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博士生导师王长江同志在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刊载“党有自身利益也是一种客观存在”一文,看过以后对王长江同志“党有自身利益也是一种客观存在”一文实在难以苟同,提出不同观点,加以讨论。
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有姓“社”姓“资”的争论,反映到党内,就有了党是革命党还是执政党的争论。在争论中,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争论的一方意见可以在主流媒体上发表,而另一方的意见,主流媒体基本看不见,倒是在互联网上流传。现实中还出现了一种现象,就是争论的一方一方面抛出自己的观点主张攻击对方,一方面又拼命叫不争论,就是不准别人争论、别人回应;实际上一方只想让自己说话,而不让别人说话,堵别人的嘴。历史发展到了今天,资讯又是这么发达,堵别人的嘴的事情就不好办了。主流媒体基本上只刊登一方的言论,也值得人们回味、反思。
又是姓“资”姓“社”的争论,又是意识形态的争论,这是回避不了的。想回避是天真。人家用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攻击你,又用“非意识形态化”麻痹你,叫你回避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这可能吗?在关系党的前途,关系到国家人民命运的大问题上,提倡“非意识形态化”、“非政治化”,只能骗骗没有马克思主义常识的人。
一、党有自身的利益,这个利益是与民族、人民的利益相一致的。
1、毛主席指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毛泽东:《反对自由主义》(1937年9月7日),《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361页】。
作为一个组织的存在,中国共产党的利益又是如何呢?毛主席在《为人民服务》中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为人民服务(一九四四年九月八日)】。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对“为人民服务”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他指出“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这是我们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的宗旨,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是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的标志”。
我党之所以是共产党,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的政党,正是由于我党的利益与民族、人民的利益相一致,才能取得革命的胜利,取得今天执政党的地位。
2、按照王长江同志的观点,党作客观存在的组织机体,一旦运行起来,自然会消耗一部分资源,而资源是稀缺的。如果按照王长江同志的这个观点,没有稀缺资源的话,我党一开始就得关门。我党是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在建党的初期,党的经费是非常困难的,常常是党的领导人自己挣钱补贴党的活动经费的不足。比如我党创始人之一陈独秀同志,受聘上海商务印书馆,月薪300元,他马上接受接受了这个职务。再比如:1920年4月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来华之前,不管是南陈还是北李,经济来源皆只有教书、编辑的薪水及写文章的稿费。钱稍有富余,也仅够用于操办一两份刊物。对于其他其他的如开展学运、兵运、即使意义再大,也无力支持。维经斯基来华后,上海党组织最先接受维经斯基提供的经费。当时这种最初的援助带有很大的临时性质。1921年维经斯基一离开,立即经费无着,各种宣传工作,特别是用于对工人进行启蒙教育的工作不得不停止。派包惠僧南下向陈独秀汇报工作,连区区15元路费都拿不出来,只有从私人手里借钱才解决了困难。连路费都无着的这些最早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接受外援仍然十分谨慎。对于张国焘接受的一点外援,陈独秀立即批评了张国焘。陈独秀说:这么做等于雇佣革命,中国革命的一切要我们自己负责,所有的党员都应该无报酬地为党工作,这是我们要坚持的立场。后来,党的经费主要靠毛泽东领导的红色根据地来接济,没有毛泽东领导的红色根据地,也就没有党的经费的来源,这也是毛泽东给中国革命开辟独立发展的道路。
红色根据地和农村革命政权的广泛建立,在政治上开辟了中国共产党人自己独特的理论领域,军事上建立了中国共产党人自己的武装力量--工农红军,经济上也摆脱了对共产国际的依赖。“打土豪分田地”既是红红色政权政治动员的基础,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经济独立的基础。在中国共产党人最为困难的土地革命时期,“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人人皆知,人人敬佩;但苏区根据地派人一趟一趟给上海的党中央送黄金,不也应该人人皆知人人敬佩吗?
3、在建国初期,我党把战争年代积累的财产,包括资金、党产统统交给国家,不保留党产。现在党的活动经费主要靠8000万党员缴纳的党费。在笔者的单位里,有许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党员,按规定每年也要收取这些职工党员的党费,这些下岗职工党员怀着对党的朴素感情,绝大部分按时交纳党费,有的下岗职工党员还多交、甚至缴纳两年以上的党费。党费一般都是由组织部门管理,基层党组织的活动以及新的党组织的开设,一般都是上级党组织的组织部门拨付一定的党费,作为这个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它与政府部门的招待费有着天壤之别。文章里王长江同志故意混淆党的经费和政府费用的本质区别,把党的经费和人民的财产,说白一点就是国家的财产混淆起来,这是犯了特殊性混同于一般性的常识性错误。
从以上的论证中可以看出,王长江同志所说的“稀缺资源”“执政成本”只不过是为利益集团或是权贵集团侵占国家资产的找的牵强附会的理由和托辞而已。
二、党有利益,要保持党的利益就必须牢记“两个务必”。
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指出: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这一点现在就必须向党内讲明白,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我们有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武器。我们能够去掉不良作风,保持优良作风。我们能够学会我们原来不懂的东西。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
关于我们党的定位,早在20世纪50年代,邓小平就指出:“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
胡锦涛总书记也指出:我党过去拥有的,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的,不等于永远拥有,要保持党的先进性。
按照王长江同志的创新理论,所得出的“我们不应当在(利益)这个问题上在稀里糊涂高尚下去”的结论,这与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思想决策是背道而驰的。这个结论是令人十分的震惊,也十分地令人惊愕。人们有理由相信,这些年来党群关系紧张,腐败问题遏制不住,思想领域的混乱,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丢失,都与这些所谓的“创新理论”有关。原因就是一个:党为了利益,不要太高尚了。
按照王长江同志的“不高尚”理论发展下去,那么为了党的一些“利益”,党员作为执政党的一员就可以为所欲为,明目张胆地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堂而皇之地搞腐败,理直气壮地包二奶。而这一切,都可以包含在所谓的执政党的“利益”里面,因为党为了“利益”,可以不高尚了嘛。
按照王长江同志的“不高尚“理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也可以为了“利益”可以“不高尚”。那么,在98抗洪、5.12汶川大地震、玉树大地震中,冲锋在前,舍生忘死,哪里有困难,就出在哪里,舍小家为大家的广大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岂不是太傻了?
按照王长江同志的“不高尚”理论,我党开展的“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实践活动,岂不是自我折腾?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两先两优”活动,“党员责任区”活动,不就是劳民伤财,加大了行政成本?
按照王长江同志“不高尚”的创新理论,这也是违背《党章》的,党的十七大修订的《党章》开篇之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按照王长江同志的“不高尚“理论,中国共产党势必会堕落成1949年前的国民党,受到中国人民的唾弃,如果我们党失去了“先进性”,变得不那么“高尚”,还有继续执政的理论基础与合法性吗?如果我党失去了“先进性”,怎么能成为工人阶级,中国人民的先锋队,有什么理由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照此发展下去,不仅断送了党的执政基础,更严重的是丧失了千千万万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红色江山。
三、党有自己的利益,就是带领全国人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王长江同志在他的文章里,使用了“市场经济”一词,来表述他的论点。在这里不客气地指出,王长江同志是故意偷换概念,省略关键限制词,妄图把人的思想引入歧途。中国的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改革,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绝对不是简单的“市场化改革”。
先说“社会主义”前置词。有些人鼓吹“市场化改革”“市场经济”的口号时,故意不提前置词---“社会主义”。有些人为了打扮自己,掩盖真实面貌,假装提一下“社会主义”,但把“社会主义”置于可有可无的地步,或给予任意歪曲的解释。邓小平说过社会主义有两条根本原则:第一条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营共同发展;第二条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一些人在鼓吹“市场化改革”“市场经济”时,故意把这两条去掉、抽掉、扼杀掉。特别是最根本涉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即所有制一条--------“公有制为主题”,故意根本不提,到是民营经济(即私有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或“主体”字样,越来越充斥于某些媒体、某些会议、某些学者的文章中。这可能就是“深化市场化改革”的真实含义。
其次,在中国是“国家宏观调控”。不能不要国家的干预、管理、宏观调控来加以纠正、约束和补充,用所谓的“看得见的手”补充“看不见的手”。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地位,以及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统一计划的客观可能性与集中资源、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等等,决定了要更加加强国家的调控和政府调节。
第三,要尊重市场,但不可迷信市场,不可过度迷信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夸大作用,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也绝不是纯粹的市场经济。同样,不迷信计划,但也不能把计划这个同样是人类发明的调节手段,弃而不用。决不能从这个极端走到另外一个极端。在“市场化改革”“市场经济”的口号下迷信市场成风,强调一下计划也是大有必要。
查一查中央文件,查一查宪法、党章,哪里说过我国要实行“市场经济”?文件中讲到改革开放,总是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联系起来;在“市场经济”前面,总是加上“社会主义”的前置词;“社会主义”一词的内容,总是强调“公有制为主体”。而那些鼓吹“市场经济”口号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不提这些关键词。
附:王长江《党有自身利益是客观存在》
新华网北京5月5日电由中央党校主管主办的《学习时报》第534期刊登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博士生导师王长江教授的文章《党有自身利益是一种客观存在》,以下为原文内容:
编者按:4月12日本报刊发了《党没有自身利益应成为全党共识》的文章,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不同观点的争议。执政党作为一个政治主体,究竟有没有自身“利益”?应该如何看待“党的利益”?这是涉及执政党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确需经过广泛深入的讨论加以厘清。为此特刊发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博士生导师王长江教授的商榷文章,供读者参考,也欢迎广大读者参与讨论。
我们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在承认党也有利益的前提下,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民主政治的基本规律和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一方面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对利益问题采取回避的、虚无主义的态度;另一方面,对这一利益作出严格界定,避免党的利益的空泛化,不给既得利益留下任何理论的和实践的空间。这无疑将大大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
当改革向纵深发展、最终牵涉到政治体制的核心——执政党的时候,党的利益问题就成了一个我们绕不过去且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近年来,无论理论工,还是实践工,都时常有关于这个问题的思考。笔者本人早在2004年就写过《要重视对“党的利益”问题的研究》一文(《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4年第4期,《新华文摘》2004年第21期全文转载),表达了对党的利益问题的基本看法。最近在《学习时报》上读到一篇题为“党没有自身利益应当成为全党共识”的文章,也在谈这个问题。文章认为,承认党有利益,不利于广大党员正确理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应当让“党没有自身利益”成为全党共识。整篇文章言之凿凿,情之切切,字里行间,体现了一种强烈的忧党之心,笔者深为赞赏。
但是,对于文中表达的观点,笔者却不敢苟同。我认为,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党的利益都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这里有几点看法,提出来大家商榷。
党没有自身利益的说法,在公众感受上难以得到认可
党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组织机体,一旦运行起来,自然会消耗一部分资源。众所周知,资源是稀缺的。参与稀缺资源的分配,就不得不面对利益。举个例子:党要活动,就需要有经费。经费多些少些,对党开展活动的成效影响甚大。如果党没有利益,党的活动经费算什么?我们既不可能说党的活动不需要经费,也不可以说,党的经费和人民的财产不分彼此,是一回事。又比如,政党都有自己的目标。实现目标,第一个条件就是执政。执政才能使政党目标的实现成为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执政就是政党最大利益之所在。再比如,作为一个组织,政党由个人组成,每个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如果说,组合成一个集体后便没有了利益,就很难说明,这个逻辑过程是怎样完成的。所以,对这些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不能采用“鸵鸟政策”,要么视而不见,要么把它和人民利益混为一谈。这样做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徒添公众对执政党的不信任。而且,与不讲利益相关,在执政中也必然不讲成本。我们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不计成本地搞政治运动,公款消费数额之大乃至直到现在都令其他许多国家的执政党咋舌,很大程度上恐怕正和把党的利益、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混淆在一起有关。
从革命领袖的论述看,他们从来没有说过党没有自身利益
我们要讲清一个道理,仍然离不开到领袖语录中去找依据的习惯。即便如此,沿着这个思路看问题,说党没有利益也是缺乏根据的。《共产党宣言》中有两段被认为涉及党的利益问题的话:“共产党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在无产者不同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这两段话经常被引用作为无产阶级领袖不承认党有利益的佐证。其实,稍加分析就会发现,这种推断是立不住的。其一,说共产党不和其他工人阶级政党相对立,只是表明共产党和其他工人阶级政党立场的一致性,和党有没有利益毫无关系。其二,说共产党代表作为整体的工人阶级的利益,这是对的,但并不等于说代表者和被代表者的利益是一回事。就如同人民代表和人民之间是代表和被代表关系,并不意味着人民代表连自己的吃喝拉撒睡都没有了、连自己的工资都不要了一样。代表得好,二者可能高度一致;代表不好,不但可能不一致,还很可能发生用代表者的利益侵害被代表者利益的事情。分析革命领袖的上述论断,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共产党的利益不能和人民利益相违背,共产党不能把自己的利益置于人民利益之上,但却读不出党没有自己利益的内容。
承认党有利益,不等于承认党要维护自己的特殊利益
怕说党的利益,从观念上说,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对利益的偏见。从古代以来,中国人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十分倡导“君子不言利”。言利者,俗人也。古人尚且如此,何况共产党人?由此推论,似乎共产党人都应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说利益便不先进、不高尚了。二是搞混了利益和“私利”、“特殊利益”的区别,把利益、私利、特殊利益都当成贬义词。前一种情况,说明一些传统的过时观念还在人们中间有影响。事实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发展早已将这种观念打得粉碎,无需再作更多说明。对于后一种情况,倒是真需要作一番辨析。其实,利益和“私利”、“特殊利益”在概念上是不能混淆的。这一点,我在2004年的文章中分析过,此处不复赘言。简言之,“私利”强调其中之“私”,是因为这种利益相对其他人乃至被代表者利益而言具有排他性,和它们有对立和冲突,所以才有“谋私”之说;“特殊利益”强调其中的“特殊”,是因为掌握着资源分配权的人把它放在和其他利益不平等的位置,或者说凌驾于其他利益之上,方显其特殊。不难看出,革命领袖所强调的正是共产党不能有这种“私利”、“特殊利益”,而并不否定党作为一个政治组织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工具所应有的、正当的利益。
承认党有利益,才能使依法治国有一个科学的前提
如果公开声称党没有利益,人们就可以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有正确的理解,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就会变得融洽,党内由利益引出的种种消极现象就会消失,那么,恕我直言,这种想法确实有点不切实际,把问题看简单了。市场经济本身是一种以利益驱动为重要调节手段的机制,不管是资本主义的,还是社会主义的,统统如此。并不会因为不承认它,它就不存在了。恰恰相反,客观存在的东西,不去研究它,只会使我们无法认识和把握它的规律性,以致走弯路,付出沉重代价。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党内腐败分子前“腐”后继,部门利益、既得利益躲藏在“人民利益”、“国家利益”、“整体利益”的大旗下获得巨大发展空间这种令人担忧的状况。分析起来,原因固然复杂,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过去对党的利益问题视若禁区,很少研究,没有划清党的正当利益和这些特殊利益的边界,使种种不正当的利益可以以种种高尚辞藻的名义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现实不止一次告诉我们,只有实事求是地承认党的利益的存在,才好客观地研究各种利益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研究人民的利益和他的代表者——党的利益的关系,把党的利益摆在恰当的位置上。“文化大革命”时期那种不但不承认党有利益,而且否定一切利益的虚假“高尚”,已经使我们党吃了太大的亏,其惨痛代价足以使我们时刻牢记。我们不应当在这个问题上再稀里糊涂地“高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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