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手迹: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引用自《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的修改件)
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1937年)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963年)
——毛泽东
【前言】
最近,又见到一些网友在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问题,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条基本原理,必须正确理解和坚持;另一种则认为这个命题是某些人倒行逆施的舆论工具,本身就是完全错误的。
后一种看法之所以会产生,主要是因为三十余年前,出现了一篇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标题的文章,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恶劣后果,是修正主义路线恶性发展的理论根源。于是,一些网友由此而迁怒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哲学命题本身,非否定了它不可。
这种看法在感情上是可以理解的,但从理论上说则是十分错误的,甚至会损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基,损害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
大家知道,中外修正主义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主要的手法,是“打着红旗反红旗”,就是口头上也挂着马克思主义的词句,却歪曲、修正和篡改它们的灵魂,以此来攻击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东西。这是修正主义者的惯用伎俩,否则,也就不成其为修正主义了。
那么,我们在批判修正主义的时候,能不能把“红旗”本身也否定了,甚至认为这“红旗”就是一面“黑旗”呢?当然不能。但遗憾的是,一些网友恰恰是这样做的。他们批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以及资改派通过所谓“真理标准大讨论”推行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却把这篇文章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命题混为一谈,也一起怀疑了、批判了、否定了!
有些网友在质疑实践标准的同时,还完全脱离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系列基本原理、基本观点,提出种种理由,对“实践”、“检验”、“真理”、“标准”等概念作出了各种不同的解释,或者孤立地围绕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十二个字,一个一个地扣字眼、板“道理”,以此来证明自己的看法,论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这样或那样的“不足”、“错误”,甚至认为这个命题是“荒唐的”、“反动的”。
这些理由、解释是否能够成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究竟是什么意思?这是两个不能不搞清楚的问题,而要如此,首先就必须知道革命导师是怎样论述这个重要命题的,然后再同一些网友的看法相对照,看看是不是对其有误解或者曲解。
为此,本人辑录了毛主席有关实践标准问题的有关论述,并把它们分为八个部分,也就是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主要包括这样一些方面的含义:
一、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唯一的,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
二、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认识、理论的真理性、正确性
三、所谓以实践作标准,就是以实践的结果、效果作标准
四、错误的、反动的实践,可以从反面检验真理、证实真理
五、已被实践证明是真理的认识,还需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
六、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绝对存在于相对之中
七、实践检验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和首要观点
八、毛主席在《实践论》中对实践标准问题的经典论述
由此可见,“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是毛主席从整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理论体系中归纳、概括、总结出来的,是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这个原则是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基本原理联系在一起的。这些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包括: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精神反作用于物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具有能动作用;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以认识、理论为指导,认识、理论在实践中得到验证;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真理是一个过程,是客观的、全面的、具体的;人的认识是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的无限过程;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等等。
希望大家认真重温一下毛主席这些重要论述,尤其是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本身是错误的,或者有这样那样缺陷的网友,能够根据这些论述,对照一下自己的观点,看看是不是真有道理,而不要再坚持己见,给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与宣传带来混乱了,更不要因为批资改派的谬论而批到毛主席头上去,使亲者痛、仇者快了!
对于坚持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时又坚决批判那篇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的文章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卑鄙伎俩的网友,也可以根据毛主席的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认清那篇文章把实践标准偷换为资产阶级实用主义,为资改派推行修正主义反动路线鸣锣开道的本质。
以下就是本人辑录的“毛主席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一】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唯一的,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毛泽东《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414页。
实践是真理的标准。
——毛泽东《读米丁等著<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上册)>一书的批注》,《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142页。
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4页。
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4页。
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第663页。
人们的认识经过实践的考验,又会产生一个飞跃。这次飞跃,比起前一次飞跃来,意义更加伟大。因为只有这一次飞跃,才能证明认识的第一次飞跃,即从客观外界的反映过程中得到的思想、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
——毛泽东《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2页。
所谓经验,就是实行政策的过程和归宿。政策必须在人民实践中,也就是经验中,才能证明其正确与否,才能确定其正确和错误的程度。
——毛泽东《关于工商业政策》,《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286页。
[说明:毛主席在这些论述中使用的“社会实践”和“实践”,是同一个概念的两种说法,内涵是一样的。马克思早就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也就是说,人们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是社会实践,没有不具有社会性的实践。]
【二】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认识、理论的真理性、正确性
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所谓“生活、实践底观点,应该是认识论底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理由就在这个地方。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3页。
所谓认识客观真理,即是人在实践中,反映客观外界的现象和本质,经过渐变和突变,成为尚未经过考验的主观真理。要认识这一过程中所得到的主观真理是不是真正反映了客观真理(即规律性),还得回到实践中去,看是不是行得通。
——毛泽东《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4页。
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这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2页。
【三】所谓以实践作标准,就是以实践的结果、效果作标准
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4页。
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4页。
理论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在前面说的由感性到理性之认识运动中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2页。
……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即由精神到物质的阶段,由思想到存在的阶段,这就是把第一个阶段得到的认识放到社会实践中去,看这些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是否能得到预期的成功。一般的说来,成功了的就是正确的,失败了的就是错误的,特别是人类对自然界的斗争是如此。在社会斗争中,代表先进阶级的势力,有时候有些失败,并不是因为思想不正确,而是因为在斗争力量的对比上,先进势力这一方,暂时还不如反动势力那一方,所以暂时失败了,但是以后总有一天会要成功的。
——毛泽东《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3页。
检验一个作家的主观愿望即其动机是否正确,是否善良,不是看他的宣言,而是看他的行为(主要是作品)在社会大众中产生的效果。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或动机的标准。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868页。
【四】错误的、反动的实践,可以从反面检验真理、证实真理
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取得教训,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所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
错误和挫折教训了我们,使我们比较地聪明起来了,我们的事情就办得好一些。任何政党,任何个人,错误总是难免的,我们要求犯得少一点。犯了错误则要求改正,改正得越迅速,越彻底,越好。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4卷。
真理是跟谬误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美是跟丑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善恶也是这样,善事、善人是跟恶事、恶人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总之,香花是跟毒草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
——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5卷。
右派是很好的反面教员。我们中国历来如此,有正面的教员,有反面的教员。人需要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日本帝国主义是我们第一个大好的反面教员。从前还有清政府,有袁世凯,有北洋军阀,后头有蒋介石,都是我们很好的反面教员。
——毛泽东《打退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毛泽东选集》第5卷。
革命的政党,革命的人民,总是要反复地经受正反两个方面的教育,经过比较和对照,才能够锻炼得成熟起来,才有赢得胜利的保证。我们的中国共产党人,有正面教员,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也有反面教员,这就是蒋介石、日本帝国主义者、美帝国主义者和我们党内犯“左”倾或右倾机会主义路线错误的人。如果只有正面教员而没有反面教员,中国革命是不会取得胜利的。轻视反面教员的作用,就不是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者。
——毛泽东(转摘自《赫鲁晓夫言论集》第三集的出版说明)一九六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五】已被实践证明是真理的认识,还需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
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的。根据于一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以从事于变革客观现实的实践,一次又一次地向前,人们对于客观现实的认识也就一次又一次地深化。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
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毛泽东《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3页。
我们的头脑、思想反映客观实际,无论什么时候谁都不可能一下子就反映得完全正确,无遗无误。客观实际是错综复杂的,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的头脑、思想对客观实际的反映,是一个由不完全到更完全、不很明确到更明确、不深入到更深入的发展变化过程,同时还要随客观实际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毛泽东《同长征、艾地的谈话》,《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16-17页。
我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先是不认识或者不完全认识,经过反复的实践,在实践里面得到成绩,有了胜利,又翻过斤斗,碰了钉子,有了成功和失败的比较,然后才有可能逐步地发展成为完全的认识或者比较完全的认识。
——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06页。
【六】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绝对存在于相对之中
人类的思维,就它的本性说,能给我们以绝对真理,绝对真理乃由许多相对真理积集而成,科学发展的每一阶段,增加新的种子到这个绝对真理的总和中去。但是每一科学原理的真理界限却总是相对的。绝对真理仅能表现在无数相对真理之上,如果不经过相对真理的表现,绝对真理就无从认识。
——毛泽东《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八路军军政杂志社出版,第25页。
绝对真理包括在相对真理里面,相对真理的积累,就使人们逐步地接近于绝对真理。不能认为相对真理只是相对真理,不包含任何绝对真理的成分,而到了一天人们忽然找到了绝对真理。
——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节选)》,《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06页。
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5页。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其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否认事物的矛盾就是否认了一切。这是共通的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以它是共性,是绝对性。然而这种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假如除去一切个性,还有什么共性呢?因为矛盾的各各特殊,所以造成了个性。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地存在的,所以是相对的。
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毛泽东《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
【七】实践检验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和首要观点
按照辩证唯物论,思想必须反映客观实际,并且在客观实践中得到检验,证明是真理,这才算是真理,不然就不算。
——毛泽东《增强党的团结,继承党的传统》,《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90页。
许多自然科学理论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不但在于自然科学家们创立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的科学实践所证实的时候。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也不但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科学地构成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所证实的时候。辩证唯物论之所以为普遍真理,在于经过无论什么人的实践都不能逃出它的范围。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2-293页。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6页。
【八】毛主席在《实践论》中对实践标准问题的经典论述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取得教训,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所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列宁这样说过:“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这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在前面说的由感性到理性之认识运动中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许多自然科学理论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不但在于自然科学家们创立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的科学实践所证实的时候。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也不但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科学地构成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所证实的时候。辩证唯物论之所以为普遍真理,在于经过无论什么人的实践都不能逃出它的范围。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所谓“生活、实践底观点,应该是认识论底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理由就在这个地方。
社会的人们投身于变革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某一客观过程的实践中(不论是关于变革某一自然过程的实践,或变革某一社会过程的实践),由于客观过程的反映和主观能动性的作用,使得人们的认识由感性的推移到了理性的,造成了大体上相应于该客观过程的法则性的思想、理论、计划或方案,然后再应用这种思想、理论、计划或方案于该同一客观过程的实践,如果能够实现预想的目的,即将预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在该同一过程的实践中变为事实,或者大体上变为事实,那末,对于这一具体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例如,在变革自然的过程中,某一工程计划的实现,某一科学假想的证实,某一器物的制成,某一农产的收获,在变革社会过程中某一罢工的胜利,某一战争的胜利,某一教育计划的实现,都算实现了预想的目的。然而一般地说来,不论在变革自然或变革社会的实践中,人们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毫无改变地实现出来的事,是很少的。这是因为从事变革现实的人们,常常受着许多的限制,不但常常受着科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过程的方面及本质尚未充分暴露)。在这种情形之下,由于实践中发现前所未料的情况,因而部分地改变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的事是常有的,全部地改变的事也是有的。即是说,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部分地或全部地不合于实际,部分错了或全部错了的事,都是有的。许多时候须反复失败过多次,才能纠正错误的认识,才能到达于和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相符合,因而才能够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即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客观过程的发展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发展,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也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发展。一切客观世界的辩证法的运动,都或先或后地能够反映到人的认识中来。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的。根据于一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以从事于变革客观现实的实践,一次又一次地向前,人们对于客观现实的认识也就一次又一次地深化。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摘自《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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