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多党制不是解决腐败问题的灵丹妙药》的署名文章,有理有据,让人心悦诚服。但问题是,多党制固然不是灵丹妙药,那灵丹妙药又是什么呢?
面对日甚一日的腐败,不能总是仅仅强调反腐的决心、态度和所谓的成效,而必须提出具体的措施,光遏制蔓延的势头不行,还要消除腐败的根源才是。所谓的“通过其他多种途径、手段相配合,通过综合性治理逐步解决”,这样的话等于没说,多种途径是什么途径?多种手段是什么手段?怎么才算是综合性治理?这些问题必须回答清楚,不然还是等于练八卦、打太极。
解决问题,首先要找出问题的根源,针对根源采取适当的措施。文中对腐败问题的根源归纳了这么几点: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民众政治参与不够、部分党员干部的道德境界不高等原因。这些原因归纳起来,其实可以分为两类,一个是作为经济基础的范畴;一个是作为上层建筑的范畴。
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并不是产生贪污腐败的原因。道理很简单,诚如所说,美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很高,照样有腐败,而且因为实行了两党制,腐败已经制度化,可见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角度来拷问腐败的根源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之从前有了长足的发展,照理说贪污腐败不应该存在了才是,毕竟原来的中国可是世界最廉洁的!如果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高低决定了腐败的程度,如何解释今天已经登峰造极的腐败呢?当然,就此得出生产力发展水平越高腐败就会越严重的结论,那就更加荒谬了。
“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民众政治参与不够、部分党员干部的道德境界不高”,如果这些是腐败的原因,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又是什么原因使得民众政治参与不够,部分党员的道德境界不高呢?毕竟我们曾经有过一个高度廉洁的时期,如果这些都是事实 ,那算不算是社会制度的倒退?!
自从人类社会进入了私有制时代以后,贪污腐败现象就开始滋生、蔓延,并一直伴随着私有制延续下来。腐败和私有制简直就是一对孪生儿。虽然历朝历代也一直惩处贪腐,但对于皇帝和皇帝的各级官僚来讲,拿点贪点似乎算不得什么,属下的忠心才是最重要的。一般说来,放纵属下贪污腐败,实在不过是变相施以的恩惠,是拉拢人心的手段。当一个王朝草创之初,无一不是励精图治,对贪污腐败的容忍度也是最低,及至这个王朝即将落去,尽管继续纵容贪污腐败只能加速这个王朝的败亡,但这却也正是维持苟延残喘的唯一手段。任何一个政权,如果不能提供给人们普遍的希望和理想,就只能供给超额的权利和金钱,否则还有什么可以吸引猢狲的不散呢?在这样的情形下,诚然也有少数的清廉之士,犹如一颗耀眼的流星划过夜空,却始终也无法改变整个夜空的黑暗。如果说“千里求官只为财”还是众多为官者的一般心态,那么克制贪婪的底线首先保住官位才是最佳的选择,而不惜一切的疯狂敛财,彻底腐败,展现的却是最后捞一把而后弃船的末日狂欢。私有制下,只能产生私权,所谓的公权也只不过是扩大了的私权。私权交叉构建的一个体系,即便叫做政府,也只不过是一个敛财的工具,一个分赃的体系。这种权力绝对不能制止腐败,因为腐败正是这种权力存续的目的。台湾自不必说,现在公认为廉洁的香港,也是如此。
六七十年代的香港,消防员救火都要看接受财物的多少而定,贪污现象更是光天化日下比比皆是。实非得已,只能在原来的司法体系之外,于1974年设立了廉政公署来专门治理香港的腐败。香港廉政公署有1300人,年经费高达7亿多港币还可以追加,每年12月31日前经费必须拨付到位,否则停止办公。而香港的公务员除了领取14-300万的高薪之外,退休后还可以一次领取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退休金,以后每月还将继续领取原工资60%至80%直到死亡。这就是所谓的香港的廉洁!这种廉洁,实在不过是用公开的集体分赃代替了个人私下的贪污而已。犹如一个小偷冒着风险不过偷的三两万,而只要循规蹈矩的等着,就有准时送上的十万奖金,一定会有很多小偷就此收手。但即便如此,腐败还是不能肃清,毕竟再多的薪金也不能满足无限贪婪的胃口,认为有机会攫取更多财富的官吏还是愿意放胆一试。纵使不考虑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民又能养得起多少如此昂贵的官吏?随着欲望的不断膨胀,筹码必然只能不断地提高,国家的生产就会彻底被行政成本所吞噬。我国目前的行政成本已是如此之高,哪里还有上涨的空间?
据说富有的深圳已经着手实行这种所谓的高薪养廉,力图打造反腐的样板。与其说这样做是为了反腐,不如说是深圳的官僚向人民集体宣战,如果他们中还有一个可以称之为共产党员,那么就有一个是对共产党的公然背叛。无论现在的说辞如何美妙,在将来的某一天,这一行为必须受到清算。
贪污腐败永远是私有制的恶疾,不废除私有制,就不能治愈这个汩汩流血流脓的烂疮。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还是如此。在私有制的温床上,不管打着什么旗号,封建主义还是各具特色的资本主义,腐败都有着足够精彩的表演。回顾历史,只有通过革命,推翻私有制利益的维护者,腐败主体构成的堕落政权,建立起人民民主的国家,依靠国家的力量,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在绝大多数领域首先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才可以奠定起防腐的坚实基础。如果共产党主导,进行二次社会改造革命,重新确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彻底消除腐败的基础,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灵丹妙药。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并不能天然的消除一切腐败。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必须和人民打成一片,接受人民的监管,干部带领人民,但是不能脱离生产。失掉了人民的监管,干部就会退化成官僚,并结成新的官僚集团。凭借着强大的政治资源,强力排斥人民参政,处处替人民做主,从而走向彻底的官僚,并形成新的利益集团。公权变成了牟利的工具,新一轮的腐败便不可避免。名义上还是公有制,经过各个官僚集团的利益分割,确凿的说也不过是打着公有旗号的集团私有罢了。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并让这个经济基础为自己的私利服务。
腐败不仅仅是对物质经济的单纯占有,还会导致整个政权大厦的崩溃,所以任何一个政权,都必须进行反腐。腐败因脱离人民而生,反腐也只能依托人民,否则反腐就不得不走向了历史的老路。再健全的法律也要为政者去执行,自己的手永远不会堵死自己贪婪的嘴巴,打向自己的巴掌落下的也格外轻些。所谓的信息透明不过是相互欺瞒的游戏,人民成了旁观者。偶尔冒出几个堂吉诃德,也无一不是搞的头破血流,无功而返。
反腐的成绩如果不是像耍把戏的偶尔演砸了自我暴露,就是震怒之余揪出来几个杀鸡骇猴。脱离了人民,腐败也是维系政权的因素。只是由于日渐暴涨的民愤,不堪重负的财政,形形色色丢尽了党的颜面的出乖露丑,甚至是大刀直接砍向了共同仰仗的支柱,反腐就不得不严肃起来。各种规章制度纷纷出台,一时拉开了反腐的大幕。
而事实上仅仅停留在文字上的制度,无论处罚的如何严厉,还是不能制止腐败。《大明律》规定受贿80贯贪污(监守自盗)40贯皆斩,明初甚至施以剥皮萱草的酷刑,究竟到底吓唬住了谁呢?明朝还不是一样的遍地贪官?就说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三令五申反贪防腐,腐败大案仍然频发不穷。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市委书记胡建学贪污几十万开始,到陈希同、王宝森、胡长清等贪污的数额已经发展到了数千万乃至上亿!如果有些贪腐还可以归之为丧失党性,追求一时的享受,而后来却已经发展到了有预谋的窃取大量国家财产并转移到境外,随时准备出逃!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腐败者已经不满足于顺手牵羊的一般享受,而已经发展到了对国家政权存续的怀疑,随时准备猛捞一把然后叛国!贪腐带有这样的政治性问题,也算是旷古少有,算得上一个新时代的创新。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什么制度能够制止腐败!
国家反贪局已销声匿迹,无论如何也算不得功成身退,新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结果大抵也只能如此。预防是给健康人打针,防治结合固然重要,但重病号更需要的是主治医。机构性反腐失败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最重要的还是掉进了以吏治吏的泥坑。再增加一个机构,就是再增加一个机构的腐败,如此而已。
任何依靠官僚的反腐,进行所谓的自我革命,都只能以失败告终。如果真有十分的真心反腐,就应该把反腐的权力赋予人民,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获取新鲜的血液,来解冻执政党日趋僵硬的身体。反腐是事关祖国振兴理想的现实事业,只有靠有理想的人民才能完成。战争要靠人民才能取得胜利,建设也要靠人民才能取得胜利,打赢反腐的斗争同样也要靠人民才能取得胜利。如何才能有秩序的迅速动员人民?只有高举毛泽东思想大旗。事实证明,毛泽东思想仍然是中国人民最大的精神载体。只要扛起毛泽东思想,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破解反腐的迷局。打破所谓的“不反腐亡国,反腐败亡党”的谬论。用毛泽东思想武装人民的军队,清除军队中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分子,在这个强大武装力量的护卫下,把权力交给人民,真正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在光大人民群众的火眼金睛下,再巧妙地伪装,也无可遁形。人民的政府怎么可以惧怕人民,不相信人民?
果断的相信并且依靠群众,是真正反腐的标志,是取得反腐斗争胜利的根本保障。只有人民重新获得参与政治的权利,反腐斗争才能看到胜利的曙光。如果说反腐有什么灵丹妙药,那就是重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高举毛泽东思想大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鼓起人民群参与政治反对腐败的热情。
这就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言论、辩论自由,落实真正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必须出自工农,贯彻人民陪审员制度,宣布一切没有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视为无效,从而切实重建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的渠道,让人民站在反腐的最前线,以此来纯净人民的党,纯净人民的政府,取得反腐斗争的全面胜利。
伤逝
200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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