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大迁移的实质,是逃离灾难。本人略说一下反对大迁移的理由:
一、别忘了安土重迁。用城里人、中产人和精英人的思维,来研究汶川地震灾区的大迁移问题,已经忽视了中国农民的社会心理。现代社会的确是开放和流动的,但在全球范围内,举家外迁也仍然属于部分群体的特殊优势,而中国农村的实际不能不予考虑。
一般而言,大迁移的思路也是可行的。比如中国有的边远落后地区,生活环境极端艰苦,很不适合人居,包括一些灾害频发地区在内,部分迁移可以考虑。但中国艰苦和多灾地区十分广泛,除了广大农村以外,处在地震活动区的,还有许多大中型城市,是否都得迁移呢?显然这不现实。
川北地区毕竟是在天府之国,除了地震带的自然灾害多发外,其它条件应当还是不错的。大规模外迁,迁往哪里合适呢?总不能全部迁往江浙两广和京津沪穗等。在三峡移民工程中,就笔者所了解的,部分不如四川的安置地,早已经人去楼空,所有房屋的门窗玻璃全被拆除变卖,一片破败景象。
大规模人口迁移是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是生存条件相对不错的地区,决不能率意而为。
二、别忘了故所难离。除了有抱负、多诱惑、没法子的情况以外,要让农村地区家家户户永久告别本乡本土,是件非常困难之事。其中包含自然条件、社会关系、生活习俗、语言文化、风土人情、世居传统、经济来源等方方面面的影响因素,这就决定了大规模动迁的极大难度。
决策层面和高端人士也许出于种种善意,但实际情况却完全不同。笔者想要让父母从江苏迁到新疆来,而且物质生活条件肯定要有所改善,但说破天也不答应;即使想让岳父母从郊区搬到城里来,相差仅二十来里地,也是一百个不乐意,住一段时间问题不大。本人有理由说,即使动员四川广大农民举家迁到澳洲去,恐怕自愿报名的也不会超过三分之一。
除了万不得已,普通农民不会走背井离乡之路,故大规模的迁移很可能是事倍功半之举。除三峡地区已成一片汪洋,外迁人口难以回头以外,其它地区的大规模动迁群体,必然出现迁移困难而回流容易的尴尬局面。
三、别忘了乐不思蜀。天府之国总体还是风调雨顺、气候适宜的安逸之地,过去所说的“少不入川”,是指当地在一定程度上因此存在着偏安保守、不思进取现象。于是就有“乐不思蜀”一说。迁移人口离不离乡是一回事,思不思蜀要看“乐”的程度。
也许普遍民众满足“安居乐业”的要求不高,但要达到“乐不思蜀”的困难巨大。也许身在四川的外出打工不成问题,但迁移之后再自谋生路就不现实。这就决定了大规模迁移之后,仅仅是职业和工作问题,就基本不能妥善解决。
早在几十年前,江浙等比较理想的自然易居地区,人口密度就已超过日本台湾等高稠密的国家和地区;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江苏,人口密度已是日本国的两倍以上。继续向这类地区迁移人口,必然导致人口整体分布上的严重失衡。尽管当年各种形式的支边政策,宏观上还是比较合理的,但在开放条件下的大规模迁移,也只能进一步加剧全国人口分布的不合理状况,因此根本上并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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