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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免费医疗保险计划的一个小小构想

oldfrankly · 2007-10-20 · 来源:http://oldfrankly.blog.sohu.com/67834993.html
医疗改革争论 收藏( 评论() 字体: / /
我有个想法,(2007年9月28日早上床上想的,在日记里写了初稿)全国人们每个人,不管年龄大小,只要交1000元,那么就终身全免费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只要你交了一次性的1000元保险费,那么,你这一辈子从感冒到白血病的一切医疗都是免费治疗。只要把自己的身份证和医疗保险帐号联系在一起,你到医院看病就不要带一分钱,直接报身份证号码就一切OK.
有人反对我,我的同班同学就是最初也是最坚决的反对我的人。
全国公民,每人交1000元,给国家医保中心,成立一个基金,此基金的规模是1000*13亿=1.3万亿。
保障范围,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全部伤病治疗,也就是从百日咳、白喉、乙肝疫苗接种到感冒,到非典的治疗。从骨折到换肝,从白癫疯到艾滋病,从精神分裂症到白内障摘除。一个人大部分的伤病都保。
哪些医疗项目是例外呢?比如,美容类的,割双眼皮,做处女膜修复术等。
谈谈可行性。全国人民都一个价,会不会穷人交不起,富人嫌保障不足呢?
这有办法克服。
比如,穷人,一个家庭算5口之家,5000元的投入,如果是保全全家的生老病死,那么,人们不会觉得贵。因为交了以后,哪怕是以后有家人得了尿毒症,都不用担心没钱看病。所以就会认为划算。是等于每个人的保命符。
那么,穷人是真的想交也交不出的赤贫,那怎么办呢?
那就用捐款,扶贫基金代交、政策减免等方式。
还有:每个人的交款情况和身份证挂钩,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进医院,只要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全国医院联网的电脑系统马上就可知道该病人是已保户还是待保户。如果是待保户的话,也是先免费医疗。再保留医院的收费追偿权。换句话说,比如一个人没有参加保险,,住院花了5000元,那么现在这个人就可以选择:交了5000元医疗费但是不交那1000元参加医保;也可以选择交1000元参加医保,从而免交前面那5000元的医疗费。因为按我们的医保条例,我们的保障可追溯到参保前1个月的医疗费用。
一个富人,如果他可以为10000个穷人代交医疗保险费,那他就是这10000人的保命活菩萨了,这种善事在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下,我们的富人还是愿意做的。就好像以前的捐款1+1助学活动一样。
那么富人会不会嫌自己的1000元保费太低,受到的医保服务的保障水平太低太差呢?
也不会。全民医保只保障基本医疗。比如,一个感冒,医生会倾向开最便宜而有效的药来治疗,一个烫伤,如要入院治疗,医院只保障病人有张病床。但可能是5个病人共一室的病房,富人要额外的服务(相对与那1000元的保障水平来说)的话,那么就得找私立医院了。因为一切医保都是公私医院在做,但是医保项目是公私医院里利润最少的,通常私立医院只是法律禁止其“拒医”行为,却没什么赚头。要赚钱,只能靠良好服务赚富人的钱,比如,一个小感冒也上门服务,比如单独的特护病房等等。
这个医保计划还有个好处:促进医生道德进步。
由于医生不用考虑,也没得考虑患者红包,他就只能全心投入工作。认真负责的工作。热情服务才不会被投诉。才能在医疗界混。那么,医生就会是些纯粹的人,高尚的人。那么,医生的利益怎么保障呢。就体现在其劳动中。由于医保的严格管理和保险机关的核查,医生只有用最经济的医疗方案才能通过医保报销,不必要的浪费所超出的部分医院就要自己负担。如是,每个医生都会有动力优先选用最便宜有效的对症药物。进一步的,全国药厂也会去生产低价药而不是相反。
现在,评价规则变了:
第一:医院不得拒诊;
第二:医院只能用最便宜又有效的方式施诊,不然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部门不予报销。
比如,以前是来个普通感冒,医生都倾向于去开500元的药来治,因为是病人自己掏钱。现在呢,你医生尽管开500元的药来治我这个小小感冒,(我还吧不得你医生这样做呢,理由后面再说)我反正不要自己先交钱,而是病好了就签字走人。那么,那笔钱怎么办呢,医院要拿完整的医疗档案材料去医保局核销。医保局是专门机构,如果认为根据其判断标准,一个小小感冒,不应该花这么多钱,那就拒绝报销,如是,这笔500元的医疗费用就得医院自己承担了,而医院也反过来要求这个医生负担。在这种风险下,医生就得打起精神选用最符合医疗规则最便宜有效的药来治疗了。
而且,医保局还会巴不得医生犯混呢,如果他在核销过程中,发现一个小小感冒却有异常的500元的医疗费用发生,那么在拒绝核销这个费用后,还会自己启动调查程序,看该医生是不是有什么故意的违规行为,或是不是和某药物代理有什么“不恰当”的交易,并进一步调查医院在内部管理上有没有什么漏洞导致这样的异常医疗行为的发生。如果查出来,他就可以对该医院和医生分别开出10000-100000元和1000-10000元的罚款。而这样的罚款,将累计进入那个1.3万亿的医保基金。只是,那个罚款他(这个负责的医保局官员)将可以依法得到10%的奖励。
现在来解释一下为什么一个病人也会巴不得医生开500元治一个小感冒呢?也是同上面的理由,病人如果对自己的医疗行为有疑问,可以先向医保局举报(毕竟医保局的调查是在医院每个月例行核销之后才可能启动),这样的举报必须有调查回应,如果举报经调查属实,那么举报人也依法可以获得罚款的10%。为什么说这样的举报必须要求有调查回应呢,是为了防止两种不法行为:一是医保局的不作为,一是限制病人不负责任的乱举报,也就是说,如果病人的举报是真实的,但是有医院、医生和医保局的勾结的话,病人的举报就是一种外部监督。而且是有法定程序保障的外部监督。而如果有病人出于对医生的意见乱举报的话,那这个病人也要受到处罚,被处罚的钱也被投入医保基金。
医保局是这笔1.3万亿基金的管理机构,他们负责这笔基金的收支管理,还负责其保值增值。所以会倾向于“抠门”的核计每笔医疗费用。在这样医保模式下,全国人民都能安心看病养病了。
那么,这区区的每人终身1000元,会不会不够?
不会,医保基金还有其他资金来源。一个是基金投资的保值增值。一个是医药公司非法经营的巨额罚款,那也是要依法转入医保基金,一个是国家财政补贴,原来国家公费医疗项目款项的免除和转移支付等。
比如说,现在很多医疗广告,不合广告法。没人去主动投诉。但是,以后,医保局会为了抓收入,而主动去投诉,因为依照法律,这样的投诉官司打赢了的话,会有巨额罚款,而该巨额罚款就会被转投入医保基金,而且,有10%的款项会计入医保局的工作人员个人账户。
还会有人问:这样伤病全包,费用又那么算得抠门和严格,全国的医生会不会又累又没钱。这倒确实是个问题。
回答是:医生会去赚富人的钱。也就是说,一个医生如果是只做医保项目的医疗服务的话,将只保证中等收入。但是,如果他要想有高收入,就得在额外时间接些私活,那些有支付能力的富人能让有名有技术的医生先富起来。但是,再富有的医生也不得拒绝医保服务项目的任务。比如,每个医生至少保证100个工作日的医保服务项目(以全年280工作日计算),如果全国医保水平是90%的话,那么,每个医生280*90%的工作日要做医保服务项目。当然,医保项目的服务医院也要有合理利润,不然医院办不下去,但是,这个利润是全国医生联盟或医院联盟和医保局谈判的结果。政府在这样的谈判中,只负责仲裁,核销和减免医保赤字。
这个医保计划还有其他的好处:
比如:医保计划保证每人每年全面体检一次。不过,如果有人滥用这样的福利,比如他免费体检两次,那么就会被罚款,并交第二次的体检费用。如果,有累计的三次违规,就会被终身排除在医保计划之外,那就只有等着付“自费医疗”的巨额账单了。除非,他能自求多福,自己终身金刚不坏,不出车祸也不感冒。
还有个好处,参加医保,被鼓励义务献血,比如20岁以上公民免费体检一次被要求强制抽血200CC(在具有可以献血的健康条件的前提下)
再比如,国家强调并鼓励,如果参加医保,死后遗体捐献的话,那么丧葬费用国家负担,如果不捐献,那么自己负担。(不像现在,我们国家公职火葬有钱补贴)这样的规定没有城乡差别。当然,国家尊重丧葬习俗,但是,火葬便宜,比如再贵也不过500元,但是如果是要求土葬的话,少数民族除外(另由少数民族地方人大立法决定)一般汉族土葬要交环保费5000-10000元。由于是全国人民一个价,也就没有什么平等不平等了。
最后,补充一点,全国医疗系统联网,全民医疗档案统一。全民保健资料数据共享。这样有很多好处。
比如,有人想送自己子女参军进部队。但是他的孩子有近视,现在的情况是他们可以搞点关系做假。但是,如果有了全民医保计划。他孩子的近视情况在13岁的全年体检时就查出来了,而且被记录在医保中心的国家数据库里。那么,到了18岁他可以参加征兵时,首先就由该数据库自动生成一个“合格兵源的基本健康备选名单”,他那个近视孩子就会被自动排除在外。那么征兵中的不良行为就可以避免了。除非,他们想办法先修改该数据库的资料。但是,由于每次数据记录都有主治医生的签字确认,比如每年的体检都是近视,到了18岁要征兵了突然眼睛不近视了,那就有问题。而这样的异动在数据库中就会自动预警,于是就会有医保局派员调查。也就是说,有人想非法把自己不合格的孩子送入部队的话,他们的违法成本会很高很高,以至于几乎只有很少很少手眼通天的人能成功。
暂时我就也只想到这些了,希望各位看了我的这样的设想后,能提出更好的改进意见,我们大家一起努力来致力于建构我们自己的医疗保健体系,让我们全国人民都能看得起病。免于得病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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