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关于受贿的批评铺天盖地,但关于行贿的批评却很少,这是不对的。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之所以如此,是定向思维的结果。本文反其道而行之,暂且不论受贿,仅论行贿。当然,为了避免有些人胡搅蛮缠,这里声明:受贿的确是违法犯罪,受贿者是混蛋,这下总可以了吧?行贿者分为三类:
第一类被迫行贿:
也就是说,行贿者不想行贿,但是遇到了贪官,不行贿就刁难你,不给你办事儿。这时候行贿者不得不受贿。在这种情况下,行贿者往往无奈,而索贿者罪大恶极。此刻,我们应当批判索贿者,而轻微谴责行贿者。
第二类投机行贿:
必须承认,并不是所有的人民都是好东西,只要你放眼一看,群众当中也有害群之马,也有投机取巧,也有投机钻营,也有挖空心思,也有想方设法占便宜者,这些人办事儿的时候,一般不通过正常的合法的渠道,而去托关系,走后门,送礼。
在这种情况下,受贿者往往有贪占心理,但并没有索贿和要挟,但有人托关系送上门来了,也就收了,也就把事情办了,或者将纠纷向有利于行贿者的一方倾斜了。这时候能只打受贿者吗?不能,应当各打五十大板。这第二类现象说明,我们不能只骂贪官。
第三类是诱惑行贿:这一类与前两类不同,第一类是遇事被迫行贿,第二类是遇事动歪脑筋。
这第三类呢?是主动的、有计划的、有预谋的腐蚀,也就是说在这第三种方式下,受贿可能是被动的,行贿却是主动的。通过腐蚀、拉拢、诱惑来实现私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原本清廉的官员,也可能被被拉下水。
媒体总是连篇累牍地批判受贿者,但你们可曾想过行贿者也在攻坚?你们想过没有行贿者并非都是被迫的?事实上,最大的行贿者也许比最大的受贿者给人民造成发的损害更大。好比钓鱼,鱼饵大?还是鱼大?就是有这么一类人或者一个集团,通过钓鱼的方法来行贿,来牟利。
受贿者拿了一千万,但行贿者可以通过这一千万赚取一个亿。如果根据货币计算,这第三种情况下,行贿者比受贿者腐败十倍。对人民造成的损害严重十倍。但为什么媒体上不见对这类行贿者的批判呢?只批判受贿者或许是一种烟幕弹。掩盖了行贿者的腐败。
现在问一个问题,这第三类行贿者是哪些群体?为什么很少有对它们的批判?思路不能不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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