鲜明的对照,那些顽固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所主张的,却是以实现西方资本主义为目的,放弃人民民主专政,取消共产党的领导,背弃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改革开放’。他们的‘改革开放’,中心就是资本主义化。这当然是党和人民绝对不能允许的。”(《江泽民文选》第1卷,第60页)接着,他在建国四十周年大会上进一步明确指出:“许多事实告诉我们,在改革开放问题上,实际上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主张。一种是党中央和邓小平同志一贯主张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改革开放,即作为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改革开放。另一种是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要求中国‘全盘西化’的人所主张的同四项基本原则相割裂、相背离、相对立的‘改革开放’。这种所谓‘改革开放’的实质,就是资本主义化,就是把中国纳入西方资本主义体系。我们必须明确划清两者的根本界限。当前四项基本原则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尖锐对立,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改革开放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个问题上。”(《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618页)1991年在建党七十周年大会上,他更加明确地提出,要“划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强调“不进行改革,就不可能使社会主义制度继续保持蓬勃生机;在改革中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就会葬送党和人民七十年奋斗的全部成果。要划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同资产阶级自由化主张的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化的‘改革开放’的根本界限”。(《江泽民文选》第1卷,第163页)
可见,《人民日报》和《求是》杂志宣传“问一问姓社姓资”的观点,正是党中央所坚持的正确观点。作为党中央的机关报刊,宣传、阐述这些观点,完全是理所当然的;而马立诚却把矛头对着党中央的这些马克思主义观点,把它作为“‘左’的东西”、“‘左’的势力”来批判,这完全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马立诚为了给他的谬论捏造“根据”,就胡说“邓小平在谈话中鲜明地批判了‘凡事都要问一问姓社姓资的主张’。”他在这里提到的邓小平的“谈话”,就是指1992年春的“南方谈话”。邓小平在这个谈话中,究竟有没有反对问“姓社姓资”呢?这是必须正确回答的问题。
马立诚的所谓“根据”,就是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说:“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在这里,邓小平确实批判那种因为“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以致“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的“左”的思想行为。但是,他并没有讲不要问“姓社姓资”,而是讲“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也就是说,关键是要分清什么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什么是资本主义改革开放的问题。于是他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他讲的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综合国力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则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生产力和增强综合国力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这“三个有利于”都是姓‘社’而不姓‘资’的。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内在地包含了坚持社会主义社会基本性质的客观要求,怎么可以说提出“三个有利于”就是不要问“姓社姓资”呢?
邓小平紧接着又论证了如何认识社会性质的问题。他以深圳特区为例,指出:“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投资只占四分之一,……我们有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373页)这就清楚地表明,邓小平是问“姓社姓资”的,如果不问,又何必要明确肯定“特区姓‘社’不姓‘资’”呢?他还明确告诉我们,坚持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和劳动人民掌握政权这两个根本条件,就能保证姓‘社’不姓‘资’,否则就会发生质变。由此可见,邓小平在批评“左”倾思潮时,不但没有反对问“姓社姓资”,相反地告诉人们,如何正确地分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
马立诚无比憎恨宣传社会主义。他在揭批了宣传社会主义的文章之后,发出了如下叫嚣:“太多了,不再引述了。1991年,从春天到夏天,这样连珠炮般的指责,真有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大家都知道,“黑云压城城欲摧”这句成语,现在是用来比喻反动势力造成的紧张局面,或反动势力一时的嚣张气焰。马立诚竟然把宣传社会主义咒骂成像“黑云”一样的“反动势力”、“嚣张气焰”,这就充分暴露了他那种反对和仇恨社会主义的本质。
当时强调宣传社会主义,正是党中央和邓小平所要求的。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公报,把“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独立自主、艰苦奋斗的教育,切实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作为“当前要特别注意抓好的四件大事”之一。(《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545页)邓小平说:“四个坚持本身没有错,如果说有错误的话,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不够一贯,没有把它作为基本思想来教育人民,教育学生,教育全体干部和共产党员。”“这次发生的事件说明,是否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是个要害。……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5、311页)1990年7月3日,邓小平再次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宣传社会主义。他说:“我们实行改革开放,这是怎样搞社会主义的问题,作为制度来说,没有社会主义这个前提,改革开放就会走向资本主义,比如说两极分化。……现在有些青年人总以为外国的月亮圆,对他们要进行教育。”(《邓小平年谱》(下),第1317—1318页)可见,马立诚极力反对并恶毒污蔑宣传社会主义,就是反对当时党中央的正确决策,妄图使改革开放背离社会主义,“走向资本主义”。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姓社姓资”问题是绝对回避不了的,是必须正确回答的重大政治原则问题。最近,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中央领导同志要求紧密联系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深入回答六个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其中第二个问题,就是“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不能搞资本主义”。《人民日报》2009年1月12日的“理论”版就以此为主题,发表了三篇文章,其中有两篇题为《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选择》、《在当代中国搞资本主义是历史的倒退》,不正是回答中国只能“姓社”、不能“姓资”这个重大问题吗?这两篇文章的结论是:“总之,是近代中国历史的发展使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历史也已经证明,这一选择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社会主义成功实践继续推进的今天,试图改旗易帜,把中国引向资本主义道路,这既违反历史,也不符合人心。可以设想,如果在当代中国搞资本主义,势必导致两极分化、党派林立、思想混乱、天下大乱,这将是一场灾难和大倒退。”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是谁也违抗不了的。
二、“反思改革”就是“反对改革”吗?
邓小平在1986年9月2日,对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谈到“改革”问题时说:“我们现在做的事都是一个试验。对我们来说,都是新事物,所以要摸索前进。既然是新事物,难免要犯错误。我们的办法是不断总结经验,有错误就赶快改,小错误不要变成大错误。”(《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4页)邓小平在这里指明,改革是“要摸索前进”、“不断总结经验”的过程,这实际上也就是“反思改革”的过程。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反思”就是“思考过去的事情,从中总结经验教训”。可是,马立诚等人却认为“反思改革”就是“反对改革”。说什么“郎咸平旋风”是“明星学者掀起质疑改革的巨浪”,“煽动民众否定改革”;“刘国光旋风”使“姓社姓资风波再起”,“社会上出现一股新的否定改革、反对改革的思潮”。究竟如何评价在“反思改革”过程中的“郎旋风”和“刘旋风”,这是有关改革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大问题,不能不分辨清楚。
所谓“郎旋风”,是指从2004年8月郎咸平教授因质疑国有资产流失,受到一些自称为“主流派”的经济学家群起而攻之,而一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专家学者支持郎咸平的观点,反对利用“产权改革”侵吞国有资产,大搞私有化,这就形成了学术界、思想界的一场大讨论,刮起了一场大“旋风”。这是一场关于国企产权改革方向和国有资产流失的全国性大辩论。这里的关键问题,是要弄清楚有没有国有资产流失?该不该让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对于这个问题,当时任国资委副主任的李毅中的多次讲话,可以明确地回答这个问题。他在2003年11月2日讲话时,用“心情沉重”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列举当年从3月初到10月底,在多个省市出现的一场地方国有资产出售的浪潮,并痛斥其中的种种不规范现象,“有些地方低估贱卖,一卖了之,甚至内外勾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严重”。对于在国企产权改制中推行MBO、经营者收购,李毅中指出:“由于没有规定和制度,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到底经营者持多少股合适?大家都有争议。如果经营者持股比例过大,就有可能出现和俄罗斯一样的情况,最后使国有企业改制成了少数经营者持股的现象。”这就表明,在国企改革中,确实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产权“私有化”的问题。因此,质疑国有资产流失,反对MBO,并不是“攻击国有企业改革”,而是为了纠正国企改革中的某些错误做法,使国企改革走上正确的轨道。
事实上,正是由于这场大讨论,才引起了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人大对国企改革中问题的重视,并采取了一些改进措施。最为明显的是,2004年9月29日,国资委研究室在《人民日报》发表了《坚持国企改革方向,规范推进国企改制》长文。这时候发表这篇代表国资委的文章,当然是作为他们对这次讨论的回应和表态。这篇文章在肯定近年来国企改革道路的同时,指出了在改制中出现的问题:批评了那种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演绎为“国退民进”,主张“国有经济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批评了把国有企业作为包袱急于甩掉,一卖了之,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特别是着重批评了管理层收购中的种种弊端,损害投资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引起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并明确肯定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企业不宜实施管理层收购并控股。11月3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积极评论了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大讨论,并坦言MBO是个问题。后来,在12月15日结束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主任进一步表示大型国企不能搞管理层收购。这场大讨论,也引起了全国人大的重视。针对当时一些国企改制为非国有企业时存在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向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报告时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次日吴邦国委员长又予以重申。由此可见,“郎旋风”对国企改革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是立了大功的,怎么可以倒打一耙,反诬它“煽动民众否定改革”呢?
对于“刘国光旋风”,马立诚也是竭尽其攻击之能事,说什么“刘国光的言论,在我们已经熟悉的‘左’的朋友当中博得满堂彩”。试问,“刘国光的言论”和支持“刘国光的言论”都是“左”吗?非也!
马立诚首先把矛头指向刘国光教授在2005年7月关于《经济学教学和研究中的一些问题》的长篇谈话,认为它是“重磅炸弹”,是“大幅向左转”的标志。那么,这篇谈话究竟讲了些什么呢?刘教授认为,在当前的经济学教学与研究中,西方经济学的影响上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被削弱和边缘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我国是指导、主流,西方经济学是参考、借鉴,对待西方经济理论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应有正确的、科学的态度。经济学的教育既是意识形态的教育,也是分析工具的教育;所谓经济学的“国际化”,不能排斥马克思主义,向西方经济理论接轨。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是以西方理论为指导的说法不符合实际,也会误导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在经济学教学与研究的领域,要从教学计划、教材研究队伍、领导权等方面,克服、解决一些倾向性问题。此前,他在2005年3月荣获首届中国经济学杰出贡献奖的《答辞》中,已经阐述了这些基本思想。他认为改革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完整的概念,是不容割裂的有机统一体。好像这些年来,我们强调市场经济,是不是相对多了一点;强调社会主义,是不是相对少了一点。”他还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认为“部分传播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人士,力求使它在中国也居于‘主流’地位,取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这种情况需要关注”。我们认为,作为对中国改革“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的刘国光教授,能够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改革进行实事求是的“反思”,是难能可贵的大好事,一切正直的有良心的中国人,对此无不拍案叫绝!
但是,马立诚却反其道而行之,大讲“刘旋风”“受到了多方质疑”和“批评”,并竭力宣扬高尚全、晏智杰、吴敬琏、皇甫平等人的错误言论,用以批判刘国光的正确观点,完全是是非颠倒!
他说:“北京大学教授晏智杰在12月8日的《社会科学报》上说:过去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统天下,到今天与西方现代经济学两家并重,是一个历史进步。”那我们就来看看它是什么样的“历史进步”?该文针对刘国光的谈话说:“改革开放以来,西方经济学大量涌入,在经济学教学研究中事实上形成了西方经济学与以《资本论》为经典的经济学并重的局面,但刘国光同志断言所谓并重就是为西方经济学泛滥大开方便之门,就是取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我并不这么认为”;“从一统天下到两家并重,在中国的具体条件下是一个历史的进步”。这种“并重论”实际上就是取代论,就是企图用西方经济学来取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事实上,在我国西方经济学的地位不断上升,已经泛滥成灾,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地位不断下降,正在被边缘化。可见,“并重论”就是否定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的谬论,是一种历史倒退论,怎么会成为“历史进步”呢?
马立诚还大肆推销高尚全的所谓批判新自由主义就是否定改革的观点。他说:“2005年9月26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说:‘当前,有人借所谓的批判新自由主义来否定改革,对改革形成了干扰。’”在此前后,高尚全还多次公开反对批判新自由主义,认为批判新自由主义是对改革的“干扰”和“否定”。如此说来,改革和批判新自由主义是完全对立的,要坚持改革就不能批判新自由主义;要批判新自由主义就会“否定改革”,这真是奇怪的逻辑!如果确实如此,那只能表明他们所谓的“改革”和新自由主义是一路货色,否则,怎么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呢?!
马立诚为了给自己壮胆,还引用了这样一大段话:其实,早在这一年的2月25日,温家宝总理邀请专家座谈《政府工作报告》修改稿的时候,高尚全就提出,要“排除干扰,坚持改革”。他当时说:“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排除干扰,千万不能因为批判新自由主义而否定改革,千万不要上当,否则会有灾难性的后果。”会议结束时,温家宝说:“在这样的座谈会上,各种意见都可以发表,这一点尚全同志是很清楚的。”会议结束后,回良玉副总理握着高尚全的手说:“你讲得很好,不改革就没有出路。”高尚全对记者详细叙述这个过程,并且同意报纸把它发表出来,马立诚又要再一次加以渲染,看来是想制造某些高层领导人是反对批判新自由主义的迷雾,借以阻塞批判新自由主义的言路。这完全是枉费心机,因为真理和谬误,并不是由权位来决定的。这恰恰暴露了他们色厉内荏,心虚得很。
其实,我们批判新自由主义绝不是“干扰”改革,反对改革,而是为了排除改革中右的干扰,使改革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对此,邓小平早在20年前就指出:“这八年多的经历证明,我们所做的事情是成功的,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不是说没有干扰。几十年的‘左’的思想纠正过来不容易,我们主要是反‘左’,‘左’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势力。……同时也有右的干扰,概括起来就是全盘西化,打着拥护开放、改革的旗帜,想把中国引导到搞资本主义。这种右的倾向不是真正拥护改革、开放政策,是要改变我们的社会性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8—229页)邓小平在这里讲得很清楚,“西化”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右的干扰,要保证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就必须反对“西化”。我们知道,新自由主义是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西化”、搞“和平演变”的重要理论武器。胡锦涛在2000年初召开的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就强调要警惕西方国家推行新自由主义战略。他说:“美国和西方其他一些国家通过他们控制的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和国际游戏规则,推行以新自由主义和贸易自由化为旗帜的全球化战略。”在2005年底中央主管意识形态的同志又提出,批判新自由主义要长流水,不断线,抵制新自由主义对经济改革的负面影响。据此,批判西方新自由主义,正是为改革排除干扰,防止“西化”,保证社会主义方向的重要手段,怎么会变成“干扰”改革、反对改革呢?那些鼓吹批判新自由主义就会否定改革的人,正是为了干扰社会主义改革,把改革引向资本主义方向。
马立诚还引用皇甫平《改革不可动摇》一文,说什么现在“社会上出现一股新的否定改革、反对改革的思潮。他们把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上纲为崇拜新自由主义的恶果,加以批判和否定,我们似乎又面临着一轮改革姓社姓资争论的轮回。”他引用这段话,是想借以得出刘国光问“姓社姓资”就是“否定改革、反对改革”的荒唐结论。因此,他紧接着皇甫平的言论之后,就说:“引人注目的是,刘国光又重新提出了姓社姓资的问题。他在……《我国改革的正确方向是什么?不是什么?》说,争论的核心不是坚持不坚持改革的问题,而是坚持什么样的改革方向的问题,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改革方向,还是采取资本主义私有化的改革方向?这是又一场姓社姓资的争论,这是回避不了的问题,想回避是天真。”在这里,他略去了刘国光的一句非常重要的话:“是坚持邓小平开创的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改革方向,还是假借‘拥护改革开放的旗帜,把中国引导搞资本主义的改革方向?’”这就表明,在改革中问“姓社姓资”是邓小平的思想,并不是刘国光的独创,你们名为反对刘国光,实乃反对邓小平。刘国光在该文谈了“姓社姓资的争论”之后,接着就回答这场“争论”之所以“回避不了”,是因为“人家用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来攻你,又用‘非意识形态化’来麻痹你,叫你回避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可以吗?在关系国家人民命运的大问题上,提倡‘非意识形态化’,‘非政治化’,只能骗骗没有马克思主义常识的人。”事实不正是这样吗?
关于“改革方向”问题,在该文之前,刘国光教授就撰写了《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读胡锦涛同志3月7日讲话有感》一文。人们都知道,胡锦涛在2006年3月7日参加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会议时,强调“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说到底要靠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当时,人们对“坚持改革方向”有不同的理解,引起了争议。刘国光教授对此讲了自己的看法,认为“锦涛同志讲话的含义是什么呢?我体会,他讲的‘坚持改革方向’,毫无疑问,是邓小平开拓的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改革方向,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方向。这个改革方向,能够保证我们国家走向繁荣富强,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因而能够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这是完全符合邓小平理论的。邓小平说:“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2、138、379页)同样,这也是对胡锦涛讲的“坚持改革方向”的唯一正确的理解。谓予不信,有胡锦涛自己的讲话为证。他在2007年12月17日讲到“改革开放的性质”时说,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党领导的改革开放绝不是要改掉社会主义制度”。(《求是》2008年第1期)后来,他《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当谈到“始终保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时说,“以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并强调“我们一定要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求是》2008年第24期)这就清楚地表明,我国的改革开放,必须遵循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反对资本主义方向。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否则就会走上“改旗易帜的邪路”。
但是,现在有些主流媒体竟故意淡化甚至歪曲改革开放的性质和方向,只是笼统地提“改革开放”,认为改革就是方向,矢口不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方向,这是应该引起特别重视的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人民日报》从2008年12月1日至9日,先后发表了六篇“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评论员文章,大讲“改革开放成就巨大”,造就了“中国奇迹”,“改革开放的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必须“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没有一篇文章讲到“改革开放的方向”是什么,没有一次讲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更没有一句讲到改革开放要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甚至在不能不讲“坚持社会主义”时,也要设法把它砍掉,这样问题就大了。大家都知道,邓小平在1992年春的“南方谈话”中有一段名言:“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0—371页)而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第一评中,却把“四个不”中的第一个“不”,即“不坚持社会主义”砍掉,说什么“如果没有改革开放,如果不发展经济,如果不改善人民生活,如果不奋起直追,只能是死路一条。”这样一“砍”,是不是想告诉世人:什么都重要,就是“社会主义”可以不要,“不坚持社会主义”,照样可以活得很好?这不是公开地和邓小平唱反调吗?邓小平多次强调:“如果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不搞社会主义,不搞改革开放,就呜呼哀哉了!哪里还有现在的中国?”(《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6页)“总结历史经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十分重要,特别是坚持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绝不能放松,否则我们非垮台不可。”“如果走东欧这条路,中国就完了。东欧发生的事情说明中国的‘四个坚持’是搞对了。”(《邓小平年谱》第1295、1315页)这就充分表明,在邓小平那里,“改革开放”是非常重要的,但它必须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离开这个前提,“我们非垮台不可”,“中国就完了”,“就呜呼哀哉了”。可是,作为党中央的机关报《人民日报》,竟然发表背离四项基本原则的评论员文章,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三、批“民主社会主义”是“左”得“激动过头”吗?
该书大肆赞扬《炎黄春秋》杂志,认为它坚持“客观公正,对人对事公平”,“经得起历史检验,得到人民认可”。该书对《炎黄春秋》在2007年“2月号发表谢韬的文章《民主社会主义与中国前途》(以下简称《前途》)”,用肯定的口气大量引用其反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并竭力反对批判那些错误观点。说文章发表后,“引起广泛关注和议论”,“‘左’的朋友看到这篇文章,跳起脚来大骂。他们费了番联络和准备的工夫,在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先后召开10次会议批判《前途》。诸多发言者激动过头,调门一个比一个高。‘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篡改马克思主义’‘反对社会主义’‘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妄图打倒共产党’等等大帽子漫天飞舞,完全没办法心平气和地讨论”。现在,我们就来看看《炎黄春秋》发表的《前途》一文,究竟是不是“客观公正”、“经得起历史检验”;对《前途》的批判是不是“左”得“激动过头”?
大家知道,谢韬的这篇长文,在《炎黄春秋》发表之前,就以原题《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在一些网页上刊登,并广为流传。它妄称“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是民主社会主义者,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首创者”;“恩格斯晚年放弃了所谓‘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民主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坚持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民主社会主义”;“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才是最大的修正主义者”;“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等等。这样,它就对马克思主义来了个是非大颠倒,从根本上完全背叛了马克思主义。他鼓吹的民主社会主义是一种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潮,同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是根本对立的。毛泽东、邓小平说:“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而此文却反其道而行之,说什么“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中国才有前途,这是关系国家命运的特大问题,当然会“引起广泛关注和议论”。
《前途》发表后,北京某些颇有影响的单位,联合召开了几次“民主与社会主义”专题研讨会,那些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的人,在会上大肆赞赏谢韬的文章,竭力为之张目,说什么“我同意谢老关于马克思的正统是民主社会主义的观点”;“谢老的文章惊世骇俗,振聋发聩,是一篇很好的启蒙文章,一启民主之蒙,二启马克思主义之蒙”;“谢韬文章是对马克思、恩格斯以后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一次拨乱反正”;“谢韬的文章……在当代历史上的意义超过真理标准讨论。因为它所提出的是更为根本性的问题,即所谓‘挖祖坟’问题”;“马克思主义要拨乱反正、正本清源”,“这个‘乱’要从列宁说起”;“恩格斯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叫做科学社会主义,其实也是空想,社会主义全是空想”;“我们好不容易把两个凡是打破了,现在出来的四个凡是——凡是碰到四项基本原则,都不行”;“以前我们常常听说‘私有制是万恶之源’,现在回过头去审视历史走过的轨迹就会发现,恰恰是‘消灭私有制’的口号和追求才真正成了万恶之源”。他们还提出什么“新式社会主义”,包括所谓人民社会主义、幸福社会主义、功能社会主义等等,实际上就是民主社会主义。谢韬在会上听到了这些右派朋友的吹捧之后,得意地讲出了自己写这篇文章的真实目的。他说:“我们所面临的任务是中国向何处去”?“我这篇文章,回避了一些尖锐的现实问题,有些问题没有说透,预留出发挥和讨论的空间。”“我就要求能够从这篇文章打开一个缺口”,“允许公开讨论”,“探索出中国发展的光明大道”。这充分暴露了他们的险恶用心,就是要彻底否定马克思主义,完全背叛科学社会主义,把中国引向“民主社会主义”即资本主义邪路。
他们这样“跳起脚来大骂”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激动过头”地宣扬“民主社会主义”,马立诚在书中竟讳莫如深,避而不谈,却对于批驳谢韬谬论的人恨之入骨,说什么“‘左’的朋友”“激动过头”,“跳起脚来大骂”,“大帽子漫天飞舞”。这就清楚地表明,马立诚是站在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立场之上,来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相对抗的。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马立诚在该书中宣扬了谢韬那些错误观点,并作一些简要的评析。
该书说:“《前途》认为,资本主义就这样完成了向社会主义的和平过渡。《资本论》第三卷改变了《资本论》第一卷的结论,不再需要‘炸毁’资本主义的‘外壳’了。”这段话,是谢韬对《资本论》第三卷中的一段话作歪曲解释之后得出的错误结论。《资本论》是这样说的:“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马克思这段话的意思是说,由于股份制的出现,通过这个“过渡点”,资本主义私有制向“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过渡就更为方便了,并不是说私有制已经变成了公有制,更不是说资本主义已经变成了社会主义。因此,该文讲由于股份公司的出现,“资本主义就这样完成了向社会主义的和平过渡”,完全是歪曲之词。这里还要进一步指出,马克思在前面一段话的后边又强调:“这种向股份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因此,这种转化并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有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这种对立。”这就“为将来由整个社会即全民族来实行剥夺做好了准备”。由此可见,该文认为《资本论》第三卷推翻了《资本论》第一卷的结论,不再需要“炸毁”资本主义的“外壳”,资本主义就能完成“向社会主义的和平过渡”,显然是违反马克思的原意的,是别有用心的歪曲。
该书说:“《前途》一文说,这是恩格斯去世前几个月发表的文章,是他最后的意见。恩格斯期待通过合法斗争取得政权,保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这里讲的“恩格斯去世前几个月发表的文章”,是指恩格斯在1895年3月6日撰写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一文。因篇幅太长,这里就不再引用原文了。凡是读过《导言》的人,无论如何也得不出恩格斯最后期待的是通过工人阶级的合法斗争取得政权,保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结论,这只能是毫无根据的主观推测和恶意曲解。恩格斯在《导言》中对无产阶级利用合法斗争形式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并不是否定暴力革命。他认为在无产阶级利用普选权已取得重大胜利的情况下,“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不停地促使这种力量增长到超出现政府制度的控制能力,不让这支日益增强的突击队在前哨战中被消灭掉,而是要把它好好地保存到决战的那一天”。他在论述合法斗争形式重要意义的同时,又特别强调了保留革命权的重要性。他指出:“须知革命权总是唯一的真正‘历史权利’——是所有现代国家一无例外都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唯一权利”。如果统治阶级将暴力强加于工人阶级时,如果工人阶级的力量已经壮大到可以发动总攻击时,我们将“从议会斗争的舞台转到革命的舞台”,进行决定性的战斗。他在临终前还特别强调:“我认为,如果你们宣扬绝对放弃暴力行为,是决捞不到一点好处的。没有人会相信这一点,也没有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政党会走得这么远,竟然放弃拿起武器对抗不法行为这一权利。”可见,任何以《导言》作为恩格斯晚年放弃暴力革命,用议会主义代替阶级斗争的凭证的企图都是徒劳的,由此得出恩格斯主张保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结论,是根本没有根据的主观臆测。
该书说:“《前途》认为,中国自改革开放起也走上了民主社会主义道路。《前途》说,民主社会主义的特点是实行民主宪政、混合所有制、社会市场经济、福利保障制度。”谢韬在《前途》一文中,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民主社会主义,这是从根本上混淆了科学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的界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扎根于中国的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有质的区别,怎么可以混为一谈呢?他讲的民主社会主义的四个特点,更加具体表明它完全是资本主义货色,没有一点社会主义味道。我们知道,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它在政治上必须实行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为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必须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这二者为主体);在思想上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没有这几条本质特征,那就不是社会主义。而该文所讲的“民主社会主义的特点”,与我们所讲的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是完全相反的。他讲的“民主宪政”,实际上就是资产阶级的议会民主;他讲的“混合私有制”(该文在《炎黄春秋》发表时是“混合私有制”,而不是马立诚所讲的“混合所有制”),就是实行私有化,否定公有制;他讲的“社会市场经济”,是排斥“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他讲的“福利保障制度”,则是现在世界各国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都要实行的“制度”,它并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这种“民主社会主义”,当然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十足的资本主义。这种“民主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吗?不能,它只能害中国。戈尔巴乔夫推行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路线,使苏联由社会主义蜕变为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倒退了几十年,不就是例证吗?
以上就是所谓的“‘左’的朋友”对于被马立诚所赞赏的谢韬的一部分观点的评析和批驳。所有这些,都是摆事实、讲道理的,是以马克思主义之真理来批驳反马克思主义之谬论,根本不存在什么“左”得“激动过头”、“大帽子漫天飞舞”的问题。请问,曾自称是“《人民日报》评论员”的马立诚先生,你不但不反对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观点,相反地公开支持和宣扬这些观点,反对批判这些观点,究竟是哪一家的“评论员”?究竟想把我们党和国家引向何方?这只能把中国引向民主社会主义道路,重蹈苏联由社会主义蜕变为资本主义的老路。
2009年1月20日 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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