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倒塌房屋的质量调查结果应当予以公布
康新贵
五、一二四川汶川大地震已经过去近四个月了。地震中一些房屋尤其是校舍的倒塌,夺走了许多孩子幼小的生命。在全国人民的关注中,在灾区人民的问责声中,有关部门对倒塌房屋质量进行了调查,政府也曾郑重承诺将对建筑质量不合格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
据网络报道,在地震发生后不久,有关专家就到灾区对倒塌房屋质量进行调查,但至今没有在网络上看到一栋房屋的质量调查结果。倒塌的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是全部都合格?还是至今没有做出一栋房屋的质量调查结果?是什么原因导致不能做出?
参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委托鉴定后60天内应当作出鉴定结论。关于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鉴定,是一个常规的鉴定,应当不是一件难事,至于质量不合格与倒塌现状的关系、与造成人员伤亡的关系,可能相对要复杂一些。在地震发生后不久有关专家就到灾区进行调查,至今已超过了六十日,没有听到有一栋房屋的质量调查结果公布,似乎有些不妥。至少应当将结果告知那些与此有关的学校和家长们,他们有权利知道倒塌房屋的质量调查结果,他们有权利知道是天灾还是人祸,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但愿调查结果已经通知了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
曾有受害学生家长为此进行请愿,要求通过法律程序惩处对校舍倒塌负有责任的学校领导和建筑承包商。当时著名的余作家曾哭劝灾民不要请愿,以免被反华势力利用,余先生信誓旦旦的保证政府一定会严肃查处的,且当时“言塞湖”(音)等问题迫在眉睫,余先生的意思是让灾民们等一等,不要着急。但现在好象没有什么燃眉之急的事情了,甚至连奥运会都开过了,该有个结果了,至少应当有一个时间表来确定对倒塌房屋的质量调查日程安排。当然,目前存在的问题仍有不少,如股市在下跌、房地产市场好象也有不少问题,最近攀枝花也地震了等等,但是这些恐怕与对倒塌房屋的质量调查没有直接关系,想必不会再有人哭劝了吧。
中国目前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地震中倒塌房屋的质量是否合格,直接关系到相关单位和个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而且必须有个结论,以告慰死去的亡灵,也使活着的人有尊严的像人一样的活着。
闲来无事,上网看看,没有发现此类信息,故写此短文提醒一下,无论如何该有结果了,想必不会是不了了之吧,若如此,那就不仅仅是一个房屋质量调查的问题了。
谢天谢地,感谢上帝。广东没有发生地震,让我们还能继续呼吸、继续吃饭、继续喝茶、继续上卫生间,不用发出纵做鬼也幸福的感慨。
:康新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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