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报《“军队非党化”将导致国家分裂与混乱》论述了军队归谁领导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首先应该是一个法律问题。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无条件遵守而不能超越。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权一直以来并不是一个问题,今天需要特别提出和重申,也算是改革开放不经意间结出的一个苦果吧。改革以来,多次提出党政分开,在这样的思路下,军队的领导权是归党还是政府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邓小平同志说改革本身就包含了政治改革,而政治改革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思路,也很不适宜摸着石头过河,更不能白猫黑猫,所以30年来一直遮遮掩掩,在93年出版的邓小平文选中更是把政治改革放在了一边,连原来公开发表过的如《政治体制改革要有一个蓝图》之类的文章都没有再行收录。任何事情不谈,并不表示没有,看来还是发生了一些变化,否则军报又何必发表这样的文章呢?
文章从各个角度进行了论述,但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却没有从法律上找一个依据,不能说不是一个很大的缺憾。毕竟,无论多么有力的论述,宪法才是最大的。
我国现行宪法明文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这就明确了武装力量和中国共产党也不得超越宪法之上。
关于军队,也就是国家武装力量,现行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全国的武装力量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全国人大有罢免权。这就是说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权归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而这意味着什么呢?我们来对比一下75年宪法中的规定:
75年宪法总纲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子弟兵,是各族人民的武装力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支战斗队,同时又是工作队,又是生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防御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颠覆和侵略。
从中可以明显的看出一个很大的区别。1975年宪法规定,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权(统帅权)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而现行宪法规定,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机构的一部分,这也就表明了军队的最高领导权是作为国家机构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事实上等于从一个侧面认可了军队国家化的原则。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军队甚至可以由其它党派或无党派领导。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宪法只是规定了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而并没有规定候选人的资格,所以在程序上就没有办法保证候选人一定是共产党。显然,现行宪法至少在逻辑上已经体现了军队国家化这一思想。
虽然宪法也强调了“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这里的革命化似乎也是有点党的领导的意味,但此外我们就根本找不到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权的明确规定了。反观一下75年宪法,一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军队”就明确了军队的领导权毫无含糊的归共产党,体现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权。统帅者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一个是党组织,代表党;一个是国家机构,代表国家。尽管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并不是一个机构。
这的确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方面宪法在组织程序上体现了军队国家化,而另一方面又极力反对军队“非党化”,宣称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权,这显然是一个抵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确定这一原则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在宪法中明确做出规定,就像1975年宪法那样,舍本逐末,不但事倍功半,还有超越宪法之嫌。
至于文章的最后“确保全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指挥”,这话显然就不科学了,什么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且不说历史上发生的事物总要在历史上消失,武装力量也只能归现任的军委主席领导,而不是过去的或将来的军委主席领导。如果全国人大罢免了胡主席的这一职务(仅仅是打个比方)全军还要坚决听从胡主席领导,那党和国家的基本组织原则又从何谈起呢?这样的话乍看起来好像是坚持原则,其实正是对原则的反叛。
坚持党对军队的领导权这本身没有错,反对一些人,比如一直叫嚣尘上的所谓的西山会议派的阴谋是完全必要的(我一直很怀疑,国家为什么不对他们实行专政,公开要求走资本主义这是违宪的),但是应该有更科学的表述,用一个新的错误去改正另一个错误,只能得到适得其反的结果。
加强党对军队的领导,尤其是要加强党对军队的正确领导,不是说说就能解决的,贯彻一个什么样的治军思想才是最重要的。党不是天然正确的,只有用正确的指导思想武装起来的党才是正确的党。在我国所有的指导思想中,能够体现治军原则,并且在历史的实践中得到完整检验的思想只有毛泽东思想。军队只有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才能体现贯彻党的绝对领导,否则就只能是空谈。离开毛泽东思想谈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权,就会陷入一般意义上的权力争夺,不但不能统一军队的思想,严重的时候还会造成军队的分裂,从而导致国家的分裂。把经济领域的思想简单的引入军队,必然会引起军队的混乱,败坏军队的作风,腐蚀军队的纪律,丧失军队的方向,最终导致军队成为一支事实上的雇佣军,而彻底否定党的领导权只不过是最终的结果而已,并且指日可待。
重申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必须同时彻底贯彻毛泽东思想,也只能以毛泽东思想的彻底贯彻为前提。就像75年宪法表述的那样,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子弟兵,是各族人民的武装力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支战斗队,同时又是工作队,又是生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防御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颠覆和侵略。这里明确表明了我国军队的构成,军队的性质,军队的任务,军队的领导权归属,很好的体现了毛泽东思想。如果抛开这一切,不重视军队的构成,不明确军队的任务,不能用毛泽东思想来保证军队的性质,去空谈军队的领导权归属又能有多大的意义呢?况且即便表面上重申了党的绝对领导权又用什么来保证它的真实实现呢?
从我国现行宪法中模糊和脆弱的表述看,从军报的这篇文章通篇不提毛泽东思想看,产生各种各样的奇谈怪论不足为奇,并且将来也不会仅仅停留在谈论上面。
伤逝 撰于
2009年5月9日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