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文化概念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文化”一词的使用频率和“政治”、“经济”、“社会”等词相比并不高。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共50卷)为例,“文化”一词在全集中的分布状况是:七卷零状态(14%),三十四卷有1—5处(68%),七卷有6—9处(14%),两卷有13—15处(4%),零状态与极少量状态占82%[1](P64-65)。但马克思恩格斯使用的“文化”概念,具有宽泛的内涵。
(一)文化概念等同于文明概念,文化泛指人类文明。马克思恩格斯很多时候都是在这种意义上使用文化概念。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早期粗陋和空想的共产主义主张绝对平均主义和公妻制进行批判时指出,这种主张是“对整个文化和文明的世界的抽象否定,向贫穷的、需求不高的人——他不仅没有超越私有财产的水平,甚至从来没有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的非自然的简单状态的倒退”[2](P296)。在这里,马克思是将文化与文明并列使用。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资本家以社会的名义占为己有的剩余劳动,“一方面是社会的自由时间的基础,从而另一方面是整个社会发展和全部文化的物质基础。正是因为资本强迫社会的相当一部分人从事这种超过他们的直接的必不可少的需要的劳动,所以资本创造文化,执行一定的历史的社会的职能”[3](P220-221)。这里也是在与文明相近意义上使用文化这一概念。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分析剩余价值生产时说:“在文化初期,已经取得的劳动生产力很低,但是需要也很低,需要是同满足需要的手段一同发展的,并且是依靠这些手段发展的。”[4](P218)这里的“文化初期”是指的生产力水平较低的人类历史时期,意指文明程度较低的社会,此时“文化”的涵义和“文明”没有区别。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是直接地将文化与文明等同起来使用:“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5](P456)。“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指什么呢?恩格斯接着写到:“在人类历史的初期,发现了从机械运动到热的转化,即摩擦生火;在到目前为止的发展的末期,发现了从热到机械运动的转化,即蒸汽机。……就世界性的解放作用而言,摩擦生火还是超过了蒸汽机,因为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5](P456)可见,恩格斯所使用的“文化的进步”乃是指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章节的标题即为“史前各文化阶段”,也是将“文化”与“文明”等同的。像这样将文化概念与文明概念等同认识和使用的情况,在马克思恩格斯从早年至晚年的著作中都能发现。
(二)将文化概念限定在文艺领域,用“文学”、“文艺”、“艺术”等词直接表达现在的文化概念。例如,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说:“在所有的人实行明智分工的条件下,不仅生产的东西可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丰裕的消费和造成充足的储备,而且使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闲暇时间去获得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科学、艺术、社交方式等等——中一切真正有价值的东西。”[5](P150)恩格斯是把艺术作为一种文化形式的,尽管他的文化概念在这里超出了艺术领域。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的文艺概念,实际上是现代的文化概念的一部分。
(三)将“文化”与“水平”、“程度”、“修养”等词连用,表示知识水平和教育程度这一涵义。恩格斯在《英国状况十八世纪》一文中分析英国过去的乡绅的后代时提到,他们“自称为英国的无封号贵族,这些人就文化教养、文雅举止、奢侈挥霍以及贵族气质来讲,都足以和贵族相比,贵族也没有什么比他们优越的地方。”[6](P26)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多次将文化与水平连用,如:“革命所由出发的各个人都根据他们的文化水平和历史发展的阶段对他们自己的活动本身产生了种种幻想”[6](P115)。在这里,他们将文化与知识并列,只是属于一种通俗的、出于个人习惯性的用法,并不具有专门的哲学意义。马克思还在其他著作中将文化与表示程度的其他词汇连用,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从这种关系就可以判断人的整个文化教养程度”[7](P184);在1844年8月11日致费尔巴哈的信中,马克思提到,“英国的无产者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他们的文化素质不及法国人”[8](P14)。
(四)在比艺术领域和知识教育水平更为宽泛、抽象和处于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意义上使用,此时的文化是和意识形态相似的一个概念。例如,马克思恩格斯都接受和使用过“文化斗争”这一概念。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发表的《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中指出:“自由报刊是人民精神的洞察一切的慧眼,是人民自我信任的体现,是把个人同国家和世界联结起来的有声的纽带,是使物质斗争升华为精神斗争,并且把斗争的粗糙物质形式观念化的一种获得体现的文化。”恩格斯在《流亡者文献》中多次使用“文化斗争”,如“有一点是毫无疑义的:在我们的时代唯一能替神帮点忙的事情,就是把无神论宣布为强制性的信仰象征,并以禁止一切宗教来超越俾斯麦的文化斗争中的反教会法令。”[5](P247)这里的文化的概念指的是俾斯麦政府在与天主教教权主义势力进行斗争中所采取的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文化措施。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也提及这场“文化斗争”,指出,“‘信仰自由’!如果现在,在进行文化斗争的时候,那么只有采用下面这样的形式才行……”[5](P317)。马克思把文化与精神斗争联系起来,赋予了“文化”一定的意识形态含义。
从文本考察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在多种意义上使用“文化”一词,他们对文化的基本观点是通过“文明”、“文学”、“艺术”、“观念”、“思想”、“精神生产”、“精神生活”、“意识形态”等概念来阐发的。
二、唯物史观视域下的文化观
马克思恩格斯在多重意义上使用“文化”一词,且没有专门论述文化的著作,对他们的文化观,需要通过他们创立的唯物史观这一视域来认识和理解。
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不对文化理论作专门的研究,是由于当时的学术研究尚未进展到文化领域,还是有别的原因?考诸文化研究史可以发现,文化概念的使用在18、19世纪已经非常普遍,马克思恩格斯在世时,无论是当时的德国还是世界,对文化理论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果①。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中不可能接触不到文化问题。从马克思的《伦敦笔记》来看,他在1852至1853年期间阅读并在笔记本中做了摘录的至少有三部文化史:(1)威·瓦克斯穆特的《文化通史》1850年莱比锡版第1部,1851年莱比锡版第2部;(2)威·德鲁曼《文化史大纲》1847年柯尼斯堡版;(3)古·克列姆《人类文化通史》1847年莱比锡版第6卷,1849年莱比锡版第7卷[4](P647)。
那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很少使用“文化”这一概念呢?有学者认为,这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对“文化史”观的警惕[1](P69)。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文化史”表示的通常是一个贬义的概念,马克思恩格斯对当时有唯心史观倾向的“文化史”观念持否定态度。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写道:“这所谓的文化史全部是宗教史和政治史”[1](P50)。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指出:“旧的、还没有被排挤掉的唯心主义历史观不知道任何基于物质利益的阶级斗争,而且根本不知道任何物质利益;生产和一切经济关系,在它那里只是被当作‘文化史’的从属因素顺便提一下。”[5](P365)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必然对实质上属于唯心史观的所谓“文化史”观念加以否定。
但否定当时的“文化史”观并不意味着否定文化现象的存在,也不意味着否定“文化史”作为一个中性的学科概念。1889年,恩格斯在致康拉德·施密特的一封信中说:“要知道在理论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特别是在经济史问题方面,以及它和政治史、法律史、宗教史、文学史和一般文化史的关系这些问题方面,只有清晰的理论分析才能在错综复杂的事实中指明正确的道路。”[9](P283)在这里,“一般文化史”就是一个中性的学科概念。晚年马克思虽然对文化人类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最终仍未来得及对文化问题作系统阐述,按照恩格斯的说法,这可能是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在反驳他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相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10](P698)
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到所谓的“文化史”观念与他们创立新的历史观有矛盾,但“文化”缺席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恩格斯忽略了文化现象。定位、认识和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文化观,要回到他们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中去考察。
马克思恩格斯并非天生的唯物主义者,他们的世界观经历了一个转变的过程,而其文化观的形成正是孕育在这个转变过程中。马克思大学毕业后到波恩大学任教的愿望破灭,在1842年开始为《莱茵报》撰稿并担任该报主编,投身于反对普鲁士专制制度、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也就是在这一时期,马克思“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4](P31),促使其从关注政治、法的观念转向研究物质利益和经济关系。基于对人类物质生产活动这一现实性问题的接触和研究,马克思渐渐意识到文化观念史的非现实性,其文化观也逐步转向唯物主义的层面。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写道:“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2](P298)而1844年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更已经表明了他批判黑格尔得到的新唯物主义的结果,即后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的“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4](P32)。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在这一时期已经颠覆了通常叙述文化观念史的那种观点的历史叙述,而转变为现实的历史叙述。对于这一点,恩格斯后来在马克思墓前讲话中简明扼要地讲到,“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5](P776)
1845—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标志着新世界观的理论大厦已经构成,而其历史唯物主义的文化观也在这部文献中正式形成。在批判文化史观的基础上建立了以现实的人、现实的生产活动为出发点的文化观,揭示物质资料的生产在社会生活中的决定作用,确立了马克思恩格斯文化观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
三、马克思恩格斯文化观概要
(一)文化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形式,为经济基础所决定但有自身的特点。马克思恩格斯对文化的定位及其本质的认识,立足于他们创立的唯物史观,换句话说,他们的文化观是包含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中的。
第一,文化是上层建筑之一,它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产生并被该经济基础所决定。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作为上层建筑组成部分之一的社会意识形态,它的产生、存在以及它的性质,都不能只从它本身得到说明,而“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4](P33)。文化属于上层建筑的一个部门,又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形式。一切观念形态的东西都不是凭空产生出来的,它是整个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在人类意识中的反映,并受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
第二,文化随经济基础的变更而发生变化,但是文化的这种变化与上层建筑的其它一些部门相比,又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马克思特别指出,上层建筑的变革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或慢或快”地发生的[4](P33)。在一般的情况下,作为上层建筑结构的政治、法律等属于制度结构的部门,其对于经济基础的变化是灵敏的、较快的、较明显的;而哲学、艺术、宗教等属于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其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和变化是较慢的、较隐蔽的。文化作为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形式之一,在适应经济基础变革的过程中常常表现出较长较复杂的特点。列宁在《新经济政策和政治教育局的任务》中指出,“文化任务的完成不可能像政治任务和军事任务那样迅速”,“这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我们应该使自己适应这个较长的时期,据此规划我们的工作,发扬坚忍不拔、不屈不挠、始终如一的精神”[11](P591)。
(二)特定历史时期艺术生产同物质生产的不平衡性。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谈到了物质生产的发展同艺术生产的不平衡关系问题。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文化观中的重要内容。这个不平衡关系从侧面反映出生产力水平与文化发展之间的关系的特殊情况。马克思在《导言》中写道:“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的繁盛时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因而也决不是同仿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4](P28)马克思以古希腊为例来证明这种不平衡关系。古希腊的生产力水平并不高,但是却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神话和史诗,相反,到了生产力更为发展之后,古希腊的神话和史诗不仅没有得到更大发展,反而相对地停滞了。马克思认为这种不平衡关系的存在是艺术本身的发展规律使然,并不是偶然的,“在艺术本身的领域内,某些有重大意义的艺术形式只有在艺术发展的不发达阶段上才是可能的。”[4](P28)如何解释这种现象?马克思更多的是侧重生产关系的特殊性。即,要研究一个特定历史时期内物质和精神生产这二者相互关系的特殊性。文学艺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形式,是上层建筑的一个部门,与其它部门相比,文学艺术距经济基础较为疏远,而且制约上层建筑的因素并不是绝对单一的。
马克思的描述和解释并没有到此为止。马克思又提到了一个“困难”:“它们何以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4](P29)这是另一个新的问题:为什么生产力水平低、社会发展落后的阶段,会产生非常有影响力的艺术?也就是说,对于享受着以前社会阶段创造的艺术的后人们来说,该如何去理解这种“落后”和“艺术影响力”之间的矛盾。马克思把希腊艺术比作人类童真的显现,以此来对这个“困难”加以解释,他形象地写道:“一个成人不能再变成儿童,否则就变得稚气了。但是,儿童的天真不使成人感到愉快吗?他自己不该努力在一个更高的阶梯上把儿童的真实再现出来吗?在每一个时代,它固有的性格不是以其纯真性又活跃在儿童的天性中吗?为什么历史上的人类童年时代,在它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不该作为永不复返的阶段而显示出永久的魅力呢?有粗野的儿童和早熟的儿童。古代民族中有许多是属于这一类的。希腊人是正常的儿童。”[4](P29)
马克思的这种解释,至少在两方面给予我们启发:其一,由于生产力水平与文化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现象确实存在,而且能够被解释,因此,落后国家发展先进文化也存在着可能性;其二,仅对相对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亦不可排斥资本主义文明所创造的文化。如何看待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呢?用马克思上面的比喻来说明最为贴切,“他自己不该努力在一个更高的阶梯上把儿童的真实再现出来吗?”。
(三)文化具有现实性、开放性和跨越性的特征。第一,现实性。马克思恩格斯文化观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个人”,不再是德国古典哲学家眼里的“绝对精神”、“自我意识”、“唯一者”等精神层面的东西,也不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个人的活动及其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6](P67),“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P66-67)人类在自己的生产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文化是由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所创造的,它的载体也是最广大的人。马克思恩格斯除了在抽象的理论层面强调“现实的个人”外,还在涉及创作具体的文化作品时特别强调现实性原则。从早期到晚年,现实性原则一直是马克思恩格斯坚持的文艺创作原则,他们合著的《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恩格斯的书评《卡尔·格律恩〈从人的观点论歌德〉》、马克思恩格斯致斐迪南·拉萨尔的两封信以及恩格斯致明娜·考茨基的信等等,都阐发了现实性原则的思想。
第二,开放性。文化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发展必然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例如,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人的实践能力和实践方式、自然地理条件等等。既然文化受多种因素制约,因此促进其发展的因素也是多元的,具有远大前途的文化必须是开放的。根据唯物史观,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决定性条件,但是,文化传统、政治制度、统治阶级的素质、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因素,都会对文化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文化的发展还受到“世界历史”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历史”概念表达的是人类历史所具有的整体性和有机性特点,特别是由资本主义大工业所开创的各个国家和民族的“一体化”趋向。在“世界历史”形成后,过去那种自足的狭隘地域性的文化发展形态被打破,而世界性的、整体性的、相互联系的文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因此,没有开放性,就不会有文化的发展。
第三,跨越性。生产力发展是文化得以发展的最根本的力量。那么,经济落后国家可以发展那些在一定意义上超越了本国现有生产力水平的文化吗?马克思晚年在对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所做的摘录中记录到,野蛮时代低级阶段文化中的发明,“有一些可能是从处于中级阶段的部落那里承受过来的;正由于这种过程是经常重复的,所以较进步的部落便把较它们落后的部落提高到自己的水平,其速度则以后者能够认识和利用这些进步的方法的速度而定。”[12](P382)这说明,在人类文化发展史上,存在着落后地区向先进地区学习并实现跨越发展的可能性。恩格斯在致施米特的信中也提出类似观点:“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小提琴”[10](P704)。恩格斯主要是以哲学为例通过阐发意识形态的历史继承性来证明这一观点的。关于这种历史继承性,他说到,“每一个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10](P703)恩格斯在这里阐述的继承性,说明了一个道理,即如果没有以前各代人留下的、可继承的思想资料,而仅仅是单纯的经济发展,是不会造就繁荣的文化的。也正因为如此,落后国家才有了实现文化跨越式发展的可能性。
四、我们应该坚持什么样的文化发展观
马克思恩格斯文化思想中蕴涵的巨大价值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掘,但从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文化发展观,发展中国特色大众文化。文化是由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所创造的,它的载体也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文化发展观。
第一,文化建设和发展要立足于“大众”即广大的劳动群众。大众文化是工业时代的文化,源于资本主义生产带来的大众精神世界的匮乏。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现实社会主义也还不能完全克服劳动的异化和人的异化。因此,发展大众文化,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填补人的精神空白,是现有生产力水平下文化发展的现实需要。
第二,大众文化不是千篇一律的文化。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生产生活实践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表现在各民族、各时期的文化中,就具有诸多共同性,例如,对生命的尊重、对和平的向往以及其它基本的伦理道德。同时,由于生存环境的差异性,以及不同历史时期的状况不同,也存在各式各样的文化形态。发展大众文化,就要充分尊重和挖掘国内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特色。
第三,要处理好发展“大众文化”与“高雅文化”的关系。高雅文化蕴含着人类智慧和思想的精华,大众文化则以通俗性、平凡性,以及对普通群众生活和内心的细致表达为特色。两种文化都是人类实践的产物,都有自身的比较优势,只不过分属于不同层面、不同领域,面对不同的对象。两者都是需要珍视、发展的文化。
(二)坚持“开放融合”的文化发展观,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文化精华。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文化交流的频率和文明融合的可能性大大增强,世界上已经没有一种文化能够在封闭孤立的状态下独立发展。经验事实告诉我们,一个国家如果对内广开言路,对外吸取异国精华,就能够加速文化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反之,如果对内专制,对外排斥,固步自封,就会阻碍文化发展,延缓文明的进步。
坚持“开放融合”的文化发展观,既要求尊重文明和文化的多样性,更要求吸取先进文明和文化中的精华,以提升民族文化的现代化水平。当代社会主义面对的最现实的问题是:如何对待资本主义文明?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历史”思想中包含着文明由高向低传播的原则,他们在《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充分肯定了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扩展所起到的革命性和进步性作用;而造成“未开化和半开化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东方从属于西方”的局面的最根本原因,正是前者的落后性和封闭性。
在当今时代,开放不仅指经济上的相互往来,更重要的是知识、文化方面的开放。过去,由于两种社会制度、两种意识形态之间的对抗,人们“都习惯用二元对立思考,将现代工业经济分成‘资本主义’及‘社会主义’,两种不能并存、相互排斥的绝对选择……一个代表着以苏联为模式的经济体制,另一个则把其余的全部照单齐收”[13](P6)。这种极端的思维,妨碍了人们对资本主义创造的反映现代社会发展规律的文明成果的吸收和借鉴。例如,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把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属于人类共同创造的政治文明成果如自由、民主、人权、法制,不加具体分析地一概加以拒斥。总结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教训,邓小平得出这样的结论:“总之,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现代市场经济是20世纪人类文明的最大成果之一,中国大胆吸取和借鉴这一重大文明成果,并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坚决地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才有了今天这样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至今生命力不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是行进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大道上,能以开放的姿态汲取人类的优秀文明成果来充实和发展自己。
在当今时代,以本土化抵抗现代性越来越不可能,只有坚持开放、包容、融合的文化发展观,才能以本土文化丰富人类文明,以异域优秀文化资源促进本土文化进步繁荣。
(三)坚持“先进取向”的文化发展观,实现文化的跨越式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特定历史时期艺术生产同物质生产的不平衡性观点,以及对实现文化跨越式发展可能性的分析,对于中国文化建设的启示有两点:
第一,要正确认识文化的时代性与进步性的关系。时代性指的是任何文化都属于一定的时代,它表明该文化产生的必然性和何以如此的原因。根据唯物史观,文化的时代特征是由社会形态的历史演变决定的,不同的社会制度有不同的文化,这些文化都有各自的时代特征。因此,文化的时代性并不意味着文化的进步性,进步性表明的是该文化处于时代的前列,代表的是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进步潮流,而具有负面作用的时代特征会阻碍文化的发展。例如,中国晚清时期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文化,是时代的产物,但没有进步性可言。今天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过程中,也必须防止借口“国情”特殊,保护一些现存的、已无远大前途的文化因素,而要以现代性原则勇于吸收和发展处于时代前沿的进步文化。以中国国情的特殊为由,拒绝普遍规律和普适文明,不是真正坚持“中国特色”而是对中国特色的曲解。
第二,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落后国家又如何发展自己的文化呢?按前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看法,在人类文化发展史上,存在着落后国家和地区向先进国家和地区学习并实现跨越发展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除了通过发展生产力来实现外,还可以通过对先进文化的继承来实现。如何迈出这种继承的第一步呢?这就需要接受和发展科学文化。马克思恩格斯曾提出“科学是历史的有力杠杆”和“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的论断,以此阐明科学对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科学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人类对自身、对自然界、对人类社会进行正确总结的产物,是破除迷信、开阔思维、消除愚昧、启发灵感的强大精神力量。落后国家的现代化发展,除了器物层面的进步,还包括制度层面和文化观念层面的现代化,科学文化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注释:
①例如,1838年,德国学者列维·皮格亨就第一次提出了“文化科学”一词,主张全面系统地研究文化,建立专门的学科;德国另一位学者古斯塔夫·克莱姆著有十卷本的《人类普通文化史》(1843-1852年)、两卷本的《普通文化学》(1854-1855年);约翰·克里斯提安·阿德隆的《人类文化史初探》(1782年);泰勒的《原始文化》(1871年)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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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13][英]霍布斯鲍姆.极端的年代:上册[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
(单位: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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