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提起财富问题与马克思哲学之间的关系,大多数研究者会认为,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关系。试问,有谁能够在已经出版的关于马克思哲学的研究著作中,找到论述财富问题的专门章节?的确,财富问题从未真正地进入过马克思哲学研究者们的视野。然而,这种现象的存在并不表明它本身就是合理的,反倒表明研究者们从未真正地理解过马克思哲学,因为他们是从传统哲学而不是经济哲学的视角出发,去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参见俞吾金)笔者认为,确定的对象总是从相应的视角中显现出来的:只有当研究者们把视角切换到经济哲学上去时,他们才有可能看到财富问题在马克思哲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问题与概念
长期以来,当人们从传统哲学的视角去看待马克思哲学时,常常把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理解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其实,正像抽象的“思维”不能代替具有实践倾向的具体的人一样,笼统的“存在”也无法把人的生存活动与物的现成摆放之间的差异彰显出来。
事实上,马克思哲学作为实践唯物主义,根本不可能把传统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视为自己的基本问题,而是把“人与物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视为自己的基本问题。因为这双重关系正好统一在人的生存实践活动中,而从经济哲学的视角看,人的生存实践就是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中,一方面,人必定要与物打交道(人与物的关系);另一方面,人必定要与他人打交道(人与人的关系,即社会关系)。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44页)由此可见,从一方面看,“人与物的关系”是通过“人与人的关系”的媒介才得以发生的;从另一方面看,没有“人与物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也难以为继。事实上,这双重关系是不可分离地纠缠在一起的,它们共同构成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①
下面先来考察一下,人必定要与之打交道的“物”(Dinge)究竟是什么。从经济哲学的视角出发,可以把物区分为以下两种类型:一是“广义的物”,泛指生产劳动中的自然界、自然界中的具体事物、原料、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废料等等;二是“狭义的物”,专指生产劳动的结晶——产品(Produkt)。因为人的生产劳动的根本目的是获得产品,因而在物的所有样态中,产品始终起着核心的作用。而当产品作为交换的目的而被生产的时候,它就成为“商品”(Ware)。写到这里,可以言归正传了,因为商品就是“财富”(Reichtum)的元素。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开宗明义地指出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马克思,第47页)这样一来,我们就明白了,在马克思哲学中,财富不但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边缘性的概念,反而是一个基础性的概念。
现在再来考察一下,人与人之间关系(即社会关系)的实质。列宁敏锐地发现:马克思“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列宁选集》第2卷,第6页)在马克思那里,社会关系的实质是“生产关系”,那么生产关系的实质又是什么呢?马克思告诉我们,是“财产关系”。因为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那么,作为财产关系基础的“财产”又是什么呢?马克思指出:“财产最初意味着(在亚细亚的、斯拉夫的、古代的、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中就是这样),劳动的(进行生产的)主体(或再生产自身的主体)把自己的生产或再生产的条件看作是自己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96页)马克思这里说的是财产的最初含义,即古代的人把自己在生产劳动中常用的工具理解为财产。其实,财产就是可以从所有制上确定归属的财富。于是,我们又发现,即使在探讨“人与人的关系”时,最终也会通过财产关系而不得不返回到财富问题上来。也就是说,在马克思哲学的语境中,财富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
既然财富问题贯穿于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人与物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中,其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二、劳动与财富
什么是财富?马克思告诉我们:“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马克思,第1卷,第48页)那么,使用价值又是什么呢?马克思指出:“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因此,商品体本身,例如铁、小麦、金钢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同上)
如果继续追问:财富是怎样产生的?人们通常会回答道:财富是“劳动”创造的。但这个回答已经包含着一种危险,即把劳动理解为一切财富的源泉。马克思并不同意这样的答案。事实上,当德国社会民主党的爱森纳赫派把“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这句话写入哥达纲领,并作为这一纲领的第一条款时,马克思对此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98页)在这段重要的论述中,马克思不仅重申了财富的含义,而且提示我们,在探索劳动与财富的关系时,决不能忽略自然界这个基础性的环节。
众所周知,人类最初处于游牧状态中,后来逐渐在气候条件和地理条件合适的地方定居下来,并发明了弓箭,学会了制陶,懂得了动物的驯养和植物的栽培,甚至掌握了冶炼技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语言也应运而生,成为人们相互交流的工具。其实,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自然界或大地上展开的。因此,马克思说:“人类素朴天真地把土地看作共同体的财产,而且是在活劳动中生产并再生产自身的共同体的财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72页)这种素朴天真的观点也启示我们,人类始终怀着感恩的思想,把自然界或大地理解为财富的源泉之一。事实上,没有自然界这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不但劳动失去了对象,人类自身也无法生存下去。
当然,马克思肯定“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其意图并不是否认劳动在财富创造中的巨大作用,而是强调,劳动尤其是人类早期的劳动,必须依赖自然界。事实上,谁也没有比马克思更多地肯定劳动在财富创造中的基础性作用。1840年,法国学者蒲鲁东出版了他的著作《什么是财产?或关于法和权力的原理的研究》。马克思在1865年1月24日致约·巴·施韦泽的信中,对蒲鲁东的著作做出了全面而深刻的评论。马克思指出,蒲鲁东在书中提出的“财产就是盗窃”的观点是对布里索的剽窃,因为后者早在1789年以前的类似的著作中已经提出了这个观点。马克思还一针见血地指出:“蒲鲁东实际上所谈的是现存的现代资产阶级财产。这种财产是什么?——对这一问题,只能通过批判地分析`政治经济学'来给予答复,政治经济学不是把财产关系的总和从它们的法律表现上即作为意志关系包括起来,而是从它们的现实形态即作为生产关系包括起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卷,第615页)在马克思看来,要了解财产或财富的实质和起源,就得借助于政治经济学来分析生产劳动过程和生产关系中蕴含的分配原则,而不是怀着高尚的道德义愤,耸人听闻地谈论什么“财产就是盗窃”。事实上,财产主要是通过生产劳动创造出来的,而不是通过盗窃得来的,因为盗窃本身只能转移财产,而不可能创造财产。
在马克思看来,劳动不仅是财富的主要来源,而且也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在批评费尔巴哈的肤浅的唯物主义学说时,马克思指出:“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只要它哪怕只停顿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费尔巴哈)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就没有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0页)
后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进一步阐发了马克思的观点。当杜林强调财产源于暴力的掠夺时,恩格斯责问道:“但是这种财产是怎样来的呢?无论如何,很清楚,虽然财产可以由掠夺而得,就是说可以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上,但是决不是必须如此。它可以通过劳动、偷窃、经商、欺骗等办法取得。无论如何,财产必须先由劳动生产出来,然后才能被掠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04页)
事实上,劳动不仅在财富创造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而且正是通过劳动和劳动所创造的财富,“人与人的关系”的发展才受到了实质性的推动。众所周知,原始部落之间常会因为资源或财产而进入战争状态。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战争就是每一个这种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的最原始的工作之一,既用以保护财产,又用以获得财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90页)那个时候,俘虏或者直接地被杀害,或者通过祭神的方式被杀害,但随着原始生产工具的发展,一旦俘虏在劳动中创造出来的财富大于他本人必须消耗的财富(即养活他自己的必要的生活资料),俘虏就不再被杀害了,他转化为奴隶。而奴隶的使命就是通过劳动养活自己,同时为主人创造财富。这样一来,“主奴关系”这一新的社会关系就产生了。②实际上,“人与人的关系”的任何重要的发展都受惠于劳动和劳动所创造的财富的推动。如果说,财富的秘密必须通过生产劳动才能索解,那么,财产的秘密就必须通过人们在生产劳动中结成的生产关系才能索解。
三、家庭与财富
如前所述,人类必须通过劳动创造出财富的基础部分——物质生活资料,才能生存下去,这是人类的第一个基本特征。人类的第二个基本特征是,他们是有性别的存在物,只有在异性关系中,人类的种族才能延续下去,而家庭乃是异性关系的载体。可以发现,在财富本身的积累和发展中,在公共财富向私人财产转换的过程中,“家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这种重要的作用又常常借助于权力而完成。
实证人类学的研究成果启示我们,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是氏族,若干氏族组成了胞族,而若干胞族则组成了部落。马克思曾借用柯瓦列夫斯基的部分表述,明确地概括道:“总之,过程如下:(1)最初是实行土地共同所有制和集体耕种的氏族公社;(2)氏族公社依照氏族分支的数目而分为或多或少的家庭公社,即‘南方斯拉夫式的家庭公社’。”(《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242页)③在马克思看来,一方面,氏族公社的每个成员都共同拥有财富的最初表现形式——土地,集体进行耕种,并选举酋长,对集体生活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氏族公社又是以家庭为细胞的。事实上,正是家庭的形成和发展成为氏族公社最后解体的重要酵素。
人类最初像其他动物一样,处于杂乱的性关系中,即任何两个异性之间都可以发生性关系。这种状态先过渡到禁止父母与子女性关系的血缘家庭,再过渡到禁止姐妹和兄弟之间性关系的普那路亚家庭,进而过渡到性关系不完全确定的对偶制家庭。在这些家庭形式的演化中,女性始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类学家们也把这些家庭形式概括在“母系氏族”的名下。
大约到了野蛮时期的中、高级阶段,以男权为中心的具有确定的性关系的专偶制家庭产生了。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专偶制的产生是由于,大量财富集中于一人之手,也就是男子之手,而且这种财富必须传给男子的子女,而不是传给其他人的子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2-63页)一方面,酋长们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积累了大量财富,他们希望把财富传给自己的子女,从而使专偶制家庭应运而生;另一方面,专偶制家庭的确立又为酋长利用权力积累更多的财富、并把它们转化为家庭的私有财产提供了巨大的动力。
仔细想来,中国人所说的“财富”的“富”字是很值得玩味的。其中的“口”表示人丁兴旺,其中的“田”表示田产。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写道:“富,备也。一曰厚也,从宀畐声。”其中的“宀”是房屋的意思。这实际上暗示我们,财富与家庭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无疑地,只有在家庭的传承关系中,财富才有可能越出个人拥有的有限时空,获得持久的生命力。事实上,当财富被某个人使用时,人们称它为“财产”;而当财富被某个人(临死前)自愿地让渡给他人使用时,人们称它为“遗产”,而遗产正是财产的生命在家庭世代中的延续。
马克思指出:“财产本是以占有者的出让权为前提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291页)氏族公社成员试图依靠传统的力量不出让公社的财产,而酋长则与僧侣勾结起来,共同摧毁公社的公有制。有鉴于此,马克思指责道:“所以,僧侣贼徒(pack)在家庭财产个体化的过程中起着主要的作用。”(同上,第258页)如果说,酋长们利用的是世俗的权力,那么,僧侣们利用的则是神圣的权力。正如摩尔根所说的:“财产和酋长职位在氏族内继承;氏族内禁止通婚;现在,子女已撇开其同氏族人而获得遗产的大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465页)显然,连酋长的权力也变成世袭后,权力和财产之间在家庭内部便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同盟。
公元前594年,梭伦担任雅典的执政官。当时人们为了占有财产而你争我夺,社会状况严重恶化。梭伦颁布了法典,按照家庭财产的多少,把人民划分为以下四个不同的阶级:第一阶级拥有500墨狄那(粮食的计量单位);第二阶级拥有300墨狄那,也称骑士;第三阶级拥有200墨狄那;第四阶级包括余下的人,被称为雇工。“一切行政职务只有前三个阶级即富有的人才能担任;雇工(第四阶级)不能担任任何职务,但是他们作为人民代表和法庭的成员参加管理。”(同上,第519页)显然,当行政权力开始按照家庭财产的多少来分配时,氏族公社的解体就变得无可挽回了。
只要简略地考察一下家庭演化史就会发现,对异性之间的性关系的越来越严格的限制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是降低因血缘关系太近而繁殖出来的弱智者的数量,二是使异性之间的性关系从不确定转到确定,以便使财产能够以确定的方式得到继承。因此,专偶制家庭的出现具有历史的必然性。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专偶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产生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2-63页)
无庸讳言,专偶制这种新的家庭形式的形成和普遍化完成了财富发展史上的一个历史性的转折,即氏族公社的公共财富开始转化为各个家庭的私有财产。从这个时候起,原始社会体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纯朴的崇高的关系也就被破坏了。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古代的观点和现代世界相比,就显得崇高得多,根据古代的观点,人,不管是处在怎样狭隘的民族的、宗教的、政治的规定上,毕竟始终表现为生产的目的,在现代世界,生产表现为人的目的,而财富则表现为生产的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86页)尽管如此,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马克思仍然把私有制对原始公有制的取代理解为历史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
四、市场与财富
当人类社会的发展进入到以商品交换为主导的社会形态之后,“市场”不仅以其巨大的魔力改变了财富的存在方式,而且使财富本身感染了这种巨大的魔力。在某种意义上,市场就像一个神通广大的炼金术士,当财富通过炼金炉两次呈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已经完全不认识它了。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财富的第一个漂亮的转身体现在“货币”上。货币的诞生不失为财富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飞跃。如果说,作为财富元素的商品各自具有单一的使用价值,那么,货币则间接地拥有一切使用价值,因为人们可以用货币去购买他们所需要的任何商品。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货币作为纯抽象财富——在这种财富形式上,任何特殊的使用价值都消失了,因而所有者和商品之间的任何个人关系也消失了——同样成为作为抽象人格的个人的权力,同他的个性发生完全异己的和外在的关系。但是货币同时赋予他作为他的私人权力的普遍权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453-454页)在马克思看来,货币自身只是“纯抽象财富”,但货币持有者可以用它换来任何他所需要的具体的财富。在这个意义上,任何人拥有货币,也就等于拥有了“普遍权力”。所以马克思说:资产者“像鹿渴求清水一样,他们的灵魂渴求货币这唯一的财富。”(马克思,第1卷,第159页)在《雅典的泰门》中,莎士比亚以极其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人们对货币的这种崇拜心理:
为了不同的目的,
你会说任何的方言!
你动人心坎的宝物啊!
你的奴隶,那些人类,要造反了,
快快运用你的法力,让他们互相砍杀,
留下这个世界来给兽类统治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52页)
尽管货币作为财富是抽象的,但货币本身却需要物质的载体。货币发展史表明,在由贵金属(如金、银)充当货币之前,还有许多其他的东西充当过货币,贝壳就是其中的一种。其实,中国人所说的“财富”的“财”就是以“贝”为偏旁的。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财,人所宝也。从贝才声。”又说:“至秦废贝行钱”。由此可见,贝壳在中国秦代以前充当过货币。
货币发展到以贵金属作为载体后,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尽管贵金属稀少,做货币的载体是理想的,但它们自身太重,携带不便;况且在流通的过程中,贵金属会受磨损,重量会不足。所以,人们不得不先用铸币、后用纸币来取代贵金属。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在货币不断转手的过程中,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货币的职能存在可以说吞掉了它的物质存在。货币作为商品价格的转瞬即逝的客观反映,只是当作它自己的符号来执行职能,因此也能够由符号来代替。但是,货币符号本身需要得到客观的社会公认,而纸做的象征是靠强制流通得到这种公认的。”(马克思,第1卷,第149页)也就是说,纸币作为符号不过是贵金属的象征。而在交换过程中,实际上起作用的正是货币的象征功能。然而,随着纸币和其他符号性存在物的发行,符号性存在物与被象征物之间相分离的可能性也产生了。其实,市场经济所蕴含的信用危机、金融危机已经隐藏在这种最初的分离中了。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财富的第二个漂亮的转身是转化为“资本”。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作为财富一般形式——货币——的代表,是力图超越自己界限的一种无止境的和无限制的欲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99页)在马克思看来,尽管资本作为财富的最新形式是离不开流通领域的,但资本的秘密却必须通过对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分析才得以揭示。马克思的分析是从“劳动力”作为商品在市场上的出售开始的。乍看起来,工人受雇到工厂里劳动,资本家付给工人工资,相互之间是十分公平的。其实,资本家用资本榨取的正是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里创造的剩余价值(即财富)。也就是说,资本只有通过对活劳动的吸附,才可能不断地得到增殖。所以,马克思告诉我们:“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获取剩余价值,用自己不变的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马克思,第1卷,第260页)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家不过是人格化的资本,而“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同上,第324页)无论是技术上的新发明,还是分工的合理化;无论是交通工具的改善,还是世界市场的开辟,都不会使工人阶级致富,而只会使资本致富,并使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力不断增大。
马克思认为,与以前的社会形态比较起来,财富转化为资本有其积极的意义,因为“只有资本才掌握历史的进步来为财富服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88页)然而,资本主义的发展正在走向自己的反面。马克思写道:“在资本-利润(或者,更好的形式是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中,在这个表示价值和一般财富的各个组成部分同财富的各种源泉的联系的经济三位一体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生产关系和它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直接融合在一起的现象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资本先生和土地太太,作为社会的人物,同时又直接作为单纯的物,在兴妖作怪。”(马克思,第3卷,第938页)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化大生产与少数人拥有巨大的财富,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的无法克服的矛盾。因此,只有剥夺剥夺者,把这个着了魔的世界重新颠倒过来,才能使人类自己创造的财富真正为人类服务。
五、联合体与财富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4页)显然,马克思和恩格斯这里提到的“一个联合体”,是对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初步设想。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以自由问题为线索,对上面提到的联合体的功能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这种物质变换。”(马克思,第926-927页)这段话启示我们,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里,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对创造财富的生产劳动进行合理的调控,使之以最适合人类本性的方式来进行。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从财富的生产和分配的角度阐述了他对作为联合体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理解和期待:“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手段,并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5-306页)
在这段极为重要的论述中,尽管马克思只有一次提到了“集体财富”这一概念,但其整段论述正是围绕财富问题展开的。如前所述,财富主要是通过劳动创造出来的。马克思在这里提到的“劳动”、“分工”、“生产力”、“个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目的,是使“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以形成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对财富的新的分配方式,即“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将自觉地尽自己的能力进行工作,而联合体将根据每个人的需要来分配集体的财富。
这样一来,我们仿佛又以某种方式返回到原始公社的所有制中;当然,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情景。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空虚之中,也是可笑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09页)如果说,在原始公社解体以来,财富一直是人的主人,那么,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人将成为财富的真正的主人。这正是马克思哲学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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