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中国特色国家结构 增强当代中华民族凝聚力——兼论“联邦制”不适合中国
沈其新 田旭明
[内容提要]-个民族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其民族性与时代性决定的。“大一统”的历史传统决定着中国自古就没有联邦制的历史土壤。近代中国的救亡图存实践证明了联邦制不适合中国。历史传统、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的实践原则和现实国情决定着当代中国建立单一制而非联邦制的多民族国家是历史必然。在当代中国,只有坚持中国特色单一制,才能维护国家的繁荣稳定和持续发展,才能增强当代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国家结构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它与国家整体的和谐稳定以及民族凝聚力的增强紧密相关。民族国家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不能照抄照搬别人的模式,而必须在民族性与时代性基础上坚持自己的“特色”,否则这个国家就犹如一盘散沙,会失去民族凝聚力。在2011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吴邦国委员长曾明确指出:“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在这里,“不搞联邦制”被着重提出来,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照抄照搬“西教条”、坚持中国特色国家结构形式的坚强决心。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国家结构形式,坚决不搞“联邦制”,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的要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结构的内在诉求,而且是增强当代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必然抉择。
一、中国自古就没有联邦制的历史土壤
现代政治学认为,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其中,复合制最常见的形式是联邦制。按照政治学理论的解释,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个行政区域组成的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其特点是具有统一的宪法、最高权力机构和中央政府,权力和政治权威合法地集中于中央机构。在对外关系上,单一制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不能独立行使外交权,国家整体才是国际交往中的主体代表。“联邦制是由相对独立的单位(共和国、邦、州、省)组成的统一国家。主要特征是:有统一的宪法、法律以及最高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联邦成员拥有自己的行政权、立法权、财政权,但一般不拥有外交权、军事权。各邦在法律上是平等的。联邦政府是国际交往中的主体,统辖着统一的军队。在联邦制国家里,虽然其成员拥有有限的准国家权力,但联邦拥有最高和最终的国家权力。”从本质上说,联邦制和单一制,无优劣之分。每个民族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取决于这个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现实国情以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联邦制和单一制也无“姓资姓社”之分,它们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国家结构。我们不能说搞联邦制就是资本主义,搞单一制就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国家也可以搞单一制,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搞联邦制。在中国,我们只能实行单一制,这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中国自古就没有联邦制生存的土壤和根基。中国自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以来,国家结构形式多体现了单一制特征。当然,中国古代的单一制与今天的政治学所说的单一制是有区别的,但是它们在家族特征、结构模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如权力和政治权威合法地集中于中央机构。可以说,古代中国国家结构形式蕴藏着现代单一制国家结构的雏形。就如同现代联邦制一样,它起源于过去的小共和国为增强军事力量和谋求共同发展的深切需要,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同盟,甚至可以追溯到《圣经》时代。
从爱琴海文明时期的城邦同盟发展而来的联邦制,是先有联邦才有国家。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制国家,古代虽有分封制,但是先有国家才有分封,实施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大一统”的单一制国家制度,没有联邦制的历史土壤和文化条件。“大一统”精神是中华民族凝聚力核心精神的重要体现。秦汉时期,中华整体观念得到确立。秦始皇统一中国,使人们看到了“华夏一统”的现实。西汉时期,汉武帝力图通过改制来加强和发展“大一统”政治局面,使“大一统”理念迅速成为主流政治思想。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公羊学派更是将“大一统”理念定位为“天地之常经”,扩展到宇宙使之增添了超乎人事的绝对性的威力,从而使“大一统”成为人们必须遵循的永恒法则。在经历了两汉400多年的多民族统一国家的文明展示下,“大一统”理念从此深深植根于华夏各族人民的内心深处,成为牢不可破的精神信念。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尽管民族之间时战时和,但无论逐鹿中原的格局如何演变,每次战争的结局都是增进了中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进一步发展,使“大一统”观念进一步强化。
马克思主义文化结构论告诉我们,制度文化总是积淀着精神文化的因素,精神文化对制度文化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马克思在谈到统治阶级内部的对立和敌视时指出:“当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好像不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而且这种思想好像拥有与这一阶级的权力不同的权力这种假象也趋于消失的时候,这种对立和敌视便会白行消失。”这句话充分表明了精神文化对制度文化的巨大影响力和能动性。按照马克思主义文化结构论的阐释,在中国古代,在“大一统”精神理念的主导下,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国家制度与结构,而且这种结构总能积淀、维护“大一统”精神。单一制国家结构就是比较合适的选择。如果中国古代按照联邦制建立国家,在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经济社会,容易造成长期的割据状态,不利于“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进而削弱中华民族凝聚力。历史的结论是,中国自古就没有联邦制的文化土壤。
二、中国近代救亡图存的实践证明联邦制不适合中国
1840年以来,面对内忧外患的现实,救亡图存、建立独立自主的现代统一多民族国家成为中华儿女的共同任务和目标。在经历了洋务运动的物质层面改革和维新变法的制度层面改革失败之后,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国体的改变引起了政体的改变,也必然引起国家结构形式的变化。关于中华民国到底采取何种国家结构,孙中山的联邦制在当时占据了主流。早在1894年兴中会创立时,孙中山就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口号。这里的“合众政府”就是指联邦政府,与美国的联邦制相似。可知,当年孙中山就将联邦制作为其革命的主要政治理想。同盟会创立后,对“联邦制”更是进行了大量的宣传。1912年,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就提出:“国家幅员辽阔,各省自有其风气所宜。前此清廷强以中央集权之法行之,遂其伪立宪之术。今者各省联合,互谋自治,此后行政期于中央政府与各省之关系,调剂得宜,大纲既挈,条目自举。是曰内政之统一。”在这里,孙中山强调各省自治与自主权力以及中央与地方各省的权力平衡思想,充分体现了联邦制特色。在孙中山等人的推动下,中华民国采取了联邦制。但是好景不长,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之后,联邦制受到极大的挑战。为了满足一己政治私欲,加上当时的国民迫切希望新政权能实现国家真正统一,袁世凯企图取消联邦制,建立中央集权制国家。此时资产阶级内部也对国家结构形式产生了分歧,有主张中央集权的中央派,也有主张联邦制的地方派。孙中山本人也陷入了两难境地,在“单一制”和“联邦制”之间徘徊不定。1920年以后,随着军阀混战的加剧,国家统一受到严重影响,一些支持联邦制的政界人士提出“联省自治”的国家结构形式。孙中山起初对其是非常支持的,但很快对其失望。因为各个军阀利用联省自治的理论作为自己借机独立的工具,整日忙于军阀混战,置国家统一与人民生活于不顾。直到晚年遇到苏俄和中国共产党之后,在经历了种种现实考察和痛定思痛之后,孙中山才开始主张建立单一制国家,但同时吸收联邦制的合理成分。他反对那些提倡将联邦制的原则应用于各省政府的人。在他看来,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在现在条件下的中国,联邦制将起离心力的作用,它最终只能导致我国分裂成为许多小的国家。”孙中山从主张联邦制到主张单一制这种国家结构思想的演变表明,联邦制在当时的中国根本无法推行。
历史事实告诉我们,近代中国国情决定了,中国根本无法推行联邦制。联邦制需要法制的权威性和认同性。而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制度与法律根本无法彻底贯彻,长期的人治型封建社会导致民众法律意识缺乏。与此同时,军阀混战,本来就拉大了地方与中央的距离,加剧了国家分裂。如果此时仍然要推行联邦制,无疑将加剧军阀混战,加速国家分裂步伐。这就是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不能救中国的历史原因。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揭示了当代中国建立单一制的历史必然性
中国古代和近代的历史都已经证明,联邦制在中国没有历史根基,不适合中国。先进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初期曾经对联邦制表示了青睐,尤其是李大钊特别欣赏联邦制,他认为中国“非采取联治主义不可”。他曾指出:“我们中国自从改造共和以来,南北的冲突总是不止,各省对于中央,也都是不肯服从,依我看来,非行联治主义,不能改造一个新中国。”党的二大提出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的构想。中共二大宣言指出:“推翻一切军阀,由人民统一中国本部,建立一个真正民主共和国,同时依经济不同的原则,一方面免除军阀势力的膨胀,一方面又因尊重边疆人民的自主,促成蒙古、西藏、回疆三自治邦,再联合成为中华联邦共和国,才是真正民主主义的统一。”但是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毅然决定在中国建立单一制多民族国家,坚决不搞联邦制。这不仅是基于历史和现实缘由的必然选择,还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学说的实践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揭示了当代中国建立单一制而非联邦制的历史必然性。
从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学说来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主张单一制,而非联邦制。马克思在《革命前夕的德国》一文中指出:“德意志联邦曾宣称是永远不可分割的,但联邦和它的代表机关联邦议会,却从来没有代表过德国的统一。”马克思的这句话就表明了他对联邦制的不赞成。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在实现德国真正统一的问题上,当时各党派形成了不同的看法,“一些无知的所谓的激进派羡慕瑞士的制度,主张建立联邦共和国;只有最极端的党派敢于在当时要求建立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德意志共和国。”马克思的这句话意在告诉我们,通过搞联邦制实现德国的真正统一,这只是“无知”人的想法。在马克思看来,应该坚持“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共和国形式”。恩格斯也反对联邦制,他认为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应该实行单一制而非联邦制。在《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中,恩格斯指出:“在我看来,无产阶级只能采取单一而不可分的共和国的形式。”恩格斯跟马克思一样,认为“对德国说来,实行瑞士式的联邦制,那就是一大退步。”恩格斯还特别指出:“我们的‘联邦制国家’已经是向单一制国家的过渡。”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结构思想被列宁继承并予以发展。列宁在国家结构问题上,也坚持单一制,反对联邦制。1913年12月6日,列宁在《致斯•格•邵武勉》的信中指出:“我们无条件地拥护民主集中制。我们反对联邦制。”“我们在原则上反对联邦制,因为它削弱经济联系,它对一个国家来说是不合适的形式。”然而,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主张在俄国实行联邦制。在1918年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中,列宁明确指出:“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是建立在自由民族的自由联盟基础上的各苏维埃民族共和国联邦。”列宁之所以转而主张联邦制,主要是基于当时苏俄的国情考虑,并没有脱离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单一制的思想。因为在列宁看来,苏维埃俄国实行联邦制是达到真正民主集中制的过渡性步骤,是使俄国各民族最牢固地联合成一个统一的民主集中的苏维埃国家的最好步骤,最终还是要走向单一制。斯大林对此作了明确的解释:“俄国的联邦制也同美国和瑞士的联邦制一样注定要起过渡作用,过渡到将来的社会主义单一制。”因此,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始终赞成单一制。即使暂时实行联邦制,也是为了更好地向单一制过渡。在当代中国,坚持马克思主义不能动摇。在国家结构问题上,应该坚决实行单一制,建立单一的多民族国家,反对联邦制。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观的思想传统,也是弘扬马克思主义精神、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国家稳定与祖国统一的需要。
当代中国建立单一制,不搞联邦制,不仅是基于历史传统与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观的考虑,还是基于马克思主义文化结构理论的理性抉择。按照马克思主义文化合力结构思想,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只有在一个核心政治力量的引导和聚合下才能产生强大的合力。正如马克思在《革命的西班牙》一组文章中所说的那样:“只有在中央洪达的政权下,才有可能把保卫民族的迫切问题和任务的解决同西班牙的社会改造、民族精神的解放结合起来,不做到这一点,任何政治机构只要一同实际生活发生微小的抵触就必然垮台。”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唯一领导核心,是当代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支柱。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建设紧紧凝聚在一起,形成强大的合力。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和维护这一个“核心支柱”,坚决不搞多党制和三权分立。而要做到这一点,单一制是最佳选择。单一制有利于一个“核心支柱”地位的巩固,有利于中国共产党凝心聚力,集中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中国特色单一制 增强当代中华民族凝聚力
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单一制有利于增强当代中华民族凝聚力。当代中华民族凝聚力是当代中国发展的内在动力,它的增强包括民族凝聚力的精神纽带作用力、聚合力以及凝聚张力的增强。其中,在考察民族凝聚力的精神纽带问题时,必须关注两个范畴:一是维系各民族实现团结、国家统一的精神纽带,二是维系民族内部和平共处、团结奋斗的精神纽带。这两个纽带作用衰弱,民族凝聚力必将逐渐涣散。聚合力是指民族整体对民族成员的内聚力和民族成员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张力是指一个民族的文化对周边民族文化的影响力与吸引力。对一个民族国家而言,其民族的凝聚张力就是这个民族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和国际地位。通过对民族凝聚力合力结构的考察可以发现,无论是哪种合力,都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稳定。历史发展证明,一个长期处于动乱、动荡的国家,其民族离心力必然增强,民族凝聚力的精神纽带作用力、聚合力以及凝聚张力必然下降甚至涣散。因此,稳定是民族凝聚力增强的基本前提。邓小平曾指出,稳定压倒一切。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稳定是硬任务;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这个道理,不仅全党同志要牢记在心,还要引导全体人民牢记在心。”在这里,胡锦涛首次提出“稳定是硬任务”的创新理论,表明了我们党对国家稳定的高度重视。在当代中国,没有安定团结、稳定的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便无从发展,更谈不上增强当代中华民族凝聚力。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相比于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本身具有更明显、更强的团结性、稳定性和整合性。因此,从国家稳定的角度出发坚持中国特色单一制,必然能增强当代中华民族凝聚力。
实践证明也是如此。当代中国的单一制不仅体现了中央与地方行政区的关系,而且体现了中央与民族自治地区以及中央政府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这三种关系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地方普通行政区间题、民族问题以及国家统一问题上的“特色”。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一制不仅能维护社会与国家的稳定,而且能推动祖国统一大业的早日完成。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华民族在抵御自然灾害和应对各种挑战中展现出来的团结力量和“中国信心”就证明了这一点。香港、澳门回归以来的繁荣、稳定发展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长期坚持中国特色单一制,坚决不搞联邦制,是维护国家稳定,实现祖国统一,增强当代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必然抉择。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398期,摘自2011年第7期《马克思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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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