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冠名权拍卖
苏拉密
张召忠教授说首艘航母可命名为“毛泽东号”,在下认为十分不妥。且不说这个思路有个人崇拜的嫌疑,更重要的是它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
市场经济的原则就是“公平、公正”。所谓“公平、公正”,就是对任何人都一样,不管是著名领袖还是普通平民。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人人享有广泛的社会权利,人与人的社会地位、财产更加平等。这一切都说明,中国要想更加进步,就要更加坚定不移地实行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原则绝不能动摇。
把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原则运用到航母命名问题上,最恰当的方法就是“拍卖”。所谓拍卖,就是公开、自由、公平竞价,谁出的钱多,谁就获得命名权。这种方法对任何人都是公正的,无论是王公平民、穷人富人都一律平等,不存在任何的地位、信仰、种族、民族、财产...歧视,拍卖也是人类迄今为止所能创造出的最完美的方法。
获得命名权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希望给航母命名。这样就无需他人争论用什么名子,说不定“五粮液号”、“安踏皮鞋号”等具有商业价值的名字就会出现。其实,这也不错,“五粮液”清澈透明、烟波浩淼、一望无际,象征了中国海军征服大海的豪情无限。“安踏”鞋形如船只,象征了中国和平崛起脚踏坚实的大地。
至于有人希望用伟人命名,原则上也可以实行,比如:
毛新宇出了钱就可以叫“毛泽东号”,
要是毛新宇出不起钱邓朴方出了,就可以叫“邓小平号”;
要是房地产公司出了,那就叫“任志强号”
“毛泽东”潤泽东方,“邓小平”给世界和平,“任志强”让中国人长志气变强大,也都是不错的命名。
有人问,假如外国人出钱行不行?我看行。比如,美国人出了钱,就可以叫“美利坚号”,一艘美的大舰,身带利器,坚不可催,这名字更不错。
有人说美国的航母都没拍卖命名权而是以总统直接命名的,我们不这样不是不“接轨”么?其实大可不必有这种顾虑,任何文化都是在次生地完善的。比如,佛教诞生在印度,却在次生地中国成熟完善;儒学诞生在中国,却在次生地日本成熟完善。那么,航母和命名权拍卖诞生在美国,难道就不能在次生地中国完美地结合起来?这才叫创造性,要不人家也会看不起你邯郸学步的。
还有人说,航母这种要紧的东西不宜拍卖命名权,不严肃。这你就不懂了,一个战争工具能有多神圣?真正神圣的奥运圣火火炬不是也拍卖了吗?神圣的奥运主体育场--鸟巢不是也在拍卖命名权吗?
我看冠名权拍卖还可以推广到更宽广的领域。比如,天安门中心挂像的那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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