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南方系“捅死裸体大叔”案疑点和法理问题
这个报道带有南方系一贯的媒体倾向性,和一贯的操纵事实和舆论的手法,大家可以深入的认识一下。《少女受骗被困出租屋面对性侵捅死裸体大叔》http://news.sina.com.cn/s/2012-05-09/043524387791.shtml 成为了新闻热点,本条新闻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受害人已经死亡,没有受害人的说法,完全可能是另外的场景,因为卖淫嫖娼去了出租屋,因为嫖资纠纷动手把老人杀死。我们对于无罪推定可以认定其刑事责任是疑罪从无的,但是在民事方面不能无责推定。
在这个报道上也有很多疑点,这个女孩在外打工多年,不会那么没有“经验”的,很多事情不合逻辑,美国是支持心证的,按照社会常识和逻辑关系内心确信的事情就可以成为定罪的证据,而这样的事情在中国成为了阴谋论。中国是实证的国家,在疑罪从无上中国的实证体系更难以抓住罪犯,这些差别却被有意的忽略,中国紧要的是还没有一部《证据法》,在没有《证据法》的时候谈所谓的无罪推定等东西完全是拔苗助长!老头洗澡,女孩为什么不跑?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不开窗求救?还有就是很想不通暴力性侵犯前还要洗个澡。这个案件还有一个关键就是对于凶器的来源没有交代,墙上挂着匕首似乎说不通,这也是非常不正常的事情。如果是一个女孩随身携带匕首,就很可疑了,大叔如果要霸王硬上,也不会把匕首放在明面上吧?至于事后此女态度冷静,满屋搜钱,外出治伤后返回作案现场,并和血尸为伴,安然过夜,实在远非常人所谓(绝大多数男人也做不到),只能证明她是见过“大世面”的老手。她找钱拿钱本身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这里还有一个关键是不是有其他帮凶一同作案,很多妓女玩“仙人跳”的,还可能是这样的情节:大叔被她和她的帮凶敲诈以后反抗被杀死,她只不过是黑社会找出来平事的,背后很多事情已经被摆平了,这样的报道就很说明问题。如果她有帮凶的话,那么这个大叔的裸体本身就是他们可以把人杀死以后再扒光衣服的。这里不让嫌疑人直接参加庭审而是远程视频恨有疑点,这个视频完全可能在镜头照不到的地方有人手势、提字器等进行提醒,甚至可以有时延万一嫌疑人说了不该说的,还可以断网。现在问题出在事实的认定上,而不是确定了事实怎样判决上,美国是陪审团认定事实法官适用法律进行判决,这个性侵害的事实认定是认定不了的,在美国在自己家里裸体,不能作为性侵害的认定吧?在美国的潜规则就是你去他的家里如果你没有反证就等于你同意要与之性行为。这里的案发地是老汉的住所,按照美国的说法完全可能是老汉在自己家里没有穿衣服被进来盗窃的女贼杀死了。这里要注意的是该女孩在案发以后离开的现场并没有报警,现场也被破坏,在美国的心证制度下,她也是要故意杀人罪名成立的。这个案例要变成是在女孩家里,女孩随后报警的情况下是立即无罪释放。美国对于家的保护是至高无上的。记得是有很多判例的,这些判例是有效的。在这里这个媒体的报道是有问题的,甚至不好听的说是被告的软文,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看媒体报道给你的感觉就是被告的所述都成为了已经认定的事实了。
在这样多的疑点之下,就算是疑罪从无了,也反映出中国司法制度的问题,中国的司法是先刑后民,民事责任是按照刑事责任的认定进行的,如果刑事责任是无罪推定的话导致民事责任就是无责推定了,这在保护嫌疑人利益最佳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的利益保护就是最低了,在过去的有罪推定下这样的民事伴随刑事是没有问题的,而在无罪推定下则必须要改变,就如美国的辛普森案件,刑事责任是无罪但是判决了巨额民事赔偿,中国跟世界接轨就要全面接轨!现在中国对于原告举证责任要求过高过多,实际上就造成了很多侵权因为被害人难以全部提供证据,导致大量侵权责任实际上是得利的,使得侵权行为泛滥,成为中国重大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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