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惨败的反思:斯大林社会主义是不是成熟的社会主义制度?
陈朝文
笔者按:这是我7年前投稿给南方某报的一篇文章,结果不言而喻,石沉大海。今略做修改后,贴出来,参与苏联、东欧惨败的根本原因的讨论。
苏东惨败的沉痛教训,是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一笔宝贵财富!可以说,找到了惨败的真正原因,就能迎来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第二次大发展。
惨败的根本原因,只能是内因:或者是制度内容、结构不正确;或者是“施工”即构建方式方法不对,出了问题;或者是指挥部叛变投降了资产阶级。另外,还要明确,是走到哪个地方即哪个阶段的失败,即究竟是社会主义社会被颠覆了的失败,还是创建社会主义制度阶段事业被颠覆了的失败?不同阶段的失败,原因、教训不同。
真正的、成熟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资产阶级难以颠覆它,因为人民成了社会的真正主人,他们保卫着。创新构建中的社会主义制度,因为还在探索之中,还不成熟,容易被敌人颠覆;假的社会主义制度,迟早要被推翻。
从这个道理来说,苏联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不成熟、不完善的,或者说,还不是真正的科学的社会主义制度。
研究苏联、东欧惨败的根本原因,有两个特别重要的情况:
一是惨败前,苏联是斯大林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
二是剧变中,有相当多的群众,响应、参与了推翻苏联共产党领导的活动。
这两个关键问题又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因为从道理上来说,人民群众是不会反对,自己当家作主社会经济、政治,不再受剥削、压迫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不会去推翻建立这种社会制度的建设指挥部的,不会去打倒和自己打成一片、同甘共苦的共产党的。
由此得出结论:人民群众参与推翻共产党领导的活动,要打倒的,是变成特权利益集团的共产党,即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和旧社会官僚差不多,和其它政党差不多的共产党;苏联共产党已经变成这样的政党,不再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反对的是人民群众并没有真正当家作主社会经济、政治,而是由他人代表了自己在当家作主的所谓社会主义制度。
资产阶级利用了人民群众的这一诉求、情绪来达到自己搞掉社会主义事业的目的。
苏联、东欧共产党,变质成了这样的政党,自身管理不好,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根本原因还是一定的社会制度即斯大林社会主义制度造成的。要找出惨败的根本原因,就必须对斯大林社会主义制度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检讨。
一、斯大林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内容:
⑴共产党执政,决定社会的一切重大问题;
⑵经济体制,以国有国营为主,限制、改造个体所有制;
⑶分配方式,国家统一标准分配;
⑷政治体制,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治体制。
二、斯大林社会主义制度,属于传统的所有制关系、政治关系的范畴。
1、共产党执政的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仍属于传统的生产者和生产资料所有权分离的所有制,还不是新的生产者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生产资料所有制
⑴国家占有生产资料方式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奴隶主义制度产生的同时,国家出现了,从此,社会就一直存在国家占有生产资料的方式。
⑵共产党领导的国家,仍属于阶级社会特有的一个强力组织,专政工具的范畴。
⑶共产党也是阶级社会特有的政党组织。
⑷共产党执政的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与社会所有制的性质有所不同。
⑸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仍不平等:共产党国家占有,只有国家官员少数人,才有这些生产资料的管理权、支配权、处置权和生产管理权、决定权,而绝大多数人是没有这些实际权利的。从奴隶社会开始,生产资料所有权就是由并不生产的少数人掌握。
2、国有国营的生产,仍属于传统的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创造利润生产方式的生产
社会生产方式,就是企业围绕什么目的在生产经营,生产者们,客观上在为什么而生产劳动,如租地生产方式、为资本创造利润生产方式等,它不是具体创造产品的方式方法。
⑴国营企业,总体来说,生产者们仍是围绕给生产资料所有者创造利润这个目的在生产,就是政策性亏损企业,也是以利润为主要考核指标。这种社会生产方式存在几百年了。
⑵几千年来,社会的大部分生产,归不生产劳动的生产资料所有者所有。国营企业的生产,仍归不生产的生产资料所有者所有,并不归生产创造者所有。
⑶几千年来,社会的大部分生产,是不生产的生产资料所有者在当家作主管理。国有国营企业,仍属于这种方式范畴的管理。
3、国有国营企业的生产关系,仍属于传统的雇主与雇佣者生产关系的范畴。
国有国营企业,国家是老板,是主,由它的官员拍板决定企业的重大问题,主宰、决定生产者的利益和命运;生产者没有这些权利和地位,近似于雇佣劳动者。国营企业的职工说得很直白,“我们是在给‘阿公’打工”。
4、国家统一标准分配,仍属于传统的社会分配方式的分配。
共产党国家分配方式,同样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即国家官员少数人掌握分配权,分配安排社会新创造出来的物质资料,而广大劳动者并没有分配权。
5、共产党国家管理社会仍属传统的政体
共产党执政,仍属政党执政的政体,这种政党政体已存在好几百年了。共产党的国家,同样是一个强力组织,专政机器。国家管理社会的政体,已存在几千年了。
伟人毛泽东,早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就看清楚了斯大林社会主义制度的“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的性质:“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因此,要多看点马列主义的书。”
三、斯大林社会主义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使共产党存在蜕变为官僚衙门腐败政党的严重危险
这种社会制度规定,由共产党长期掌握社会的经济、政治、管理等大权,就是由他的干部具体掌握社会大权,那他的干部实际就是和旧官僚差不多的、站在社会之上的官员。人在社会活动,都要追求经济、政治利益最大化。共产党的干部成了官员后,就有可能利用自己手中的社会权力,通过腐败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捞到最大化的经济、政治利益,追求奢侈豪华荒淫无度的生活。苏联、东欧、中国社会,存在严重腐败就是证明。
由官员掌握社会大权的社会,都存在腐败社会问题,只是严重程度有所不同。
这种社会制度决定了,通过有效的思想教育,提高官员即干部队伍的思想觉悟、境界,是可以减少腐败,遏制严重腐败,但这并不能根本解决社会腐败问题;通过严厉打击、惩治腐败,是可以减少一些腐败,遏制严重腐败,但这是治表而不是治本。
采取最有效的方式监督国家官员,是可以达到官员不敢腐败的程度。但社会监督本身就属于社会制度的范畴,有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基础后,亿万双雪亮的眼睛,才能正大光明、理直气壮地监督“官员”队伍不敢以权谋私。
2、不能最大限度地解放发展物质生产力
国有国营企业,生产是国家“阿公”的,不是生产者自己的,生产者干多干少,干好干孬,国家都发给差不多的工资收入,不能调动每个生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能力、潜力,有的人就偷懒出工不出力。把个体所有制当成资本主义的尾巴,加以限制、改造,影响了这部分人的生产劳动热情和积极性。
正是这种社会主义制度机制上的原因,造成社会生产出的生活必需品,有时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出现市场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的问题。所有社会主义事业国家,都程度不同的存在这个问题。人们又把这一问题,强加在社会主义制度头上,由此影响自己对社会主义的信心。资产阶级借此大肆攻击社会主义,大肆煽动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的不满。
3、违背了阶级、国家、政党消亡的过程、规律
社会主义事业,是消灭剥削、阶级的事业。剥削消灭了,阶级就消灭;阶级消灭了,所有与阶级有关的东西,如国家、政党、阶级专政等,都要逐渐消亡。也就是说,使国家、政党开始自行消亡,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任务、目的。
但斯大林社会主义制度,却要守住国家,并赋予它掌握社会主要生产资料、管理社会的大权,却要保留政党,并赋予它执政社会的大权。这就使自己的理论前后矛盾,不能前后连贯一致起来,就有说一套,做一套,自己掌握了国家、社会大权后,留恋这些权力,自己不愿逐步自行消亡的嫌疑。
4、它不愿给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权力,把被颠倒了几千年的社会关系完全颠倒过来
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目的,就是要把被颠倒了几千年的社会关系,完全颠倒过来。人民创造了所需的物质资料,创造了社会,创造了历史,他们才是物质财富、社会、历史的主人。当家,就是拍板决定一个家庭、单位、团体的所有重大问题,作主,和当家的意识差不多,说了话就算最后的决定。
斯大林社会主义制度,国有国营企业,国家是“老板”,自然就是国家即政府官员在当企业的家,作企业的主;职工只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并没有当家作主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利,并没有当家作主社会经济的权利。政体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政体,党领导一切,决定一切,人民并没有真正当家作主社会政治、管理等。
谁在拍板决定重大问题,就是谁在当家作主。党在拍板决定重大问题,就是党在当家作主,就不是人民在当家作主。在这个问题上,概念清清楚楚,不存在谁代表谁当家作主。
人民自己不能真正当社会生产经济、政治、管理的家,那他们就不是社会的真正主人;人民不是社会的主人,就是被颠倒了几千年的社会关系,还没有完全颠倒过来。
5、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
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国际歌》唱得非常响亮:“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吃尽了我们的血肉,一定把它们消灭干净”;“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一切归劳动者所有”。马克思论证得很明确,是要建立“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经济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说过,共产党执政的国有国营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对阶级、政党、国家的消亡过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生,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是这样论述的:“把巨大的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同时它本身就指明完成这个变革的道路,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
“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历史上出现以来,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常常作为未来的理想隐隐约约地浮现在个别人物和整个整个派别的脑海中。……这种可能性现在是第一次出现了,但是它确实是出现了。”“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20、321页)
恩格斯的论述很明确:共产党国家占有生产资料后,阶级、国家开始消亡过程;无阶级社会是不需要国家的,基本没有国家自然就没有共产党国家占有生产资料方式。共产党国家占有生产资料,是“完成这个变革的道路”。社会主义由社会占有生产资料,而社会占有和国家占有不是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只有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后,人们才第一次成为自然界和自己的社会结合的真正的主人。
6、人民群众不满意社会长期是这种制度
无产阶级等广大劳动人民,积极参加、支持社会主义革命的最终目的,是要消灭剥削、阶级,“夺回劳动果实”,“一切归劳动者所有”,要当家作主社会生产经济、政治、管理,成为社会真正的主人,要实现人人平等。
斯大林社会主义制度,显然不是他们所企盼的社会主义制度,久而久之,就对这种社会制度不满起来:
⑴不满社会仍是官主宰的政治体制
无产阶级革命的政治目的,《国际歌》唱得很响亮:“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马克思恩格斯论述得很清楚: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基本消亡了;没有国家,不可能是国家政治体制来管理社会,只能是人民自己管理社会的政治体制。
不言而喻,人民政体是通过人民大会或者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决议来管理社会。从国家政体到人民政体,有一个相当长的过渡、巩固过程,并且需要共产党耐心培育。
斯大林社会主义制度,仍是官主宰一切的社会政治体制。人民群众仍被划分在社会的底层,只是被管理、被主宰者,没有什么社会管理权。久而久之,人民群众就会产生不满、怨恨情绪,形成严重的官僚与民众的矛盾。
⑵不满官僚、腐败。
⑶不满生活水平、质量不高。
四、重新理解马克思社会主义制度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第7节“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里,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科学论断如下: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267页)
过去的理论,一直认为,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就是指的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
苏联、东欧惨败告诉我们,这是按“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在理解这一著名论断——只有分配后的生活资料才归每个人个人所有;劳动产品既生产,不可能都是归生产者个人所有。这样理解的根据是,国有国营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反过来,又是为国有国营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提供理论依据。但几千年来,甚至可以说,从人类社会出现以来,分配后的生活资料一直就是这样规定,归每个人个人所有,它并不属于某种社会制度的特有内容;这是社会制度小得可以忽略不管的一个内容。
难道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的论断,是一个小得可以忽略不管的问题吗?这显然是完全错误的理解。
马克思论述的是“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即资本主义积累发展将造成的另一种社会制度,即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只有站在这个高度上,才能进到马克思这一著名论断的里面去。
社会经济制度的基本点有四:生产资料占有方式;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分配方式。
马克思的这一著名论断,推论出的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这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⑴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即自然资源及生产资料由社会成员共同占有,财产私有制消亡过程的社会主义社会,以社会占有为主,其次是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几乎没有资本所有制。
⑵社会生产方式:“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即生产者占有劳动产品即新创造劳动价值,也就是生产归生产者所有。这才是马克思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本意——劳动创造的价值归创造者个人所有。
⑶社会生产关系:协作的自由平等联合生产关系——人人有相同的企业管理权,按劳分配权,通过企业职工大会或者代表大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决定、处理企业的所有重大问题,有效管理企业。
⑷分配方式:按劳分配:每个生产者劳动后实现的价值量,按社会刚性规定的一定的比例关系,在社会各项需要、个人生活消费需要及其它各项需要之间进行分割分配。
⑸积累方式:以社会所有的生产者积累为主,(企业使用的生产资料是社会的,积累自然归社会所有);其次是集体所有的积累,个体所有的积累。
五、结论:
1、斯大林社会主义制度,不是完善的、成熟的、否定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主义制度。
2、斯大林社会主义制度,只能是,社会主义事业从“传统的所有制关系”里借来的,用于变革社会制度的、暂时用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
3、从资本主义制度到社会主义制度,必须经过共产党领导下的国有国营、人民代表大会体制一个阶段的过渡。这是因为:
⑴私人占有的资本生产资料,是不能直接变革为社会占有的。
因为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是有意识形态、观念条件的。如果那样变革,这些生产资料就会被抢光,社会就会乱套。
⑵为资本创造利润生产方式,是不能直接变革为生产归生产者所有即“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生产方式的。
因为实行生产归生产者所有生产方式也是有意识形态、观念条件的。如果那样变革,谁都不愿把自己劳动创造的一部分价值即收入上缴给社会,用于社会的各项所需;没有管理,没有发展进步,没有积累的社会,必然乱成一锅粥。
⑶雇主和雇佣劳动者生产关系,也不能直接变革为自由平等联合劳动生产关系。
因为社会多人的各种活动,必须有自己的权威,否则,人人都按自己的想法,各行其是,那就会乱套。恩格斯明确指出:“联合活动就是组织起来,而没有权威能够组织起来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551、552页)但权威不是自封的,也不是上面任免的,而是在实际活动中,群众公认自然形成的。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的教育、培养、锻炼,才能逐渐形成群众自己的权威。有了自己的权威,才能实行自由平等联合劳动生产关系。
⑷按资分配方式,也不能直接变革为按劳分配方式。
因为按劳分配必须有一定的集体主义思想、精神、觉悟为基础。因为在一个生产集体里,每个人劳动创造了多少价值,是很难准确量化出来的,分配,只能是近似的按劳分配。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的教育、帮助,企业的集体主义思想、精神、觉悟,才能逐渐形成,才能实行按劳分配。
4、斯大林对成熟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解是错误的。但这并不能否定他为世界社会主义事业所做出的划时代的巨大贡献:为开创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夺权、巩固国家政权,在列宁领导下,建立了不朽的功勋;他是拆除人剥削人经济基础的第一人;他把落后的农业国俄罗斯,建成了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他领导的苏联,成了反法西斯战争的主力军,为彻底打败法西斯,建立了永不磨灭的功勋。
这只能说明,“传统的所有制关系”、“传统的观念”,根深蒂固,是走向成熟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敌人”。马克思恩格斯,伟人就是有伟人的深邃的眼光,在百多年前,就看到了这个最困难的问题,告诫共产党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71、2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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