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金钱剥削道德”的社会无法改变幼女被辱的命运
近期以来,随着贵州、云南等地幼女被奸案的相继曝光,引起了所有中国人对未成年女性的担忧,残酷的现实几乎摧垮了所有中国人灵魂中还自感仅存的一点道德底线,伟大的“中华民族”被彻底地裸露给全世界了,现在除了某些中国人看起来还很有钱以外,一个拥有五千文明史的大国就只剩下光溜溜的屁股了,非常的悲哀与可怜。
幼女被强奸也好,被玩弄也好,都不是今天才有的事情,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十多年以来,大量未成年幼女遭受被摧残的现象广泛存在,为什么时至今日才引起重视?难道说只有事情发展到“群体性事件”的出现才能得到上层的关注吗?这样的关注到底是出于害怕群体性事件还是出于对幼女的真情保护,我无意用幼女被摧残来否定改革开放,我只是希望所有的中国人(统治阶级尤之)都应当反思:中国人怎么了?
一、金钱剥削道德的根源何在?中华民族按我们自己的提法,可以算得上是文明古国的,有超过五千多年的文明史,这一点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无异议,由于中国经历的封建社会相对时间较长,传统的封建道德观也相对较为牢固,新中国成立以后,有些侵犯公民权力的腐朽的道德观被遗弃了,建立起了新时代的道德观,同时又最大限度地保留了传统道德观中的优良成分,然而,事情地变化之快让所有中国人都始料不及,只用了不到三十年的时间,中国就由一个传统的道德社会跨入了泯灭人性的堕落社会,有些人把中国道德的堕落归咎于“文革”,这一点我极大的不同意,今天我无意争论文革与改革的对错,只是就事论事,任何有良心的人都不会同意这样的栽脏与泼墨,非常简单地看一看当今社会的混乱,哪一点在文革中出现过如此败象?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归纳当今中国社会的丑恶怪现状《中国的三十个世界第一》,所有的怪现象无不凸现的是金钱,金钱本不是坏东西,但是,它在中国就变成了怪物,就变成了有极大腐蚀力的强酸强碱,将中国的传统道德一层层地腐蚀,一层层地剥削,最后将躯体裸露于大庭广众之下。
金钱的确腐蚀了道德,但是,金钱本身又是中性的,它没有罪,它与道德无怨无仇,问题出在占有金钱的人,世界无论哪个国家,都要经历由穷到富、由没钱到有钱的转变的,只是转变的时机可能不完全相同,欧美等西方国家转变得早点,亚洲国家相对晚一点,从总体富裕程度来讲,大部分国家都比我们中国人更有钱,但是,被我们骂成是“万恶不劫”的资本主义西方世界没有出现中国一样的幼女大量被凌辱的现象,我们没有看到他们比我们更“腐朽”,这并不是说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好,这只能说明我们的统治者选择了一个错误的“金钱观”,“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演变成“不管对还是错搞到钱有了权就是英雄”,每个公民不妨审视一下自己所生存的空间及周围的同事,有多少情况下是处于“金钱决定发言权”的情况?(当然在中国有了权肯定少不了钱)如果绝大部分中国人都持有同感的话,那说明我们的社会处于什么状态?那说明金钱已经完全混淆了中国人的是非观。中国人其实根本算不上什么有钱,还有无数中国人没有脱贫,还有大量的小孩读不起书,还有很多地区贫困得连水都喝不上,我们不过是活在“三十万富人决定13亿人”的虚幻之下,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发达国家的富人不以“玩弄书包妹”为荣呢?为什么那么发达国家的政客不敢公开“嫖宿幼女”呢?他们为什么怕?中国的富人和政客为什么不怕?
二、“改革”已经沦为官僚集团保护自身利益的“安全套”。改革是个好东西,世界都用它,改革也是个中性词,历史的进步都是一个不断改革的过程,中国也不是特例,没有哪个国家不改革的,然而“改革”在中国特就特在它已经成“万金油”,已经了“安全套”,无论出了多大的事情,都是“改革的必然产物,都是不可避免地附属物”,一切恶果必然在“改革”中得到解决,它要求所有中国人都要有足够的耐心,它要求所有的中国人必须相信政府,它要求所有的中国人不能违背“改革”的口号,即使是一万年才能解决的事情,你也得等一万年,因为有些“改革”可能是要很长时间的,因为中国的改革还有一项特殊性: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中国特色”也是个万能的修饰词,中国的改革是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相同的,别人都能搞得好的事情,我们会因为自身的“特色”要多花些时间,别人搞不好的东西,我们会因为“特色”需要更长的时间,别人的改革都是有经验可以遵循的,而我们的改革必须局限于“特色”论完全靠“摸”进行下去,这样的改革肯定相对艰难得多。
我相信能经常玩弄幼女和书包妹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官员和富人,据说某些地方的大官还专门有些狗腿子帮着定期送“处女”的,有些地方的“书包妹”必须先由某些“人物”开包,这些可耻的行为是不是改革的必然产物,我是持否定态度的,不知道官方会不会认为是改革的必然产物,如果认为是必然产物,当今的社会现象之丑恶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否认是必然产物,为什么对这种多年以来盛行不衰的丑恶现象置若罔闻?是改革太难没精力照顾幼女?还是要拿“改革”为既得利益者做一个“安全套”?
三、“立法泛滥”的后果是法治基础的破坏。有很多人(特别是法学家)很喜欢立法,我本人也很想实现“依法治国”的大好局面,然而,中国的立法之所以要受到抨击,并不是他们不立法,而是立法泛滥,我敢肯定的说:中国的法律之数量不落后于世界上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并且还以一种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具备的速度在立法。再过若干年,中国可能会立《吐痰法》、《扫地法》《睡觉法》等等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法律,这就是立法泛滥,大家都搞不清楚中国为什么乐于拼命立法,其实道理很简单:用后法代前法。中国近二十年来所立的所有法律,有哪一部法律得到很好的执行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有法不依”,就拿才颁布不久的《物权法》来说吧,花了几十年功夫才好不容易通过的最具普遍意义的事关人权的法律为什么成为一纸空文呢?还不是权大于法吗?立法权掌握在哪些人手里,他们就可以不停地废弃现成的法律,重新立更多的新法,以“法律过时论和法律缺陷论”来拒绝依法治国,结果就是造成人民对司法失去信心,对法治社会的基础失去信心,真正的法治国家一部法律可以管用上百年,到了中国连《宪法》这样的根本大法都隔三叉五地改一下、修一下。法律的不稳定性决定了它的不可执行性,“只立法,不依法”注定了中国不可能依法治国。
四、“贞节”从何时起在中国成了贬义词?这个词如果从出身来看,也许是一个带有极大封建色彩的词,很多人不喜欢听了,一提“贞节”就好笑,好象现代社会的标志就是“不守贞节”,尤其是现在所谓的“非主流”群体把“贞节”当作一种悲哀,好象世界上男女关系就是相互玩弄、相互行乐的过程,合得来就玩,合不来就散,好合好散本不错,但是,“性滥”与是否好合不能混为一谈,有很多年轻人在一些不负责任媒体的误导下,把西方的个别“性自由”地区扩大化,让很多年轻人误认为西方就是性开放的,想玩谁就玩谁,根本就没有什么道德约束,绝大部分年轻人都认为西方人没有贞节观,实事上是不是这样呢?肯定不是,如果是,克林顿也不会因为一个女人差点被赶下台,这事如果发生在中国,简直就不足一提,一个科长的待遇都比他高多了,不光是克林顿,任何文明社会的政治人物,没有人敢公然明目张胆的玩女人,更别说玩弄“书包妹”,中国的“书包妹”被凌辱的现实,一方面反映了官场及部分富人的堕落,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女性本身“贞节观”出了问题,有很多女孩是被强奸,是处于无耐的结局,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有相当多的女孩是对自己“贞节”的无所谓自愿被玩弄的,这部分女孩除了责怪她们自身的无知以外,更多的方面应当归咎于整个社会的“整体性非贞节观”,我们提倡坚守贞节不是保守,也不是返归封建,是对文明社会的还原,是对传统道德的坚守,人类社会的进步本身就是由“乱沦转向有序、有规则”的,只有建立起更加有序的性行为才能保证人类社会的良性发展,性解放决不是要性泛滥,性解放是解放合理的性权力,不是鼓励性开放,“贞节”观不是人类的紧箍咒,但是,肯定是文明社会的良性符号,不愚昧固守,但是,也不可随意愈越。
我个人认为:在当今的制度及观念导向下,幼女被凌辱的命运不可避免,一个“金钱剥削道德”的社会注定会有一个或者多个群体遭受痛苦的命运,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民族觉醒的快慢。
中南大学孙锡良(禁止转载)20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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