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痰唾文化
首先定义何为痰?何为唾?按权威辞书解释,痰者,病液也,乃支气管粘膜发生病变时产生的分泌物。有浓淡清浊粘稠稀薄之分。常常堵于气管之中,令人不吐不快。痰不仅形态颜色恶心,其中尤多细菌,吐于公共场所,久之化为尘,随风飘散,逮谁害谁,向为全体人民所不耻。唾的解释则简单得多,五个字:唾者,口液也。即口腔分泌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津液。
中国是一个文化异常丰富的国家。只要你愿意,什么都可以冠以“文化”二字。一旦贴上“文化”标签,身价自然如同牛市股指,蹭、蹭直往上蹿。因此,附骥搭车者不在少数。听说民间彩绘的马桶,别致的夜壶之类也被民俗学家收入某某文化之列,相比之下,痰唾对中国民生、中国历史、中国社会生活影响之大,远非描花马桶、奇特夜壶之类能够比拟。所以我想,隆重推出中国“痰唾文化”,应该不算杜撰以致荒谬吧。
痰积于喉间,难受是一定的,所以必须吐出来,这是生理现象,天经地义,无可指责。津液则不同,口腔分泌出的津液,具有消化和杀菌双重功能,似不应随便唾弃。我们看到许多中成药标签上往往注明“生津润喉”一类功效,就很清楚不仅不能随便唾弃,反而应该好好保存,惜唾如金。
不幸的是,不知出于何种动机,我们老祖宗却早早地将痰唾之用途严重情绪化,政治化,社会化,甚至融入我们民族的基因,成为与吃喝拉撒睡同样必不可少的生理现象,从而举世侧目。
较早的记载可见《左传》:“不顾而唾。”用向人吐唾沫来表达自己鄙视愤怒的情绪,是我们老祖宗一项奇特的发明。其实,要表示鄙夷,“不顾”足矣,何必定要加上一“唾”?表达情绪的方法很多,如在滑铁卢被围的一位法军军官面对英军的劝降伸出中指说一声“屎!”,让法国人至今为之感动。又如中国唐代大将张巡被叛军俘虏,愤怒得眼眶都要裂开,口中牙齿咬得粉碎,以示对敌人不共戴天之仇,表达也很充分。你可以义正严辞痛斥敌人,亦可以从容不迫慷慨赴死,都能显示大丈夫宁折不弯的高尚品质。即使是对某人非常反感,对某事十分愤慨,你可以傲视,可以睥睨,可以嘲弄,也可以不顾而去,都比向对方脸上吐唾沫文明得多。我们既知唾沫是让人嫌恶的东西,吐唾沫是让人嫌恶的行为,为什么定要在敌人或对手面前展现自己人性的弱点呢?即使要羞辱吧,一道鄙夷的目光足矣,何苦定要跳肮脏龌龊中与其同归于尽呢?
一般来说,朝自己不喜欢的人啐一口痰或者吐一口唾沫,多是女人行为。如《战国策》:《触龙说赵太后》,赵太后对群臣说:“有复言令长 安 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朝堂之上,将一口浓痰啐到臣子脸上,这种事也只有“老妇”做得出。这和打架一样,男人挥老拳动刀子,女人则揪头发抓面皮。如果颠倒过来,一定男的不像男的,女的不像女的。上面所讲《左传》“不顾而唾”的记载,我的理解应该是向地上唾,往脸上唾,最早的记载只怕就是这位赵太后了。
又有“唾手可得”的成语。《新唐书、褚遂良传》:“但遣一二慎将,付锐兵十万,唾手可取。”比喻容易得如同往手心里吐唾沫。为什么用“唾手”而不用别的比喻?我的理解,往手心里吐唾沫固然容易,人们遇事常会在手心里吐口唾沫,道声“看我的!”显出一副十拿九稳的样子也可能是另一个原因。奇怪的是,在电视剧或主持人的侃侃而谈中,往往将这个成语说成“垂手可得”,以为两手垂下,什么不做就能轻松得到。这是典型的望文生义,想当然,犯了当年电视剧《西游记》的编导将和尚穿的“一口钟”当成一口敲得响的破钟同样的错误。
“唾面自干”是一个很有名的成语。源于《新唐书、娄师德传》:“其弟守代州,将之官,教之耐事。弟曰:‘人有唾面,洁之乃已。’师德曰:‘未也,洁之,是违其怒,正使自干耳。’”说是唐朝大臣娄师德的弟弟被任命为代州刺史,临行前,哥哥教他凡事忍耐。弟弟说,如果有人将痰唾吐到我脸上,我自己揩掉,这总行吧?哥哥说,这还不行。揩掉,就阻止了人家发泄怒气,还得让它自己干。嗬嗬,这官当的,是不是太窝囊了点!要知道,痰唾不同于清水,干了之后不仅会结一层硬膜还留有一股难闻的气味,是不是的人谁受得了!这般好性儿,这般好修养,哥哥恐怕也未必做得到,却教弟弟去做,损不损啊!
北宋仁宗皇帝的修养不错。《续资治通鉴》载:“开宝寺灵宝塔灾。谏官余靖言:‘塔为天火所烧,五行之占,本是天灾,乞更不营造。’时盛暑,面奏,靖素不修饰,帝入内云:‘被一汗臭汉熏杀,喷唾在吾面上。’”这是仁宗庆历四年的事。余靖是当时有名的敢于直言的谏官。时年六月,东京(开封)开宝寺灵宝塔失火烧毁。余靖当面奏请:既是天火所烧,最好顺应天意,不再重建。时值盛夏,热不可当,余靖平日邋遢惯了,自然气味难闻。仁宗耐着性子听完奏报,回到后宫,还是忍不住发牢骚说:刚才差点被那个汗臭汉子熏死,喷出的唾沫星子飞到朕的脸上!史书写到此处,盛赞仁宗能最大限度地优容不避忌讳敢于直言的谏官。
清末李鸿章出洋考察,不仅出过“你们西洋的菜还不错,就是末了上的那杯中药(咖啡)味道差点”一类洋相,也出过痰唾方面的洋相。据说在一次宴会上,大家正吃得高兴,他老先生忽然一口痰涌上来,含于口中,不敢住地毯上吐,见桌上有一盛凉水的玻璃杯,便将痰吐于杯中。众人看时,只见那团东西浮于水中,如云如絮,或沉或浮,绿莹可鉴,不禁大倒味口。也有说不是李中堂干的事,而是清政府驻美某大使在法国避暑时,参加某 公爵 夫人宴会,喝过汤,侍者端上一条烹饪十分考究的大鱼,让每位客人品尝。至某公使面前,某公使正待下箸,忽然喉头痰紧,只听呼咯一声,一大口浓痰不偏不倚正巧落入盘中,众人见了,来个“卷堂大散”顿时作鸟兽散,中国之痰唾文化留给老外们的记忆可谓深矣。
好象南北朝时士人是不随地吐痰的。这些人出门或聚会,人手一个唾壶,用来接痰唾。那个在淝水之战打了败仗的符坚的侄儿符朗投降东晋后,也常常参加朝士们的聚会。见朝士们都用唾壶接痰,他要显得与众不同,便命家僮跪地张嘴,接他痰唾,含到外面吐掉。
东晋谢裕号称有洁癖,一口痰上来,不吐于唾壶,也不吐于地上,而是吐在奴仆侍妾衣服上。他又有政策:凡被唾之人,能放假一天洗衣服。于是,每当喉咙咕咕发响,下人们便争相上前接痰。
明朝奸相严嵩之子严世蕃更绝,他专选漂亮的婢女以口接痰。往往刚发声,婢女嘴已凑上,配合极为紧凑,称为“香唾盂”。那奢华,绝非吃丫环嘴上胭脂的贾府公子所能比拟。
无论是《金瓶梅》还是《红楼梦》,更不用说今人小说,都有大量以痰唾为道具的情节。痰不仅可以唾人,还能迷人心窍。西门庆的姨太太们三句话不合便会以唾相向。林黛玉别看满腹锦绣,出口成章,遇上不高兴的事即使是宝哥哥也会被告她啐上一口。鲁迅笔下的阿Q,常常是以向对手吐唾沫来赢得精神上的最后胜利。时至今日,弱者斗不过强者,也总要在转身逃走的一刹那,望其对手吐上一口唾沫,心态顿时平衡,果然得了阿Q先生的真传。就说死吧,旧时小说要安排一个人出局,那死的理由总不外是“痰迷心窍”或“患了痰气”。今天的作家则便宜得多,或车祸,或空难,或癌症,或枪击,死法众多,任由选择。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中国的小品开始依靠唾沫星子换得观众的掌声。记得春晚有一个反映家庭装修的节目,里面人物似乎很喜欢把唾沫星子喷到对方脸上,每喷一次,台下衣冠楚楚的观众便直着脖子叫一回好,同时掌声暴起,场面热烈。于是再喷,再叫好。鼓励的结果是喷唾沫星子的小品越来越多,情节越来越俗,观众也越来越下作。老外看见中国人随地吐痰总会摇头叹息,他们是没见过世面,没见过央视春晚,没见过刚刚吃罢年夜饭的人们在唾沫星子满天飞的环境中笑得多么灿烂!
听说新加坡对随地吐痰者整万的罚,香港也是。香港先是罚几十元,结果那人交了罚金后又吐一口,气得执法人员干瞪眼。开出天价罚单后,没有了敢以身试法的人,痰不吐,钱也不用罚,慢慢养成习惯,一劳永逸,政府也就彻底省心。这二个地方都以华人为主,其领导者对华人的习性摸得相当透彻:这些黄皮肤同胞虽然难以理喻却容易鞭策,也就是吃硬不吃软,或者说“欺善怕恶”。我们的城管因为不了解这一点,五块十块的罚,甚至幻想用教育解决问题,结果是偌大个中国,痰迹遍布,咳唾之声,不绝于耳。更有甚者,先富起来的同胞们还将陋习带到国外,纽约伦敦,巴黎罗马,在老外的白眼中走街串巷,痰迹一路,好不风光。我真担心,2008年奥运会时,蜂涌而至的外国人面对中国这只大痰盂,将何所措手足,会作何等感想?
随地吐痰与其说是一种陋习,还不如说是一种恶习。其根源就无非二个字:自私。没有谁肯在自己家里随地吐痰,除非傻子。只有到了公共场所,到了大家都有份的地方,这才“咳、啪”乱吐。那想法也很自然:交了卫生费的,不吐白不吐!没有痰,吐口唾沫也值!我们院子里有位某军工企业宣传部副部长,每日早晨上班,一口浓痰憋也憋到楼下吐到水泥路上。听到窗外传来很响的“咳啪”之声,孩子会睡眼朦胧地说:六点半钟,该起床了。——连闹钟都省了!我曾有首小诗叹曰:
中国,好大只痰盂!
中国,好大只痰盂!
粘稠,
稀薄,
乳白,
淡绿,
还有从鼻腔吸出的,
分明带有彼处积垢的残余。
吐在
美丽的广场,
漂亮的小区,
平整的草坪,
洁净的街衢。
吐在
北国的雪原,
南疆的翠绿,
东海的碧波,
西域的谷峪。
吐在
秦皇的驿道,
汉武的殿宇,
宋王的丹墀,
唐妃的裙裾。
沾在
文明的发际,
道德的胡须,
人民的脸颊
中华的身躯。
咳!咯!啪!
可恶的啐声啊,
让一个伟大的民族
在污秽和无奈中久久唏嘘!
中国,好大只痰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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