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主体批判与客体批判《保卫<资本论>——经济形态社会理论大纲》2017修订版尾论许光伟】过去对《资本论》的解读,基本上是从客体的角度,把资本主义社会当做客观事实。读过许先生文章,给人予启发。让人们多了个角度看问题。
商品的基础是其使用性, 是人类把其主观刻画、想象成功的复制在自然物体上,是对物质自然的改造。主观刻画的基础是客体观,对物质自然的观测。劳动产品的出现,证实了人作为主体对客体的观测接近了对象的本质,主观刻画、想象符合客观。这样的认识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必然是多次的实践过程,物质生产是客观多次矫正自己观测的误差,主观矫正自己的想象与实际的误差过程。认识论上的知识是人对客体的意识思维,是静止肤浅的观。物质生产活动过程中的认识是主客观的全面认识,检验着客观与物质自然存在的差距,主观刻画与想象是否合理。
商品的交换价值是人的社会性表现,用马克思的话说是物质生产的交往;对物权的不同拥有规定下,不同分工的劳动者与资产者的交往性。这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的分离,物质生产分工的自然分离,涉及到抽象劳动的评估,围绕着评估轴心上下波动的不同行业交换,以及资产拥有者靠剥削其统治下的劳动者获得的抽象劳动等价物=货币进入交换市场。商品交换存在着等价与不等价。马克思在1850年前,主要进行主体批判,此后以客体批判为主。
商品对于最终的使用者来说,目的是使用性=获得肉体维持性,其让渡的是手中等价或等时的劳动代表物=货币。而享受物质与肉体必要维持关联不紧密,更多的与精神需要相关。比如茶酒跟肉体有些关联,但非必要性。有些不是肉体的直接享受,而是人的精神享受需要,比如字画。而珠宝与肉体需要毫不相关,纯粹是为了精神上的炫耀。享受类产品是人们交往中的需要品,与生活必需品的精神与物质输出呈现相反的比例。
对于商品的制造主持者,需要的不是使用性,而是交换价值=货币。对于规模=工业制造主持者来说,他们需要的是交换价值增值,货币的增加和繁殖=资本。资本的滚动、增值即是他们的目的,也是他们维持自身生命、存在价值的需要。资产阶级的存在只关心资本的扩张,主观的需要,与物质自然的客体认识基本脱节。如果关心客体,那也只是为了资本的需要。他们认为一切都可以通过货币资本来购买,不关心自然环境,不关心作为同类的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精神等生活状态。当我们把资本作为客体观察时,资产阶级的精神状态为资本的存在规律锁定,失去了主体观,是一群为资本性占有的行尸走肉。而他们利用社会赋予他们占有的权利,占有的自然与人造物,把劳动变成了劳动者的谋生手段,人类发展本质成了动物的机能,劳动者也成了行尸走肉。
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方面是人造物的增加,一方面是劳动者的相对贫困。一方面是个体意识的逐渐觉醒,一方面是全人类的精神贫乏,主体认识与客体认识的撕裂、对立与矛盾。笔者认为《资本论》是19世纪对人类生存本质的揭示,从物质自然客体认识、到人类主观上对存在价值的深刻思考。《资本论》考察的主客体对象范畴目前没有改变,本质没有改变,《资本论》本身的价值也不会改变。
生产劳动体现了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自然关系体现为劳动产品的使用性,也是人类劳动的历史永恒性。社会关系体现为人与人的伦理关系,这是人类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从属关系,由此产生的对自然物的占有权利,对生产工具的拥有权力,使用分配关系。在各个阶段表现为人的依赖关系,通过物对人的支配关系。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从主客体两方面展开了批判。当古典经济学家说劳动是财富的本质,他们没有说明劳动需要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物权关系是劳动的前提,劳动工具与对象的占有者也占有了劳动者的一般劳动,财富是有一般劳动经过交换形成的。拥有财 富者绝大多数是由于他们占有了劳动工具,劳动的对象材料、原料。交换价值表面上是由于分工,这只是对劳动者而言,而对于资本私人拥有者来说,他们获得社会产品的使用权,不是由于劳动的自然分工,而是由于他们拥有劳动工具,劳动原材料,他们可以占有本分工行业里、他能管辖的劳动者哪里榨取剩余价值。劳动者和资产者,获得的使用权力和交换权力,即使物品相同,但不是同一个内容和性质。 物权的拥有阶级与方式变化,是各个社会形态的差异,也是劳动的个体性与集体性的的差异。进入文明社会后,个体的劳动形式都在物权拥有制度制约下。对于绝大多数无产者来说,劳动致富是个虚妄,劳动只能维持生存。
正像许先生所说,《资本论》采取客体=商品的运行方式,展开对资本主义社会和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批判。需要明确的是马克思早就开始了主体批判,《手稿》与《形态》就是这样的篇章,但是未能发表。发表的是与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基本上是以主体的批判形式为主。评价马克思对比中国之不足:缺乏主体批判显然不能成立。
《资本论》的研究方法,是借助于科学的方式,从特殊到一般然后再到特殊。科学是物质自然的特殊示例,推演出新的假设理论,然后从特殊扩展到物质自然有限的一般= 经验感觉到的一般。就本质上说此一般还是有限性的。从17世纪勒内·笛卡尔开始的近代哲学,是人类活动的思维反映,科学的推动。科学的发展给予人类巨大的震撼,科学的研究方式称为最有力的的说服人的方式。对于朦胧自为的劳动者、人类,这种客体研究的方式=科学的方式是最为适宜的学科方式。但其统摄的哲学不是客体观,而是马克思的 唯物质生产历史观,通过人们的现实生活说明人的物质发展和精神发展。这是自《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写成后,马克思遵循了这样的思维方式,进行深入的社会和经济学研究。唯物历史观恰当的解释应该是唯物质生产历史观。
马克思的唯物质生产历史观与唯生产力论有何区别?唯生产力论只是从物质力上解释人类发展,从人的物质输出对象物说明物质发展的重要性,解释人类历史发展的因素没有思维意识的存在,抛弃、忽略思维意识发展传承对人类的影响,把社会存在只理解为物质存在。唯生产力论把人的创造对象物,物质力量输出改造物,不是看作在主客观刻画与认识基础上形成的。这种思维方式与费尔巴哈的物质自然客体观有着一致性,在社会观上是客观唯心主义的思维方式。客体观的唯物论是个翻板,一到社会观上就产生唯心主义,历史唯心主义。唯生产力论的历史观,是思维的直观与推断,人类的发展简化到工具发展历史。而马克思的唯物质生产历史观,是从人的存在基础、本质活动=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与交往来说明人与自然的对立和统一,维持被动物质需要与主动生产,思维与肉体的存在与发展关系。马克思与黑格尔都是从人作为主体出发,但是马克思从人的现实生活,感性活动=劳动创造出发,而黑格尔是从抽象的人、人的自我意识出发。
笔者认为从主体与客体的两个角度还不能说明马克思哲学的特征和本质,必须从劳动作为本体方面才能区分马克思哲学与客体唯物论和主体唯心论的区别。马克思的唯物质生产历史观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第一,存在对于意识来说的优先地位;第二,作为认识,意识的本质性是从人们的存在中发源的。第三.主观意识参与着改造现实环境的过程【《1844年手稿》53页中关于人按照需要和美的规律来构造】马克思:“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 ”(《德意志意识形态》马恩选集1995版第一卷72页以下简称《形态》)意识是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发展与矫正。因此,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意识又参与了生活的改造。意识不是人的单纯被动反映,意识对于劳动者改变自己的现实环境有重要影响。由于马克思1850年后基本采取的是客体批判借用科学的方式,并且强调是科学 ,马克思历史观的第三方面的主体观不适合走到前台,一些后继者借此抹杀了主体的能动性,劳动学说成了唯生产力论的附庸,劳动本体论名存实亡。
而这第三方面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作为肯定黑格尔劳动辩证法的重要成果,同时马克思加以改造,用物化于劳动对象完善了劳动本体论和劳动辩证法。也就是说第三方面是马克思哲学即辩证法的重要构成。通常人们解释马克思的唯物历史观是没有第三方面构成因素的。这涉及到马克思哲学的主体=无产阶级劳动者,本体=劳动创造过程的全面解析。没有思维能动性的参与劳动,主观对劳动对象的想象与刻画,产品不可能实现。抛弃这一点,劳动者如同给了吃喝就劳动的牛马,劳动创造世界没有理论根据。认识不到这一点,就会有高人一等,俯视怜悯劳动者的优越感,口头上尊重实际鄙视。革命后许多管理者蜕化变质,除了环境地位的影响,与他们的哲学认识也有密切关系。
由于马克思1850年后基本采取的是客体批判借用科学的方式,马克思历史观的第三方面的主体观不适合走到前台,造成对唯物生产历史观的曲解,对“经典论述”的误读。
《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序言】,马克思重申了《形态》中的类似历史观。但有一个重要的节点是人们忽略的。马克思说“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在考察这些变革时···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序言叙述的对象是资本私有社会,意识是指资产阶级把持的上层建筑。面临变革时,资产阶级不会赞同推翻自己的统治,他们会极力维持,维持异化劳动。时间节点与变革对象都是特殊的,与《形态》论述的普遍劳动过程、劳动辩证法不一样。在《1844年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没有发表以前,列宁看不到马克思相应的历史观论述,以这篇序言作为理解接近马克思哲学观的本源。差异在于原理与历史特殊节点、变革对象的结合。在上述两部著作出版后,还是坚持“经典论述”,不去学习原著认真比较,而是以革命导师没有机会阅读这两部著作的评价做依据则是教条、懒惰的表现,对一般与特殊的论述不加区别。
马克思说:“但是,同样,无论劳动的材料是作为主体的人,都既是运动的结果,又是运动的出发点(并且二者必须是出发点,私有财产的历史必然性就在于此)。因此,社会性质是整个运动的一般性质;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
〔VI〕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决不仅仅存在于直接共同的活动和直接共同的享受这种形式中,虽然共同的活动和共同的享受,即直接通过同别人的实际交往表现出来和得到确证的那种活动和享受,在社会性的上述直接表现以这种活动或这种享受的内容本身为根据并且符合其本性的地方都会出现。
甚至当我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即从事一种我只是在很少情况下才能同别人直接交往的时候,我也是社会的,因为我是作为人活动的。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本身,都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因此,我从自身所做出的东西,是我从自身为社会做出的,并且意识到我自己是社会存在物。···
“作为类意识,人确证自己的现实的社会生活,并且只是在思维中复现自己的现实存在;反之,类存在则在类意识中确认自己,并且在自己的普遍性中作为思维着的存在物自为地存在着。”
······
可见,思维和存在虽有区别,但同时彼此又处于统一中。”(《1844年手稿》2014版单行本80-81页)
人是自己劳动创造活动的产物。社会存在不能剥离意识的存在。进入文明社会后,劳动创造是思维意识同在,变化发展的过程。 马克思的社会存在是物质与思维、思维与劳动创造的统一,社会存在概念并非单是物质遗传与存在,还包括思维的存在、思维的传承,是人能成为单独活动的个人,个性成立的前提。这种社会存在是人类劳动的结果,又是人类下一个历史循环的起点。可见马克思虽然承认物质自然先于人类存在,但他解释人类的发展与存在不是从客体方面解释,解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也不是从抽象的主体=人的自我意识,而是从劳动、从物质生产过程来解释。
许先生关于主体论与劳动的关系有论述,对传统本体论也有批判,认为其排斥了社会现实的存在,这是值得赞赏的。光从主客体方面比较还不够,还需从本体论方面进行深入,对劳动本体与社会实践二者关系还存在含混。马克思认为一切社会现实都是实践的,如果以实践为本体怎么找出于劳动发展本质的差异?没有差异批判从何处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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