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阶级能够集体行动吗?这似乎是一个不言而喻的问题,但在坚持理性人假设的学者看来,这构成了一个极端重要的研究主题。乔恩·埃尔斯特就曾经说过,在社会科学中,再没有比解释人们为什么会合作——比如参加集体行动——更重要的问题了。这个问题的形式表述源于曼瑟尔·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该书与詹姆斯·布坎南等人的著作一道,奠定了公共选择理论、新政治经济分析的理论基石。奥尔森在该书中对马克思的理论提出了质疑,认为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的逻辑存在着内在的悖谬。奥尔森的诘难随后在马克思主义研究界引发了一场你来我往辩驳的学术公案。“理性选择马克思主义”(Rational Choice Marxism)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回应,总体上维护了马克思的理论逻辑。
一、奥尔森的诘难
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指出,许多理论认为,有共同利益的个人所组成的集团必然会为其共同利益而行事,而这其中自然包括了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奥尔森认为,这些理论想当然地以为集团会采取行动,但事实却相反。“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1]在这里,奥尔森提出了集体行动分析的一个核心概念:搭便车。大集团所以比小集团更难以实现集体行动,是因为许多人存在着搭便车的动机。正是搭便车,使得共同利益与集体行动之间产生了鸿沟。
奥尔森所批评的对象非常广泛,包括社会学和政治学众多学者所使用的集团理论。而这其中,马克思作为被批评的对象尤其突出。奥尔森引用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一段话“资产阶级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的虔诚、骑士的热忱、小市民的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激发,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来说明马克思认为“阶级是自私的,个人也是自私的”。[2]有些学者以没有出现马克思所预期的阶级斗争来批评马克思高估了理性行为的力量,而奥尔森不这么看,原因恰恰就在于这种理性主义动机。可想而知,既然工人是理性的,那么凭什么工人会参加阶级斗争这样的集体行动呢?因为,对于一个理性的工人来说,阶级斗争固然于他有利,但最有利的莫过于是别人去斗争,而他却坐享斗争成果。而一旦有工人这么想,就不难推断,大多数工人都会这么想。于是理性的工人阶级虽然渴望阶级斗争成功,但却不会参加这一集体行动。而马克思却断言,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会导致“工人的越来越扩大的联合”。至此,在奥尔森看来,马克思陷入了一个两难境地:如果坚持理性人的假定,那么逻辑上就不会有越来越扩大的阶级斗争;而如果坚信一定会发生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就必须在这个问题上改变理性人的假定。因此,问题的症结就是,马克思关于社会阶级的理论与其假设的追求个人利益的理性、自私的行为不相一致。
当然,奥尔森并不否认,在集体行动方面,非理性因素也能够发挥作用。但具体到马克思的理论而言,他似乎很少留意非理性的、冲动的阶级觉悟对于工人阶级集体行动的影响。而且,如果马克思真的强调非理性因素在集体行动中的作用,那么,他就得强调个人为了整个阶级的集体利益而作出牺牲,实现个人利益的升华。问题是,一旦工人愿意这样做,在逻辑上,我们不能避免资本家也有同样的放弃个人私利而为整个阶级利益服务的可能。于是,“他将不得不说,个体资本家为了增进阶级利益可以无私地放弃个人利益。但是正如前面解释的,这不是马克思的立场”。最后,奥尔森断定:许多证据都表明,马克思提出的理论是建立在理性、功利主义的个人行为之上的。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一理论就是自相矛盾的。但即使马克思考虑的真是非理性的感情行为,他的理论仍然不完善,因为很难相信非理性行为能够为人类历史中的所有社会变革提供动力。
奥尔森的诘难大抵如此,而其中最核心的概念就是搭便车问题。在其论著出版之初,其影响主要限于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早期的主要学者都不是信奉或研究马克思的,有些甚至时不时批评马克思主义或社会主义,比如詹姆斯·布坎南。因此,在一段时间内,这一诘难并未引发讨论。只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艾伦·布坎南《马克思与正义》的出版,才引发了关于集体行动与理性问题的热议。不少马克思主义者或马克思的研究者对奥尔森的诘难作出回应。大抵来说,存在着两种思想:一种是从理性与集体行动的理论分析,探讨什么情况下工人阶级会参加集体行动直至革命,这以乔恩·埃尔斯特的《理解马克思》最具有代表性;另一种思路则偏重对马克思的文本解读,澄清奥尔森以及其他分析马克思主义者的误解,这以丹尼尔·萨比亚为代表。下面本文分别介绍埃尔斯特和萨比亚的观点,来探讨理性选择马克思主义的得失。
二、埃尔斯特的机制分析
埃尔斯特认为,阶级意识往往采取“团结”的形式。比如集体谈判就是阶级意识的表现。他还利用搭便车这一概念来界定阶级意识。“阶级意识是克服搭便车问题实现阶级利益的能力。”[3]在什么情况下,工人阶级具备这种能力呢?埃尔斯特从两个方面来着手分析:集体行动的认识条件以及影响参与集体行动动机的变量。其中前者是直接因素,后者是间接因素。
认识条件的因素有:(1)阶级成员认识到自身在因果关系中的位置以及对立阶级是谁?要工人阶级的普通成员认识到自身受剥削的根本原因,这里需要知识分子的教育以及工人阶级领袖的领导。(2)个人参与集体行动的得失计算,从预期效用角度来衡量,这里存在三个变量:合作收益,“所有人参与集体行动带来的收益与没有人参加的情况下的收益之差”;搭便车收益,指“别人参与集体行动而我不参与情形下的收益与所有人包含我在内参与时的收益之差”;单边行动损失,指 “我参与集体行动而其他人不参与集体行动情况下的成本与损失与没有人(包括我在内)参加的成本与损失之差”。[4]在通常情况下,集体行动具有搭便车收益大或单边行动损失大的特征,这就带来了如何克服它们的问题。(3)贫穷或苦难是集体行动的源泉。苦难的作用在于减少单边行动损失。(4)相对福利水平。相对福利水平容易导致对另一个阶级的憎恨,并且在改善福利的期望下参加行动。
影响动机的变量有群体规模、群体成员的距离、群体成员的出席率、群体同质程度、集体行动的技术。(1)奥尔森认为群体规模越大,搭便车的收益也越大,但埃尔斯特指出,群体规模同时也影响惩罚风险,一般来说,群体规模越大,单边行动损失也降低,两相权衡,相对中型群体规模采取集体行动的概率最高。(2)群体成员之间越接近,就越有利于集体行动。(3)交通技术有两个方面的作用。它一方面将群体成员拉近,从而有利于阶级意识的形成;另一方面它促进人员的流动,从而削弱了阶级意识。因此,交通技术中等程度的发展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工人的团结。(4)阶级成员的文化异质程度也是集体行动的障碍。(5)集体行动技术指集体行动总投入与总产出的函数关系。这里存在几种可能:阶梯函数,在没有达到临界值前,边际产出为零,而超过临界值,边际投入又是多余,艾伦·布坎南认为这是概括集体行动的恰当模型;凹函数,初始贡献小,而后来的贡献愈来愈有效;凸函数,早期贡献大于后期贡献,比如第一次绝食罢工可能影响很大,但第二次媒体的关注度就降低了。而埃尔斯特则认为这几种关系都存在,并不限于布坎南的阶梯函数。
集体行动的组织问题是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当别人合作,而我不合作时,搭便车收益是正的;而当别人不合作,我参与时将带来较大的单边行动损失。因此,不管其他人如何选择,我选择不参与对自己都是有利的。将这一逻辑运用到所有人,集体行动将是不可能的。埃尔斯特指出,这种囚徒困境只有在如下前提下才是成立的:(1)博弈只进行一次就结束;(2)参与人仅仅依据矩阵中的支付而行动;(3)他们完全理性。但是,现实存在着各种突破这些前提的情形,因此就有可能出现集体行动。这些情况至少包括:
重复博弈。行业协会中的资本家或企业中的工人将长期互动,因此有可能选择针锋相对的策略。在这种情况下,搭便车收益将不会诱致参与人背离集体行动。当然这也存在着局限性,比如最后一次,大家就没有合作的必要,而以此倒推,有些人有可能最开始就拒绝合作。因此,单单重复博弈还不够,还有其他因素。
行动者彼此联系,容易观察别人并且知道自己也被人观察,这就产生了行动的外部性。这种外部性的表现有:如果行动者背弃的话,他将自责,这样他减少了搭便车收益,但仍然未减轻单边行动损失;行动者为他人争取利益而获得一些正效用;行动者认同平等……所有这些,都减少了搭便车收益,但并不影响他的单边行动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将容易形成这样的策略,即我不主动发起集体行动,但当所有人或绝大多数人都参与的时候,我才参与。
但仍然存在着集体行动失败的因素:比如信息条件未得到满足,或者说行动者动机不是如此;不是所有阶级成员都会关心阶级内部的其他人。一般来说,剥削阶级相比被剥削阶级对本阶级成员更少有同情心。另外,过多的互动有时会导致彼此的敌意而不是团结,也就是说负外部性。埃尔斯特认为,资本家之间的集体行动主要是依赖于重复博弈,而工人阶级的集体行动则更赖于效用函数的外部性。但无论如何,到目前为止,对于个人来说,参与集体行动并不是一个占优的策略。大家都是有条件的合。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人们会出现即使别人没有行动自己也乐意主动发起集体行动的动机呢?也就是说,出现无条件的合。这里有两个因素:(1)该人依据伦理观念而不是收益计算而行动;(2)个人从参与行动的本身而获益,也就是说“过程收益”。[5]
这种无条件合作的作用在于激励其他人参与进来,比如存在5%的无条件合,他们最先采取行动,然后吸引了另外10%的参与者,后者只要有 5%的参与率就会参加行动,如此就有了15%的参与者。随后又吸引了30%的行动者,这批人看到15%的参与率就会参与行动。如此类推下去,这种滚雪球的效应将导致大规模的集体行动。这里,只要对于最初的少部分人来说,他们的单边行动损失为零,那么他们的主动参与就会将其他观望者的单边行动损失降低。
至此,埃尔斯特根据理性选择理论而细致地解释了集体行动的内在逻辑,并且解释了工人阶级的集体行动往往比资产阶级的集体行动更容易达成的原因。至少从集体行动内在机制的角度来看,这种机制是合情合理的。根据这一机制,埃尔斯特对奥尔森的选择性激励提出了批评。他认为,选择性激励是对背弃者的惩罚和跟从者的奖赏,这对于既有集体行动的维持是有意义的,但不足以解释集体行动的发生。相比之下,领导比选择性激励更有价值,因为它具有协调行动、传播信息和引导民众态度的作用。
总之,埃尔斯特从理论上对奥尔森给予了有力的回击,阐明工人阶级的集体行动何以可能,而这种可能并不像奥尔森所说的需要一种非理性,也不是奥尔森所强调的选择性激励,从而证明,总体上而言,马克思的理论逻辑存在着一致性,或者基本一致的理论内核。但是,埃尔斯特对马克思的论述也不乏微词。马克思认为工会是工人团结的工具,埃氏认为这是一种逻辑上的“副产品谬误”;马克思强调工会的最终目标是推动政治革命,埃氏认为马克思犯了“目的论谬误”。[6]当然,归根结底,这是因为马克思并不重视集体行动的微观基础的缘故。
三、萨比亚的文本解读
至少从理性选择的理论来看,埃尔斯特综合了分析马克思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研究成果,并从机制的理论分析层面上解决了工人阶级的集体行动如何可能的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符合马克思本人的看法。虽然埃尔斯特在论述过程中,也曾不时引用马克思的论断,但这与其说深得马克思的本义,勿宁说是一种“六经注我”的做法。萨比亚认为,即使是埃尔斯特,对马克思的工人阶级集体行动的微观机制问题的看法也充满了误解。因此,有必要重新梳理和还原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的真实学说。
在许多地方,马克思区分了自在的阶级与自为的阶级,认为两者的差别在于工人阶级是否意识到自身的整体利益。奥尔森的批评在于,即使工人阶级意识到了自身的利益,也不足以形成集体行动,因为这里存在着搭便车问题。所以,奥尔森认为马克思的理论存在着自身的矛盾。萨比亚指出,马克思对这个问题虽然没有予以理论上的深入探讨,但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对此没有认识到。事实上,马克思认为工人阶级的斗争是发展的,有阶段性的。《共产党宣言》在这个问题上的论述是明确的。“首先是单个的工人,然后是某一工厂的工人,然后是某一地方的某一劳动部门的工人,同直接剥削他们的单个资产者做斗争。”“但是随着工业的发展,无产阶级不仅人数增加了,而且它结合成更大的集体……工人开始成立反对资产者的同盟。”工人的斗争导致“工人的越来越大的联合”并“把许多性质相同的地方性的斗争汇合成全国性的斗争,汇合成阶级斗争”。这样,“无产阶级组织成为阶级,从而组织成为政党”[7]。萨比亚根据《共产党宣言》有关工人阶级形成的基本逻辑,并综合马克思在其他地方的论述,将工人阶级集体行动的形成过程区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地方工人群体的出现。形成地方工人群体的因素有三种:工人阶级的集中化、同质化和启蒙。城市和工厂的集中让无产阶级加强了力量;同质化,表现为“越来越均等化”;而启蒙则部分源于资产阶级的教育,部分源于工人阶级领袖对于团结必要性的强调。这样,无产阶级群体以及无产阶级共识就顺理成章地出现了。[8]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像奥尔森所误解的那样,因为有共识就自然会导致大规模集体行动,因为地方工会还需要有赖于改善了的交通工具而联合起来,并最终发展为一个政党。这里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各地方工人群体之间的互动。
第二阶段:亦即阶级行动的第一阶段。在这一时期,同一阶级的共识发展到这一地步,即工人阶级具有共同利益和共同的问题,并面临着只能通过集体行动来解决这一共同问题的局面。这里存在着两个重要变量:(1)小规模的工人群体中存在多重稳定而长期的联系。这里工人群体首先意识到集体行动的必要(比如罢工或组成工会),而他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是持久的,并且因为小规模群体内的工人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这样,他们就能够组织起来。(2)从小规模的工人群体发展到大规模的阶级组织,这一过程中的关键变量是小规模群体通过长期的斗争而学到了“传统”。“传统所以得到尊重,因为遵从它符合我们的利益。有了传统,我们就可以预期其他人的行为,而有了这样的预期,如果我们不遵守传统,我们将付出不遵从而带来的代价。”[9]
第三阶段:即阶级斗争的第二阶段,这时工人阶级不仅仅停留在前面这一阶段的自利行动,而且发展成一种团结意识。在马克思的语境中,团结意识意味着对个人身份的自我认同,它构成了大规模集体行动成败的关键变量。在资本主义世界中,所有人都淹留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工人也不例外。但这并不表明马克思认为利己主义是普遍的——或者是自然的——倾向,这只是资产阶级倾向的虚幻意识。人是有社会性的,这种社会性在资本主义社会就诞生于工人的联合之中。劳动者在有计划地同别人的共同工作中,摆脱了他的个人局限,并发挥出他的种属能力。显然,马克思决不会认为,革命将由那些原子式的自利个人来执行,而是由联合起来的工人组织为应付共同的问题并改变共同命运而实施行动。可见,阶级的团结感将为阶级革命提供动机,这种团结意识将出现于阶级斗争、阶级共同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灌输。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同盟总是具有双重目的:消灭工人之间的竞争,以便同心协力地同资本家为了压制工人而逐渐联合起来,原来孤立的同盟就组成为集团,而且在经常联合的资本面前,对于工人来说,维护自己的联盟,就比维护工资更为重要。”[10]此外,马克思还赞扬过工会是社会主义的学校,工人在其中受教育并成为社会主义者。而一旦工人获得了团结意识,集体行动所存在的囚徒困境就转变成确信博弈,集体行动的发生也就顺理成章了。
这里,萨比亚对埃尔斯特的理论提出了部分批评。他认为埃尔斯特虽然正确地强调了领导的作用,但对于工人领袖的动机却置之不问;另外,对于工人群体规模扩大所导致的阶级斗争问题也没有考虑。萨比亚认为,工人领袖为团结意识所驱动,在小规模群体里发动工人运动,但他本人是一个理性的风险承担者,因此将小规模群体内的工人运动发展成大规模的革命运动。马克思虽然并没有用现代的理性选择的术语来表达这个问题,但其散见各处的论述基本上是符合这一逻辑的。[11]
萨比亚的结论是,即使工人个体是自利的,在地方层次的阶级行动仍然是可能的,而阶级斗争的发展将诞生出工人阶级强烈的团结感和工人运动的传统,并最终引发大规模的革命运动。因此,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在逻辑上是一致的,不存在奥尔森所谓的内在悖谬。尽管欧美的工业化历史存在着不利阶级行动的因素,比如工厂的分散化,地位、工资和种族的差异化,但都不足以削弱无产阶级大规模集体行动的一般可能性。历史上多次出现的大规模罢工和革命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最好注脚。
四、理性选择给马克思主义带来了什么
就奥尔森的诘难来说,埃尔斯特与萨比亚在其他的基础上而作出的贡献至少完成了这样的任务,即完成了对马克思的辩护,证明奥尔森的解读是错误的,马克思在工人阶级的集体行动方面的论述是成立的。而且,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辩护者和奥尔森使用的概念工具是基本一致的,他们都是在理性选择(rational choice)这一共同理论基础上进行辩论的。
在20世纪后半叶,理性选择理论堪称是最流行的社会科学理论之一,到80年代,它的影响也渗透到马克思主义或者马克思研究界中。工人阶级的集体行动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中看出这一渗透给马克思主义所带来的新东西。
第一,机制分析。在社会科学的层面上,机制分析处于中观层面,既有别于社会理论中一般化的理论,比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设,但也不满足于常识性的直觉判断,比如人是自私的,而是试图描述介于两者之间的某种稳定性的事物。好的机制分析并不排斥理论与直觉,而是有机地将它们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彼此密切啮合的解释模式。
第二,为阶级分析乃至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新的内容。分析马克思主义在许多问题方面未必认可马克思,但在阶级分析与历史唯物主义这些理论方面存在着大体上一致的认同。理性选择马克思主义在工人阶级的集体行动问题上强调了交通工具、组织等技术因素,而在行动者动机方面的考量也往往是基于利益的分析,因此在基本的解释方向上是与历史唯物主义相符合的。而将阶级作为一个核心概念来研究,虽然与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将阶级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的做法略有差异,但这并不必然构成对阶级整体的否定,而应当视为对整体分析的补充,并且深化和丰富了唯物主义的阶级分析。因此,可以认为,阶级集体行动的研究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是有助益的。在这方面,理性选择马克思主义与其他分析马克思主义一道,为历史唯物主义在英美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学界的重新确立作出了贡献。
第三,为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西方主流社会科学对话构建了对话与批评的渠道。当代西方主流社会科学在许多问题上已经改换了术语,尽管使用这些术语的往往具有这样或那样的意识形态倾向与错误的理论基础,但不能否认的是,这些术语在阐明社会生活的一些具体现象方面作用颇大。以奥尔森所概括的搭便车而论,虽然该理论的方法论和前提并不能做到坚不可摧,但在这些既定前提下得出的结论却不容忽视:它虽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现象并对所有的情况作出预测,但确实能够说明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情况,尤其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利己主义动机所驱使下的人类互动。而在当代西方社会科学中,理性选择理论已经构成了主流。马克思主义必须认真对待理性选择,吸取理性选择理论的合理之处,批判其中的错误倾向。在这方面,埃尔斯特等人所作的努力是应当加以肯定的。尽管他们的论述未必都符合马克思主义精神,但正面与理性选择理论进行交流,并不会有损于马克思主义。
承认理性选择马克思主义给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带来了一些新东西,绝不意味着我们应当完全认同理性选择马克思主义。事实恰恰相反,我们尤其应当对理性选择的局限性有着清醒的认识。这些局限性表现在:理性选择马克思主义企图用形式分析代替实质分析,事实上并未真正理解革命者的动机,忽略了无产阶级政党的作用;对辩证法有意无意地否定或误解;基本上失去了实践的冲动,而满足于做一位共产主义运动的旁观者。
注释:
[1][2]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第126页。
[3][4][5][6] Jon Elster, Making Sense of Marx,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347,pp.351-352, p,364, pp.368-369.
[7][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0—281页,第193页。
[8][11] Daniel R. Sabia, “Rationality, Collective Action, and Karl Marx”, in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1988, Vol.32.
[9] Russell Hardin, Collective Action,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2, p.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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