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编者按
本文是历史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导读。本文的引文主要来自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一版),其中主要涉及的文献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与《德意志意识形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引文源于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单行本第三版。在阅读本文前,要向读者强调的是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方法,马克思用以表达“真正的实证科学”。因此,历史唯物主义不是某些特定论断的堆积,更不是某种线性进化史观。对马克思思想的讨论必须基于现实的历史社会材料。同时,基于材料的讨论不是说用某种特定观点剪裁材料,而是用材料检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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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44”中,马克思论及: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坏掉了。人的本质丧失了、被剥夺了,人的尊严被践踏了。而人是一种“类存在物”(类似于想说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类存在物”是一费尔巴哈的概念。我们可以想象这样的场景:人与人之间不是互相欺诈、坑害、暗算,而是友爱地生活在一起。“类存在物”想说的是,由于人的本性,人们本该友爱地生活在一起。
“1844”中,马克思试图使用“异化劳动”这样一种概念解释:人为什么坏掉了。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的两个规定:与自身劳动相异化、与自身劳动产品相异化。可以这样想象,人与人并不会因为像马铃薯一样被堆积起来就会成为互相联系起来的人。这些马铃薯要想联系在一起需要中介。在马克思看来,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的达成便是劳动。由于人的本质(类存在物),劳动是为他人的。然而,这样的联系中介没有使得人与人之间达成友爱的关系,则是因为“异化劳动”。也就是说,“劳动”变质了。至于私有产权等都是“异化劳动”的具体体现、具体结果而已。
为此,要恢复人的本质、恢复人的尊严,必须要克服“异化劳动”。马克思提出的方案是“真正的公民权”(“1844”,63页)。马克思要求人能够真正地主宰自身。虽然“异化劳动”与后面马克思所提出的“生产关系”很相似(“异化劳动”同样表达了工人与非工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异化劳动”的谈论角度是个人的。
我们可以从诸多左派的理论、政策主张中找到与此相仿的思想痕迹。比如马歇尔对“市民权”理论的扩张——公民权、参政权、社会权。
不过在其后,马克思的思想发生了转变。这里我们讨论两份同时期文献,马克思所写的《关于费尔巴哈提纲》(1845)与马恩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1844-1845)。
在“提纲”中,马克思清晰地表达了对从“个人”出发进行探讨的不满,而提出首先从社会总体出发。前者被他称为旧唯物主义,而后者是他思索的新唯物主义。这也是常见的所谓的马克思的“倒置”。我们并不应该首先预设某种具有本质属性的“人”,而应该首先分析社会。(第十条)“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全集第三卷,8,1965)
根据“形态”,在马克思看来,旧唯物主义的滋生处是“市民”社会,那么什么是市民社会呢?市民社会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它体现为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对立,在政治层面表现为个人与国家(声称是代表了公共利益)的对立。市民社会是一种新交往形式(社会关系形式)。(参见全集第三卷,39-41,1965)农奴不会想自己的利益与领主老爷的利益相对立,他情愿为领主老爷效忠。典型的传统中国农民也只认为“皇帝好,大臣坏”。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对立、个人与国家相对立是资产阶级兴起后的事情。
“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详细地批判了费尔巴哈的思想,并论及费尔巴哈思想的现实基础便是“市民社会”。因此,费尔巴哈谈论人是“类存在物”/“社会的人”,无非是说人与人相互需要,而解决当代问题的方法只能是让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爱”。问题并不能向前。(参见全集第三卷,47-49,1965)因为这只是布道,而不是改变社会,解决问题。这并不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值得注意的是,“1844”里马克思虽然使用者费尔巴哈的概念,但是,马克思却试图更深入的分析,反映他对特定社会关系理解的“异化劳动”概念便是其体现。在那里,马克思便已经要求对社会的问题进行社会的解决了。但是,沿着费尔巴哈的思路、使用费尔巴哈的概念,限制住了马克思的思考。因此马克思要重建一种新的唯物主义。
【德国哲学从天上降到地上;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地上升到天上,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像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像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
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前一种观察方法从意识出发,把意识看作是有生命的个人。符合实际生活的第二种观察方法则是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把意识仅仅看作是他们的意识。这种观察方法并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某种处在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
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销声匿迹,它们一定为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间的连贯性。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它们绝不提供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相反,只是在人们着手考察和整理资料(不管是有关过去的还是有关现代的)的时候,在实际阐述资料的时候,困难才开始出现。这些困难的克服受到种种前提的制约,这些前提在这里根本是不可能提供出来的,而只是从对每个时代的个人的实际生活过程和活动的研究中得出的。……
——全集第三卷(30-31,1965)(强调为本文所加)】
上述引文应该可以清楚地表明马克思所想说的新的唯物主义是什么了。不是思辨哲学,而是真正实证的科学。是基于历史材料的分析得出结论的科学。可以看到马克思思想在这里体现出与后来兴起的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高度亲缘性——不要有任何预设,而要用实际材料来反复检验。而恰恰是因为从实际材料出发,所以可以看到,从来没有一个本质不变的人,而只有在不同社会中实际活动的人。一切历史材料终归是社会的历史材料。这也是为什么马克思不再沿着德国思辨哲学的路径进行思考,而是开始沿着英国政治经济学的路径开始思考。(取代“类存在物”这一类概念的,是“价值”、“资本”等政治经济学概念)
“形态”在第一节中根据既有的材料勾勒叙述了马克思恩格斯所暂时得到的对人类历史的理解。(上同,23-29)“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等似乎可以与线性史观相应和。但是,预设了历史发展的几个阶段,然后把历史材料塞进来进行强行叙述,而不是反过来根据历史材料得出结论,这恰恰是马克思所反对的旧唯物主义。
不同于后期集中精力关注各种现实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专门用一节依然很认真地讨论了什么是“共产主义”。(上同,79-87)在“形态”里马恩使用的词汇是“交往形式”,这大致可以替换成后期的“社会关系”,只不过,前期的“交往形式”依然保留着对个人的关注的色彩。
马恩在这里要求维持一种保持个性的个人,他们要求有意识地去生产一种新的交往形式(社会关系),“自由联合起来的个人”(81),个人只有在这样的集体中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历史的戏谑在于,这样一种要求被篡改为建立一个新的国家。但在马恩看来,国家是“冒充的集体”(84),“由于这种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84)
当然,我们常常会听到这样一种修辞: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是“辩证”“统一”的,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但是,按照马恩在此的论述,恰恰是因为这样一个集体是虚假的、是冒充的,才会出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对立。恰恰是因为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在这里,马恩指分工以及在此之上的阶级分化),人与人疏远了,才有着自私的个人,与强迫自私的个人服从“集体”的国家。
在此,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为什么马恩反对一切“国家”,而不是反对某种“国家”。换言之,共产主义者从不是要建立某种"国家",即使是“共产主义”国家。共产主义所想表达的生产新的社会关系。要说明的是,这绝不是说马恩是无政府主义者。马恩对国家这一组织形式秉持着务实的态度。《共产党宣言》等一些列文本中,马恩清楚地表明了自己的务实态度。国家不过是某种形式的组织,而非需要信仰、效忠的神圣物。无产阶级也可以对其进行争夺。
在马恩看来,个人的自由发展需要借助一定的条件,而这些条件的生产需要人与人之间的联合。“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的革命无产者的集体中,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这个集体中个人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已经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84-85)集体控制了人发展的条件。这意味着没有任何人可以私人占有这些条件。而个人在集体中可以自由发展意味着个人可以自由地在其中获得其发展的条件。这不意味着某种分配。即使是所谓的按需分配,也意味着某种作为集体代理的权力,也就是说存在分工,也就是说存在分配资源的阶级,也就是说是存在不平等,从而诱发着私人占有,也就是说必然意味着这样的集体是虚幻的。
个人在集体中应该可以自由地取用。个人发展条件的生产需要集体,同时集体又是对私人的否定——没有任何人可以占有什么,但是任何人都可以去使用什么。无产阶级丧失了一切条件,他们的生存条件完全被另一个阶级所占有,所以无产阶级不得不使得自身处于被另一个阶级支配的地位,因为人总要生存。无产阶级因此只有摧毁这一锁链才能获得自身的解放。而无产阶级这一名称本身便暗含了,只有摧毁一切私人占有,无产阶级自身才能够得到解放。否则,在现有社会关系下(在“形态”里是交往形式),无产阶级会不断地被生产出来,因为这是那样的社会(“形态”中尚未使用“资本主义”一词)存在的基础。
这一节的标题是,“共产主义——交往形式本身的生产”。最后,我们不妨对这一命题进行一些畅想。为了使得马恩所描绘图景更形象,我们不妨借助当时一些古日耳曼社会研究中的例子。虽然后世的研究对此多有反驳。在古日耳曼人耕作共同体中,共同体成员在其田产的栅栏之内享有充分的自由,而在栅栏之外遵守联合的习惯。而这一切,不依赖任何外在的权威机构。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5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5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
梅因,《东西方乡村社会》,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
莫里斯·布洛克,《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华夏出版社,1988
T·H·马歇尔,《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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