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毛泽东“抓革命、促生产”治国方略的形成
:李义凡 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年第6期
http://www.cctb.net/llyj/llgc/basictheory/201012/t20101229_25371.htm
“抓革命、促生产”是毛泽东晚年的一个重要治国方略,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产生了巨大深远的历史影响。“抓革命、促生产”在毛泽东的治国思想中处在什么位置?它究竟是怎样产生形成的?用什么标准划分其形成的不同阶段?怎样认识党内高层在贯彻这个方略过程中的分歧?等等。深入研究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认识晚年毛泽东,更深入地研究文化大革命。
一、“抓革命、促生产”治国方略的萌芽(1956年以前)
由于“抓革命、促生产”试图解决的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中的一个战略性、全局性的问题——政治和经济的关系问题,因此,它在毛泽东的治国思想中属于宏观层面的内容,涵盖并被实际贯彻到各行各业,不能称之为“‘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基本经济政策”[1],而应称之为毛泽东的治国方略。
“抓革命、促生产”的治国方略是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正式提出的,但从毛泽东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进程来看,这个思想在20世纪50年代前期实际上就已经萌芽。早在1943年10月,毛泽东就初步表达了只有通过革命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思想。他认为,经过土地革命,打破封建剥削关系,这“是第一个革命。但是,如果不进行从个体劳动转到集体劳动的第二个生产关系即生产方式的改革,则生产力还不能进一步发展”[2]。
从1949年到1952年,我国国民经济得到迅速恢复,但与此同时,国营经济与私营经济的深刻矛盾也充分暴露出来,从而促使毛泽东改变了建国前关于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设想,开始酝酿和制定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他在审阅修改这个总路线的宣传提纲时明确指出,“只有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国防力量,防止反革命复辟,巩固人民政权。[3]他认为,我们正在进行两种革命——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社会制度革命和由手工业生产到现代化机器生产的技术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这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4]可见,这条总路线的基本要求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革命与工业化同时并举。
1955年秋,毛泽东在《严重的教训》一文的按语中提出了“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5]的命题,反映了他对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主次关系的认识与“抓革命、促生产”的治国思想在逻辑上是完全一致的。
1956年1月25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说:“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6]同年12月8日,他在与全国工商联部分代表座谈时,又简明扼要地阐述了“革命”的基本含义和目的:“革命是为建设扫清道路。革命把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加以改变,把经济制度加以改变,把政府、意识形态、法律、政治、文化、艺术这些上层建筑加以改变,但目的不在于建立一个新的政府、一个新的生产关系,而在于发展生产。”[7]随后,毛泽东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用“不断革命”概括总结了新中国走过的八年历程。[8]
毛泽东关于“革命”与“生产”的关系和“不断革命”的思想,从理论上看是“抓革命、促生产”治国方略形成的理论基础;从实践上看又是毛泽东成功领导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方法和策略,是“抓革命、促生产”治国方略形成的经验基础;从思想发展的进程看,它们表明,“抓革命、促生产”的思想元素在50年代前期已经问世,但还只是表达了二者之间“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并没有上升到治国原则的高度去认识。因此,这个治国方略此时还处在“萌芽阶段”。
二、“抓革命、促生产”治国方略的初步形成(1957—1963年)
1956年底,我国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随着这个时期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毛泽东的治国思想也发生了变化,工作重心逐渐由经济建设转向阶级斗争。就是说,50年代末以后,他在努力构思一个既能保证社会主义事业的纯洁性、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又能发展生产力的治国方略。“抓革命、促生产”就是在这个探索过程中初步形成的。
1956年召开的中共八大对国内主要矛盾作出了正确论断。基于这种论断,大会决议明确提出全党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随后,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又再次提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9]但是,在国内外种种复杂的历史因素的综合作用下,1957年发生了反右派斗争的严重扩大化。毛泽东随后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10]这表明,在反右斗争以后,毛泽东在国内主要矛盾是什么这个重大理论问题上发生了重大变化。1958年5月召开的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接受了毛泽东的这个思想,从组织程序上正式完成了这个改变,确认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问题的理论。这次会议根据毛泽东的创议,通过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
这条总路线集中反映了毛泽东的治国思想。他认为:“红与专、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是两个对立物的统一。……政治和思想又是统帅,是灵魂。只要我们的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稍为一放松,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就一定会走到邪路上去。”[11]“鼓足干劲”是“力争上游”的前提,而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运动是“鼓足干劲”的最有效手段,“什么工作都要搞群众运动,没有群众运动是不行的”。[12]他相信,只要通过政治挂帅和群众运动把全国人民发动起来,把他们的劳动积极性激发出来,就能够促进生产力的高速发展,在较短时间内超过英国、赶上美国。1958年8月的北戴河会议后,全国迅速掀起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从组织形式来看,这两个运动都是在党和政府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下通过群众运动的方式发动起来的;从性质来看,这两个运动都是违背客观经济规律、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盲目追求经济发展的高速度和生产关系的快过渡,因而带有空想色彩;从目的来看,这两个运动都是力图通过生产关系的革命和思想革命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可以说,毛泽东“抓革命、促生产”的治国思想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实践中已经初步明晰。
1960年3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再次强调:“我们这个社会主要矛盾是什么?主要矛盾还是阶级斗争,就是资本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道路两条道路的斗争。几十年还是这个问题。”[13]1962年9月24日,他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又进一步提出,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都存在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以这个思想为指导,他领导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尽管如此,毛泽东还是接受了刘少奇等人关于此次会议精神不向基层传达、以免把全党的力量都用去对付阶级斗争的建议。他在讲话中还结合1959年庐山会议以后因反右倾机会主义而丢了工作(主要是指经济工作)的教训,特别提醒大家:“要分开一个工作问题,一个阶级斗争问题,我们决不要因为对付阶级斗争问题而妨碍了我们的工作。……要把工作放在第一位,阶级斗争跟它平行,不要放在很严重的地位。”[14]可见,他所希望的是“革命”和“生产”并行不悖。
有人认为,1957年以后,在阶级斗争和经济建设的关系问题上,“毛泽东的基本思路是:阶级斗争始终是主要矛盾,经济建设是当前党的主要任务,居于‘目’的层面,从属于阶级斗争这个‘纲’”[15]。有人认为:“八届十中全会以后,毛泽东的认识发生急剧变化,以阶级斗争为主要内容的党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逐渐形成,并开始成为党的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16]这些观点值得商榷。
从目前所能查阅到的历史文献资料以及党和国家这时的工作部署来看,应该说,从1957年到1963年,毛泽东的治国工作重心由经济建设转向阶级斗争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并非在八届十中全会后急剧变化完成的,在八届十中全会之前毛泽东也还没有确定阶级斗争与经济建设之间的“纲”与“目”的关系。从他在八届十中全会上的讲话以及1960年4月到1963年9月经他审批的几个中共中央文件中,都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点。特别是以下三个文件,突出强调的是革命与生产两不误,以发展生产为出发点、中心和目的。1962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党组关于全国农业会议的总结》,要求全国农业系统各级领导“既要抓生产关系,又要抓生产力,不要把两者对立起来”[17]。1963年3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开展“五反”的指示中也明确规定:“决不能因为开展群众运动,放松对日常生产的领导……更不能打乱生产秩序和工作制度,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18]1963年9月,毛泽东在修改《关于工业发展问题(初稿)》时又特别强调:“如果不在今后几十年内,争取彻底改变我国经济和技术远远落后于帝国主义国家的状态,挨打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当以有可能挨打为出发点来部署我们的工作。”[19]
尽管如此,但问题在于,既然国内主要矛盾是阶级斗争,那么党和政府的主要任务便是抓阶级斗争,这是合乎逻辑的结论。随着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理论的不断发展,“促生产”在毛泽东治国方略中的中心地位被“抓革命”所取代便是顺理成章、轻而易举之事。
1963年5月8日,毛泽东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主要做法特辑》上的批示表明,他对河南偃师县等四个地方通过大抓阶级斗争促进生产发展的做法非常欣赏、充分肯定,把它们树为全国学习的“光辉的榜样”。[20]5月20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通称《前十条》),反复强调“任何时候都不可忘记阶级斗争”,“阶级斗争,一抓就灵”。[21]11月14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通称《后十条》),明确规定了这次运动的性质“是一次深刻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开展运动的关键是学习和深刻领会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问题的思想,运动的基本方针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抓住五个要点,放手发动群众,有步骤地、有领导地开展群众运动……健全和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22]
上述毛泽东5月8日的批示和《前十条》、《后十条》表明,“抓革命”与“促生产”的先后主次关系在毛泽东心目中已经基本明晰,在他治国的天平上二者的地位已开始发生变化,前者已开始被视为首要任务。应该说,它们标志着“抓革命、促生产”治国方略的初步形成。
三、“抓革命、促生产”治国方略的正式形成(1964—1966年)
由于阶级斗争问题和社会主义发展的政治方向问题在毛泽东的治国思想中逐渐成为首要问题,所以那些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靠政治挂帅和革命精神促进生产快速发展的典型得到了他的充分肯定。1964年2月和6月,毛泽东先后向全国发出了学大庆、学解放军、学大寨的号召。此后,全国掀起了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运动。“抓革命、促生产”的治国方略就是1964年到文化大革命初期正式形成的。
1964年4月,毛泽东在看了公安部对一个案件情况的报告后,比较明确地表达了“抓革命、促生产”的思想。他对公安部副部长汪东兴说:“其实,抓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仅不会妨碍生产,相反还会促进生产。”[23]9月10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修正草案)》,在重申了《后十条》中关于运动的基本方针、原则性强调“运动和生产必须密切结合”后,着重批评了一些干部把运动和生产对立起来,因怕影响生产而不敢深入开展运动的思想和做法,要求“各级领导同志和工作队的同志,都必须懂得,阶级斗争,革命运动,是促进生产发展的动力,是为生产斗争服务的。只有解决了阶级斗争中的问题,正确处理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才能真正地发挥出来,生产才有广阔发展的余地”。[24]这个草案经过了毛泽东的反复审改,强调阶级斗争是生产发展的动力,清晰地表达了毛泽东关于“只有搞好革命才能促进生产”的思想。
与这个思想相一致,1965年12月,毛泽东在《反对折衷主义》一文中十分明确肯定地表示,不能把政治与经济等业务工作并列。他说:“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与业务、政治与军事、政治与经济、政治与技术的关系,政治总是第一,政治总是统帅……政治与业务这一矛盾中,主要矛盾方面是政治,把政治抽去了就等于把灵魂抽去了。没有灵魂就会迷失方向,就会到处碰壁,所以政治第一,政治统帅业务,不能平起平坐。如果把它们并列起来,就是折衷主义。”[25]这就完全改变了1962年他在八届十中全会上提出的“要把工作放在第一位,阶级斗争与工作平行”的观点。
上述文献说明,毛泽东关于依靠革命促进生产、用政治统帅业务的思想脉络已经非常清晰,“抓革命、促生产”的完整表述已经呼之欲出。尽管目前尚无材料证明这个完整表述是毛泽东提出的,但它非常准确地概括了毛泽东的治国思想,一经提出便得到了毛泽东的首肯。
有人认为“‘抓革命、促生产’方针是在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上正式提出的”[26]。但从目前所能查阅到的文献资料看,这个方针是在1966年7月2日经毛泽东批准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工交企业和基建单位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通知》中首次正式提出的。该通知是刘少奇、邓小平根据当时在北京的中央领导同志讨论的意见主持拟定,报毛泽东审批后下发的。它要求“各地党委必须抓革命、促生产,做到革命和生产建设双胜利”[27]。9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抓革命,促生产》的社论,向全国进一步宣传了这个方针,号召人们“一定要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为纲,一手抓革命,一手抓生产,保证文化革命和生产两不误”[28]。9月14日,经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连续下发两个文件——《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通知》(简称《工厂六条》)和《关于县以下文化大革命的规定》(简称《农村五条》),重申中央7月2日的通知仍然有效,对已经出现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严重冲击工农业生产的情况作出应急规定:工业、农业、交通、财贸等部门应立即加强或组成各级指挥机构,确保生产建设等工作的正常进行;生产企业、基建单位、科研设计机构和服务行业的职工,都应当坚守岗位;红卫兵不要到生产、经营、设计单位去串连;学生不要到县以下机关和农村社队去串联;秋收大忙时节,农村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可以暂停,等等。[29]次日,周恩来在接见全国各地来京师生大会上的讲话(经毛泽东审阅同意)中再次强调了这个方针。他说:“我们一定要响应毛主席的号召,一手抓革命,一手抓生产,保证文化大革命和工农业生产双胜利!”[30]可见,“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这时已经得到毛泽东的批准。随后,他又向全党特别强调要坚持这个方针。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周恩来于1966年11月9日主持会议,讨论修改并通过了《人民日报》社论稿——《再论抓革命促生产》。于10日发表的该社论开篇首句就指出:“抓革命,促生产,这是毛主席提出的方针,一再强调的方针。”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和农村都“必须坚决遵守、时刻遵守”。[31]
综上所述,1966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几个重要文件、经毛泽东审改批准的周恩来和陈伯达的讲话以及《人民日报》社论,都充分表明“抓革命、促生产”的治国方略已经被完整清晰地表述出来,其内涵和思维逻辑已经十分清晰,已经被党和国家的最高决策层所接受并成为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应该说,它们标志着这个治国方略的正式形成。
1968年10月31日,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再次强调:“我们必须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把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社会主义农业和一切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得更加出色。”[32]在随后的中共九大、中共十大和四届全国人大的主要文件中,都反复指出要坚持“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33]可以说,在整个文化大革命时期,“抓革命、促生产”一直是毛泽东所坚持的治国方略。
四、党内对“抓革命、促生产”的认识分歧
尽管全党都一致拥护“抓革命、促生产”的治国方略,但是,在这个治国方略的形成和贯彻执行过程中,党内不同文献所强调的侧重点却不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工交企业和基建单位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通知》、《工厂六条》、《农村五条》、周恩来的讲话和11月10日的《人民日报》社论,强调的是革命、生产两不误,生产是革命的落脚点,必须保持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而《十六条》、陈伯达的讲话、《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1967年元旦社论以及林彪随后的有关讲话,则强调的是只有搞好革命,才能搞好生产,“抓革命”、打倒走资派是全党的首要工作,不能把“生产”作为“革命”的落脚点,更不能“用生产压制革命”、用“生产”的好坏评判“革命”的得失。
这说明,这时党内高层对这个治国方略的认识有很大分歧。分歧的实质在于:“抓革命”与“促生产”哪一个是中心、更重要,“乱”与“治”哪一个更有意义,“抓革命”是否要落脚到“促生产”上。这种分歧在实践中具体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1966年冬季工交座谈会上的争论和1975年全面整顿与反整顿的斗争,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事例。
在1966年11月召开的工交工作座谈会(会议由谷牧主持)上,围绕工交企业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及生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党内高层发生了尖锐的意见冲突。直接冲突的双方是陶铸、谷牧、余秋里等所代表的中央和地方主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与陈伯达、王力所代表的中央文革小组。冲突的焦点在于是保留还是取消此前中央发出的关于公交企业和农村开展文化大革命的限制性规定;是把稳定局势、保证生产秩序放在首位,还是把全面发动文化大革命、不惜打乱生产秩序放在首位。冲突的结果是谷牧等人的意见被随后由林彪主持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否定,陶铸、谷牧和李先念等人在会上作了检讨,承担了“堵”、“压”群众运动的责任;以陈伯达、王力等人的意见为主导而形成的《中共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草案)》,经毛泽东批准于1966年12月9日下发全国。林彪在总结讲话中提出,不能把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单是落在生产上,完全以生产收获的多少论文化大革命的成败是大错特错;要让文化大革命席卷、渗透到全国每一个领域。[34]众所周知,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林彪的讲话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毛泽东的意图。12月15日,林彪主持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简称《农村十条(草案)》,同日,经毛泽东批准下发全国。由此,文化大革命迅速扩大到全国工交财贸各部门和广大农村,社会秩序和工业生产开始陷入全面混乱状态。
这就出现了一个尖锐的矛盾:一方面,必须继续进行文化大革命,而这场大革命已经并将继续对社会秩序、经济建设等业务工作造成严重冲击;另一方面,必须保证人民的基本生活和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这就势必要求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等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党和国家最高决策层必须在这个矛盾中作出选择,而如何选择则完全取决于毛泽东。
毛泽东在经过反复思考后认为,中国现在正处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重要关头,这是涉及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头等大事,其他任何事情都不能同它相比。只有下最大的决心,花极大的力量,甚至以不惜打乱党和国家正常秩序为代价,才能摧毁中国出修正主义的社会基础,建立起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因而,在他看来,“乱”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即便在“大乱”中会造成种种损失,但从全局来看,付出这样的代价也是值得的;只有通过“天下大乱”,才能“达到天下大治”。
尽管毛泽东的这个态度是明确的,但是,他还是把握着一个底线——保证人民的基本生活、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既不能只抓革命不要生产,又不能把“抓革命”与“促生产”并列。因此,他希望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有机结合点,实现他既能继续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又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理想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他在文化大革命的不同阶段所把握的侧重点略有不同。在“文革”发动之初,他的侧重点在“抓革命”,大约一年以后,他的侧重点转为实现“抓革命”与“促生产”的有机结合。
1967年的上海“一月革命”后,特别是1月22日《人民日报》社论发表后,社会秩序更加动荡混乱,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业单位的领导已经瘫痪,利用原有的组织系统抓生产已不可能。毛泽东也意识到这种局势发展下去,必将突破他所把握的底线。因此,经他批准,中共中央于1967年3月19日发出了《关于停止全国大串联的通知》。5月11日,毛泽东又批准了《北京市革委会重要通告》,要求“革命群众都必须坚决执行毛主席、党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的指示,争取革命和生产双胜利。”“坚决执行毛主席关于要文斗,不要武斗的指示。严禁打、砸、抢、抄、抓。”“不许破坏劳动纪律,不许无故旷工,坚决同一切扰乱革命和生产秩序的现象作斗争。”[35]根据这个精神,1967年5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坚决制止武斗》的社论,向全国公布了《北京市革委会重要通告》的六条内容。5月27日,经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联合发出《关于对国务院××部委实行军事管制的决定(试行草案)》,提出为认真执行“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保证革命生产双胜利”,“军管会下成立‘抓革命,促生产’两个班子,把革命放在首位,以阶级斗争为纲,以革命统帅生产,建立革命的新秩序,掀起生产的新高潮,争取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36]随后,周恩来在征得毛泽东同意后,决定对铁路、交通、煤炭、电力等关系国计民生和战备的重点企业也逐步实行了军管。上述情况说明,1967年3月以后毛泽东在努力实现“抓革命”与“促生产”的有机统一。
然而此后,全国的政治局势始终没能真正安定,“抓革命”也始终没能真正“促生产”。所以,在周恩来总理病重、中央无人堪负主持全局工作重任的情况下,毛泽东于1974年到1975年初接连委任邓小平担负党、政、军关键性重要领导职务,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同时相继发出了三项指示:学习理论、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1974年12月17日,邓小平在与毛泽东的谈话中尖锐地道出了当时全国面临的问题症结所在:“恐怕还是革命和生产的位置怎么摆的问题。不安定,生产搞不起来。”这个思想得到了毛泽东的认可。[37]随后,邓小平便在“以三项指示为纲”的旗号下领导展开了对各条战线的全面整顿。全面整顿的实质和目的,就是在不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提升经济建设工作的地位,促进生产的发展。
事实说明,在整个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内高层在贯彻执行“抓革命、促生产”治国方略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巨大分歧和尖锐斗争。从现实来看,这种斗争是当时“抓革命”与“促生产”尖锐对立或者说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社会矛盾的反映。从理论上看,它反映了争论双方对社会主义本质和根本任务的认识有本质差异。从价值取向来看,以周恩来、邓小平等人为代表的一方,是把维护党、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为此而不惜承担政治风险、蒙受政治冤屈;以林彪、陈伯达、康生、江青等人为代表的一方,则是把迎合毛泽东的某种意图以便在动乱中攫取更大的权力放在第一位,为此而不惜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制造冤假错案。
五、结语
纵观“抓革命、促生产”治国方略的形成过程,可以看出,毛泽东所说的“抓革命”主要是指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领域的革命,核心是抓阶级斗争,基本方法是突出政治、大搞群众运动。他所说的“促生产”主要是指工农业生产,同时也包括经营、管理、科技等业务工作的发展。他虽然不允许别人把两者并列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但他通过“抓革命”来“促生产”,以尽快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愿望和追求始终未变,始终在努力实现“抓革命”与“促生产”的有机统一。
然而,由于文化大革命激起了人们最大且最难满足的欲望——权力欲,起初在造反派与所谓“保皇派”之间,随后在造反派之间以及各种政治势力之间,围绕权力而展开的斗争十分尖锐、错综复杂,毛泽东的良好愿望和“抓革命”与“促生产”有机统一的目标始终没能实现。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领导制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就是在正确汲取毛泽东治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
注释:
[1] 王均伟:《“抓革命、促生产”之剖析》,载《北京党史研究》1996年4期第11页。
[2] 《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70页。
[3]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702页。
[4]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249页。
[5]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49页。
[6][7] 《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82页。
[8][11][12]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1、52—53、433页。
[9]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31页。[10] 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720—721页。
[13][14][37] 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063、1254、1710页。
[15] 张月:《“抓革命”与“促生产”: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的理论探索》,载《南都学坛(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16] 王立胜:《晚年毛泽东的艰苦探索》,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15页。
[17]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761页。
[18][21]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175—176、316—318页。
[19][20]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48、285页。
[22]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386—387页。
[23]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65页。
[24][31] 《人民日报》1966年11月10日第1版。
[25] 《毛泽东思想胜利万岁》,北京1969年,第183—184页。
[26] 吴敏先、孙成军:《论毛泽东晚年的“抓革命、促生产”思想》,载《毛泽东思想研究》1994年第4期。
[27][30][35][36]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69—70、138、345、360—361页。
[28] 《人民日报》1966年9月7日第1版。
[29] 陈东林、杜蒲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实录》第3卷(上),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1—162页。
[32] 《人民日报》1968年11月1日第1版。
[33] 张伟瑄、刘五一、肖星主编:《共和国风云四十年1949—1989》(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96、617页。
[34] 金冲及主编:《周恩来传》(四),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900—1901页。
(:信阳师范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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