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包身工”与当代“南霸天”
黎阳
2007.7.8.
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让人们见识了什么是当代“包身工”, 广东河源市东源县打死重庆讨薪工人事件则让人们见识了什么是当代“南霸天”:让民工白干活不给工钱已经属于无赖;“找来全副武装的人员”疯狂殴打罢工讨薪的工人则比土匪还野蛮;而反咬一口、污蔑民工讨薪是“有人为了利用民工‘欠薪’搞事来敲诈钱”更是恬不知耻的贼喊捉贼。
不是说“市场经济”吗?不是说要遵守“经济规律”吗?“欠债还钱”难道不是“市场规律”?民工拿不到工资不干了有什么错?要求讨还拖欠的工钱有什么罪?难道不给工资还非得继续白干下去,连不干的罢工权利都没有?难道连讨回属于自己的工资的权利都没有?
赖帐不还、殴打讨债人致死、用暴力镇压罢工、还反过来颠倒黑白污蔑讨薪民工“搞事来敲诈钱”——如此“新社会阶层”、“先进生产力”,不愧当代“南霸天”。
是非曲直如此明明白白的事,却被当地政权定性为“经济纠纷”引起的“群体恶性斗殴事件”——杀人的和被杀的各打五十大板,你错我错大家都错,谁都不干净,谁也别说谁。结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天下事了亦未了,何况不了了之”。
为什么?太明显不过了:“行凶方富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深圳富源集团的下属企业。富源集团董事长缪寿良在‘2006胡润百富榜’中,以38亿元身家排名国内富豪第68位”——不是说要“保护富人”、“宽容不规范”、“为新社会阶层的需要服务”吗?这就是最生动的体现:“虽然行凶打人的富源方面的一些凶手被带上警车,但到了河源市城区,他们就看见,警察和那些人有说有笑地让凶手上了另一辆车,将其放走”、“我大声喊叫救命,但警察根本不理我”、“35岁的工程师向夕全的右腿就是在警察赶到后被打断的”……可见至少在广东河源市,警察只保护富人不保护穷人。当然,这样的结果一点不令人意外:保护富人既符合“主流精英”的“理论根据”又有甜头,而保护穷人呢?什么“好处”也没有。按照“主流精英”的“理性经济人理论”,当然应该“利益最大化”:保护富人——不过只剩下一个问题:当了专门给亿万富豪看家护院的“打手专业户”的地方政权还能算是“公权”吗?
现在可以明白“主流精英”如茅于轼之流“保护富人”的真正含义了:
保护富人 = 权力 + 资本 = 残酷压榨 + 血腥镇压
看来广东警察不久前开枪镇压老百姓的“群体事件”、广东武警(又是广东!)以“镇压民工暴乱”为训练假想情况等等都不是偶然的,而是“大势所趋”。
“精英”们不是整天骂毛泽东“制造阶级斗争”、“迷信暴力”、“破坏民主人权”、“妨碍社会和谐”、吗?不是整天骂中国人喝“狼奶”、“不文明”吗?看看山西黑砖窑奴工的例子,看看广东河源市殴打讨薪工人致死的例子,看看全国各地层出不穷的使用暴力殴打讨薪工人的例子,究竟是谁在“制造阶级斗争”?是谁在“迷信暴力”?是谁在“破坏民主人权”?是谁在“妨碍社会和谐”?是谁动不动就使用暴力还不准“争论”?看清楚这些,就能明白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的“暴力革命”是怎么来的了:就是这样被历代的“精英”们逼出来的。如今的“精英”们以为凭他们的三寸不烂之舌来一番花言巧语把一切都栽赃给毛泽东就可以从此消除阶级斗争、消除暴力反抗、消灭客观规律,可笑不可笑?
鲁迅说:“石在,火种是不会绝的。”有广东河源殴打讨薪工人致死这样的反面教员在,毛泽东的学说同样是不会绝的。不管“精英”们如何撒谎谩骂,即使普通老百姓想忘却,也迟早会被“富源集团”这样的“新社会阶层”们用暴力重新教育过来。
广东河源殴打讨薪工人致死事件证明,至少在当地,“既得利益集团”是何等的权势熏天,以至于“公权”不再姓“公”, 已经沦为资本的奴隶和走狗,成了专门维护权势集团私利的打手。否则,权势集团何以比“南霸天”还“霸”,不但欠帐不还,不但不准罢工不干,不但打死讨薪民工,不但反咬一口“搞事来敲诈钱”,而且还能让“官方”宣布这一切不过是“经济纠纷”引起的“互殴”?
更大的问题是:广东河源地方当局跟“既得利益集团”形成的“权力+资本”的利益共同体、残酷压榨、血腥镇压民工这种状况为什么能够持续存在?换句话说,最高当局对此是认可还是不认可?如果实际上认可,那所有一切“亲民”、“关切”等等都不过是表面作戏,“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的故作姿态而已。如果不认可,那为什么不能采取断然措施?究竟是决心问题,还是“执政能力”问题?究竟还能不能证明自己仍然是一个能够有效维持对全国的统治、有效在全国贯彻实施自己的重大决策的中央政府、能够有效对付各路“利益集团”的公然对抗而并非“政策不出中南海”的、正在走向四分五裂、瓦解涣散的松散无能的机构?
不管是那种情况,都难怪现在处处皆见“南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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