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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兰•布鲁姆: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

阿兰•布鲁姆 · 2012-01-1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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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vara译



奥斯汀笔下的世界似乎和司汤达的大相径庭。在这里,人们能够呼吸到一种截然不同的空气。它的语言理性而不感性,宣扬德性而非纯真,推崇节制而非鲁莽。与欧洲大陆上的罪行比起来,社会秩序不可避免地要更受人偏爱些。所有的恋爱(attachments)都直接地与婚姻联系了起来,并要求对婚契保持忠诚。不管是通奸的妇人也好,受到引诱的少女也罢,她们都是没什么正当理由的,尽管她们或许是遭人怜悯——一种有保留的怜悯——的对象。每个人都被要求遵守责任与道德的标准,而个人义务更是她小说中永恒的主题。在她的世界里,责任与道德并不是“复杂的或深奥的诠释”的对象,它们是每个受过颇为不错培养的十龄童都知道的那些原则——即遵守法律、诚实、尊敬父母、忠实于伙伴、知恩图报——作用的结果。与人们在司汤达那里发现的相比,简•奥斯汀世界里的这些可贵品质听起来就好像是一串与之完全相悖的东西。简•奥斯汀是人理伦常(bon sens)坚定的捍卫者,她反对自我表现和允诺。这些特征被展现得如此频繁而坚定,以至于简•奥斯汀对一些人来说似乎是一个反对个性权利的传统道德的捍卫者,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则似乎又成了一个反对现代主导性原则的亚里士多德理性主义的党徒。



任何在她小说中出现的衬托了浪漫的男、女主人公(或者是那些感受到了、做了或表现了极端事物的人)魅力的人物,都是些反派角色。在简•奥斯汀那里,“可接受的情感范围”是相当有限的,最起码,和法国或俄国的小说家们相比是这样。那里存在着坏人,但没有一个这样的坏蛋是能在司汤达、巴尔扎克或陀思妥耶夫斯基那里找到的。在《傲慢与偏见》里,威克汉姆这个角色是极端不友善而又极好相处的,但他也没坏到“邪恶”的地步——他绝对不是什么大道劫匪或者杀人犯。而其他品行不佳的人则饱尝了像羡慕、妒忌、高傲以及过度关注金钱这样的恶习的苦头。它们都是可敬的乡村生活的正常组成部分。

真正发生在奥斯汀小说里的事非常少。情节被局限在“求爱的请求”以及“这类请求差不多都取得了成功”上。这儿不存在什么政治、阴谋、重罪、战争。在《傲慢与偏见》里,士兵扮演了一个特定的角色,但至于说拿破仑正领导着一场伟大的战役,或者说这些士兵可能会被呼召去奋战而死,则至多只是被暗示了下而已。对当时宏大政治环境的唯一指涉——对于连•索海尔来说,有关这一时期的记忆集中在妨碍他考虑个人事务及野心的那个宏大场面上——是在柏奈特家附近的军事组织的解散所带来的“和平”(卷3,19章)[2]。这些士兵和他们的制服受到推崇仅仅是因为他们的性吸引力,而这又显示了一些女孩子们——尤其是莉迪亚•柏奈特——的轻浮。那些好男人,宾利和达西,似乎从未参与到当时那些伟大的政治性、意识形态性的事件中去。奥斯汀的眼界是如此狭隘与短浅,以至于人们或许可以说她毕竟只是个女人,不懂得认识和欣赏政治、战争以及那些伟大观念带来的运动。与司汤达呈现的东西相比,奥斯汀所奉上的替代品是贫瘠的。“宗教”出现在那个可笑的柯林斯先生身上,但它也只是那大环境的一部分而已,既算不上主要的敌人,也算不上崇高的希望。

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无所事事的乡绅阶级。加迪纳先生有一份事业,而从这个意义上讲,他已经是一个足以让人刮目相看的例外了。其他的所有人都有一份来自某处的收入,这保证他或她即使是不工作,也至少能活得舒舒服服的。柏奈特一家并不富裕,但他们有一处对现代的户主们来说可以看作是宫殿的住所,而且他们有三个仆人。这个阶级的人们的时间全都花在虚度光阴、接二连三地拜访别人(一个持续六周的访问对凯瑟琳夫人而言是短得无礼的)、写信、玩牌、毫无意义的扯谈、讲八卦,以及——最重要的——无休止地牵线搭桥(matchmaking)上了。奥斯汀似乎很冷静地就接受了在司汤达看来毫无英雄气的布尔乔亚式的生活,而正是对这种生活的憎恨激发了他的文字生涯。伟大英雄的形象在她人物的意识里是完全缺失的,她对此也并不感到惋惜。但对司汤达来说就不同了,正是这种生活证明了反抗与绝望的正当性。简单地讲,当一个人读完《红与黑》之后立即开始读《傲慢与偏见》,他会觉得奥斯汀的世界是平淡乏味的。但是,当一个人实际读了奥斯汀之后,他又会发现,与其他作家相比,那之中的张力和兴奋感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某种所谓的奇迹,但是毫无疑问,简与宾利及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命运确实勾住了我们。撇开所有外在的戏剧性不谈,奥斯汀奉上的这段爱恋史确实有着无穷无尽的吸引力。

这些故事在为我们带来兴奋的同时,也带来了笑声。简•奥斯汀挑逗着她的读者。这是由反讽产生的笑声。一件所有批评家都认同的事是简•奥斯汀广为流传的腔调(prevailing tone)是反讽性的。她用一种温和的方式,在实践中嘲笑所有的东西,不仅仅只是对像柯林斯先生这样爱自夸的低劣之人,或者像宾利姐妹这样眼睛总是盯着金钱与地位的人,还有包括她的那些主角们的自欺,甚至还有随之而来的那些对婚姻不切实的希望与期待——她们都认为那就是圆满了。而很可能正是这种反讽,把她和古典传统联系了起来。真正的反讽对于在现代思想中消失的德性而言大有助益,比如节制就是。这种腔调让优越的东西(superiority)温文尔雅地暴露低劣的东西而不损害它,让事物在被理解的基础上各居其位。这是某种欺骗的艺术(art of deception),某种激进思想的模式,它在接纳传统生活的同时又保持住了自身的自由。反讽活跃在“某物是”与“某物应是”的不对称之中,但它又同时接受这种不对称的必要性。这是一种古典的风格,因为古人从不奢望现实能够变得理性。愚蠢在他们看来是不可去除的。对他们而言,节制,是一个人克服了“奢望”,因而也克服了“因不公而生的愤怒”的表现,而不是一颗害羞而了无生气的心灵的表现。人们在奥斯汀那里发现的保守——列奥•施特劳斯曾把它和色诺芬的做过比较[3]——不是由简单的心智或者天真产生的,而是由一种对细微差异的警觉和一种对平民智术的轻蔑产生的。它选择去模糊优越性在平等主义世界里的存在,而非宣告这种优越性并抱怨我们对它缺少了解。在一个从本质上说一成不变也不会改变的世界里,这是一种保持平衡性的办法。简单讲,反讽似乎预设了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的差异,并与践行(praxis)相去甚远,而那新近出现的发明则是既不理论也不实践的。苏格拉底是极好的(par excellence)反讽式人物,他总是显得缺少纯真或者良好的信仰,而这恰是往后时代里的好德性。简•奥斯汀脑袋里的强烈的传统感反映出她对存在于她描绘的世界中的传统生活及其目标有着强烈的认同。她既没反叛所她描绘的那有闲、有产的阶级,也没试着要将女性从她们对男性屈辱性的依从中解放出来。但她确实让我们嘲笑了这些东西,她暗示,仅仅是知道这些,也足以从中得到良多的乐趣与力量。这个只写男女关系的女人,这个身为作家却更像是一个媒婆的女人,她自己却终身未嫁,而且一直如故。司汤达还似乎嫉妒他笔下那个年轻而美丽的于连,而奥斯汀看起来却一点也不嫉妒她笔下的那些女主角们的成功。奥斯汀呈现并证实了存在于人类恋情中的理性与闲暇,它们往往是稀缺的,而且在文学和生活中也没得到什么显赫的名声。她像极了苏格拉底,那个对色拉叙马霍斯来说显得无可救药地保守和说教的人。苏格拉底对色拉叙马霍斯运用了反讽,事实上他知道忒拉叙马霍斯知道的所有东西,而且知道得比那还多,他在反驳色拉叙马霍斯对正义的强有力的批判时做得很好:但让他感到愤怒的既不是非正义的事实,也不是色拉叙马霍斯本身。对“人们——他们至少或多或少是正直的——所持有的可能是幻觉性的信仰”报以得体的尊重,是苏格拉底的模式。这种模式既保护了他,也保护了这些人,更让我们对事物的本心(the heart of things)了解得更多。喜剧已经尽其所能地用一种最显而易见的尊重——而非抱怨——去对待愚蠢与自夸了,就像在柏拉图和色诺芬有关苏格拉底的叙述当中做的那样。而这,也是简•奥斯汀的模式。

反讽是幽默的一个分支,但自从18世纪末开始,它就不断地遭到拒绝。这个词几乎已经没什么意义了——想想看像“一个悲剧性的反讽”或“一个反讽式的转折”这样的表达。我刚刚使用的这个术语“反讽”和司汤达在嘲笑他的主人公们时用的那种有点关系。但这样的一种使用方式可能是过于宽松了。司汤达酷爱激动人心的东西,而奥斯汀却尽量避免它。司汤达只关注传统中那些有问题的地方,而奥斯汀则力图在这之中找到明智之处。司汤达真的只是在嘲笑,而非反讽。他的反叛与愤怒都太过强烈,以至于根本无法保持一个距离来供他思考,而这正是反讽存在的前提。反讽在革命性的政治胜利之后就消失了。真正基要的变革以及自认能为它做点什么的坚信导致了毫无幽默感。另外,还倾向于把他自己当做“他所处时代及其运动”的一部分,否认在他之前的们都相信的他们已经获得了的那种可供深思熟虑的距离。

从所有这些方面来看,奥斯汀似乎是一个更为古老的世界的一部分,并与卢梭及其后继者所创建的那个世界相去甚远。出现在她所有小说中的婚姻的中心性与神圣性暗示了它和卢梭对小说进行的改革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而且,对“情感与爱自身都认可”的重要性的强调——不简简单单是理性的选择——让奥斯汀的节制显得是对浪漫主义需求的一种补充,而不是替代。相比之下,卢梭在《爱弥儿》中流露的对婚姻的看法就要理智和理性得多,而一旦一个小说家深受卢梭的影响,他就可以走上一条异于司汤达式的道路。显然,奥斯汀有意要淡化恋人间喷薄而出的情感,即使它就在那儿,比如,当达西最终能够随心所欲的时候。对通奸行为的怜悯,是我们要面对的其他三部作品的主题[4],但这却超出了奥斯汀写作的范围。然而,她请求拒绝这样的怜悯的理由,是卢梭也支持的:一个女人应该自由地选择他的丈夫,但当她一旦选定之后,她必就须坚持她的选择。这种妇女自由选择的理论是卢梭式的,但这在当时也并非举世公认的权利。而且,对奥斯汀来说,选择基于真爱。而说到真爱,她坦言,它出自“倾心”,而非理性。

一个对婚姻真正古典的看法来自色诺芬的《齐家》(Oeconomicus)[5]。在那里,一切都在不考虑爱的情况下被丈夫理智地决定了。一对夫妻唯一要考虑只是那些关系到操持家业与抚养小孩效益的那些寻常的工作与任务。奥斯汀将“伴有激情的爱”带进了婚姻关系,但那是古典的道德家从不鼓励的。这并非是说他们轻易地就拒绝或忽略了婚姻关系中的爱,而是说这种爱会妨碍人们变得理性。他们好像是说:首先要变得理性,而爱随后还可能光顾。毫无疑问,对决定这种配对的人来说,伴侣们的德性至关重要,但他们不会认为那些德性本身是可爱的(lovable)。再没有比包办的婚姻更背离奥斯汀精神的了,但对亚里士多德来说,这可能是凑成一对夫妻更为可取的模式。在奥斯汀的笔下,父母们都是极其不明智的,而这也是她身上散发出的另一个浪漫主义元素的信号。她笔下那些女主人公遵从自我意志反对父母的方式非常不同于那种独特的浪漫主义反叛,但这种意志的决断仍属必要。父母们对于那建构起他们孩子的爱的情感是毫不知情的。奥斯汀笔下的男主人公们必须好好想想自己被吸引的原因,并尽量不要“一见钟情”,但是这种“好好想想”只是为了确保他产生的这些情感是真诚及严肃的,而并非是为了要搞清楚这种情感是否合于理性。简•奥斯汀的世界从不会极力主张爱情虚幻的一面,她总是主张爱要有坚实的基础,比如财产和对某类性格的认同。

不过,像卢梭一样,她相信两性之爱——有充分的材料暗示简•奥斯汀对性吸引所知甚多——应该和伴侣的德性直接联系起来,而求爱时期正是一次让彼此发现对方是否拥有那些德性的尝试。在较少性吸引的基础上,对双方关系严肃性的重大背叛将会决定婚姻的走向。由性冲动向德性之爱的转变对奥斯汀来说是个中心难题,对卢梭而言也是。而对这类小说完全非古典性的期盼是希望一个人的挚爱就是他最好的朋友,或者婚姻自身就是那必要的友谊。与之相对照的是,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和蒙田的《论友谊》里,有着十分详尽的关于友谊那非情欲的、非制度化的(uninstitutionalized)特性的叙述。简•奥斯汀展现了一副非理性愿望的理性图景,那就是,性欲与爱情、婚姻及友谊的和谐统一。



标题《傲慢与偏见》暗示了这两位恋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情感纠葛是被自爱(amour-propre)之心推动的。由于俩人间的误会,他们不得不为了求得认同和展现自己的杰出而做一番斗争。他们对彼此来说都有意思极了,因为不管是他,还是她,都绝不是好对付的角色。轻蔑与憎恶,或者还有对“别人对自己评价”的评价,都在妨碍这段恋爱的同时坚定着它。伊利莎白与达西的问题,是达西总显得是在屈尊对她,而这是由于他在财富上的巨大优势所带来的偏见引起的。这个问题和苏菲与爱弥儿在他们爱情的开端遇到的问题几乎一模一样。而能解决他们这些事的唯一令人愉快的方法,只能是伊丽莎白和苏菲劝自己说她们关于其求婚者在财富上存在偏见一说,只不过是她们自己的偏见。骄傲很明显被认为是一种恶习(vice),尤其是对那些自认是达西及其他一些人过分自尊自重行为的见证者的人来说。但这种自尊自重对达西和伊丽莎白强韧的个性而言,对他们彼此间相处的能力而言,都是必需的。他们都声称自己能弃别人的意见于不顾,但实际上他们对他们可能会陷入爱河的对象的评价以及他们认为是他们可靠的评判者的人的评价都是极度敏感的。在自尊自重的需要和寻求他人尊重的需要之间,存在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它们都不能因为对方而牺牲自己。这种对自己爱慕的人作为自己好的见证者的不言明的、不自觉的关切,是一种在最深层的社会性和男女之爱中存在的重要的生理现象(mechanism)。伊丽莎白那极端逗乐的父亲缺少对别人怎么评价他的足够关心,而这是他身上存在的一个真正的弱点。卢梭区分了骄傲与虚荣(vanity),但那也只是建立在能由这两种性情想象出来的对象的相对崇高性(greatness)上的。伊丽莎白那掉书袋的妹妹玛丽说,虚荣关心他人的评价,而骄傲只关心自我的评价。这说的有理,但却不怎么对。这部小说中的骄傲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就非常在乎对方怎么想自己。把他们与那个墙头草柯林斯先生区别开来的,是柯林斯先生在任何情况下都只会调整自己的意见去迎合例法上的强力者,而达西和伊利莎白骄傲的地方正在于他们能在这样的意见面前保持独立。伊丽莎白对达西第一次求婚不假思索的拒绝是一次很明显的自作主张,这是一个没地位、没财富的女孩对一个身为全英格兰最高贵的单身男子之一的人的拒绝。这绝对让人印象深刻,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事必然取决于她对“他对她所持看法”的看法。她不能容忍她归在他身上的那个信念,即他正打算迎娶的是一个不如他的人。从这一幕看,她就有点像于连•索海尔了,强韧,但就她的独立和冷淡而言,她又是在自欺欺人。她对她自己值得骄傲的地方实在是太缺少自知(self-knowledge)了。小说中的这一行为帮她赢得了自知。而这对夫妻和它的成员们彼此也都会感到骄傲。

达西——从他的戏份上说——扮演了一个浪漫男主人公的角色,他受到了一种他无法驾驭的破坏性情感的控制。他绝望地向伊丽莎白求爱,而试图通过瞧不起她的方式隐藏他对她的依恋。“我本不该做这件事,你的情况根本不值得我这么做,但你会很荣幸地知道,没有你,我根本什么都做不了。”这就是说到底达西对她说的话。而这无疑为伊丽莎白拒绝他提供了依据。但一个比伊丽莎白更聪明的人可能在那时候就已经能发现,达西其实已经完全处在“守势”了。伊丽莎白那容易受到伤害的情感让她以这样一种方式去矫正他们之间的不平衡,即坚称比起他那祖传的基业,她那些自然所得的东西要有价值得多。所有的这些都是误会,而读者也一定能很快意识到这些误会终将消弭。对这些误会的澄清对他们彼此而言都是一次教育,而这次教育将极有可能使得他们永远其乐融融地生活下去。

“伊丽莎白的自爱”对她浪漫的恋爱的重要性,被她和其他两个男人的关系推向了高潮。而这两个男人或多或少都曾引起过她的注意。第一个男人是柯林斯先生,他深信伊丽莎白会很乐意嫁给他,因为他觉得他自己很迷人,因为他在教会有着一个极好又有利可图的前途,因为他受到凯瑟琳夫人——一个更厉害的角色,而她又碰巧是达西的婶婶——的庇护,还因为他会在柏奈特先生死后继承柏奈特家的家业,而他猜想伊丽莎白使会想要守着那分家产的。(然而)她带着嘲笑和轻视拒绝了他的求爱。她并不会对那些她并不为之动心却有勇气追求她的人感到生气,但她却对他的虚荣和缺少真情实意感到恶心。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这个“伟大的求爱者”就找到了其他人。伊丽莎白对柯林斯是完全漠然的,而且也不顾他对她自己的看法,因而她是一个对他性格和动机都有着极为准确判断的鉴定者。她有点像她那品性孤立的(detached)爸爸,他爸爸就是因为觉得柯林斯信中透出的愚蠢能够逗乐他,他才坚持和他保持持久的通信的。第二个求爱者是威克汉姆,一个迷人、优雅、有吸引力的男子。从某种程度上说,伊丽莎白似乎拜倒在他充满情欲的吸引上。他长相英俊,舞跳得好,而且对待女士们也殷勤十足。在附近所有适龄的女孩中,他明显对她情有独钟,这点让她很感激。她确实也太轻易地就相信了他关于达西的那些诽谤。她完全没有理由否定威克汉姆对达西的那些看法,因为她确实也那么看,而且对于达西这个烦扰她的男人,她太乐意得到这样能够对他进行口诛笔伐的材料了。她丝毫没有羞耻感地与威克汉姆调情,这对她来说是无害的消遣。不存在任何沉迷的危险,因为伊丽莎白在没有精神上的力量相伴随时是不会被身体上的吸引所诱惑的。她和威克汉姆的关系至多只能算是有趣的消磨时光,而且当威克汉姆渐渐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人身上之后,她也没觉得有什么痛苦和厌恶。她直觉和理性的完美在这两起事件中表露无遗。她可能是太乐意与威克汉姆交往了,所以她相信了他的谎言,但这又是“她对恶毫无经验”及“她对达西感到愤怒”这两个原因结合在一起之后产生的结果。

在那扣人心弦的一幕——即达西第一次求婚,而伊丽莎白怒气冲冲地回绝了此事——中,伊丽莎白给出了一个同时包含了好理由和坏理由的综合体来为她自己的拒绝辩护。她发现,达西在阻止他好朋友宾利与她挚爱的、真是好极了的姐姐简的婚事上,扮演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他那么做有两个原因:她糟糕透顶的家庭,以及简明显对宾利不怎么热情。在达西眼里,和柏奈特家结姻是明显不合适的。但他却愿意那么做,因为他相信,这是出于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必须”。而同时,他又认为简的动机乃是出于寻求舒适环境的欲望。实际上,这两个理由确实是有一些事实基础的。伊丽莎白自己就批评过简没有更开放地向宾利表达她的爱意。简的沉默寡言其实是由于品味高和诚实,但对她的那种误读也是情有可原的。此外,除了简和伊丽莎白,伊丽莎白的家庭确实是相当令人反感的。我们有足够多的机会亲眼见识到这点,他们一家在宾利舞会上的行为着实让伊丽莎白也感到丢脸。她们的母亲是个没大脑、爱攀关系、毫无品味又没一点自我约束的人。三个岁数更小的妹妹在让人感到索然无味这点上,也是各有各的本领。即使是那么机灵狡黠的柏奈特先生,从某种对德性较严苛的观点来看,也可以说是不负责任甚至是有些轻浮的。伊丽莎白从一个正直体面之人身上感受到了最令人苦恼的伤害:以某人家庭为耻,以某人之耻为耻,以及这些指责究竟是在事实上就成立,还是仅仅出自对他人习常看法的接受?这种模棱两可在达西身上也存在。我们依然搞不清楚达西的这种苛刻挑剔究竟是仅仅出自对柏奈特家社会性的接受不能,还是对他们内在的低等确有一个真实的洞见。他的亲戚,凯瑟琳夫人,至少是和任何一个柏奈特家的人一样粗俗,并且她还把她的这种粗俗和对她所处高位的滥用混合了起来。此外,不管这两件事有多不同,达西的妹妹和迪莉娅毕竟都愿意和威克汉姆私奔。在这部小说中,达西所吸取的部分教训就来自他要对这些事情做出澄清这点上。但伊丽莎白出于要捍卫她作为一个有着高傲品性的人的特征,却对此报以愤怒。亚里士多德说,君子总是戏讽低等的东西,而在高等的东西面前保持高傲[6]。从这方面说,伊丽莎白真是一个十足的君子。

第二个拒绝达西的理由是因为他对威克汉姆存在不公的对待。他诈取了那份由他父亲决定的、出于他老人家对其教子的爱的威克汉姆应得的遗产。这里,对达西的指控已经不仅仅是“傲慢与偏见”了,严格地说来还有不道德的品行。咋看起来,达西不仅是一个由于出身高贵而睥睨他人的人,而且他还是一个坏蛋,一个信誉破产的人,一个十足的伪君子。

毫无疑问的是,伊丽莎白对达西说的话是发自真心的,而且她也的确对达西的行为恼羞成怒。但恰恰是她的愤怒掩盖了这一事实,即这些都只不过是他不喜欢达西的借口罢了。柯林斯的行为习惯至少和达西一样的坏,但她内心的情感并没让她对柯林斯也发起一场情绪激烈的攻击。对于他,她能保持客观和敬而远之,要不最多就是不耐烦罢了。但是对于达西,她就被“他对她的看法”激起来了。事实是,他的意见对她来说真的很重要。她必须让达西知道她不是这个样子,并让他知道她对他毫无依恋。于是她不得不走近他。如果达西认为她是独立自主的,那么或许她就能相信自己是独立自主的了。她就像那愤怒的阿基里斯,不断烦地烦扰着她的将军阿伽门农。她真正拒绝达西的原因是,他娶她好像是屈尊降贵了,并且和他结婚意味着需要承担让人绝望的自卑感。所有的主动权都在达西手里,他对她的依恋好像是受到了一种难以驾驭的吸引,但那却是没有传统原则和对她美德的尊崇作支撑的。纵观这样开始的一场婚姻,他将在每一分歧上都占尽优势,而她,仅仅是一个塞壬,诱惑他反抗所有恒久道德恋爱的好理由。她的借口让她免于承认存在于她愤怒中的并不高贵的理由。她在小说中得到的教训,是要学着接受她没那么自主。两个野蛮人之间的婚姻,要求双方在彼此都觉得自己应该成为主人时,接受彼此都是对方的奴隶这种想法。伊丽莎白永远不会嫁给一个她觉得比她低等的人,而同时她也痛恨那些自视比她优越的男人。伴侣之间的平等似乎才是答案,而其确实就是。但要在两个意志强硬的个体之间建立起一种平等实非易事,这或许需要两个人都把对方看成是更为优越的人。事实上,伊丽莎白非常乐意嫁给达西先生,但她必须说服自己是在顺从她自己的意愿,而不是被达西驯服。她必须说服自己,达西追求她是出于那些充实而持久的理由。对“傲慢与偏见”的改正,在自知上的进步,是这两位疑神疑鬼的(doubting)勇士火药味十足的交往导致的结果。

反过来,达西立即对伊丽莎白成功给予他的这种真正的羞辱以回应。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意识到他必须为自己辩护,不是向这个泛泛的世界,而是向这个伊丽莎白——对他来说,她的评价至关重要——辩护。这件事暴露了达西真正的缺陷。这不是说他不是一个有德性的人,而是说他的德性是一种原始的德性,那是一条无需向其他人做任何解释的严厉而苛刻的纪律。奥斯汀笔下的那些有德性的人,尤其是男性,都不是最令人感到愉快或者合群的生物。充满诱惑力的威克汉姆和老好人宾利都太能交际了,而这意味着他们不会被人们严肃地加以对待。真正的德性,和现代人那些顺应社会的德性相反,它与认同(agreeableness)之间有一种固定的张力。它包括严肃地对待德性,并认识到有德性的行为是很罕见的。不管怎么隐藏,对大多数男男女女的令人不悦的负面的评价,总是含蓄地体现在一个有德性的人的行为里。德性有棱角及不讨人喜欢的一面是像霍布斯、莫里哀这样的作家——他们认为最重要的,是人类渴求更持久的和平关系的冲动——试着要表达的。卢梭,那个因其真诚而招致了如此多仇敌的人,说,厌恶人类者恰恰是一个有德性的人,而莫里哀嘲笑他,其实正是在嘲笑德性。卢梭谴责这种东西,这种被像莫里哀和伏尔泰这样的作家提出的带有功利性质的社会化了的德性[7]。另一方面,对古典作家而言,德性有两个重点:一是追求共同体本身的和谐,二是追求个体的完美,但这种完美在彼此之间并不总是完全和谐的。平衡这两者是很困难的,这需要非同寻常的品味与判断,而且还不能依赖现代理论家开出的药方。(要知道)他们轻易地就否定了骄傲也是一种美德。

我们看到了奥斯汀对古典的偏爱,达西那些难以忍受的、有些不太合群的行为举止不能被简简单单地归成是负面的东西。但是,他确实走了极端。而向另一个人解释自己的需要又反过来要求他自己得先对自己做出解释。这是伊丽莎白给他带来的直接的影响,而这也可能是在他们婚后还作用在他身上的最为深远的影响了。那封辩解的信确实让他变得温和了。而那封信对伊利莎白的影响则在于让她思索,强迫她认识到她情感上模棱两可的地方。那封信确实平息了这场争端,而他们的婚姻,其实是他们彼此都认识到了“写信的行为和信的内容”的重要性之后自然而然的结果。她需要仔细考察他对德性的那些呼求(是否是真的),而他也必须好好想想他那么迫切地想要得到她的好评究竟是为了什么,要知道他是不屑其他任何人的好评的。他意识到,德性,不是他想象和要求的那样,仅仅得到有限几个鉴定者的认同就可以自足的。这种对彼此的再认识是卢梭教导的爱的核心。

当然,对伊利莎白和达西来说并不存在一个智慧的指引者去引导他们度过暴风骤雨般的求爱期。对谁来说都没有可以寻求建议与指引的人。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其他的所有人都不可能理解这种真正的爱情。从这个意义上说,奥斯汀的小说是浪漫主义的,它有赖于命运的安排,以便将船平安地带回港湾。如果达西没有早一天回家,他和伊丽莎白就不会有这个新的开始的机会;而如果达西在迪莉娅和威克汉姆私奔的消息传来时不在场,他也不会有机会完成那些出色的效劳(the signal services),而正是这些行为让伊丽莎白对他大为动心,并最终向她证明了他的好人格。这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是必要的,但它同时也是难以置信的。因此,撇开她所有的轻描淡写不谈,在某种程度上,奥斯汀就是一个浪漫主义者,她相信盲目的爱里总包含着过人的眼力(bland love has good eyes)。

在奥斯汀的所有作品里,女主人公们都有点自作主张(self-generated)。她轻视父母的权威和地位,尤其从智慧与审慎的角度看,父母显然是较为低下的人。这是奥斯汀观念里非传统或者说激进的一面。她的女主人公们顺应传统的秩序,但那并未完全掩盖两性关系中非传统的根基。她们都是“自然压倒传统”的胜利者。她歌颂她笔下那些女主人公意志的胜利。但那并不是说,德性就是简简单单的意志力。德性有着一个客观而永恒的内含,它包括了像诚实、忠诚、良好的感觉这样简单的品质。但要说到践行这些德性并生活在它们之中,就需要一个人拥有非同寻常的意志力,因为真实的世界与其说是堕落腐败的,还不如说是愚蠢而充满成见的。

伊丽莎白的爸爸是一个十分恰当的例子,因为她和他的关系是如此的坚固,他们在很多方面都是共通的。她们都极为机灵(witty),并且,一般说来,他们都是他人蠢行敏锐的观察者。柏奈特先生对他的婚姻早已心灰意冷,他和他庸俗愚蠢的妻子之间根本无法进行任何理智的交流,这让他进入了一种内心的放逐。他把他的时间全花在了书房里,并且当家人强迫他分心的时候,他就对他们进行反讽。他过得相当悠闲,因为他觉得他不可能改善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了,哪怕是让他们的行为更加检点他也做不到。他不停地嘲笑他们和其他任何人,这对他来说是种享受。这种程度的漠不关心——至少从某些方面而言——是令人印象深刻的。它至少是以自足的面貌出现,而同时又为人们提供了一面在这之中可以看到不正经之愚蠢的镜子。我们可以说他对他妻子和他的小女儿们是残忍的,但她们也确实应该被这样对待,她们早已习惯了这种情况,并丝毫不觉得这对她们有什么影响。柏奈特先生是对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国家中都毫无幽默感可言的变革精神的一个极好的修正。他不是没有人性的,他欣赏他的两个得体美好的大女儿。他或许会被指责说他放任他的其他三个女儿在她母亲的影响下成长,但他可能也估计到了他对她的影响力,他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去抗衡她的影响。但是,不管柏奈特先生的这种漠然有多吸引人,他的这种与事物保持神一般距离的行为是让人觉得无情而孤戾的。柏奈特先生是个迷人的圈外人(dropout)。他帮助我们看清人的真实面目,但当我们试图想要理解德性时,他就对我们无所助益了。达西在道德问题上确实是过于严肃了,但他也因此成了一个正经的人,他严厉地指出柏奈特先生是轻浮了,他忽视了作为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一个家庭顶梁柱的最基本的责任。也许最糟糕的是他伤害简和伊丽莎白的方式,尤其是当他嘲笑达西的时候,他根本没认识到伊丽莎白对此非常敏感。这证明了他随性的生活方式已经使得他对即使是他无意要打扰和嘲弄的地方也不那么敏感了。达西的过分严肃能够也一定可以在和伊利莎白的相处中得到修正,但很清楚,那一定会与一种得体的社会生活所要求的庄严举止(gravity)相接近。

伊丽莎白继承了他爸爸的机灵和对可笑东西的敏感,但与此同时她也关心人,关心那些在生活上至关重要的问题,而且,她也会受到伤害和感到愤怒。她像任何一个健康的人一样寻求幸福。在简•奥斯汀的世界里,她是比他爸爸更为完美的样板——尽管,再重复一次,柏奈特先生展现的这种机灵弥漫在所有奥斯汀自己的写作当中,而且这种机灵在她的那些人物当中是极为罕见的。他的两个大女儿,逃避攀关系带来的自我贬低,逃避寻觅夫君带来的羞耻感,逃避将决定其他家庭成员未来走向的金钱上的关切,但这种逃避似乎是她们本性使然,而绝非出自父母的浇灌。尽管奥斯汀批评了在柏奈特家缺乏对子女必要的教育,但简和伊丽莎白(的出色),就像奥斯汀笔下其他的那些好人物一样,都是天生的。这突出了她的信仰,即自然要比习俗重要得多,尽管她在处理传统的框架时总是带着崇高的敬意。

婚姻是传统中的头等大事,但成功的婚姻真的是“自然压倒传统”的胜利,或者说是使传统为自然所用的结果。好姻缘的核心是两个相互吸引的人之间的友谊,与此同时,他们的德性应该都是值得称道的,他们应该保证,即使是在最困难的时候,他们也能抵制诱惑而对彼此保持忠诚。婚姻关系的那些法则——尤其是当牵扯到财产的时候——既能使这种自然吸引变得堕落,也能使这种自然吸引变得稳固,而这完全取决于彼此的人格。每个人都得到了他或她配得到的婚姻。这种对坏的或者愚蠢的人的惩罚,完全是由他选为伴侣的人的人格和处境造成的。存在着一个(爱的)阶梯,它从处于最底端的迪莉娅和威克汉姆开始,途经柏奈特夫妇(柏奈特先生似乎是因为过去太注重外表了所以才选择的柏奈特夫人,但外表的美丽动人实在是太转瞬即逝了)、夏洛特和柯林斯先生(柯林斯先生选择的依据是要好弄,同时又能博凯瑟琳夫人欢心的)、简和宾利,直到处于最顶端的伊丽莎白和达西。这里作为分阶标准的是人的幸福感,而人们总是或多或少与按自己的择偶标准选出的人在一起才会幸福。只有很少的人才会有那种强大的性吸引力,而死忠于他们的这种吸引力的人就更少了。另外,虽然热爱德性的人已经很少了,但最少的其实是那些对别人的人格有着清晰的明察而又知道什么样的人才适合的人。大多数人拥有的婚姻——因而也是人类关系中的一种——仅仅只是法律和公意作用的结果。只有很少的人才拥有实质性的爱恋,这种爱恋包含了因对方陪伴在身边而产生的持久的喜悦。对夏洛特而言,嫁给柯林斯先生之所以是可忍受的,仅仅是由于她可以安排他丈夫的日常研习,这样他就可以不出现在她面前从而也不会打搅到她了。但对伊利莎白来说却相反,她想陪着达西,只要一有机会就想陪着。

从表面上看,这个道德的世界是完美秩序和正义的一部分。好人得赏而坏人遭殃。这种加在中心人物身上的期望显然已经让我们心满意足了。但这种普遍的美好(niceness)是让人腻味的,这并不必然是因为我们有一个恶毒的品味,而是因为它并没有反应事物的自然状况。然而,存在于奥斯汀书里的反讽让我们意识到,她只详叙那些美好的东西,虽然它们实际上和表面上被展现的样子并不完全和谐统一。“美好”(nice)的简之所以不能成为奥斯汀小说中的主角,主要原因就是她太“好”(nice)了。她拒绝承认别人有那些令人恶心的动机,并总是只看到别人好的一面,而这正是让伊丽莎白大为恼火的地方。她们根本认识不到宾利姐妹对她的礼貌是虚伪的,她们想的只是促成宾利和达西妹妹的姻缘,从而她们中的一个就可以得到达西。奥斯汀惩罚简这种温良恶习(genial vice)的方式就是给了她一个有点软弱,言听计从的丈夫,而不是那种能挑起爱恋的狂喜的男人。敏锐而犀利的伊丽莎白对模棱两可的动机有一种警觉,她甚至在她自己身上也能发现它们。当她见到达西出色的地位时,她也觉得要是能成为他的妻子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虽然奥斯汀没有在这点上纠缠不清,但我们必须想一想,如果不是因为达西这点,伊丽莎白的爱是否还会一直保持得如此强烈?或者,如果达西没有他地位和财产的支持,他是否还会依然那么出色?这样看来,奥斯汀要比司汤达严苛得多,因为后者呈现的真爱是抛开一切这样外在条件的支持的。毫无疑问,伊丽莎白和达西之间的爱是真实而强大的,但奥斯汀指出的这种经济上的催化剂值得我们思考。从表面上看,她的写法和色诺芬绅士风格式(gentlemanly)的写法——这是一种只提美好的东西而实际上却暗示所有的那些都不怎么美好的写法[8]——极为相似。现代的口味是如此极端以至于不是把事物下降到了最低的平均水平就是主张一种暴风骤雨般的理想主义。奥斯汀显然相信她交出的是一种有关人类恋情复杂性的更为诚实的表述,而在这之中,包含了从低到高、阶梯式的混合。或许是她作为一个小说家、一个婚姻游戏局外人的身份让她能够远离自欺,做出这样相对清晰和自由的看法。

另一个奥斯汀指出的模棱两可的例子,是达西为了替迪莉娅和威克汉姆私奔一事争回脸面而付出的艰巨但却是成功的努力。他声称(也相信)他之所以竭其所能地想要减轻这一处境的不幸程度乃是因为他要为威克汉姆在他们的世界里出现负责——当然这是出于他对自己在道德上的严格要求——因而也必须为这次的私奔负责。这是责任,但是他应该完全没必要向其他人解释他的行为。然而,人们或许要问一问,他之所以那么高尚地行动除了出于对正义纯洁无暇的爱之外,是否还有一种想要感动伊丽莎白的动机?这次偶然的事件消除了她对他所有的猜忌,并最终说服她必须嫁给他。他也确实对自己在这件事中起到的作用做了保密工作,但那最终还是败露了。而且,证明他自己配得上伊丽莎白对他而言也是必要的。这些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由众多压力与平衡组成的结构,它需要一个更为世故的(sophisticated)建筑来保证它的稳定。

伊丽莎白终究还是认识到了这点,并且她也回想起了卢梭的那个观点,即互补性要求男女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稳固的关系。古典的友谊——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必然是相似之人间形成的一种关系[9]。朋友是某种真实的镜子,在他那儿我们能够看见自身。与之相比,一对夫妻的友谊建立在彼此的不完美和不完整上,它要求从对方身上得到互补和修正。伊丽莎白想要达西教给她的,是一个男人对这个世界的所有广博的经验,同时她对他在艺术与科学上的出色造诣也兴趣十足。而她能带给达西的,是教他如何保持适当的机敏而不冒犯他人,是使他的德性文明化(civilized)。追求独立和自足的强烈意愿将会毁掉这种结合。他们对彼此而言必须是般配的。不管是在古典的婚姻,还是在古典的友谊之中,男性和女性与其说是伴侣(partners),倒不如说是有着不可调和的不同、并明确地向对方表现出来的人。对亚里士多德来说,婚姻包含着对家庭物质利益的共同根基,但这不会是一个占用或者耗尽灵魂所有可能性的共同根基。当友谊发展到最高阶段时,它将包含对真理的共同追求。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看,奥斯汀笔下的爱是一种中道,一个他为求完美而区分的各要素的混合。

但这就是奥斯汀称颂的友谊。对她来说,最高的友谊存在于男女之间,而对亚里士多德来说,它首先存在于男人之间。对他来说,女性带来的东西会使得哲学——这一为友谊增添活力的原理——泡汤(water down)。奥斯汀把注意力集中在“求爱”或者“寻觅伴侣”上,测试他们是否合适上,用卢梭告诉我们的那种可欲的方式调整他们的处境上(尤其是牵扯到财产和社会等级的时候,当然外貌的问题也一样),促成他们结为夫妻上,他们可预见的永远幸福上。但很明显,她几乎没怎么注意到孩子的问题。她没有讨论任何一方想要孩子的愿望,当然也没提奉献自己照顾孩子的事。这好像是说,伊丽莎白和达西将永远以这样一种方式过完他们的余生,即在无穷无尽的对话中与对方分享彼此的智慧与狡黠。这就是他们对其他所有人生活的空虚所做的克制的回应,一旦有人能摆脱先天就占据了绝大数人脑袋的那种肤浅的兴奋,它就会为其展现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一个。

综合起来看,只要一段正儿八经的恋爱是可能的,奥斯汀笔下的女主人公对女性“纯净和诚实”的必要性就不会给出任何商量的余地。不知羞耻的司汤达和矜持保守的奥斯汀都主张真正的婚姻关系要求双方性欲的通力合作,在他们的观点里不可能存在说一个女人可以随便地或者多伴侣地对待自己的性欲,而在精神上却还能留有能量去追逐崇高的爱的。这种不可能性不是被道德说教证实的,它完全就是事实。伊丽莎白不可能不对那样的女人——她们仅仅是出于一些势利的原因或者纯粹是出于肉欲就把自己交了出去——表示轻蔑,这不是因为她必须得抵制这些诱惑,而是因为要想挑起她的性欲,就必须要达到这样一个程度,即它能战胜她的最高目的(highest aspiration)。做出好的决定和选择是一个妇女的责任。选好了,她将受到赞扬和奖赏;选坏了,她将遭到责备与惩罚。这是她责任的实践场所,是她真正自由的行为。出于稳定的考虑,传统的道德或许会主张妇女的从属性,但她能否成功地处理和男人的关系这一挑战,却无疑取决于她的矜持和自我控制能力。确实是男女之间的不同让这点成为了必须,奥斯汀用她节制而又迷人的手法,证明了由性欲驱动的自爱辩证法,而这正是卢梭认为的建立深远人类关系的方法。

朋友之间要想激起永久交谈的动力(curiosity),就要求双方都长得不错,而且他们的身体必须能够带动对方,还要能互相吸引。当一个人想到那种有张力的智性接触发生在两个同性别的人之间时,这种要求根本是无法想象的,但这确实是传统上友谊的定义。性吸引对谈话起了什么帮助呢,或者说谈话对性吸引起了什么作用?这种浪漫主义的友谊,能够被理解成是某种理想主义,在那儿它能全身心地投入,而不用像友谊过去常常被要求的那样被区分成各种要素。或者,它可以被理解成某种现实的东西(hardheadedness)——它不能在精神上自足,却能给肉体与情感带来支撑。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有一些人是和性与家庭牵连着的,另一些是和公民权牵连着的,而有一种第三类人,他们是和友谊与求知牵连着的。他们彼此不同却各有各的满足,他们都承担各自确定的责任。正经人的任务是给存在于正经生活中的这三种要素一个排序,让不那么重要的要素从属于更为重要的那个。对亚里士多德而言,无话不谈的友谊是最高等的,其他的一切必须从属于它,而这会给它们都带来相应的好处。在浪漫主义的爱、友谊、爱人、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以及公民伙伴之间不存在任何差别,它不要求任何的从属行为。这是一个迷人而充满诱惑力的解决方式,但它真的有效吗?它真的能给每一要素其所应得的吗?一个人不可能不情不自禁地想到亚里士多德对性高潮(orgasm)和思考的那个论断,即它们都是互相排他的[10]。没什么理由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个人不能分别在恰当的时间同时做到这两样。但如果你有一个唯一的伴侣,你会让他或她优先做前面那个,还是后面那个?要不都做点折中?如果有人提议说,要是我们能同时拥有两个伴侣就好了,每个人做这两种活动中的一项,但接着我们仍会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即他们两个人里面谁更优先?那些想对这类问题视而不见的人就像是在拼命地把脑袋埋进土里,他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们优先应该做什么。选择取决于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即“究竟什么才最重要”的问题。在讨论严苛的(austere)奥斯汀的时候,我刚刚提出的那个问题看起来似乎是不合时宜的,但它们却是必要的。因为不像其他浪漫主义者,她似乎是把古典的友谊当做浪漫主义的爱的核心来歌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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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译自阿兰•布鲁姆《爱与友爱》(西蒙&舒斯特出版社,1993年版)的第一部分,P191-208,原题为《Austen , Pride and Prejudice》

[2]该段中所有插入的引文均来自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中的卷章。

[3]列奥•施特劳斯,《论僭政》,维克多•古热维奇(Victor Gourevitch)与米歇尔S.罗斯(Michael S.Roth)编,New York:The Free Press,1991,P185

[4]提到的另三部小说是司汤达的《红与黑》,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以及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琳娜》。

[5]色诺芬,《齐家》(Oeconomicus),章七

[6]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1124b18-20,1124b30-31

[7]卢梭,《就戏剧演出问题致达朗贝尔的信》(Letter to M.d’Alembert),章四;收入布鲁姆编译的《政治与艺术》(Politics and the Arts),New York: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9,PP.XV-XVI

[8]色诺芬,《远征记》(Anabasis),卷五,章八,第二十六节

[9]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1156b7-24

[10]同上,1152b16-18,1153a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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