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民主”——一项祸国殃民的“顶层设计”——《炎黄春秋》为党的十八大定调
千帆
2012年新年伊始,《炎黄春秋》即摆出一副教师爷的架势,就中国改革下一步应该怎么进行,中国应该走什么道路发了一大通议论。今年第一期的“本刊编辑部”署名的“允许看、大胆试、可讨论”为其首篇以及“中国改革论坛会议综述”一文,推出了他们对中国改革和道路问题的“顶层设计”。拜读了这两篇文章,可以看出《炎黄春秋》的先生们当前怀着一种复杂的、急不可耐的心情。再过数几个月,国人、世人都瞩目的党的十八大就要召开,为十八大定什么调子,十八大后的中国,其政治走向是什么,《炎黄春秋》的先生们、党内民主派的诸位先生们认为此刻抛出他们的“顶层设计”,是他们自封的“担当”。
遗憾的是,他们的“顶层设计”全无眼球效应,他们摆出来的货色全是几年来他们在自己的文章中、各种研讨会贩卖的旧货和絮絮叨叨、不尽不休的老调。集中起来,就是所谓“宪政民主”。在“编辑部”文章中,他们对十七届的党中央领导班子在今年即将离任之际,下了一道咄咄逼人的指令:“推出一个促进民主宪政的顶层设计”,认为这样做了,就“可谓善始善终,继往开来”。这就是说,推不出按他们设计的那种“顶层设计”,这一届党中央领导班子就不得“善终”,至于“开来”,不言而喻,他们是用同一种咄咄逼人的口气,指令十八届新一届的党中央班子接过十七届中共领导班子按照《炎黄春秋》设计的顶层设计干下去。这八个字管了两届中央领导班子。好大的胃口哟!
“编辑部”文章也是对本期刊发的“中国改革论坛会议综述”一文所持基调的配合(当然,反过来说也可以。“中国改革论坛会议综述”一文由“编辑部”文章给点了睛。该刊总编辑吴思先生在改革论坛会议上的发言某些字字句句,几乎都用“编辑部”文章中的相关表述,一字不差,这不是为会议综述在点睛么?)论坛会议上多位先生的发言,像排着队似的一个接一个,淋漓尽致地、和盘不漏地既为西方宪政民主论叫好卖乖,又能恣意攻击我国当前所谓宪政改革滞后的现状。且看《南方周末》评论员鄢烈山说:“要求民主宪政法治的压力,是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是更高层次的,是正当的、有益的”;政治学家陈坡说:“出版法、新闻法和结社法,如果没有这三个法律,中国的公民社会就不可能产生。我觉得这三个法律的推出和制定,可能是开启今天和明天宪政改革道路,是中国未来的政治改革既正当又合法的一个非常根本的保证”;清华大学教授李楯说:“法学界在90年代就提出最可担心的,是有法律,无法治;有宪法,无宪政”;全国政协常委、经委会副主任胡德平说:“我认为还应该把社会主义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宪法、宪政贡献给世界,贡献给人类的进步事业”;西北大学政治传播研究所所长华炳啸说:“可供选择的政治路径主要有四大类,即财政公开化路径、社会自由化路径、基层民主化路径和宪政制度化路径……但政治的成败最终还是要看系统性的‘存量民主改革’——即国家宪政制度改革”;政治学家陈小鲁说:“改革要坚持普世价值,要坚持宪政民主的思想理念。在启蒙阶段,在民主、普世价值比较深入人心的情况下,我们进入第二个阶段,就是分权阶段,党政分开,立法和行政分开,现在很多人大代表都是政府官员。落实宪法规定的民主权利,比如新闻、出版、言论、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逐渐宽松一点,放开一点……到最后一个阶段,就是进入宪政阶段,就是比较完善了,形成了公民社会和民主政治,当然这是理想的”;政治学家李丹钢说:“需要有一个改革路线图。第一步是由以党治国向宪政治国来发展。第二步就是宪政文化环境形成后,再迈向宪政民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说:“西方人将陪审制比喻为自由和明灯,宪法的车轮。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制度”;一级律师、法学教授陈有喜说:“未来中国要特别关注的问题,有两个核心内容。一是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和保护问题;二是建设法治国家、依法治国、落实宪政的问题”,等等。
直言所谓宪政民主的优越性是上面几位,其他各位发言中没有直接点出所谓宪政民主的字样,但大体也都是对西方宪政民主各方面具体内容的诠释。可以说这次论坛会议最中心、最集中的一个主题就是竭力推行、兜售西方的宪政民主。各位先生们声嘶力竭地要把西方宪政民主那一套移植到中国来的如饥如渴的迫切心情真是溢于言表啊!政治学家唐欣在发言中还特别强调:“未来能做的事,第一件大事就是一定要提倡启蒙运动,要把思想启蒙运动当成一个长征来看待”。启什么“蒙”?自然是启国人对西方宪政民主懵懵懂懂的“蒙”了。他们认为这是当前的第一件大事,要像对待二万五千里长征一样对待。先生们是深闇凡举事,思想必为先的道理的了。他们把启蒙当作长征一样看待(他们对长征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建设一个西方宪政民主国家彻底无知的),又设计了一个推行宪政民主的路线图,他们思虑问题之深远,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哪!
宣扬宪政民主的文章,从本期《炎黄春秋》的内容看,自然不仅限于上述两文,其他多篇文章,诸如郭道晖写的“我看社会管理的创新方面”一文,在尽诉我国诸如“对社会矛盾冲突与社会危机不是着重疏导,而是围堵、遏制,甚至打压以致维稳的经费高于国防预算”;“我国西南某大城市竟耗资170亿在市内安装了50万个监控摄像头,监控市民的日常活动,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监控城市”;“在公民的第二代身份证内都要安装芯片,用卫星定位来监控每一个人。这样,全体国民的私生活也都置于公权力随时随地的广泛窥视、监管之中,13亿人可以全部成为被怀疑的对象,个人信息安全则受到威胁……这就很可能导致中国走向‘警察国家’”等等弊端、恶行外,大力推崇西方民主社会如何如何美好等等;再如余良明的“‘失踪条款’违反基本道德原则”一文打着保障人权的旗号,诉言人大公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30条、36条、39条所意指的内容“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下,当局可以对当事人实施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而不受‘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规定的约束”,这个条款可被简称为“失踪条款”,是对人权不容侵犯这一“金规则”的违反;又如思源写的“党内分权制衡的来历和经验”一文,大诉我党如何如何高度集权带来一段段如何如何令人痛心的历史,尽力宣扬分权制衡之必要,等等,等等。人们知道,无论是分权制衡、言论自由、保障人权、公民社会,等,都是西方宪政民主的要旨。而所有这些要旨,目的只有一个,都是旨在于取消、削弱、虚化党的领导。我们讲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一切活动都要在宪法范围内进行,同西方宣扬的宪政民主具有本质的区别。毛泽东当年曾经一针见备地指出:“像现在的英、法、美等国,所谓的宪政,所谓的民主政治,实际上都是吃人政治……中国现在的顽固派,正是这样。他们口里的宪政,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党内民主派今天拾西方牙慧,声嘶力竭地叫嚷推行西方宪政民主,不是依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干着挂起羊头,卖开了狗肉的营生吗?不是为了掩盖其“吃人”的罪恶本质吗?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应着毛泽东同志说过的另外一句话:凡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做舆论的工作,革命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这句话真是鞭辟入理,至理名言啊。这正是《炎黄春秋》的先生们和党内民主派的诸位先生们有的教我们的最为精要之处啊!
《炎黄春秋》和党内民主派的大人先生们总想着如何摆布党,摆布中国人民。在2012年,对中国人民、中国党有着十分重要的一年,他们戳力谋划,精心设计,再次热炒宪政民主滥调,抛出了他们的“顶层设计”,实际上是给中国党和中国人民挖下了陷阱。但是他们实在是超高地估计了自己的能量。有多少人能陷入他们的陷阱呢?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是他们自己给自己制造的唯一下场。(2012年1月8日)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4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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