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社会主义必然民主
今年,中国有人在某所谓民主国家发表演讲说:
“未来的中国,将是一个充分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国家。在人类历史上,在反对封建专制斗争中形成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人权等观念,是人类精神的一次大解放。只是不同社会、不同国家,实现的途径和形式有所不同。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真正的民主离不开自由。真正的自由离不开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障。坦率地说,目前中国社会还存在着贪污腐败、分配不公以及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种种弊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
我们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我们要健全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谋福利。中国曾经是封建主义影响很深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曾经历十年“文革”的浩劫,在开放的环境下又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使政府不敢懈怠、避免产生腐败。人民的责任感和民主精神,将带动社会的进步。人民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越多,推动社会进步的能量就越大。”
这段话说得很是冠冕堂皇。但真正的要害是:第一,民主的内容是趋同的,“只是不同的时候、不同国家,实现的途径和形式有所不同”,换句话说,不论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都是人民民主;第二,否定文革是邓小平所说的“是一场大民主运动”,“中国曾经是封建主义影响很深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曾经历十年文革浩劫……”,意思是中国没有民主传统,毛泽东时代有了一点民主,却又全面颠覆了民主;改开以来,有了民主,但又很不完善,比某国的民主——西方民主差多了。
然而,言犹在耳,某国的民主便老大耳光搧来,丝毫也不顾及客人的脸面:一场轰轰烈烈的民主抗议运动被宣布为暴乱,民主的政府出动警察进行着民主的暴力镇压,彬彬有礼的绅士国度刹那间成为打砸抢烧分子的乐园,没有任何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年仅七岁的小孩也在拘押之列,法律放弃了它的程序正义的荣耀,走上了快判、重判之路……于是有了这篇难登大雅的《正名:社会主义必然民主》,于是重发《祛魅:走出西方民主的围城》。
苏东坡有诗:“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首诗充满辩证法。拿这首诗的观点来描述人们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认识再也合适不过。
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制度一样,曾经风光无限。上个世纪1930-1940年代,曾经是“东风压倒西风”,社会主义民主压倒资本主义民主。但是随着匈牙利事件,随着赫鲁晓夫大反斯大林,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随着柏林墙的倒塌,随着苏联的解体,随着“文革”的被彻底否定,社会主义民主不仅渐趋式微,而且被严重妖魔化,以至社会主义民主的面孔越来越模糊,以至社会主义越来越没有了民主,以至社会主义与专制、独裁联系在一起,以至社会主义就是专制、独裁,以至中国的政界、经济界、知识界也常刮西方民主风暴,恨不得将美国之鹰挂上天安门城头、自由女神伫立于天安门广场。然而,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随着世界经济危机的全面暴发,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将“复兴重振,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社会主义民主,在我国也叫人民民主。要讲人民民主,首先就要弄清“人民”和“敌人”这两个概念。毛泽东认为,“人民”和 “敌人”是一个政治的、历史的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一九五七年,毛泽东指出:“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翻译成2020年代的语境,就是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社会阶层和社会集团就是人民,反之就是敌人。因此,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占总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绝大多数人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就其实质和内容来说,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曰无产阶级民主,在我国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就其本质属性和特征来说,既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国家政权的活动原则和方式,同时也是党、国家和人民的政治生活的准则,就是人民大众具有“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机关、管理学校、管理企业的权利。”我们的基本政治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优越的。但又必须承认,在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中存在不少缺点和问题,如民主政治制度的某些环节不完善,官僚主义严重,人们头脑中旧的意识和错误的观念不少,政治民主化的程度甚低,民主的实际内容还远远没有到位,民主的实现方式还远远没有西方民主精彩,人民民主在一定程度上衍化为“官主”,等等。这些缺点和问题为妖魔化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口实和事实。但是,不断犯错的英雄,仍然是英雄;完美无缺的懦夫,不过还是一个懦夫。社会主义民主有再多的缺点和问题,仍然是有阶级社会以来最全面、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一定会成为自有阶级社会以来,人类最高类型的从形式到内容、从现象到本质、从程序到实质最完美的民主。
一、社会主义必然民主
社会主义必然民主——民主,确切地说无产阶级民主或曰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它们虽不能同一,但它们绝不能分割——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人民民主;没有人民民主,就不是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曰无产阶级民主,在我国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
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社会主义民主,这个理论的发明权属于革命导师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曾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因此,所谓民主,在阶级社会里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民主。无产阶级要想“争得民主”,就只能“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如果不能上升为统治阶级,那只能是可怜的现代雇佣奴隶,按照精英们的说法,不过是一群屁民——啥也不是,谈何民主?因此,那些民主大师宣称他们的民主就是人人当家作主,就是人类的普世价值,有人信,反正我不信。
无产阶级民主也就是无产阶级的国家,“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这实际是说,在资本主义灭亡到共产主义实现以前的社会主义阶段,必须是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不可能一蹴而就地建成,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因而无产阶级专政必然地贯串于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历史阶段的始终。这个专政不是抽象的,它是无产阶级统治的国家,是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反抗的国家,因而只有无产阶级民主才是无产阶级在名副其实地统治;只有无产阶级民主,才能实现真正的无产阶级专政,否则,就不可能是无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当家做主,这样的专政就不可能是无产阶级在专政,一句话,名副其实的无产阶级专政必须是名副其实的无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民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
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阐述表明,马克思、恩格斯给社会主义民主行了“割礼”:他们阐明了一个最基本的但又为资产阶级思想家极力掩盖的事实——自有阶级社会以来,任何民主都是上升为统治阶级的民主,资本主义的民主不过是上升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的民主,社会主义的民主不过是上升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的民主。
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给社会主义民主行了“割礼”,那么,列宁就给社会主义民主举行了“加冕礼”。列宁指出;“民主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是一个东西。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即一个阶级对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有系统使用暴力的组织。”社会主义是“绝大多数人享受民主,对那些剥削和压迫人民的分子镇压,即把他们排斥于民主之外——这就是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条件下形态改变了的民主。”(列宁《国家与革命》)。因此,在列宁那里,国家是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专政组织,民主就是统治阶级内部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以至一致对外实行专政的国家。社会主义民主是对资本主义民主的革命,它实现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绝大多数人的民主权利,因而社会主义民主是自有阶级以来人类社会最全面、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
如果说列宁给社会主义民主举行了“加冕礼”,那么,毛泽东则给社会主义民主举行了“成年礼”。毛泽东赞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的观念,毛泽东在评《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说:“这里说,‘无产阶级专政是工人阶级对生活实行国家领导’.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并同时指出;“人民民主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本质必然是一个,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形式同十月革命后的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也)没有多大差别。”(《毛主席读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但毛泽东不是重复过去的事情,在毛泽东那里,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内容大大的丰富和完善起来。
(一)、社会主义民主就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
社会主义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这个国家是过渡形态和相对独立形态的对立统一。这个国家之所以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因为它是“无产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这个国家之所以是过渡形态的国家,是因为它要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消灭这个国家;这个国家之所以是相对独立形态的国家,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因此,无产阶级专政将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始终,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也将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始终;确切地说,社会主义社会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共产党为领导,以无产阶级专政为手段,以社会主义道路为路径,建成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国家。它强调阶级斗争,是因为要通过阶级斗争消灭阶级;它强调国家作用,是因为要通过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消灭国家;它强调公有经济,是因为要通过公有制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最后实现没有阶级、没有国家的共产主义社会。
1、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形态。“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80页)。“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这个无产阶级专政或者说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概括起来就是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对人民自己实行民主的国家。那么,什么是人民的敌人,什么是人民呢?毛泽东认为,无论是敌人还是人民都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政治概念。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里明确指出:“为了正确地认识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不同的矛盾,应该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不是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级,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一九六二年,他又明确指出:“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分子、爱国的知识分子、爱国的资本家和其他爱国的人士,这些人占全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这些人,在我们人民民主专政下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人民的内部,要实行民主。人民民主专政要压迫的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和反共的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和反共的右派分子,他们代表的阶级是地主阶级和反动的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和坏人,大约占全人口的百分之四、五。这些人是我们要强迫改造的。他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
“我们站在哪一边?站在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民群众一边?还是站在占全人口百分之四、五的地、富、反、坏、右一边呢?必须站在人民群众这一边,绝不能站在人民敌人那一边去。这是一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根本立场问题。”(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因此,所谓人民和敌人的概念,翻译成2011年代的语境,就是凡是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社会集团和社会阶层以及分子,都是人民;反之,便是敌人。因此,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就是人民大众主权的国家。
2、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毛泽东指出:“这就表明,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制度,而由工人阶级团结全体有公民权的人民,首先是农民向着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建设的分子实行专政。”(同上)。“没有广泛的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巩固,政权会不稳;没有民主,没有把群众发动起来,没有群众的监督,就不可能对反动分子和坏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也不可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改造,他们就会继续捣乱,还有复辟的可能。”(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因此,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内在本质,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必然民主——必然是人民民主;不民主,就不是社会主义。
3、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在国际国内尚有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的时代,夺取了国家权力的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阶级、集团和个人对于革命的反抗,制止他们的复辟活动,禁止一切反革命分子利用言论自由去达到他们的反革命目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按语)。
4、无产阶级专政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要求我们党认真地团结全体工人阶级、全体农民阶级和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这就是这个专政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必须同无产阶级专政一起存在,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最高形式,无产阶级的领导作用,就是通过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的。(《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
5、无产阶级专政就是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的革命和建设的胜利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胜利,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密切地联系起来,这是我们党的一贯的思想原则。”(毛泽东《八大开幕词》)。就是要树立辩证唯物论的世界观,“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实践论》)。就是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服务,“要为大多数人民谋利益,为中国人民大多数谋利益,为世界人民大多数谋利益;不是为少数人,不是为剥削阶级,不是为资产阶级,不是为地、富、反、坏、右。”(毛泽东《关于培养接班人的讲话》)。
6、无产阶级专政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无产阶级实行对资产阶级的专政,实行上层建筑领域的社会主义革命,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就是为了“堵住资本主义的路,迈开社会主义的步”,用社会主义制度代替资本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终究要代替资本主义制度,这是一个不以人们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不管反动派怎样企图阻止,历史车轮的前进,革命或迟或早总会发生,并且将取得胜利。”(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
7、无产阶级专政就是要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在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的指导下,逐步实现工业、农业、科学技术和国防的现代化。必须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地普遍地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
8、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就是保证建成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专政的目的是为了保卫全体人民进行和平劳动,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毛泽东选集》第五卷)。“我们相信,伟大的六亿中国人民,既然已经做出夺取民主革命胜利这样的伟大事业,那末,也就一定能够做出夺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胜利这样的伟大事业。”(毛泽东《论十大关系》)。
9、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这是长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为了防止和平演变,必须把政治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毛泽东)。
(二)、必须坚持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对敌人实行专政和对人民实行民主,这是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对敌人专政的一面前面已作了概述。这里主要概述毛泽东的人民民主思想。正如邓小平指出的那样,“无产阶级专政对于人民来说,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毛泽东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理论是既富中国特色又极富毛泽东个人色彩的人民大众的民主理论。
1、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论联合政府》)。“马克思列宁主义从来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日益增多的福利。”(《多余劳动力找到了出路》一文按语)。
2、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是毛泽东的一贯主张,即使是在“文革”狂飙突进的时候,毛主席仍在强调“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大民主的保障,没有无产阶级专政,不但没有大民主的,连小民主也没有。”(引自《王力反思录》)。
3、社会主义民主必然是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这是毛泽东的一贯主张。
(1)、党必须信任群众,依靠群众。“必须坚定不移地信任群众的多数,首先是工农基本群众的多数,这是我们的基本出发点。”(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无产阶级,代表了人民群众,打倒了人民的敌人,人民就拥护我们,共产党基本的一条就是直接依靠广大革命人民群众。”(《红旗》杂志一九六八年第四期)。
(2)、让群众自己解放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要信任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要放手发动群众,让群众自己起来革命,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自己解放自己。”(转摘自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日《人民日报》)。“要让群众在这个大革命运动中,自己教育自己,去识别哪些对的、哪些是错的,哪些做法是正确的,哪些做法是不正确的。”(《文革决定》)。
(3)、要支持群众运动,爱护群众的积极性。“一定要搞群众运动,什么工作都要搞群众运动,没有群众运动是不行的。”(转摘自一九五八年十月四日《人民日报》)“对广大人民群众是保护还是镇压,是共产党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根本区别,是无产阶级专政同资产阶级专政的根本区别。”(转摘自一九六八年六月二日《人民日报》)。
(4)、必须关心群众,为群众服务。“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符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论联合政府》)。“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与国民党的根本区别,也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和归宿”。(《论合作社》)。
4、社会主义民主是以平等为基础的最全面、最广泛的人民民主
(1)、社会平等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内容。毛泽东勾画的和已经基本建成的平等的社会主义制度使中国人民成了国家的真正主人,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大部分愿望。
其一,把全国办成革命的平等的大学校。“把全国办成革命的大学校,为了逐步消灭社会分工、消灭商品、消灭工农城乡、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差别,实现人民在劳动、文化、教育、政治、物质生活方面的平等。人民解放军应该是一个大学校。这个大学校,要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和与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这个大学校,又能从事群众工作,参加工厂、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完了,随时都有群众工作可做,使军民永远打成一片;又要随时参加批判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斗争。这样,军学、军农、军工、军民这几面都可以兼起来。当然,要调配适当,要有主有从。农、工、民三项,一个部队只能兼一项或两项,不能同时都兼起来。这样,几百万军队所起的作用就是很大了。工人以工为主,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也要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在有条件的地方,也要从事农副业生产,例如大庆油田那样。公社农民以农为主(包括林、牧、副、渔),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集体办些小工厂,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商业、服务行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凡有条件的,也要这样”。
其二,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目的,就是试图通过整风、搞试验田、消除等级制、下放干部,让干部参加劳动、劳工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来逐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化。“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解决了所有制问题以后,人们在劳动生产中的平等关系,是不会自然出现的。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一定要从各方面妨碍这种平等关系的形成和发展。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着的资产阶级法权,必须破除。例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以平等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靠资格、靠权力,干群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猫鼠关系和父子关系,这些东西都必须破除,彻底破除。破了又会生,生了又会破。”(《毛泽东谈苏联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
其三,“过社会主义这一关”。过社会主义关的目的,就是逐步使知识分子工农化、工农分子知识化、革命干部人民化,从而最终实现社会的平等化。
首先是对知识分子再教育。毛泽东一生对知识分子充满了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和希望。在一九三九年写的《大量吸收知识分子》一文中就指出:“在长期的和残酷的民族解放战争中,在建立新中国的伟大斗争中,共产党必须善于吸收知识分子,才能组织伟大的抗战力量,组织千百万农民群众,发展革命的文化运动和发展革命的统一战线。没有知识分子的参加,革命的胜利是不可能的。”这样,他认为社会主义建设也是离不开知识分子的。建国初期,采取了对国民党时期的知识分子包下来的政策,还吸收了许多党派和无党派的民主人士进入政府高层管理,政协参政议政。即使在对旧知识分子的改造中他也作了区分。像钱学森、李四光、华罗庚等一大批爱国的科学家和科学工给予重用和支持。如果说,毛泽东对知识分子有成见,主要是对那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即那些“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中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的人文科学领域的知识分子恨铁不成钢。
知识分子再教育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其一、必须改造知识分子。毛泽东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主要的社会成员是三部分人,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这三部分人构成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承担着各自的职责与分工。知识分子掌握着知识与技术,对于工人、农民来说是脑力劳动者,是教育者。由于当时中国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产生的文化背景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他们中间就分成了左翼、中间派、右翼,也就是说他们中间的一部分的立场和世界观不适应新的社会主义制度,在当“先生”前,就有一个先接受社会主义思想和工人、农民教育的任务,要向生产者学习,向自己教育的对象学习。这就是再教育的基本内容:“世界观的改造是根本的改造”。其二、知识分子必须同工农群众结合。即知识分子到群众中去,到工厂去,到农村去,懂得工人农民,熟悉他们的生活、工作和思想。
其四,“从严治官,治国先治吏”。毛泽东吏治的特点,可以用“严厉”概括。他对党内干部有三条红线。其一、必须廉洁自律。不被糖衣炮弹击中,不学李自成,赶考合格;其二、必须三要三不要。就是“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 其三、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三条红线是高压线,无论谁越过都将受到党纪政纪追究。毛泽东对干部有一个重要的肯定与否定的公式:“我们党和国家的干部是普通的劳动者,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干部通过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同劳动人民保持最广泛的、经常的密切的联系。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一件带根本性的大事,它有助于克服官僚主义、防止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因此,毛泽东提出干部“四化”,即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和知识化,从立场、年龄、文化、业务四个方向对培养和选拔干部提出了标准,中心是“又红又专”。他提出五七干校——即右派们恨得咬牙切齿的“牛棚”,是社会主义时期的新型干部学校,是建设新型干部队伍的最好阵地。五七干校之好,好就好在五七干校陈述了民主的权力观和群众路线,它把干部与工农群众安置于平等地位,成为主体间的关系,“再教育”意味着“官”要向“民”学习,接受“民”的监督,而“民”有权参与“官”执行政策的过程,消解了“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封建官本位思想,让干部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更坚决地执行党的三大作风。他始终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干部政策,即使是在文革中,毛泽东仍然认为:“绝大多数的干部都是好的,不好的只是极少数。对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是要整的,但是,他们是一小撮。要团结干部的大多数。”“死不改悔的是少数”,“不要一提起走资派,就认为都是坏人。”“犯错误的好人,要多做教育工作,在他们有了觉悟的时候,及时解放他们。”
其五,“人民的自我教育”。人民自我教育的目的,就是将人民群众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新人,使人民群众自己获得当家作主的能力。毛泽东采用了从“平凡人”的先进事迹中描述新的道德价值和伦理价值,通过教育、公众舆论、公共宣传等渠道,获得了人民的普遍认同,作为社会主义社会规范个人行为和主体间交往行为的准则。毛泽东又从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中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从而既极大地提高了劳动人民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又极大地改造了劳动人民的主观世界——逐步取得人民当家作主的能力。毛泽东勾画出了一副社会主义制度平等的图画,而且极大地实现了社会平等。
(2)、政治平等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毛泽东通过建立和建设人民民主的大众政治制度,使中国人民成了国家政治的主角,实现了人民直接或间接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权利。
其一,通过宪法赋予人民大众“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大罢工”的五大自由权利,使人民群众实际拥有自己民主诉求的权利。毛泽东率领全国人民制定的《一九七五年宪法》——事实上,在他领导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整个时期,一直主张并赋予了人民“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大罢工”的权利,它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让人民群众不分种族、不分性别、不分贵贱,直接跨越政治权力、资本权力和知识权力三大门槛,拥有自由表达自己诉求的方式,拥有了反抗顶头上司和各级、各部门官僚压迫的政治手段,拥有了抗衡“反动学术权威”文化压迫的手段,从而拥有了最广泛、最真实的人民民主权利,把中国的民主事业推向了世界的最高峰。
其二,通过从人民群众中直接推举人民代表、推举各级官吏,让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拥有了管理党和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由共产党领导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协协商会议制度和人民政府制度组成的中国政治制度,是毛泽东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的伟大的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了中国政治有了坚强有力的核心,由社会各种政治力量和不同政治家组成的政治协商会议,可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的政治创造能力和政治激情,提供经过多方较量,反复斗争和详尽论证的最佳政治较量、反复斗争和详尽论证的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择;由于人民代表绝大部分都是普通老百姓,他们会按照天道公理和自身利益进行选择;选择以后便成为法律,交由人民政府去执行;而人民政府的官员,则主要是由来自于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共产党和普通老百姓,像陈永贵、李淑文、吴桂贤、孙建等人组成,这样就有了保证“人民政府爱人民,人民爱人民政府”的可能。这种权力结构既能保证由最优秀的政治家来设计制度,又能保证人民直接选择和制定制度,是世界上迄今为上最能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政治制度,其最优最特之处,就是让人民群众获得了直接或间接地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其三,把官僚集团置于中央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人民群众拥有了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由于历史的限制,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还都不可能直接由人民掌权,而只由各级官员作为人民勤务员代替人民掌权。如何防止新的国家官员由人民勤务员变成欺压人民的官僚集团,使社会主义革命再次重蹈历史上一个剥削集团代替另一个剥削集团的悲剧,毛泽东一方面既给各级官员定位,又给各级官员告诫:“我们的干部不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另一方面,又在总结中国古代吏治教训和现代西方国家分权经验的基础上,创造了中国式的权力约束机制,把官僚集团同时置于中央和民众双重约束之下,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重约束体制,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最有效的约束方式。
自上而下的约束方式,主要是吸取了中国古代吏治的经验教训,把布衣将相的格局建立在人民大众的基础上,直接选拔人民群众中的优秀分子进入党政最高领导层,通过不断吐故纳新使最高决策层具有来自人民的新鲜血液。为防止这些布衣将相再次脱离人民群众,毛泽东还专门制定了“三三制”的工作原则,即三分之一时间在中央工作,三分之一时间回原地工作,三分之一时间到基层搞调查研究。这套制度保证了中央最高层和人民群众具有直接的血肉联系,任何违背人民群众利益的方案都很难通过。
自下而上的约束机制,主要是借鉴了西方国家分权制衡的民主约束制度,只是民主约束制度不再是建立在资本的基础之上。一是前面提到了“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大罢工”的五大自由,形成了排山倒海的强大舆论压力;二是社团民主又形成了地动山摇的强大组织压力。可以说,中国文革时期,是人类历史上社团民主发展最壮观的时期,红卫兵组织,造反派组织,各类战斗队、宣传队,以及形形色色的各种群众组织,可谓是祖国山河一片红,人民大众第一次成了政治生活的主人,不用申请就出现了,无论就单独个体的政治权力而言,还是就人民大众整体的政治权力来说,都达到了人类历史上最高的实现形式。在那样一个人民群众充分发动起来、理想主义大火熊熊燃烧,贪污一元钱都会有数十上百个战斗队等着你交代的年月里,怎么可能有贪官污吏!又怎么可能会产生贪官污吏!这实际上也就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或间接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是最广泛、最真实的人民民主权利。
其四,建立了权与利相分离的新型权力体制。权与利分离的体制,有效地遏制了官员的官僚和生活的特殊化,使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基本成为了人民勤务员,成为了人民中的一员。
毛泽东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设计出了权与利相分离的新型权力制度,切断了升官发财之间的内在联系。文革后期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职务变动不再和工资、待遇相联系,无论是工厂厂长、大学校长、国家部委的司长部长,地方的市长省长,工资收入都可能低于普通百姓,甚至出现了仍然在农村拿农民工分(陈永贵)、仍然在工厂拿工人工资(吴桂贤)的国务院副总理,这就是政治局开会时他们不敢喝茶只喝白开水的原因(政治局开会喝茶要收费)。这套新型管理制度的伟大意义在于,由于包括党政最高领导在内的各级领导干部和老百姓在利益上完全融成了完全一体,彻底消除了官民对立的经济基础,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政府绝不可能制订出危害百姓利益的政策法规。更为伟大的作用在于,它彻底改变了古今中外官员的成分和来源,由于当官已经无利可图,只是实现政治抱负和展示政治才干的途径,这就能够在制度上保证进入官员队伍的永远是那些具有真才实学的理想主义者。
其五,毛泽东创造了以人民为本、符合天道的现代法律制度。自然法和公众立法,使人民不仅是法律的遵守者,而且是合法的创立者、执行者,人民真正成为了“人赋人权”、“人定人权”的人。司法领域是目前人类社会历史性转变最突出的领域,是世界政治发展进程中最早表现出大众政治色彩的领域,也是中国对世界政治文明的贡献已经得到验证的领域。目前推动世界司法领域发生历史性转变的两大核心原则——自然法和公众立法,就是毛泽东时代中国大众政治建设的伟大成果。虽然目前是墙内开花墙外香,但总有一天,现代立法的两大原则由毛泽东创造,必然会归还给中国人民。
(3)、经济平等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内容。毛泽东通过建立和变革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实现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民主。
——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建立为社会平等、经济民主创造了条件。毛泽东高度重视生产关系的变革。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和建立社会主义所有制变官僚资本主义和民族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变个体农民私有制和个体手工业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他认为所有制的变革为生产力的大力发展开辟了道路,为社会主义物质财富的增长准备了条件,为消灭剥削人的制度和建立人与人的平等关系创造了前提,这是比民主革命还要深刻得多的革命。但是,毛泽东没有理想化我国这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制度。一方面他看到了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矛盾,另一方面,他深切地感知到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不能自然生产社会平等和经济民主,而仅仅是为此创造了前提。并且变革所有制必须有一个边,有一个相对的稳定期。因此,毛泽东在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完成后,就将深切的目光主要投入到生产关系的其他领域。
——不断调整劳动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平等、经济民主。毛泽东不只是高度重视所有制的变革,而且高度重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断改进。他提出必须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因为资产阶级法权必然妨碍人与人平等关系的建立,“例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是平等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干群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猫鼠关系和父子关系,这些关系都必须破除,破了又会生,生了又要破”,必须不断地破除。因此,在干群关系这对矛盾中,毛泽东一方面十分强调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是人民的勤务员,因为社会主义社会是形式上平等而事实上不平等的社会,各级领导干部如果没有“勤务员”和“平等”意识,很容易异化为人民的老爷。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当人民的勤务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他又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出现,以平等态度待人,实现干部思想的革命化;再一方面,他又用几乎苛刻的要求,对待各级干部,防止干部的特殊化。毛泽东强调对知识分子的再教育。毛泽东又在实际中极大地提高了劳工阶级的地位,认为工人农民是国家的主人。强调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在农村依靠贫下中农,使普通劳动者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毛泽东还极力提高工人农民的能力,强调工人农民知识化,强调工人农民要管理国家、管理学校、管理企业、管理军队。毛泽东不仅重视所有制变革、重视社会主义的人与人的关系,同时还十分重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分配问题。他认为分配首先是生产条件的分配,生产资料在谁手里,这是决定性的问题。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消费品的分配,因而毛泽东极力反对分田单干、包产到户,认为这是资本主义复辟。因为所有制基础一动摇,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其他关系就会动摇,社会主义就会改变颜色。在消费品的分配方面,毛泽东也眼光独到、措施有力。他认为,利益问题和利益关系是公与私的对立统一,他说:“公是对私来说的,私是对公来说的,公和私是对立统一的,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我们历来讲公私兼顾,早就说过没有什么大公无私,又说过先公后私,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集体利益增加了,个人利益也随着改善了”。(《毛泽东读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因此,他强调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分配关系,公私兼顾,先公后私。在物质和精神的关系上,他认为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都重要,他指出:“物质可以变精神,精神可以变物质。”“应当强调艰苦奋斗,强调扩大再生产,强调共产主义前途、远景,要用共产主义理想教育人民。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要讲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同上)。同时,他又强调:“物质利益也不能单讲个人利益、暂时利益、局部利益,还应当讲集体利益、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应当讲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同上)。要求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从而在消费品分配方面建立起世界上最公平的分配制度。他在文革中把权力和利益分开,干部和技术管理人员不论职务、职级如何升迁,工资不再与职务、职责挂勾;同时,工资的调升向生产第一线工人倾斜,农村则基本按劳动工分分配,形成了为后来改革开放极力诋毁和诟病的“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公平分配结构。
——通过上述生产关系的变更和调整,形成了毛泽东式的中国经济民主。毛泽东的经济平等和经济民主到底如何,还是用英籍印人诺贝尔经济学家阿玛提亚.森的一番评论作为结论:“平等不仅仅是起点平等,还必须包括分配平等,而分配平等主要是指使‘最小受益者福利最大化’,即改善社会最下层百姓的生活和福利。平等同时还包括能力平等,即要增加下层劳动者的能力,就必须给人们平等的教育,参与政治,提升他们的信心。毛泽东时代在改善社会最底层百姓的生活和福利以及增加基层劳动能力方面,中国做得最好,也在全世界做得最好。”——阿玛提亚森的评论是公允的。但是这位先生既可能是健忘,也可能是回避——这就是被现代主流经济学家判定的“必然无效率”的公有制——中国的“起点平等”更是平等的。
(4)、文化平等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毛泽东通过建立和变革文化关系,实现了社会主义的文化民主。
——毛泽东通过争得无产阶级“文化领导权”,使人民大众的文化成为社会主义的主流文化。毛泽东指出:“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63-664页)。因此,自文明社会以来到无产阶级取得根本统治之前都是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在奴隶社会里是占统治地位的是奴隶主阶级文化,在封建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是地主阶级文化,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是资产阶级文化,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必然也应该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新文化。但是,在现代社会里,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根据毛泽东的观点:上层建筑并不总是为经济基础所决定的。这意味着必然产生两个悖论或矛盾:一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可以臣服于作为“社会共识”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从而“帮助资产阶级统治自己”;二是在经济基础发生了社会主义转变的制度下,其上层建筑依然可以是资产阶级的,这一点绝不会因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而自动完成。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同样也可以帮助丧失了经济地位和基础的资产阶级在文化上统治自己,甚至听任他们从文化上摧毁社会主义制度的文化合法化。(韩毓海:《漫长的革命——毛泽东与文化领导权问题》)。因此,“文化领导权”的问题不仅是事关无产阶级政权合法性的问题,同时,也是关系到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社会主义新文化能否建立和建成的问题。“文化领导权”不会“因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而自动完成。”也不会因无产阶级政权的建立和建成而自动地建立和建成,必须开展政治战线、思想战线和文化战线上的革命——无论是政治战线、思想战线还是文化战线上的革命,都是文化革命。一部毛泽东领导中国革命、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史的实质,都是文化革命史。建国之初,毛泽东之所以高度重视对“电影《武训传》的讨论”,是因为“《武训传》所提出的问题带有根本性质”——是事关中国革命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即农民的土地问题是否合法的问题:“像武训那样的人,处在清朝末年,中国人民反对外国侵略者和反对国内反动封建统治者的伟大斗争的时代,根本不去触动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的一根毫毛,反而狂热地宣传封建文化,并为了取得自己所没有的宣传封建文化的地位,就对反动的封建统治者竭尽奴颜婢膝的能事,这种丑恶的行为,难道是我们所应当歌颂的吗?向着人民群众歌颂这种丑恶的行为,甚至打出为人民服务的革命旗号来歌颂,甚至用革命的农民斗争的失败作为反衬来歌颂,这难道是我们所能容忍的吗?承认或者容忍这种歌颂,就是承认或者容忍污蔑农民革命斗争,污蔑中国历史,污蔑中国民族的反动宣传为正当的宣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46页)。让毛泽东揪心的不只是电影《武训传》本身,更让毛泽东揪心的是整个共产党领导集团对武训和电影《武训传》的态度——几乎一边倒的既叫好又叫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号称学得了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员,他们学得了社会发展史——历史唯物论,但是一遇到具体的历史事件,具体的历史人物(如象武训),具体的反历史的思想(如象电影《武训传》及其他关于武训的著作),就丧失了批判的能力,有些人则竟至向这种反动思想投降。资产阶级的反动思想侵入了战斗的共产党,这难道不是事实吗?一些共产党员自称已经学得的马克思主义,究竟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同上)。
毛泽东之所以又高度重视对《红楼梦》的研究,一方面是为了让文化新人崭露头角,另一方面就是要告诫和抑制那些文化权威。主要的是,他认为《红楼梦》写出了:“兴亡之辩,盛衰之道的辩证法,反映了血淋淋的阶级斗争。——《红楼梦》写四大家族,阶级斗争激烈,几十条人命。统治者二十几人(有人算了说是三十三人),其他都是奴隶,三百多个,鸳鸯、司棋、尤二姐、尤三姐等等。讲历史不拿阶级斗争观点讲,就讲不通。《红楼梦》写出二百多年了,研究红学的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可见问题之难”。
这表明,毛泽东所说的“阶级斗争”史观不是简单地指农民起义,而是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出发去观察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方法,而人口问题,则是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生产要素。
而用这样的观点观察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如果不能维护工人农民的主人翁地位,任凭资产阶级或者剥削阶级的意识统治他们,行吗?
“文化大革命”运动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直接的任务就是批判资产阶级反动权威,开展教育革命,开展新闻战线的革命,改革文艺,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将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领域的革命进行到底。这既是为无产阶级争夺文化领导权,又是对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建设了。毛泽东通过牢牢把握文化领导权,建立起了人民大众的社会主义主流文化。
——毛泽东通过给“人民安上哲学的头脑”,使人民大众成为了社会主义文化的主力军。
现代历史的基本矛盾就是精神活动与物质活动之间的分离,是精神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之间的分裂。当然,这里的所谓“精神者”,绝不是一般地指由于社会分工而从事精神活动的人或者“知识分子”,而是指一种与现代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着的文化——知识结构,这一结构赋予社会生活以形式的和规范,并塑造社会生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合法性就是这一文化——知识结构的集中体现,正是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使得劳动者越劳动,从而就越增加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财富量,从而使得生产资料对劳动的统治关系愈加强化,换句话来说,如果不改变生产资料对于劳动的统治关系,那么劳动者只能是越劳动就越贫困。于是,对于资本主义的批评,同时也是对于这一精神的形而上学的批评——这就是马克思《资本论》副标题是“政治经济学形而上学批判”的用意所在。
根据这样的认识,劳动者解放的目标就是追求二者(精神者与劳动者,生产资料与劳动)的统一,而不是单纯的政治解放和经济翻身。在毛泽东看来,这种革命和解放的历史过程,一方面是“头脑”在寻找它的“身体”,“真理”在寻找其“主体”——这就是所谓“知识分子与工农大众相结合”;而另一方面,则是“身体”在寻找“头脑”,“主体”在寻找“真理”——这就是所谓“劳动人民知识化”。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谓,重要的不是这样或者那样的“经济上”的劳动者阶级,以及劳动者阶级悲惨的现实处境如何(政治无权),关键在于劳动者的阶级意识,一句话——关键不在于劳动者是否受压迫,而在于劳动者是否“有觉悟。”——认识到历史和自己的历史使命。
劳动者的革命不可能不通过宣传而自动发生,所谓宣传既不是标语口号也不是广告生产,而是为了造就一种新的人和新的社会主体。这就是毛泽东反复强调的党的宣传工作就是“人的思想工作”,而不是紧跟中心,甚至不一定跟生产密切结合。
劳动者的悲惨命运,不是由于他们没有“身体”、没有气力,不拼命劳动,而在于他们没有头脑、不会思考、不会表述,因为他们如同机器一样,被剥夺了“学习”的权力,如同奴隶劳动一样属于“黯哑的领域”,因而才“越劳动就越贫困”。——在这个意义上,无产阶级的贫困,从根本上说不是物质的贫困,而是“哲学的贫困”。因此,以劳工阶级为基础的人民大众要想实现“真正”的解放,就必须实现革命政党和执政党的理论化和劳动人民的“知识化”,把哲学和知识交给人民大众,对劳工阶级来说,革命最大的胜利果实不是物质财富,而是把学习和受教育的权力,把“关心国家和世界大事”的权力,把思考和表述的权力夺到自己手里。而要达此目的,革命政党和执政党、劳工阶级就要不断地学习,在不断的学习中改造自我。“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中,人人需要改造,剥削者要改造,劳动者也要改造,谁说工人阶级不要改造?——工人阶级要在阶级斗争中和向自然界的斗争中改造整个社会,同时改造自己。工人阶级必须在工作中不断学习,逐步克服自己的缺点,永远也不能停止”。
在毛泽东看来,现代文化的“家园”也就是“劳动人民的现实生活”,现代文化的根本“归宿”,就是现实世界生活着的民众所追求的平等。通过克服种族、阶级的、性别的区别和矛盾,现代文化扩胀着、运动着、不可阻拦地向着这个众生平等的世界迈进,向着它的家园和归宿“普遍人权”的实现迈进。因而毛泽东说:“这种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大众的,因而是民主的。它应为全民族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农劳苦民众服务,并逐渐成为他们的文化。”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大众也必然更必须成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主力军——通过解决文化是谁创造的和为什么人的问题,使社会主义文化成为既是由人民大众创造,又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文化。在毛泽东看来,文化归根结蒂是同劳动人民创造的,因为劳动人民本身创造了自己的劳动文化,因为生活本来就是文艺(化)的源泉,因此,文化是为什么人的问题,如同文艺是为什么人的问题一样是一个根本的问题,社会主义的文化应该也必然是为“最广大的人民,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服务的”——一部毛泽东时代的文化史实质也是一部人民大众文化的创造史和文化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历史。首先,它是一部人民大众创造文化的历史。从建国之初的民歌、地方戏、少数民族戏剧进京晋演到大跃进中文学艺术创作的群众运动,再到“文革”中遍布城乡的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无不散发着田野山花的馨香,也无不体现人民大众的文化首创精神和主创精神;其次,文化又是为人民大众服务文化。工农兵不仅成为文学艺术的主要描写对象,人民大众也把自己的文艺作为欣赏对象。
一曲《白毛女》,唱出“新中国”。今天,如果我们背离了这个艺术民主和民族化的传统,那么,就不会懂得中国究竟怎样才能“对世界作出更大的贡献”,就不会明白,为什么芭蕾舞《白毛女》、《红色娘子军》至今依旧是世界上顶尖舞团的保留剧目(例如著名的日本松山芭蕾舞团),它早已经列入世界芭蕾舞剧的经典。我们也就不会明白,为什么《白毛女》、《红色娘子军》、《钢琴协奏曲黄河》至今在世界各地巡演,长演不衰,而1990年代以来动辄以百万、千万打造的“歌剧”,却竟然无一成功,徒留下一片劳命伤财的骂名。
如果我们今天忘记了这个伟大传统,我们的文学史写作也就会情不自禁地流于“瞒和骗”,而不去顾及一些最起码的事实。例如:到1996年,中国的电影观众,比1949年增加了900多倍,以前是没有什么人看电影的。以长篇小说《青春之歌》为例,1958年初出版后,仅一年半就销售了130万册,1960年它的日本版发行5年后,也印刷了12次,印数也达到5万。而《青春之歌》还不是1950年代发行最高的长篇小说。我们更必须知道:1949年之前的中国,是没有多少人看小说的。不管它写得好、写得坏,自由还是自由,开放还是不开放,毕竟这个数字也能说明最基本的问题:它说明中国已经有大批的人看电影了,有大量的人读小说了。它说明看电影、读小说的习惯并不是天然的,再早以前,中国普通老百姓生活中几乎没有看电影、看小说这些个说法。一个广泛的阅读群体、观影群体、特别是观剧群体——即我们学院里说的审美的群体,就是在1942年-1960年代培养出来的,这是一个起码的事实,任何好坏、自由、开放与否的判断,都不能离开这种最起码的事实去发议论。最后——它更说明:1980年代文学的繁荣和作品发行量的保持,其实就是建立在丁玲、杨沫、赵树理们所培养的审美群体和阅读群体之上,建立在普通民众对于文学的热爱之上,而今天文学作品发行量的大幅度下降,人民大众对于当代文学的冷漠,难道就与1980年代后期以来的文化潮流没有一点关系?1990年代以降中当代文学的日渐衰微,是中国当代新文化的合法性日益丧失的表征,1980年代后期以来割断历史的历史写作本身所写就的,就是一部忘恩负义的历史。(参见韩毓海《漫长的革命——毛泽东与文化领导权》)。
——通过借鉴扬弃、学习吸收创造了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文化。毛泽东对封资修文化展开了严厉批判,但他不是对它们进行简单的抛弃,而是提倡“吸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他提出了一切民族的东西都要学。他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认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的方针,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方针,“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一种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学派,我们认为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艺术和科学中的是非问题,应当通过艺术界科学界的自由讨论去解决,通过艺术和科学的实践去解决,而不应当采取简单的方法去解决”。正因为能海纳百川,又能够正确处理,毛泽东时代的文化,不仅普及性的一面无出其右,而且提高性的一面也登上了世界文化的高峰。
二、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属性和特特征
1、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经济基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如果说“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个客观真理,那么民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就更是一个客观真理。所谓平等,在生产资料面前的平等是最根本的平等。经济上的平等是政治平等的基础,在生产资料面前是否平等这一点具有决定意义。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民主才是最根本的和最有实质意义的民主。上个世纪1960年代,我国推行的“鞍钢宪法”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经济管理制度,确实既极大地维护了工人阶级的主公翁地位,又极大了调动了工人阶级的生产积极性。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社会基础广泛。社会主义民主是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享有的民主,劳工阶级构成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主体。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要求是劳工阶级能够真实有效、充分地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社会主义民主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新型民主制,人民不仅享有“发言权”,如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平等的表决权、创制权,对于公职人员的选举权和罢免权等,而且更具有参与对社会公共生活和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的权利。这种管理和决策权,首先体现在劳工阶级有对不同形式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上。其次,体现在劳工阶级在政治上真正当家作主,参与政策、法律的制订和实施以及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等方面,即实现管理民主化和决策民主化。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思想学术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反映现实生活的充分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需要完善和发展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目标之一,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要实现这一“高度民主”之一目标,当前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前提和基础。
2、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人民群众通过由人民选出的代表及其机构能够真正充分行使国家权力。
3、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公民的自由和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
4、切实健全和加强国家的监督体制,以防止权力的乱用和滥用。
5、在组织上和制度上人民群众参与经济过程和政治过程的管理和决策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的体现和保障,逐步实现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民主化和决策化。
6、切实建构好“党的领导、代表代议、人民主权”“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民主框架。中国共产党对整个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地位和领导作用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备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要使人民的代表及其机构真正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就必须扩大和加强“人大”的权力。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根本准则和核心内容。一些人将党的领导、代表代议、人民主权分割开来、对立起来,甚至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愚蠢无知,就是别有用心。但我们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党的领导、代表代议、人民主权” “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民主框架。只有这样,才能将人民群众的平等权利、民主权利落到实处。从而既确保人民民主的广泛性,更确保中国民主的实质性,保障全体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积极探索和运用“抽签”、“选举”、“协商”和“网络”等民主形式。社会主义民主本质上是民主的,是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但由于过去民主协商的时候多,抽签民主少,选举民主没有规范,网络民主未建立,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既不好看又不好吃。通过“抽签”、“选举”、“协商”和“网络”民主形式的逐步规范和交互使用,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既好看,更好吃,从而更好地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到实处。
7、进一步夯实公有制经济基础。邓小平说过:中国的改革,如果出现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如果出现两极分化,那我们就真的走上邪路了。很不幸,中国现在不仅出现了一个新生资产阶级,更产生了严重的两极分化。要加快推进“国进民退”战略,使国有经济不仅在关键领域、关键行业处于主导地位,而且要在基础行业,竞争领域处于主导地位。
四、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的原则
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民主原则。
1、必须坚持“人民主权”的原则。在我国现阶段就是要以工人、农民作为我国执政的阶级基础。很不幸,随着新生资产阶级的产生和严重的两极分化,工人、农民的民主权利受到严重削弱。应当将颠倒的权利再颠倒过来,以工人、农民的民主权利为依归,维护好工农大众的根本利益。
2、必须坚持“公有制主导”的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处于主导地位。但法律是一回事,现实的状况又是一回事。随着“市场化、自由化、私有化”的蔓延,国有经济不论是在总量上,还是在支配地位上已失去主导地位。也应当把颠倒了的经济关系再颠倒过来,大力推行“国进民退”战略,把失去的主导地位夺回来,从而也就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平等权利重新夺回来。
3、必须坚持“平等和多数”原则。列宁说:“作为政体的民主就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民主的原义就是指人民的平等权利。从其功能机制来说,它是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处理意见分歧、管理公共事务的政治形式;在适用范围内,则遵循权力平等原则和多数裁定原则。一方面,民主是一种与平等相联的权利,无权利的平等就没有民主可言;另一方面,民主又是遵循少数服从多数、解决权力与服从的关系的原则和制度,即民主就是承认多数人的统治权或支配权,决不允许个别人、少数人的意志凌驾于多数人的意志之上,凡经多数人同意的决定、决议、方案必须毫无条件的执行。
4、必须坚持“政治正确”的原则。资产阶级民主讲“政治正确”,即维护私有制,确保资产阶级的统治;社会主义民主更讲“政治正确”,即维护公有制,确保无产阶级的统治。这就必然要求全体人民以“公”心、以“共”心、以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依归,讨论和决定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这就必然要求绝大多数公民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操守。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发明了“人民主权”理论,但他同时又认为:民主只适用于民风淳朴、道德高尚的人群。一个道德沦丧、毫无廉耻的社会,种下去的是真民主、好民主,收获的必然是假民主、坏民主。
总之,没有“人民主权”、“公有制主导”、“权利平等”、“多数裁定”、“政治正确”的社会主义民主共识,必然像反伪斗士司马南描述的民主:只会撕裂族群,只会加剧冲突,只能积蓄非理性,只能带来毁灭感,只能是阴森跳动的鬼火。
附录:
祛魅:走出西方民主的围城
世界民主,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民主按其字面之意就是人民主权,简言之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确切地说就是由全体人民(而不是他们选出的代表)平等地、无差别地参与国家和公共事务决策,进行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马克思主义从在阶级社会里民主是统治阶级的民主这一事实出发提出了更为科学的定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谁敢逆天下而行,谁敢冒天下之不韪?所以民主是号角,民主是旗帜,民主是方向,民主是战胜对手的锐利武器。所以,社会主义拥戴他,资本主义也热爱他。六十年前,随着一批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社会主义民主高歌猛进,无情鞭笞资本主义民主的有限、虚伪,直让资本主义只有招架之功,更无还手之功;三十年前,资本主义民主狂飙突进,毫不留情地指责社会主义民主的独裁、专制。至今则是西方民主称霸全球。中国的学术精英、资本精英、政治精英中也有那么一批人在摇唇鼓舌、蠢蠢而动,恨不得将美国之鹰挂上天安门城头、“自由女神”立在天安门广场。普罗大众见到两(多)党竞争、议会代议、任期限制、三权分立的西方选举,也不禁热泪盈眶、振臂高呼:(西方)民主啊!你来得快些、更猛烈些吧!以《南方周末》、《炎黄春秋》为代表的民主先生,以教师爷自居,痛恨国人不要西方民主,竟然效法卢梭、孟德斯鸠,对国人重新启蒙。看来西方民主是有它的魅力,是有他的独特之处。但我们既要当中国和尚,更要当印度和尚,深入研究一下西方民主的历史和现状,我们会发现西方民主竟是这样虚伪、有限和糟糕。
(一)民主在西方长期是个坏东西。
西方民主有2400年的历史,资产阶级民主也有500年的历史。但是西方民主2300年、资产阶级民主400年,一直都是坏东西。只是到了最近100年,民主才成为香饽饽,由坏东西变为好东西。这不是昏话,这是历史事实。这一历史事实本身能说明许多问题。
1、“民主之父”看到了民主之“坏”。阐述西方现代民主,不能不提到为西方现代民主奠基的“民主之父”们。很不幸,这些“民主之父”不仅不拥护民主,而且对民主充满憎恨和恐惧。
在英国,政治家弥尔顿说过“一切权力的源泉一向来自人民”。但是他又认为:必须由少数开明者强迫多数人接受自由;不然的话,多数人可能出于卑鄙的动机迫使少数人成为奴隶。思想家洛克更是对民主没有好感,他写道:“由于大多数人沉迷于激情和迷信,人类的未来不能由多数人掌握,只能由开明者掌握。”
在法国,百科全书派成为启蒙运动的旗帜。但他的代表人物也并不激扬民主。孟德斯鸠认为:在民主政体下,平等精神走向极端,由此产生的一窝窝小暴君们与单一暴君一样可怕。伏尔泰认为:民主政体“只适用于非常小的国家,即便如此,它也不断出错,因为他是由人构成的,相互倾轧在所难免,就好比女修道院来了一群男居士。”狄德罗认为:一个种族的未来不能掌握在多数人手里。柏克则破口大骂:“纯粹的民主制就是世界上最无耻的东西。”首相基佐则担忧:“民主……是多数下层人反对少数上层人的旗帜。这面旗帜有时是为了争取最合理的权利而举起,有时却是为了满足最残暴、最邪恶的激情而举起,它有时指向最不公正的篡夺者,有时却把矛头对准最合法的权威。”
在美国,美国国父们面对“谢司起义”引起的恐慌,把“所有的动荡都算到了民主的帐上,迫不及待地以法律和正义的名义熄灭民主之火”。美国的制宪会议是对民主的声讨会,他们要建立的也并不是一个由人民直接参与治理的民主制度。这部宪法体现的也根本不是民主,而是赤赤裸裸的罗马式共和国制。麦迪逊就极力鼓吹不要民主,而要建立一个“宪制共和”,他说得直截了当:“政府若采取民主的形式,与生俱来的就是麻烦和不便,人们之所以谴责民主,原因就在这里。”
有人会说,这些是经过过滤的“产品”。那就让我们的法国政治家、思想家埃米尔·法盖的感慨作结:“几乎所有19世纪的思想家都不是民主派,当我写《十九世纪的政治思想家》一书时,这令我十分沮丧。我找不到一个民主派,尽管我很想找到这么一位,以便能介绍他所阐述的民主学说。”
2、统治阶级通过立法限制民主之“坏”。由于资产阶级对民众的恐慌和敌视,在很长时间里,劳工阶级和妇女、少数人种根本没有选举权,他们获得选举权只是近几十年的事情,拥有选举权的人只是少数经济和知识精英。
在英国,到18世纪中期,在英国的700万成年人中,仅有15万人享有选举权,占成年人口的2.1%。直到“光荣革命”143年以后的1831年,英国有选举权的人也只有占成年人的4.4%。英国于1884年“在民众的压力下进行第三次议会改革……,英国选民总数达到450万人,占成年人总人口的28.5%。到1928年,英国妇女才获得投票权。”英国直到1948年以后,才最终实现普选制。从13世纪算起,经历了700多年。
在法国,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有2600万人,其中积极公民只有440万,他们享有投票权,“直到第三共和国时期初的1871年,法国才确立了男子普选权,法国妇女得到选举权已是1944年的事了……”。
在美国,1787年制定宪法时,有资格投票的选民仅限于人口中的极少部分。1789年第一次举行总统选举时,只有约4%的成年人投票。1965年后,美国黑人才真正开始享受选举权,而此时距殖民初期只让白人成年人土地所有者投票已经过去了350年。美国妇女获得投票权的历程也十分曲折,也是在上个世纪六、七年代民权运动的影响下,妇女才完全获得普选权。
从上述三个所谓西方民主典范的国家实行普选权的漫长过程中可以看出,选举是有产者、社会精英的游戏,根本不是全体人民的“民主、民治、民享”。正如英国工党领袖拉斯基指出的“自由派的理想是让中产阶级分享方方面面”的特权,而让无产阶级留在锁链中”(王绍光《民主四讲》)。资产阶级这所以想方设法限制劳工阶级的民主权利,说到底就是害怕劳动人民威胁到它的统治和财产权利。正是这种人民的民主权利,到了资产阶级手里,却成了“多数人的暴政”。这样的民主对统治阶级来说确实是地地道道的坏东西。
3、统治阶级通过代议民主制堵住民主之“坏”。在西方民主先生的忽悠下,“共和制”被忽悠成了“民主制”,“共和”与“民主”成了同义词。而在18、19世纪,这两个词的意思竟是天壤之别。前者是指人民参与治理国家,后者则仅是禁止国家权力世袭。以美国宪制为例,美国的共和制不过是西塞罗、马基雅费利、孟德斯鸠等人鼓吹过的君主(以总统为代表)、贵族(参议院)和人民(众议院)三者之间的平衡,这种平衡的要害正是限制人民行使权力。
首先分割立法权。效仿美国上议院设立参议院,参议院的功能是“一个抗御……反复与激情的必要防护”。华盛顿说得更是形象:“我们将(来是众议院的)法案倒入参议院的碟子里冷一冷。”美国在成立后126年间,参议院议员均非民选,而是由各州立法机构遴选。
其次赋予总统“帝王”般的权力。美国国父们坦率地承认,美国总统的权力“与英国国王有类似之处,它也同样类似于土耳其皇帝,鞑靼可汗。”美国总统本杰明·富兰克林说,美国政体是一种“选出来的君主制”。托马斯·杰斐逊也说它是“君主制的新版本”。
再次赋予最高法院审查法律的权力。由此可见,西方代议民主制度——立法权一分为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制度是为了保护少数人即有产者免受多数人也即劳工阶级的暴政,他们拒绝信任人民。对此,麦迪逊说得很露骨,他认为未来的美国政府应该与古代民主不同。“完全排除以整体身份存在的人民,以免它染指政府事务。”
推行民主,给劳工大众以政治经济权利,反过来却威胁到推行者的统治和财产权利。这样的民主,当然是坏东西。站在有产者立场,我也说民主是个坏东西。
(二)异化后的西方民主成了“好”东西。
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臭”了2300年的民主,于19世纪中期开始“香”起来了,“坏”东西突然变成了“好”东西。现在,民主几乎成为西方的专利。民主成为“好”东西,既有外部环境的变化,更是民主的异化。外部环境的变化主要是劳工的革命和反抗。穆勒曾感叹:尽管知识阶级中没有人喜欢它,民主还是不期而至。民主潮流的兴起并不是思想家们鼓吹的结果,而是由于几大股社会群体已变得势不可当。精英们一方面害怕民主,一方面认识到民众要求势不可挡。与其堵,不如导;与其死守民主原义,不如改变民主内涵。于是他们不得不“打着红旗反红旗”,让民主退到民主的本质后面,让“自由民主”、“宪法民主”、“代议民主”、“程序民主”中的“自由”、“宪政”、“代议”、“程序”等修饰词跑上了台面。一旦有产者和他们的代言人开始拥抱民主时,民主的本质没人谈了,大家关注的都是带修饰词的民主,而且修饰词比“民主”本身更重要,民主完全异化了,再也不是人民的统治了。
1、“自由”和“宪制”使民主变“好”。现在“民主、自由”响彻云宵,不绝于耳。好像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割。其实,很长时间不仅不同,而且相互对立。自由是个人不受政治权威与社会干预的私人生活领域,强调个人权利的不可侵犯,尤其是私人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民主则是“人民的多数在管理国家方面有权决定一切”,是多数人的暴政。为了解决多数人的暴政问题,那就不仅要对专制的权力进行制约,对民主的权力也要进行制约,使无限民主变为有限民主,将民主限定在“公共领域”。显然属于个人的自由,与属于公共的民主不仅不互为前提,而且相互对立。
要想使这种对立保持在各自的边界之内,资产阶级思想家举起了“宪政民主”的大旗。在宪政中确认某些个人权利尤其是财产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以此限制民主权利的行使范围。因此,现代西方民主制度,公民可以用民主方法决定一些事情,但除了政治领域,其它领域没有任何民主可言。在“自由民主制”下,人民已经接受了对其使用民主方式进行决策的限制,使得民主决策的原则在人类生活的绝大多数领域里而不再被运用;在“宪政民主”下,无非“民主的原则只能在适用的领域里面适用。”经过资产阶级思想家这番忽悠和改造,从此“自由民主”和“宪政民主”把“自由”、“宪政”置于“民主”之上,实质是把“民主”关进鸟笼,这样的民主不过是螺丝壳里做道场罢了。
2、“代议”民主制使民主老“好”。在现代,由“民意代表”组成的“议会”俨然是西方民主的基石,以致于相当多的人认为“民意代表”和“议会”就是现代民主,但是这种代表和“议会”到底有多少民主?
从原始氏族社会的直接民主被现代西方“间接民主”的代议制所取代,固然有客观的原因,如人民群体扩大、语言差异变大、议事场地有限等,但根本原因是有产阶级及其代言人对民众直接参与政治的蔑视与恐惧。在有产者看来,如果任由广大民众直接参与决策,民主便很难驾驭,而一旦换成竞选“代表”,让“代表”构成“议会”掌管国家大事,民主就驯服多了。
既然人民已被“代表”了,那就必然要将民主进行改造。资产阶级思想家约瑟夫、熊彼特成功地进行了这一改造。在熊彼特看来,原来的民主观把人民放在第一位而把他们对代表的挑选放在第二位是不对的。他把民主定义为“一些个人通过竞争人民选票来获得(公共)决策权的制度安排。”这就彻底颠覆了民主的原意:把选举代表放在第一位,而把人民的决定权放在第二位。对此,他毫不讳言:“民主不是、也不能意味着‘人民的统治’,民主仅仅意味着人民有权会接受或拒绝将统治他们的人,但由于人民也可以用完全不民主的方式来决定谁做领导人,我们必须再加上另一个标准以收窄我们对民主的定义,即候选人自由竞争人民的选票。”从此,西方民主遵循这位民主之神的旨意,民主从“人民的统治”转型为民主是“人民选择统治者”, “人民”变成了“选民”,“民主”变成了“选主”,选举变成了“金主”。这样的民主对资产阶级自然有益无害,真正的老“好”了。
3、“自由竞争性选举”使西方民主风光无限“好”。崇尚西方民主的人认为:自由的、周期的和竞争性的选举,正是西方代议制民主的精髓。一人一票,可以用脚投票,投谁不投谁,都是自己的权利,可以自荐或他荐候选人,弄得好就可能坐上公职的位置。多么民主、多么美好!然而,且慢,这里面有玄机。
首先,选举本身就是一种不平等。它不可能把所有公民都看作公职的潜在候选人,因而不可能给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担任公职的机会;它必然偏爱知识资本、能力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雄厚的人。这就不难理解,号称“民主之最”的美国,显赫政治家庭——亚当斯、汉密尔顿、塔夫特、罗斯福、肯尼迪等掌控国家权力几乎从未间断;这就不难理解,亚洲的所谓民主国家日本、印度、新加坡、泰国等选出的都是政治大家族的人员,所谓民主政治成了不折不扣的贵族世袭。
其次,选举改变了民主的性质。自由的竞争性的选举把政府是人民行使主权的政体变为人民作为权力来源的政体;把公民是公职分布的平等变为选举权的平等。从此,政治是少数精英的政治,公职是精英的囊中物。选民们投完神圣的一票也就再也没有自己的神圣。然而,由于西方民主一年一小选、几年一大选,确实是既热热闹闹,又风风光光;既赚得了资本,又赚得了眼球,选来选去基本是各路精英,基本是一些老面孔。这样的民主自然是风景无限“好”了。
西方现代民主通过“自由宪政”、代议民主、自由竞争三招,既赋予了公民一定的民主权利,又让民主变为驯服的工具,更让民主悄悄地改变了性质,最关键的是让各类精英保持了世袭地位,这样的民主不是好东西才怪呢。但对于精英和有产者是好东西,对劳工阶级则是地地道道的坏东西了。
(三)看清西方民主的“真”(东西)。
被一些人顶礼膜拜、吹得神乎其神的西方民主,“人民主权”的成份到底有多大?可以从比较的角度看,因为有比较才有鉴别;可以从西方民主的实现形式和内容看,因为它反应了人民在西方国家和社会中的真实地位。通过比较和揭示,西方民主怎么这么虚伪、有限和糟糕。
1、相对于原始氏族民主和古希腊民主西方现代民主是严重的倒退
(1)原始氏族民主“质朴而美妙”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不独亲其亲,子其子。
这段人尽皆知的名言,千百年来只被当做圣人的感想、理想。但很有可能是圣人对史始氏社社会状态的“补记”和描摹。
恩格斯依据摩尔根的历史著作《古代社会》揭示的事实,写成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部著作对这种原始氏族民主作了详细而生动的论述。
在恩格斯看来,人类创造的第一个社会——原始氏族社会是天然的氏族民主制,这种氏族民主制有着基本共同的特征。一是氏族胞族、部落有议事会。氏族(胞族、部落)议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氏族和胞族的议事会由氏族和胞族的全体成年男女成员参加,部落议事会则由各氏族的酋长和军事首领组成,氏族成员有权围立、发言,但无表决权。氏族成员彼此平等,都有讨论和参与氏族事务管理的平等权利;二是氏族的公共事务由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具体管理。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由氏族全体成员民主推选,职位在氏族内世袭,也可以随时撤换;三是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权力有限。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的权力正像恩格斯论述的“氏族酋长在氏族内部的权力,是父亲般的、纯粹道德性质的;他手里没有强制的手段,军事首领仅仅在出征时才能发布命令。”(《马克思选集》第82页)。
按照恩格斯的论述,原始氏族民主制,不论其形式还是内容都是一种“十分单纯质朴”又“多么美妙”的制度(同上,第92页),这种质朴和美妙主要表现在:
A、没有私有制和剥削,社会成员在经济上过着大致同等的生活,不存在贫富的对立。“家庭经济都是若干个家庭按照共产制共同管理的,土地乃是全部落的财产,仅有小小的园圃归家庭经济暂时使用”,“不会有贫富困苦的人,因为共产制的家庭经济和氏族都知道它们对于老年人、病人和战争残废者所负的义务”。(同上,第93页)
B、没有阶级和阶级压迫,社会成员在政治上平等,不存在统治和被统治。“大家都是平等的、自由的,包括妇女在内。他们还不曾有奴隶;奴役异族部落的事情,照例也是没有的。”(同上,第93页)
C、没有国家和法的强制权力。在这里“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一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人的主体即氏族或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 “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同上,第92-93页)
这三个方面,相对于阶级社会的本质特征和弊端来说,确实质朴而美妙。美妙由于质朴,质朴显得美妙。但是,不要以为恩格斯对于这种制度只是赞叹,他同时还告诉我们:“氏族制度的伟大,但同时也是它的局限性,就在于这里没有统治和奴役存在的余地。”(同上,第154-155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品有了剩余,有了压迫和奴役的前提,“这种组织是注定要灭亡的。”(同上,第93页)因此,阐述人类最初的氏族民主制,我送出的决不尽是玫瑰,而只不过是试图肯定这种制度在人类历史上的性质和地位罢了。
(2)古希腊民主直接而广泛。
古希腊雅典的国体是奴隶主专政。雅典的人民只是年满2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且父母都是雅典公民的奴隶主和自由民,成年的妇女、男性的奴隶和外帮人都不是公民。雅典一共有多少公民呢?据估算,在不同时期,公民的数量介于3万至6万之间。那么,同期雅典的总人口是多少呢?估计在30万至50万之间。……不管确切的数字是多少?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公民人数在整个人口里面的比例……大概只有十分之一左右。因此,雅典的民主仅仅是极少数“公民”享有的民主,是排斥绝大多数人的民主;雅典民主政治所谓多数人的统治,实际上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极少数人的统治。”(王绍光《民主四讲》第4页)
雅典的政体非常复杂,主要有三个机构。
一是公民大会。公民大会是雅典政体中最重要的机构,它有几个重要特点。第一,全体公民都能参加大会;第二,对雅典公私生活的任何问题都可表决;第三,公民大会召开频繁,每年至少要召开40次大会,每次要开5个小时;第四,必须达到法定最低人数才能开会,至少要有6000人来开会,这个会才是合法的,并且,所有合法的公民均有权在大会上发言,阐明自己的主张,并参与辩论和表决。(王绍光《民主四讲》第4页)
二是五百人议事会。它是雅典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五百人议事会最重要的职能是安排公民大会所有的议程,包括起草议案、预先审查提交公民大会的议案、召集并主持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成员,通过抽签从雅典当时十个部落中产生。议事会成员任期一年,不得连任。议事会内部以部落为单位设制10组五十人团,轮流执掌雅典政务。
三是民众法庭。其体制特征是一切由人民的多数说了算。如果有人被指控犯法,就要由200多位公民组成的民众法庭来进行审判。他们既是陪审员,也是审判员,并且根据多数票来断案。
2、相对于“中世纪的黑暗”,西方民主是伟大的进步。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经历了漫长的中世纪黑暗。在中国,是漫长的君主制。“朕即国家”,皇帝为国家元首,通常独掌国家最高权力,却不负实际责任;而权力并非派生,所谓“君权神授”、国民无权过问和监督;皇位世袭且几乎全是皇位终身制;在西方,则有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君主制已见前述。贵族制则是参与政权的管理,居于统治地位的是整个统治阶级中的贵族;处于权力中心的是贵族中的少数世族显贵,中小贵族往往被排除在这个中心之外;执掌权力的贵族代表通常经贵族成员选举产生。共和制则是国家元首和权力机关经选举产生,实行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负责制,在法制上被定义为“公民”的人有选举权,但这样的公民在成年公民中所占比例极少。中世纪的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尽管国家治理形式不同,权力来源不同,但毫无例外地专制、独裁。因此,西方现代民主相对于中世纪的专制、独裁的统治方式,不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实际上都是一个伟大的进步。西方现代民主不仅具有历史合理性,也有相当的现实合理性,即民主的有限真实性。
3、相对于社会主义民主,西方民主虚伪和有限。
社会主义民主是有阶级社会以来,最全面、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虽然它在实行过程中产生过这样那样的问题。不幸的是,当今世界,社会主义民主不仅被严重妖魔化了,而且随着社会主义的全面退却而全面退却了。我们必须祛魅、正名、实行,重振社会主义民主雄风。后面,我们将简论社会主义民主。
(四)西方民主已成为地道的“金主”。
西方现代民主既有它历史的合理性,也有它相当的现实性,即民主的有限真实性。西方民主有“三大支柱”:第一,以议会制取代君主制,取消贵族特权,议会成为资产阶级争取民主和实行专政的权力中心;第二,以选举制代替世袭制,打破了宗法制、家长制和贵族世袭的传统公共权力和公共事务的管理,通过选举途径进行;第三,以任期制否定终身制。西方现代民主,推翻了封建贵族特权制度,在形式上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并且实际上享有选举权、居住权、人身自由权、游行示威权等人民民主权利,确实是阶级社会里民主发展的最高阶段。但是它的历史合理性和现实合理性,也就到此为止。它用“自由民主”、“宪政民主”维持了资产阶段的统治地位。它用选举代替民主,维持了资产阶段精英贵族,对国家权力的控掉;它让“选主”变成“金主”,维持了资产阶段精英、贵族统治的世袭和终身地位。民主成为另一种形式的“专制”。“钱能说话”,以美国为例,“从1860年-2004年间144年,平均每次选举的花费比上一届选举增长45.5%,到2004年竞选花费已高达7亿多美元。”“在2006年的国会选举中,当选的参议员平均花费964万美元;即使是那些没有选上的倒霉蛋,每人也平均花费了741万元。在参加角逐者中,大量是已经在位国会议员竞选连任,些人平均竞选花销比其他人多得多,他们再次当选的机会也比其他候选人高得多。在2006年国会选举中,有30位参议员竞选连任,23人成功连任,成功率77%;同时有407位众议员寻求连任,383人成功,成功率高达94%。美国国会议员是没有任期限制的,只要竞选成功,可以永远赖在国会不走,于是国会里总有大量的老面孔。不仅如此,美国国会虽然不允许世袭,但父传子的现象相当普遍。
由此可见,治理美国的是群与普通美国人完全不一样的特殊群体,一个非常有钱的群体。难怪尼克松总统的顾问凯芬·菲利普斯把美国的政体称为“富豪制”。在他看来,在美国“金钱与政府已完全融为一体了。”(王绍光《民主四讲》)。
在“自由、民主”、“宪政民主”的旗帜下,经济民主、社会民主成了西方现代民主的禁脔。它以自由的名义,使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表面上看,人民财产不论贫富多少平等保护,但在一个财产大都集中在一个大资产阶级手中的社会实际保护的是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因此,西方现代民主所宣布的法律上的平等权利,正如列宁所说,仅仅是“保护一切私有财产,不问其来历怎样。”(《列宁选集》第四卷第52页)是名副其私有财产的平等权利,西方现代自由“只是拥有财产的人的自由。”(同上,第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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