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非国,白宫非宫,总统非统
——关于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引伸出的话题
司马南
标题三句话,是从胡长官文章中提炼、粹取的结果。
对这三句话,我有不同于(非不合于)胡长官的理解。
话题源自于胡长官
胡长官,美国名牌大学博士,美国名校终身教授,计算机专家,管理学家,30年前与笔者同窗。
前天晚上,全球最大的“政治超男秀”进入最高潮状态,全世界的痴迷者像吃了过量摇头丸一样HAI到极致——非洲祖籍、亚洲出生、皮肤带色的奥巴马议员当选为56届美国总统。
当天夜里,笔者敲出7000字,截作两文。一篇,拟名《评奥巴马演说》,一篇《莫问黑白,糊涂成仙》,两文首发于博客自留地,同时点击传于海内外朋党。在五花八门的回复中,老朋友胡长官的回复最为认真。其文章不长,兹录如下。
一封有趣的回复
司马奥巴马听起来大家都是马,何故此马心潮澎湃咒彼马?
美国中共国看上去彼此皆为国,为甚此国群情激愤骂彼国?
"古道热肠的司马,"
"思维敏捷的司马,"
"像年轻人一样充满个性的司马,"
"半夜深更夜不能寐的司马,"
你这是在干吗?
要的是啥结果?
会不会是在浪费你的才情啊?
我也不喜欢奥巴马,觉得他没有另一位候选人实在. 然人非圣贤,世非天堂.换了你去,也被文人歪评斜骂一番,你会做何感想?
从你文中一些说法看,老兄在校不好好习外文,被错误的翻译误导时间太久矣,容学友我纠正一二,请笑纳.
1- "美国"并不是一个国,而是50个有独立立法司法权的小国组成的联邦. United States, 明明白白是复数,应该称为"美联"才准确,而"苏联"中央集权天下一统,毫无"联"的意思,才该叫"苏国". 不但是个"联", 而且美国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不属于哪一个单一的民族所独有.全世界几乎所有的,或者大多数的民族,当中的勤劳者,冒险者,创新者,逃离专制与暴政者,共同形成了美国. 美国是全人类的一个试验,是社会组织方式的一个特区,是文明价值观的一个熔炉. 它是属于全世界的,你也有一份. 因此,它需要的/欢迎的,是你的建设与参与,不论以哪种方式,也包括批评与批判,只要其中含有"怎样才能做得更好"的信息,就是建设性的;
2- "白宫"也不是一个宫殿,只是一座"白房子"而已. 把"white house"译成"白宫"的人,以为那里住的也是皇帝与国王.错了,白房子里只是一位高级打工仔而已,他的享受甚至还不如中国的某些局长/县长/处长,你信不信? 所以,拿"入主白宫"说事,也有点阿Q式的小聪明 -- 此人既不是中文意义上的那种"主",那房子也完全不是什么"宫";
3- "总统"的翻译也是错的. "President" 这个角色,只是开会时的一位召集人与主持人, 并没有"乾坤在手,一统天下"的意思.
只说这三个字,是否已能促使老兄再重新想想我开头的两个问题?
将近400年前,一群乘坐五月花号漂洋过海的探险者们在海上认真的讨论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现在我们这群人远离了国王,我们怎样才能在一个陌生的土地上管理好我们自己,建立新的生活呢? 对这个问题的探讨, 导致了一种新世界的诞生. 在今天的中国,在你的讨论邮件群中,我们开始了这样的讨论了吗? 如果已经开始了, 司马南, 你是站在探险者们一边,还是站在国王一边?
晚安!
胡长官
“揭老底战斗队”一抓一个准
胡长官,印象中没当过什么官,但是,大约沾了胡宗南大人的光,人们信口称其为胡长官。 32年前,印象中的胡长官,一身洗得发白的旧军装,戴一副略微泛黄的近视镜,操昆明普通话,弹得一手好钢琴,讲得一口标准的伦敦腔英语,学习成绩超一流好。他是我所见过的因为绝顶聪明,给人留下终生深刻印象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后来,其在计算机领域、管理学领域所取得的不凡成就,证明了我的判断大致不错。
虽然30多年里基本没有中断联系,但是深谈的机会总是有限,关于人生的基本问题,还算聊过一些,但是关于政治哲学,关于价值观,我们多年来欠缺深入的讨论,特别是胡长官在美国有了大出息之后。
彼此身处不同的社会环境,接受不同渠道的信息,从事不同的职业,交际着不同的朋友,对同一事物产生不同的看法,这一切,再正常不过了。此或为人生常态,或为交流动力,或为思想丰富之前提,也或为认识深刻之必须。
奥巴马当选了,美国总统选举人团538人的看法不一致,多数人投了奥巴马的赞成票,所以成就了奥巴马。但是,毕竟还有很多人不同意奥巴马当选。美国人看法不一致,我等32年前的学友看法做不到“舆论一律”似乎也属正常。
胡长官在复言中提到的因为司马南英语没学好导致对美国理解有误,这个批评是“揭老底战斗队”出手,一抓一个准。跟胡长官相比,我的英语水平的确不是一般的滥,好在兄弟我不在美国大学里教书,没有人测试我的EPT.
美国总统选法未必适用于他国
胡长官提出的对“美国”、“白宫”、“总统”三个词的翻译与误解,这是一个普遍性问题,很是有趣,值得推敲一下。
窃以为,50个有独立立法司法权的小国组成的联邦. United States, 并不说明美国不是一个国家,美国具标准的国家形态。其管理形式是共和制,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联邦制、邦联制、单一制,都是为解决中央与地方的相互关系问题,其宪法统一,其军队一律,其中央政府代表全国行使其外交等国家权力。胡长官似过分夸大了美国结构形式的特殊性。
“美国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不属于哪一个单一的民族所独有.”美国不是朝鲜、日本那样由单一民族构成的国家,美国的确具有特殊性,美国的国情不同于中国,也不同于英国,不同于世界上的任何一国。所以,亨廷顿先生说过,美国的价值是特殊的,因之不一定是普世价值。窃以为,即使美国价值就是普世价值,也应当由全世界各国来自行认定,以期取得共识,这事不能由美国自己说了算。美国即使自信为上帝的子民,认为上帝特别眷顾美国,也应当无论大小强弱平等对待世界各国,不应该恃强凌弱动辄血刃。同理,美国的民主形式(包括选出奥巴马的具体形式),不一定是适用于全世界的。
关于“美国特区”这段话很有趣,最为大度的句子是“美国属于全世界”,最为震撼的句子是“美国也有我司马南一份”!
咱没在美国呆过,实在想不出来美国那一份东西是我的。不过,胡长官的建设性态度我是理解并欣赏的。问题是美国要“建设性”,中国也要“建设性”。中国尚处在工业化发展阶段,就其发展的迫切性来说,甚迫于美国,但是,既有的世界经济分工体系,中国不过是一个进城打工者而已,受尽了人家的窝囊气。不仅如此,美国一方面视中国为“利益攸关方”,大声呼救,要中国为其玩大发了的金融危机埋单,一方面恣肆妄为往中国人伤口上撒盐:出售武器,包括进攻性武器给台湾,一套下来60多亿美元。依照胡长官的逻辑,美国损害中国的根本利益,也包括损害了司马南的利益,不是吗?
America何不译成阿糜僳佧?
"白宫"与"总统"的翻译,胡长官的解释让人眼前一亮,不乏新意,但是任何翻译,无不于此文化与彼文化之差异中,寻求文化之同、之近,当年的中国不是今天的中国,那时间只能如此翻译。认识很难超越了自己所处的的时代。即便译者的认识超越了自己所处的时代,也必须要考虑到社会的所能接受的程度,寻找妥帖的易于被社会接受和理解的翻译。
假若当年的译员(通译者)将白宫直译为“白房子”,或者“总统办公的白房子”,那不是更啰嗦吗?况且,总统要译作“会议的召集人、会议的主持人”,那么,白宫势必翻译成“会议召集人或者主持人办公的白色的房子”。呵呵,那感觉,分明就一个字——累,就两个字——啰嗦,就三个字——太罗嗦。
胡长官甭替美国人鸣不平啦,美国人就知足吧,当年翻译国名的时候,美国翻译成了“美国”,而不是“霉国”就不错了。当年,中国人翻译国名也是看人下菜蝶,笔者钦佩的学者甘阳有一篇文章讲得特好笑,说凡碰到洋人、西方的东西,中国人就用上等汉字和好看的字翻译之,于是就有了美利坚、英格兰、法兰西、意大利、德意志等等国名,却没有谁敢把America译成阿糜僳佧或把England译成阴格冷。相反,若是遇到非洲和拉美的蕞尔小国,就用下等汉字和难看的字侍候,“例如看看这些国名的译法:厄瓜多尔、尼加拉瓜、乌拉圭、巴拉圭、扎伊尔、突尼斯、洪都拉斯、坦桑尼亚、危地马拉、加蓬、乍得、毛里塔尼亚、尽令人想窝瓜或茹毛饮血什么的”。
胡长官可能会认为我的回答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益发不解司马南深更半夜写文字干啥。
往大了说,为人,求自我价值实现;
往小了说,码字,自娱自乐玩玩;
往实用了说,骂人,预防老年痴呆;
往板着脸方向说,为文乎,关乎社稷江山。
话说到这儿,关于“美国不国,白宫不宫,总统不统”问题,余有新解。
其一,关于“美国不国”。
美国自恃特殊,的确不把自己当成一个国家,而是把自己当成人类社会的江湖老大,可是这个老大统治欲和私欲并茂,守不住规矩,常常口惠而实不至,枉为大哥失信江湖。联合国是他操控的,世界货币基金组织是他挑头的,世界银行是他们家开的,国际分工体系是体现他们家家族意志的。他的战略是全球的,他的军队是驻扎全世界的,他消耗的资源是吸血鬼一样从全世界榨取的,他的美元改变黄金本位与石油挂钩是连蒙带诈的,他的美元霸主地位一旦受到威胁便六亲不认对欧洲日本也要下死手的,他的政治家干涉起别国内政来毫无羞涩,他在发动战争的时候绝无道义顾忌,他在颠覆别国政权的时候,美国利益为第一判定标准,他国主权如若蜘蛛网一般不屑一顾。如此一意孤行单边突进,虽为罗马帝国以来最为强大,也难免顾此失彼,难免机关算尽,难免交恶天下,难免有求于人,难免祸起萧墙,难免国将不国。
其二,关于“白公不宫”。
白宫简单、简洁、简陋,的确不似封建王朝帝王宫殿般悠久与辉煌,因之,也不似帝王宫殿的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它固非一统天下之国枢,非至尊皇权之象征,但操控世界,奴役世界,维护不平等的世界政治秩序、经济秩序,维护美国及其盟友之利益,指挥入侵别国的系列战事,哪个房子能在其之上?故此,白宫问题不在宫与不宫,而在白与不白。
说到白宫,有人寄情寄心,整体投入,神魂颠倒,我漠然置之也。我寄情故宫,不论别人如何诋毁它,不论过去它服务过多少位皇上,我独于寄情之深爱之。我无权力干涉别人热爱白宫,别人似也无理由反对我热爱故宫。但是,君不见,今天的确有相当大的一股势力在竭力鼓吹“拆了故宫建立白宫”(潘维语)。传销普世价值,导弹输出美式民主,即是典型的“拆了故宫建白宫”的行为。对美国来说,如此这般,属于基因决定的习惯性霸道,对中国某些人来说,属于自作聪明的不智。
其三,关于“总统不统”。
在这个世界,本质上丛林法则仍占统治地位,寄希望于美国放弃高端动物的习性,改变食肉习惯,变成践行普世价值的谦谦君子,如他们的媒体所对外宣传的那样,这基本上是食草动物的一厢情愿。既然如此,美国总统不可能安于国内事务,他不可能不统。他不统,谁统?他欲统,谁能阻止他统?他统辖的是整个世界,而绝不仅仅是美国。
(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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