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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红轩中的约翰——读《新约》历史书笔记

余画洋 · 2011-01-1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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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红轩中的约翰  

——读《新约》历史书笔记 

余画洋 

   

上篇 弟子规  

一 彼得、安得烈  

二 保罗、巴拿巴、马可  

三 马太、路加  

   

下篇 贺新郎  

四 绛洞花主  

五 此长者子  

六 白雪红梅  

七 入云龙  

   

   

贾宝玉  林黛玉  史湘云         薛宝琴                     柳湘莲  

神瑛侍者                 普贤          文殊                 弥勒                                           此长者子       

绛洞花主                                                                           杜丽娘                                         柳梦梅  

耶稣        彼得    安得烈      伯大尼的马利亚  耶稣所爱的门徒  

神仆                行              智                      未来                          居鲁士

 摩西                                                                                     扫罗的次女米甲                   耶西的儿子大卫  

   

图一:《红楼梦》与《约翰福音》等  

   

晁盖   鲁智深   武松 林冲         宋江              入云龙公孙胜  

                                   (樊瑞)                                               (朱武)  

                                                                                                                                  史进  

耶稣    彼得   巴拿巴 扫罗        保罗                  约翰  

                                  (马可)                                                  (路加)  

                                                                                                                                   马太    

   

图二:《水浒传》与《使徒行传》等  

   

   

《新约》前五卷统称为历史书,就是《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和《使徒行传》这五卷书。(《圣经》思高本1503页)正如《旧约》最前面的摩西五经是《旧约》的核心一样,《新约》历史书是《新约》的关键。就宗教影响而言,《新约》远远超过了《旧约》。所以《新约》历史书也可以说是整部《圣经》中最重要的部分。  

唐朝开元年间,李通玄在并州隐居,“每日食枣十颗,柏叶饼一枚,余无所须”,用他精通的《周易》来解释武则天时期新译的八十卷《华严》,写成了《新华严经论》。(《中国华严宗通史》,163~181页)本文则是以《红楼梦》、《水浒传》来阐发《新约》历史书(特别是《约翰福音》)里蕴含的思想。从《水浒》、《红楼》得到的启示,在以上图一和图二中已经概略地勾勒出来了。  

读此文之前,请先读《<水浒>与<红楼>》、《<离骚>与<红楼>》、《<诗经.周南/召南>与<红楼梦>》及《青帝事业普贤行——<红楼梦>的理想》、《后记:春风杨柳万千条》等篇文章。本文引用的《圣经》辞句,除特意指出外,均采自和合本。我手边的两本和合本《圣经》,是在厦门期间两位朋友梁蓉芳、林婉玲送给我的。  

   

   

上篇 弟子规  

   

一 彼得、安得烈  

   

在《红楼梦》里,曹雪芹暗把林黛玉和史湘云比作《华严经》中的普贤和文殊。(请参看《青帝事业普贤行》一文)文殊喻智,普贤喻行,约翰笔下安得烈和彼得的性格特征恰与“智”、“行”相应。  

   

当耶稣被捕时,《马可福音》第14章47节说:  

旁边站着的人,有一个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  

《马太福音》第26章51~54节说:  

有跟随耶稣的一个人伸手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  

《路加福音》第22章49~51节说:  

左右的人见光景不好,就说:“主啊!我们拿刀砍可以不可以?”内中有一个人把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耶稣说:“到了这个地步,由他们吧!”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  

《约翰福音》第18章10~11节说:  

西门彼得带着一把刀,就拔出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仆人名叫马勒古(Malchus)。耶稣就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注:约翰认识大祭司,所以知道大祭司仆人的名字,见第18章15~16节)  

可见约翰在改写的时候,曾经参酌了《马太福音》、《路加福音》,但是否看了《马可福音》,暂时还不能确定。约翰把拔刀之事归到彼得的名下。在这里,彼得就好像一个勇毅的江湖豪客,耶稣却沉静而从容。   

   

对于首先认耶稣为基督一事,《马可福音》第8章29节说:  

(耶稣)又问他们说:“你们说我是谁?”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  

《马太福音》第16章15~19节说:  

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注:Simon son of Jonah,约拿的儿子。《旧约》有先知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的故事,耶稣这样称呼彼得,因为他打渔为生),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诲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路加福音》第9章20节说:  

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彼得回答说:“是神所立的基督。”  

《约翰福音》第1章40~42节说:  

听见(施洗)约翰的话跟从耶稣的那两个人,一个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于是领他去见耶稣。耶稣看着他,说:“你是约拿的儿子(注:在传抄中被讹为约翰的儿子)西门,你要称为矶法。”(矶法翻出来就是彼得。)  

因此,与三卷对观福音书不同,约翰记载的第一个信从耶稣、认他为基督的不是彼得,而是安得烈。在思高本(1640页)中,安得烈是彼得的哥哥。当耶稣“在橄榄山上对圣殿而坐”时,跟在身边的就是彼得、雅各、约翰和安得烈。(《马可福音》第13章3~13节)  

   

对于初次选召门徒,《马可福音》第1章16~20节说:  

耶稣顺着加利利的海边走,看见西门和西门的兄弟安得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他。耶稣稍往前走,又见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在船上补网。耶稣随即招呼他们,他们就把父亲西庇太和雇工人留在船上,跟从耶稣去了。  

《马太福音》第4章18~22节的记叙基本上是一样的,不过没有提及西庇太家的雇工。  

《路加福音》第5章1~11节说:  

……(耶稣)对西门说:“把船开到水深之处,下网打鱼。”西门说:“夫子,我们整夜劳力,并没有打着什么。但依从你的话,我就下网。”他们下了网,就圈住许多鱼,网险些裂开……把鱼装满了两条船,甚至船要沉下去。西门彼得看见,就俯伏在耶稣膝前,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他和一切同在的人都惊讶这一网所打的鱼。他的伙伴西庇太的儿子雅各、约翰,也是这样。耶稣对西门说:“不要怕!从今以后,你要得人了。”他们把两条船拢了岸,就撇下所有的,跟从了耶稣。  

在路加的笔下,彼得的形象是愚顺、卑屈的,安得烈更是提也不提。这是什么缘故呢?路加是希腊人,是《新约》里面唯一的外邦人。保罗称他为亲爱的医生;保罗两次在罗马坐监,路加都随侍在旁。(思高本1503、1587页)耶稣殉难后,保罗派极力向外邦人中的权贵传教,《路加福音》就是献给提阿非罗,“一位贵人”的。(思高本1589页)保罗派宣扬忍从罗马帝国的暴政,和以社会下层为主的彼得派矛盾很深。很可能安得烈曾经激烈反对过保罗派的做法,因此路加刻意地在最早归信耶稣的门徒里抹去了安得烈的名字。  

   

跟随耶稣的那两个施洗约翰的门徒,一个是安得烈,另一个就是约翰,第四福音书的。(思高本1641页)看起来约翰与安得烈交好,在四卷福音书里,也要数约翰刻画的安得烈最有光彩。如《约翰福音》第6章8~9节说:  

有一个门徒,就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对耶稣说:“在这里有一个孩童,带着五个大麦饼、两条鱼,只是分给这许多人,还算什么呢?”  

耶稣用五饼二鱼使五千人吃饱的神异故事,四位福音书中只有约翰记载了安得烈。又如第12章20~26节里希腊人求见耶稣:  

……他们来见……腓力……腓力去告诉安得烈,安得烈同腓力去告诉耶稣。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麦粒的比喻曾经启发了许多人。从此处也可以看出安得烈与耶稣的关系很亲密。  

   

彼得信仰坚定,《约翰福音》第六章66~69节说:  

从此,他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耶稣就对那十二个门徒说:“你们也要去吗?”西门彼得回答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  

公元67年,彼得在罗马殉道。(思高本1996页)当时,彼得说自己不配与耶稣受同样的刑罚,他要求把自己倒钉在十字架上。他的哥哥安得烈则在希腊帕特雷殉难,据说死于Х型十字架。(《基督教简史》,56~57页)  

   

二 保罗、巴拿巴、马可  

   

路加的撰著分为两个部分,第三福音书是前半部分,后半部分就是《使徒行传》。如果说四福音书是《耶稣世家》的话,《使徒行传》便是《彼得保罗列传》。(思高本1681页)    

   

《使徒行传》第13章说:  

(巴拿巴和扫罗)坐船往塞浦路斯(注:巴拿巴生于塞浦路斯岛)去……传讲神的道,也有约翰(注:称呼马可的约翰,是巴拿巴的表弟)作他们的帮手。  

经过全岛,直到帕弗,在那里遇见一个有法术、假充先知的犹太人,名叫巴耶稣(Bar-Jesus)。这人常和方伯(注:proconsul,总督)士求保罗(Sergius Paulus)同在。士求保罗是个通达人,他请了巴拿巴和扫罗来,要听神的道。只是那行法术的以吕马(这名翻出来就是行法术的意思)敌挡使徒,要叫方伯不信真道。扫罗又名保罗,被圣灵充满,定睛看他,说:“你这充满各样诡诈奸恶,魔鬼的儿子,众善的仇敌,你混乱主的正道还不止住吗?现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暂且不见日光。”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四下里求人拉着手领他。方伯看见所作的事,很希奇主的道,就信了。  

保罗和他的同人从帕弗开船,来到旁非利亚的别加,约翰就离开他们,回耶路撒冷去。  

以上这一长段使我不禁想起《水浒传》里面林冲棒打“柴大官人师父”洪教头的故事。“洪”与“红”同音,在《水浒》中寓意造反,以及造反的英雄晁盖。耶稣和晁天王对应,洪教头跟巴耶稣对应。(请参考《<水浒>与<红楼>》一文)扫罗对应于林冲,小旋风柴进对应于士求保罗。结交权贵的保罗,当然是与在晁盖身后改聚义厅为忠义堂的宋江相对应。  

《水浒传》里,宋江在柴进庄上结纳了武松。《使徒行传》中,保罗和巴拿巴一同传教。在路司得城,那里的居民见巴拿巴身材魁伟,就称他为宙斯(Zeus),希腊神话中最高的神明。(思高本1707页)故此巴拿巴对应于景阳冈上打虎的好汉武松。路司得人还称保罗为赫耳墨斯(Hermes),宙斯的传旨者和信使。那时保罗的声望和地位仍在巴拿巴之下。在希腊神话里,赫耳墨斯可谓“巧言令色鲜矣仁”,保罗是否也给人这样的印象?  

   

《使徒行传》第15章写道:  

……保罗对巴拿巴说:“我们可以回到从前宣传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们景况如何。”巴拿巴有意要带称呼马可的约翰同去;但保罗因为马可从前在旁非利亚离开他们,不和他们同去作工,就以为不可带他去。于是二人起了争论,甚至彼此分开。巴拿巴带着马可,坐船往塞浦路斯去……  

马可为何在保罗传教旅程中离去?据说马可是彼得的“翻译员”和“随员”;彼得很喜爱他,称他为自己的儿子。(思高本1557页)如果把彼得比作《水浒》里的鲁智深(如前面彼得性急拔刀,又如《约翰福音》第21章7节),马可也许可以比作《水浒》比拟于鲁智深的樊瑞(诨号混世魔王)。可能马可看不惯保罗攀附方伯,于是回耶路撒冷去了。  

后来保罗汲取了和巴拿巴分开的教训,很注意团结马可,如《腓利门书》24节、《歌罗西书》第4章10节、《提摩太后书》第4章11节中的文句。这几处都同时说到了路加。既然保罗对应于及时雨宋江,路加也就可以与《水浒》比拟于宋江的朱武相对应。《路加福音》是在《马太福音》的基础上增改而成。在四部福音书中,《马太福音》最像史迁的《孔子世家》,讲述耶稣及彼得的事迹也最为酣畅,所以马太无妨与《水浒》里面寓意“可进于史”的史进相对应。  

   

三 马太、路加  

   

在《旧约.撒母耳记下》第7章,耶和华让先知拿单去告诉大卫:  

……你寿数满足,与你列祖同睡的时候,我必使你的后裔接续你的位,我也必坚定他的国。他必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坚定他的国位,直到永远。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责打他,用人的鞭责罚他。但我的慈爱仍不离开他,像离开在你面前所废弃的扫罗一样。你的家和你的国,必在我面前永远坚立。你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  

《马可福音》一开头就以“神的儿子”四个字来称颂耶稣,原本是发自内心的朴素赞美。《马可福音》第12章35~37节还记载:  

耶稣在殿里教训人,就问他们说:“文士怎么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呢?大卫被圣灵感动,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大卫既自己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众人都喜欢听他。  

因此,在彼得派的马可看来,耶稣是神的儿子,但并非大卫的子孙。这和《撒母耳记下》是相违背的。  

马太在犹太人中间宣讲福音。《马太福音》为了跟《撒母耳记下》里大卫的后代成为耶和华之子的说法协调一致,于是说耶稣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这实在是画蛇添足。  

据《旧约.列王纪上》,在大卫的儿子所罗门手里建造了圣殿。所罗门初即位时残酷无情,亚多尼雅被杀,亚比亚他被革职,约押被杀,示每被杀,“这样,便坚定了所罗门的国位”。在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赐给他智慧、富足、尊荣。在这以后,所罗门就变成一个温良而有智慧的君王。  

在路加写的《使徒行传》里,保罗原来叫扫罗。扫罗在耶路撒冷“残害教会,进各人的家,拉着男女下在监里”。他是怎样转变的呢?《使徒行传》第9章说:  

扫罗行路,将到大马士革,忽然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他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他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保罗归依之后,就开始在大马士革各会堂里“宣传耶稣,说他是神的儿子”。路加似乎是在把保罗比作所罗门。他把保罗抬高到超过彼得、赶上耶稣的地位。在《使徒行传》第28章(就是最后一章),保罗引用了《以赛亚书》:  

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  

此处和《路加福音》第8章9~10节联系起来,明显与《马可福音》第4章10~20节、《马太福音》第13章10~17节这两处耶稣解释用比喻的目的时说的话有相继承的关系。这种写法,是在暗示保罗接续了耶稣的事业。  

   

马超群编著的《基督教二千年》第19页写道:  

公元66年,巴勒斯坦再次爆发大规模犹太起义,历史上称为“犹太战争”。起义者曾重创罗马军队,坚持斗争4年之久,但最后仍然失败,耶路撒冷被攻陷,并毁于大火,成千上万的犹太人遭惨杀,钉死在十字架上者不计其数,以致“没有地方再立十字架,没有十字架再钉人”;幸存下来而被卖为奴隶的就有7万人之多。  

公元67年,保罗在罗马受斩首之刑。(思高本1736页)彼得也在这一年殉难。犹太战争失败以后,销尽斗争锋芒的保罗派逐渐在信徒中得势。对观福音的后两篇应该就产生于这个时期。税吏出身的马太在第一福音书第5章里借耶稣的口训诫犹太人:  

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在第12章,又引用《以赛亚书》第42章的诗歌,仿佛耶稣是一个谦谦君子:  

他不争竞,不喧嚷,街上也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  

医生路加进而在《使徒行传》中拿《以赛亚书》第53章的诗歌来描摹耶稣的受难:  

他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他卑微的时候,人不按公义审判他,谁能述说他的世代?因为他的生命从地上夺去。  

可见斗争的失败,使奴才哲学盛行于世。路加甚至在《使徒行传》的末尾编造历史,说:  

(保罗)放胆传讲神国的道,将主耶稣基督的事教导人,并没有人禁止。  

好像罗马帝国从来不曾镇压基督教的传播,保罗得以在荣显中尽其天年。我们不得不论定:保罗“所亲爱的”路加是地道的投降派。  

   

   

下篇 贺新郎  

   

四 绛洞花主  

   

《马可福音》中,对彼得有光彩的事,常略而不提;对他的缺点,却记得较为详细。(思高本1557页)因此这本福音很可能写于彼得生前,也就是犹太战争以前;如果是在彼得去世以后写的,彼得派的马可一定会尽力渲染彼得的事迹,少讲或者不讲他的过失。  

马可没有讲耶稣的童年,也很少记述他的言论。这反而说明,这部福音的讲述(除去其中的神话成分)离历史事实最近。“耶稣”本来是“约书亚”一词的希腊文音译,其原意为“雅赫维(基督徒读成耶和华)拯救”。(《基督教二千年》,11页)这名字在犹太人中很普通,但《马可福音》里的耶稣的确充满了“拯救”的英雄气概,如以下的场景所展现的:  

(1)怒视。在第3章4~5节,  

(耶稣)又问众人说:“在安息日行善行恶,救命害命,哪样是可以的呢?”他们都不作声。耶稣怒目周围看他们,忧愁他们的心刚硬……     

(2)移山。第11章23节里耶稣的话:  

我实在告诉你们,无论何人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他若心里不疑惑,只信他所说的必成,就必给他成了。  

(3)驱众。在第11章15~17节,  

耶稣进入圣殿,赶出殿里作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也不许人拿着器具从殿里经过。便教训他们说:“经上不是记着说:‘我的殿必称为万国祷告的殿’吗?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  

可见《马可福音》的文字简练有力,塑造的人物性格鲜明,极像产生于明代中叶的《水浒传》的语言风格。  

   

论到耶稣当日在犹太人中行事的意义,就在于除旧布新。在第2章18~22节,耶稣把自己比作新郎:  

他们来问耶稣说:“(施洗)约翰的门徒和法利赛人的门徒禁食,你的门徒倒不禁食,这是为什么呢?”耶稣对他们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时候,陪伴之人岂能禁食呢?……没有人把新布缝在旧衣服上,恐怕所补上的新布带坏了旧衣服,破得就更大了。也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恐怕酒把皮袋裂开,酒和皮袋就都坏了;惟把新酒装在新皮袋里。”(注:犹太人的婚宴为期八天,在八天之内即使正逢禁食日,也不须禁食。)  

这“新郎”二字的寓意就是文化上的更新,观念上的革命。耶稣说:  

(1)“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第2章17节)  

(2)“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第2章27节)   

(3)“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第3章35节)  

在耶稣心里,最要紧的是“人”,哪怕是卑微的、被人轻贱的人。与此相反,他嫉视那些为富不仁者,他说:  

“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第10章24~25节)  

   

在这本福音的第一章,马可首先写施洗约翰,为在他以后来的耶稣作铺垫。“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他在旷野施洗。马可引用了《以赛亚书》第40章3节,以显扬约翰:  

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以赛亚书》共66章,一般分成两大部分。第1~39章为第一部分,40~66章为第二部分。马可引述的就是第二部分开头的一段话。两个部分不像是同一位的手笔,所以两位想象中的被习惯地称为第一以赛亚和第二以赛亚。《以赛亚书》第53章4~6节说:  

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  

马可在犹太战争之前记述的耶稣,印证着第二以赛亚对于神仆的以上咏叹。《马可福音》是这样记载的:  

(1)他们都定他该死的罪。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脸上,又蒙着他的脸,用拳头打他,对他说:“你说预言吧!”差役接过他来,用手掌打他。(第14章64~65节)  

(2)……将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他们给他穿上紫袍,又用荆棘编作冠冕给他戴上……又拿一根苇子打他的头,吐唾沫在他脸上,屈膝拜他。(第15章15~19节)  

(3)于是将他钉在十字架上,拈阄分他的衣服,看是谁得什么……他们又把两个强盗和他同钉十字架,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从那里经过的人辱骂他,摇着头……那和他同钉的人也是讥诮他。(第15章24~32节)  

荷担“我们的”忧患和痛苦,诚然是解放者的气息。这有些像《红楼梦》里宝玉所言的“总花神(青帝)”代表的情怀,也正像他的旧号“绛洞花主”传达的普度的精神。  

   

五 此长者子  

   

引导犹太人出埃及的先知摩西,古埃及学家认为他的名字含有“孩童”或“儿子”等义。(思高本83页)我国历史上夏王朝的奠基者“予”(或写成“杼”),他的名字的字形近似于“子”字,应该也有“儿子”的意思;推究“予”字最初的含义,大概就是公社贵族把财产“给予”自己的儿子。大禹治水和夏后启夺权的故事很可能都是“予”的生平事迹的讹变。“予”也曾被公认是神禹的儿子吧。(请参考《从相土到成汤——尧舜及其族群续考之三》)同样,犹太人把摩西当作上帝耶和华的儿子。  

《约翰福音》第1章17~18节写道:  

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这显然是将耶稣比作先知摩西。犹太人的重大节日逾越节,纪念摩西带领他们出埃及的壮举。古代犹太人传说,弥赛亚将在逾越节夜里来拯救他的子民。(思高本95页)《约翰福音》三次说“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第2章13节、6章4节、11章55节),暗示耶稣就是盼望中的弥赛亚,是堪比摩西的英雄。  

   

《约翰福音》第19章25节说:  

站在耶稣十字架旁边的,有他母亲与他母亲的姊妹,并革罗罢(Clopas)的妻子马利亚和抹大拉的马利亚。耶稣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他母亲说:“母亲,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此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  

传统上认为,“耶稣所爱的门徒”就是约翰(思高本1637页);其实不然。这位门徒的身上无疑有约翰的影子,但他并不就是约翰。约翰知道,耶稣(及小雅各、约西)的母亲叫马利亚,而另一位约翰(就是马可)的母亲也叫马利亚(《使徒行传》第12章12节),因此他杜撰了耶稣被害前将自己母亲托付给“约翰”的情节。既然耶稣所爱的门徒是他临刑托付母亲的对象,那么这就意味着他是耶稣的接班人。  

Clopas的希伯来语字根为chalaph,意思是“改变”或“取代”。所以“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实际上是“抹大拉的马利亚”的注脚,寓意“抹大拉的马利亚”的丈夫是“革罗罢”,即接班人。所以约翰是在暗示,“抹大拉的马利亚”所适者将是“耶稣所爱的门徒”。  

   

《马可福音》第14章3节说:  

耶稣在伯大尼……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nard)香膏来,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注:哪哒是一种树,产珍贵的香膏。)  

《马太福音》第26章6~7节说:  

耶稣在伯大尼……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浇在他的头上。  

《路加福音》没有记此事。《约翰福音》第12章1~3节说:  

……耶稣来到伯大尼……马利亚就拿着一斤极贵的真哪哒香膏抹耶稣的脚,又用自己头发去擦;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  

可见约翰重述此事时参考的主要版本是《马可福音》。值得注意的是,约翰为这个不知其名的女人取名马利亚。约翰这样做,可能因为他看到《马可福音》第16章1节有如下的记载:  

过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雅各的母亲马利亚,并撒罗米,买了香膏,要去膏耶稣的身体。  

所以“抹大拉的马利亚”又是在伯大尼用香膏搽耶稣脚的“马利亚”的注脚,即后者的丈夫是耶稣所爱的门徒。  

《约翰福音》第11章1~5节说:  

……伯大尼,就是马利亚和她姐姐马大的村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她姊妹两个就打发人去见耶稣,说:“主啊,你所爱的人病了。”……耶稣素来爱马大和她妹子并拉撒路。  

这里的马利亚、拉撒路和马大使人联想到《撒母耳记上》第18章中的米甲、约拿单和米拉:  

(1)扫罗的次女米甲爱大卫,有人告诉扫罗,扫罗就喜悦。  

(2)扫罗对大卫说:“我将大女儿米拉给你为妻,只要你为我奋勇,为耶和华争战。”  

(3)(扫罗的儿子)约拿单爱大卫,如同爱自己的性命。  

但耶稣却并不对应于大卫王。由于马大的妹子马利亚隐喻米甲,因此她的丈夫将与大卫相对应,也就是说,耶稣的接班人将是未来的大卫王。  

   

犹太人历史上最重要的两个人物,一个是摩西,另一个就是大卫。大卫王有些像孔子敬仰的周公,他改革了犹太人的祭祀制度,以及与祭祀相关的礼乐。《撒母耳记上》说大卫当少年时:  

(1)大卫是……耶西的儿子。耶西有八个儿子。当扫罗的时候,耶西已经老迈……大卫是最小的……(第17章12~14节)  

(2)“还有个小的,现在放羊。”……他面色光红,双目清秀,容貌俊美……撒母耳就用角里的膏油,在他诸兄中膏了他。(第16章11~13节)  

(3)“我曾见伯利恒城耶西的一个儿子善于弹琴,是大有勇敢的战士,说话合宜,容貌俊美,耶和华也与他同在。”(第16章18节)  

在《约翰福音》里,在那位耶稣所爱的门徒身上寄托了自己的理想,希望他继承耶稣的精神,像古代大卫王统一犹太各部族那样,拯救世界,使普天之下实现大同。就这样,约翰把对未来的期望写进了历史。  

   

《以赛亚书》第48章称解救犹太人脱离巴比伦囚掳的波斯王居鲁士(Cyrus)为“耶和华所爱的人”(思高本1199页),则约翰也可能以那位耶稣“所爱的”门徒隐喻居鲁士,古代东方的著名君王。第41章和46章有言:  

谁从东方兴起一人,凭公义召他来到脚前呢?  

我召鸷鸟(a bird of prey)从东方来,召那成就我筹算的人从远方来。  

这来自东方者也即是居鲁士;他曾铸金质的苍鹰作为自己的徽章。(思高本1191、1197页)居鲁士还是《圣经》中唯一一个上帝所膏立的外邦君王。(1195页)  

如若约翰将耶稣的接班人比作居鲁士,那么在犹太人约翰心目中,他所寄望的“大卫”很可能来自于遥远的东方。  

   

《约翰福音》里第一次讲到耶稣的接班人,是耶稣预言将被出卖的时候:  

……西门彼得点头对他说:“你告诉我们,主是指着谁说的。”……耶稣就蘸了一点饼,递给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他吃了以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稣便对他说:“你所作的快作吧!”(第13章23~27节)  

可见约翰最切齿痛恨的就是叛徒犹大,他希望耶稣的后继者,东方的大卫,绝不要忘记了这个教训。  

   

六 白雪红梅  

   

在《红楼梦》第51回,薛宝琴作了十首怀古绝句。最后一首题为“梅花观怀古”,其中第一句是“不在梅边在柳边”,暗示了薛宝琴的婚姻。“梅”指的是所谓“都中梅翰林之子”(第49回),“柳”隐喻柳湘莲。按曹雪芹的本意,薛宝琴没有如约嫁给梅氏,而是和柳湘莲结为夫妻。  

如果拿《华严经》第78卷来比照,可以看出曹雪芹是把薛宝琴比作弥勒,而柳湘莲则比作弥勒称叹的善财童子。(请参看《青帝事业普贤行》)《华严经》里弥勒说:“此长者子……发大勇猛,擐(读幻字的音)大悲甲,以大慈心救护众生……”,这当然是极崇高的人格。  

“梅花观怀古”咏怀的是元代戏剧《牡丹亭》中柳梦梅和杜丽娘的爱情故事。柳湘莲既与柳梦梅相对应,那么“梅”除了梅翰林家之外,还应别有所指。在《红楼梦》里,梅花是“总花神”贾宝玉的喻象。第5回“开生面梦演红楼梦 立新场情传幻境情”,引出全书“警幻”之意。这一回说“因东边宁府中花园内梅花盛开,贾珍之妻尤氏乃治酒请贾母、邢夫人、王夫人等赏花”,由此贾宝玉才经历一番梦境,蕴含《离骚》之中屈原自寓的灵均访求虙妃,及宋玉所书楚怀王梦遇神女之意。(请参看《<离骚>与<红楼>》一文)秦末群雄举兵,找来楚怀王流落民间牧羊的孙子,奉为名义领袖,亦呼楚怀王。所以曹雪芹师楚,的确有反清思想,他婉曲地预言了未来的革命;而“凌寒独自开”的梅花象征的原本不只是男女间的情思,它更代表了志士的心怀和理想的境界。  

第49回有一长段细叙“琉璃世界白雪红梅”的景致:  

……从玻璃窗内往外一看,原来不是日光,竟是一夜大雪,下的将有一尺多厚,天上仍是搓绵扯絮一般。宝玉此时欢喜非常……出了院门,四顾一望,并无二色,远远的是青松翠竹,自己却如装在玻璃盒内一般。于是走至山坡之下,顺着山脚,刚转过去,已闻得一阵寒香拂鼻。回头一看,却是妙玉门前栊翠庵中有十数株红梅,如胭脂一般,映着雪色,分外显得精神,好不有趣。宝玉便立住,细细的赏玩一回方走。   

第50回邢岫(音秀)烟、李纹、薛宝琴三人用“红梅花”三个字作韵,吟成七律。宝琴写得最好,“宝玉见宝琴年纪最小,才又敏捷,深为奇异”。这一回还有一处写“白雪红梅”:  

……一看四面粉装银砌,忽见宝琴披着凫靥裘,站在山坡上遥等,身后一个丫鬟,抱着一瓶红梅。众人都笑道:“少了两个人,他却在这里等着,也弄梅花去了。”......宝琴背后转出一个披大红猩毡的人来。贾母道:“那又是那个女孩儿?”众人笑道:“我们都在这里,那是宝玉。”贾母笑道:“我的眼越发花了。”说话之间,来至跟前,可不是宝玉和宝琴。  

原来“抱着一瓶红梅”的不是丫鬟,而是宝玉。把宝玉写成“丫鬟”,也很有“神瑛侍者”的意味。贾母喜爱宝琴,向薛姨妈细问她的“年庚八字并家内景况”,“薛姨妈度其意思,大约要与宝玉求配”。因此,“不在梅边在柳边”中的“梅”其实暗指宝玉,而并非“梅翰林的儿子”。由于宝琴对应的弥勒(笑和尚)是未来佛,因此“不在梅边在柳边”表明属于未来者不是贾宝玉,而是柳湘莲。将《约翰福音》和《红楼梦》进行比较,《约翰福音》里献香膏的女人也是“不在梅边在柳边”,这里的“梅”是耶稣,而“柳”是耶稣所爱的门徒。  

《红楼梦》第52回宝琴念真真国(暗寓《会真记》,即《西厢记》,见第23回;第28回所谓茜香国,亦暗寓《西厢记》)女孩作的五言律诗,前四句为:  

昨夜朱楼梦,今宵水国吟。岛云蒸大海,岚气接丛林。  

“朱楼”指的是大观园;“水国”指的是域外的“水浒”,似乎隐含了混江龙李俊从太仓港出海、在暹罗建国之事。《红楼梦》里与李俊对应的人物是探春(参看《<水浒>与<红楼>》),这四句诗可能是在预言探春将远赴海外。在第49回,探春“围着大红猩猩毡斗篷,戴着观音兜”;“观音”暗示探春虽贵为女王,但一生孤独,未能结婚。  

这首显得是外国人勉强凑出来的诗,自然远不如第50回宝琴作的《咏红梅花》,其中中间四句是:  

闲庭曲槛无余雪,流水空山有落霞。幽梦冷随红袖笛,游仙香泛绛河槎(音察)。  

“余雪”,薛宝钗。“落霞”,史湘云(枕霞旧友)。“红袖”,林黛玉。“绛河”,贾宝玉(绛洞花主)。这首诗摒宝钗于宝玉、黛玉、湘云和宝琴四人之外,把她当成“余雪”。这一回接下来宝玉的诗“访妙玉乞红梅”五、六两句是:  

入世冷挑红雪去,离尘香割紫云来。  

与宝琴诗的中间四句正相对应。绛色本是大红色,绛、紫二字常连用成词。在第8回里,宝玉写的“绛芸轩”三个字,黛玉见了,笑道“个个都好”;绛河、紫云、绛芸,指的都是宝玉。(“雪”、“云”又暗示宝钗、湘云,“挑去”、“割来”也有弃、取之意。)曹雪芹读《西游记》,深喜红孩儿,故将红孩儿“圣婴大王”的绰号,“善财童子”(《西游记》里的善财童子和《华严经》里的善财童子是不同的)的身份,化作“神瑛侍者”之名;复将红孩儿的“火云洞”化为“绛芸轩”,而自号“绛洞花主”。  

在大雪中,众女子“不是猩猩毡,就是羽缎羽纱的(穿羽纱的是黛玉);十来件大红衣裳,映着大雪”(第51回平儿语,她对应于燕青),可谓“绛洞”群花。只有薛宝钗和李纨(这两人对应于《水浒》里的宋江和林冲)衣着不同。后面第51回平儿作主将一件大红羽纱雪褂子送给邢岫烟,说明对这位自己着墨不多的姑娘也很欣赏,可是对薛宝钗及李纨却感到“隔”。  

黛玉曾为三生石畔“绛珠草”(第1回),“绛芸轩”三字中的“芸”字带有草头,寓意“绛珠草”就在其中。所以“潇湘妃子”在群芳中,和“绛洞花主”最是心心相印。在第50回里,当宝玉作诗时,黛玉提起笔来,说道:“你念,我写。”这短短四个字,真写尽了宝黛二人的情意。  

   

七 入云龙  

   

《红楼梦》全书开卷所录第一首诗后四句云: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这里的“红袖”也应是黛玉,而“情痴”当指宝玉。这一回还说:  

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痴,谁解其中味?  

这里的“辛酸泪”则是自道其创作的艰苦。“悼红”者,主要是以怀念的心情描写宝玉、黛玉和雪中那十来位身着“大红衣裳”的姑娘。  

   

当约翰塑造耶稣、彼得、“耶稣所爱的门徒”及其他门徒的时候,想必也有类似的心情。所不同者,曹雪芹以贾宝玉自寓,而寄望于未来的“柳湘莲”;约翰呢,他自寓的就是那位耶稣未来的接班人。所以曹雪芹会感慨“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而约翰的撰述却更如“霁月光风耀玉堂”。  

在《马可福音》第3章13~19节,耶稣拣选十二门徒,他给约翰和他哥哥雅各起名“雷霆之子”(Sons of Thunder)。过去的注解说两人脾气暴躁(思高本1563页),很可能是错误的。推测耶稣的原意,似乎是对这两兄弟抱有殷切的希望。所以在《马可福音》第10章35~45节,我们读到:  

西庇太的儿子雅各、约翰进前来,对耶稣说:“夫子,我们无论求你什么,愿你给我们作。”耶稣说:“要我给你们作什么?”他们说:“赐我们在你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注:公元43年(思高本1637页),雅各被希律王杀害。)  

后来耶稣殉难,彼得为众使徒的首领。彼得、约翰常一起行事(《使徒行传》第3~4章),成为彼得派的关键人物。他对彼得的性格很了解,在《约翰福音》里几次通过与“耶稣所爱的门徒”的对比,来表现彼得的性格,以及耶稣对后者的垂爱:  

(1)彼得和那门徒就出来,往坟墓那里去。两个人同跑,那门徒比彼得跑得更快,先到了坟墓……只是没有进去。西门彼得随后也到了,进坟墓里去……先到坟墓的那门徒也进去,看见就信了。(第20章)  

(2)天将亮的时候,耶稣站在岸上,门徒却不知道是耶稣……耶稣所爱的那门徒对彼得说:“是主!”那时彼得赤着身子,一听见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里。(第21章)  

(3)彼得转过来,看见耶稣所爱的那门徒跟着……彼得看见他,就问耶稣说:“主啊,这人将来如何?”耶稣对他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你跟从我吧!”(第21章)  

所谓“等到我来的时候”,不能照字面来理解。它的真实意思是:在未来的某个时代,“那门徒”将实现耶稣的愿望。约翰写福音书时,彼得也早已殉道,保罗派逐渐成为信众的主流。约翰写“耶稣所爱的门徒”,其实就是在为未来作预言,是在表达心中的信念。在书卷的最后,他说:  

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地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这是一种“如是我闻”的叙述语气,给文学加上了历史的气息。“耶稣所爱的门徒”并不就是约翰,他是约翰构思的耶稣的接班人。  

   

《约翰福音》三次提到逾越节,第一次是在第6章4节:“那时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Now the Passover, the festival of the Jews, was near.)约翰讲了逾越节之后,很快,在第7章2节又说:“当时犹太人的住棚节近了。”(Now the Jewish festival of Booths was near.)住棚节是犹太人的国庆节,节期在公历的九、十月间,一连庆祝八天。《约翰福音》第7章37~38节记着:  

……最隆重的那一天,耶稣站着大声喊说:“谁若渴,到我这里来喝罢!凡信从我的,就如经上说:从他的心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思高本1653页)  

在第14章6节,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这三个喻词使人想起《老子》中的“道”。中国文明里的这个“道”字,总括了宇宙、历史和人生的真谛。《约翰福音》第16章12节,耶稣说:  

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  

这些没有讲的话是不是约翰当那众芳摇落之时,正自思索的关于生命的妙谛?  

   

一场文化的革命失败了。耶稣亦曾自认失败:  

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第18章36节)  

在耶稣身后,彼得继续这场文化的革命,也失败了。先后跟随耶稣和彼得的“雷霆之子”约翰,他昔日的壮怀激烈竟变成冷眼静观;可是仍然怀着希望,希望的化身就是“耶稣所爱的门徒”。  

   

在整篇书卷里,约翰不写自己和哥哥雅各,只以“西庇太的两个儿子”暗指(第21章2节);大概这时他已经归于宁静,“以自隐无名为务”了。相传约翰修道养寿,年约百岁方终。(思高本1637页)  

写至此,又想起《老子》第49章(请参考《老子寻绎》)云:“致虚,恒也;守中,笃也。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宇宙至大,大道至为幽缈,我也在追寻之中。(2011年1月17日下午,写成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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