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大道是沧桑:伟大史无前例的毛主义法治
——三论犬儒以文乱法,刀笔吏以刑犯义
剑云拨雾
佛曰:世间事不了亦了,了犹未了,不了了之。
“俯卧撑” 不了了之,逐渐远去了、“藏猫猫”不了了之,逐渐远去了、“70码” 不了了之,逐渐远去了、“巴东烈女案”不了了之,逐渐远去了、一切都将结束,街市依旧太平,一切都将归于沉寂………
消失的消失了,无法消失的永恒了,………许宗衡来了,………郑州葛丽英因为纪念毛主席被拘留来了……… 论文抄袭29岁市长来了………刘汉黄来了………黄石横尸来了,……… x y来了………层出不穷,血案随时都在发生,活在中国真累,周围到处是黑洞,安全感彻底丧失,网民惊惧地呼喊,业已筋疲力尽,无力呼喊,无用地呼喊,………一切都无法结束,街市依旧不太平,一切都将无法归于沉寂………心中留下的深深伤痛无法消失………事情正在向它自己反面极端演变…………
“俯卧撑” “藏猫猫” “70码”………这些案子,由于存在着太多的朦胧和暧昧,使得大众明知不公黑暗而束手无策。而“巴东烈女案”因为太典型,真相太简单明了!根本无法掩盖!简直就是天意!大众只需喝问一声:“三个淫贼包围着一个弱女‘按倒、推坐、推搡’欲干什么?”——就使一切谎言无所遁形,落荒而逃,屁滚尿流,把制造“真相”者,“造案”者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从而成为一个时代标志,在人们心中引起了“地震”,由此引发各界对一系列社会问题以及根源的深层思考。比如我们目前生活的社会的性质?人民共和国人民主人地位的丧失,官僚赤裸裸僭越,官僚意志对抗人民意志问题,“法治”,媒体,专政性质,社会性质,道德雪崩社会信任解体的原因等等。这些问题将深刻地影响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以及民族的兴衰存亡。
人民在思考,精英也在思考,但这个思考的方向路线完全不同,值得高度注意。最近,法学界精英也在开一个会,讨论的主题是《进一步深化“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理论研究》(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理论研讨会学者发言摘要。发布时间: 2009-06-26 11:19:25)里面一句话非常值得关注 “还要防止部分民众打着“人民利益至上”的口号影响司法公正。”这“三个至上”,是指“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 法学界精英正在大谈“三个至上”的统一性,但是我观此辈的“统一”是纸面上的,形式主义的,虚幻的。 我所能看到的,就是实际过程出现了三个不同的司法裁判标准,“巴东烈女案”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荒诞诡谲的现象背后潜藏的东西正在浮出水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应有的独立尊严”的各种五光十色的神话泡沫正在破灭。
这些问题很复杂涉及很广,仅仅以“巴东烈女案”为例,拍案说法,谈一下“正义” “法治” “ 媒体” 的性质问题,这个问题已经被那些打着“实事求是”旗号,专事睁眼说瞎话,贼喊捉贼的反人民苍蝇精彻底搞乱了,面目全非。
黑板何罪书何罪?
此前,厉以宁大呼要“顶住互联网的压力”,寥言大呼要顶住“媒体审判”,意思很接近。“寥言”何许人也?寥言是厉以宁马甲吗?不晓得,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意识形态相同的两个人。如今这个世界纷乱如麻,“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非大圣人出,弄不清楚的。寥言者,寥寥数言也,余聊且葫芦僧妄判糊涂案,权且当作一个人,就认为是“厉以宁寥言”吧,就是厉以宁寥寥数言也。
“媒体审判”,这是一个非常的“创新”词,余孤陋寡闻,以前从未听说过。咋一听,疑窦丛生,媒体互联网,不过是一种工具,一种本身不会说话的工具而已。一种本身不会说话的工具怎么能够“审判”?对着一种本身不会说话的工具大呼大叫,算怎么回事呢?打个比喻,比如互联网就是一块黑板,对着这块黑板大声咒骂:“混账东西,竟敢干预司法,导致司法不公?明日把你当劈柴烧了,看你还敢不敢。”
做这种事,凡是人类都会觉得是很可笑的罢!
进一步,法律以及司法程序,也都不过是一种工具,一种本身不会说话的工具而已。打个比喻,比如媒体、互联网就是一块黑板,法律以及司法程序就是某些人在纸上写了一些字,或一本书,一本小册子之类的东西。大声咒骂完黑板以后,很解气。于是转身对着这些写在纸上的一些字,一本书,一本小册子之类的东西说:“现在好了,黑板那厮,那个干预司法导致司法不公的混账东西,已经被我搬走了,扔到垃圾堆里去了。现在您就安心审判吧。”
做这种事,凡是人类都会觉得是很可笑的罢!但是这个充满了垃圾充斥着谎言和邪恶的现实世界,就经常是这样的荒诞,而且煞有介事。
问代大匠斫者:法律掌握在什么人手里的问题?
但是“厉以宁寥言”应该不是愚笨之人,他们言外必另有叵测深意。予以小人之心度此辈 “君子”之腹,冒昧揣测一回。此前,有人大代表揭露厉以宁家族亿万财富来路不明。
厉以宁寥言:“你去法院告吧!”
厉以宁何以有如此胆气?因为厉以宁寥言们深知:现在能够操纵法律和掌控“司法程序”的是官僚刀笔吏,这些人是同伙。所谓回到“司法程序”,就是回到官僚刀笔吏意志,所谓“暗箱操作”是也。
反面的印证,就是可以准确判断出,厉以宁绝对不敢寥言:“把我厉以宁家族亿万财富来路不明的事情拿到互联网交给大众人肉搜索审查,来路明不明?由人民说了算!”厉以宁们敢吗?他们绝对不敢,百分之一万他不敢。因为厉以宁寥言们深知:就目前而言,互联网暂时还尚无法操纵和掌控,是民意天然裸露的直接表白,是阳光普照,一切黑暗阴谋猫腻将无处遁迹。所以,所谓顶住“媒体审判”,实质上意思就是官僚要顶住民意,顶住阳光普照,顶住亿万网民举起森林般的手,将欺凌者押上了网络审判台人民意志。
因为事实证明:不仅“媒体审判”,即就是 “司法程序”, 当一旦违背了官僚刀笔吏意志的时候,“厉以宁寥言”们也会毫不犹豫地撕破它,弃之如敝屣。当夏霖“丧尽天良,灭绝人性”、“失声痛哭”,表达了一种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意向的时候——巴东官僚就立即把“司法程序”这块遮羞布撕得粉碎!越俎代庖“解聘夏霖律师”,完全不顾起码的解聘“司法程序”了? 主流媒体高喊着“法治拒绝暴力思维”冠冕吧, 但是广泛存在的刑讯逼供,“爸爸,他们打我……”不是最穷凶极恶的暴力又是什么?又经过了什么“独立司法程序”?顺我犬儒官僚刀笔吏意者昌,逆我犬儒官僚刀笔吏意者亡,什么“司法程序”,去他妈的。
律师控告黄德智,邓中佳与邓贵大三个淫官恶吏,光天化日之下强奸民女,居然不了了之?在封建时代,皇帝及权势者身边的人或亲属皇亲国戚以及太监凌驾于法律之上,置身于法律约束之外,但是如黄德智,邓中佳这样的一个野三关小镇上的“小吏”,今天居然也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置身于法律约束之外,这才是令人恐惧、恐怖的!
在这个问题上,“右派”与“左派”分歧由来已久。“右派”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法治不完善”,“ 左派”认为是阶级性决定的。而事实和历史告诉我们,几千年来,法治从来就没有“完善”过,我在分析宋朝的法律时,就指出武松、林冲的事例。此外,老子、孔子也都是站在“左派”一边的,此不赘述。一个几千年都不可能的事情,官僚阶级今天还拿出来继续忽悠大众,是否太无耻!宋朝的粗人李逵都不相信的东西,大骂“法律,律例,鸟法律,若都依的,天下不乱了。”
事实上,无论媒体和司法程序,既然也都不过是一种工具,就都可能被人操纵,实事求是地说,那都不是什么“神圣”的玩意。何必厚此薄彼,故弄玄虚,忽悠天下众生乎?世间万物,惟有人才是“万物之灵”,当舆论有利于自己的时候,就高唱“媒体监督”啦,“无冕之王”啦………一旦出现了自己不喜欢的声音,就恼羞成怒一把掌下去,并恶狠狠地骂道:“他妈的,‘近乎癫狂的舆论盛宴’,媒体暴力,什么玩意。”
当官僚刀笔吏完全能够操纵法律和掌控“司法程序”的时候,就高唱:“一切最终都要回归理性回到司法程序”啦,“司法独立”啦,在一派和谐吟唱声中,把李大钊、方志敏、洪常青、柬埔寨共产党,………总而言之,把一切一切敢于反抗官僚资本统治者,不喜欢的人甚至包括曾经是走狗的萨达姆,送上断头台、渣滓洞、白公馆、“俯卧撑”、“藏猫猫”、“70码”、 “高莺莺”、………一旦无产阶级人民大众能够操纵法律和掌控“司法程序”,把黄世仁,南霸天押上审判台,揪斗走资派,为邓玉娇申冤,就恶狠狠地诅咒:“他妈的,多数人暴政,暴民政治,独裁,司法程序,什么玩意。”
纵观古今中外世界之法,不外乎奴隶主主义之法,封建主义之法,资本主义之法,帝国主义之法,殖民主义之法,社会主义之法而已。始终维护占总人口 “95%”的无产阶级劳动人民利益的,惟有社会主义之法,其他主义之“法治”都是维护一小撮人利益的是剥削压迫阶级的。尔等所行之“法治”属于哪一类?是反社会主义之“法治”?还是维护一小撮剥削压迫阶级利益之“法治”?不要用抽象的“法治”忽悠人,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根本就没有什么抽象之“法治”。尔等如果敢说尔等“法治”竭力维护的邓贵大黄德智们不是“一小撮”,而是代表了大多数人民的利益?那鬼神也会羞耻,苍天也要落泪!
犬儒所谓的“始终丧失了” 的“法律应有的独立尊严”是个什么东西?在案件中,我们只能看到官僚阶级及其右派精蝇犬儒的意志,人民群众的意志,这几种真实的存在。
我认为右派实质上分为官僚富豪阶级与民众阶层,民众阶层出现右派,实质上是民众阶层被官僚富豪阶级分化瓦解,洗脑愚弄造成的结果。今天民众阶层中的右派,居然相信这种官僚阶级谎言?受其蛊惑,是否太荒诞?但这些好多都是认识问题,不是立场问题,所以我认为目前最重要的的事情,是讲道理说是非,不赞成在是非没有弄清楚之前,搞什么空洞的“分派划线”。
老子曰:“夫难易之相成也”。故分派在是非清楚的具体事情上可以,比如邓玉娇案,站在邓玉娇无罪抗暴烈女一边的,是人民正义派,站在邓玉娇有罪论邓贵大黄德智一边的就是一小撮邪恶派。平时满嘴“仁义道德”而此时屁都不放一个,保持沉默或伪装“公允”的,诸如于丹余秋雨类“著名大师们”,就证明是虚伪派,伪君子派,证明他们的“国学大师”是假的,是文字垃圾。
进一步,认为余秋雨20万假捐款是欺诈的,认为29岁市长论文抄袭、打伞,事涉严重道德瑕疵,不宜执掌公器,就是人民正义派,认为“20万假捐款”、“ 抄袭、打伞”是“小题大做”一边的,就是一小撮邪恶分子,诸如此类………。
而抽象的“法律”在那里呢?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它是虚无缥缈的上帝神灵吗?或者魔鬼的鬼魂吗?
事实上,“厉以宁寥言”有点贼喊捉贼的味道。明明自己拥有主流媒体的绝对操纵控制力,《慎防网络舆论卷起“媒体审判”》就是在主流媒体上放出来的,而且该“卷文”一出,网上关于“邓玉娇事件”热议卷旗息鼓,戛然而止。这才是货真价实的“媒体审判”,而且何止是“审判”,简直就是不可违抗的“媒体命令”。
从严格意义来说,互联网根本算不上媒体,只不过是古今大槐树下老百姓茶余饭后聊天的地而已。就这么个破地,能“审判”谁么?巴东官吏说邓玉娇“故意杀人”就刑事拘留,就关进疯人院,就捆绑在病床上,然后又什么“防卫过当”,“ 故意伤害”等等,老百姓能管的住么?人家服从老百姓的“审判”么? 难道老百姓看不过眼,茶余饭后大槐树下议论几句都犯那家王法么?“厉以宁寥言”们独占了主流媒体,巨大金喇叭整日鸹噪,何止于再学周厉王赶尽杀绝,“道路以目”呢?
荒诞的极致:法律=知识
厉以宁寥言:“司法新闻报道应在传播、普及法律知识,消除社会‘知沟’等方面充分发挥功能,承担起社会职责。只有全社会都能充分了解法律知识,舆论才能正确监督司法,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媒体审判’现象。”—— 我给“厉以宁寥言”翻译一下,不必如此费劲地绕来绕去,还不如直接干脆惊堂木一拍,“啪”,两厢皂役喝道:“官僚法律精英老爷们审判,屁民们休得喧哗滋扰!”——“厉以宁寥言”们,余观你等身份地位,并不是大堂上的老爷,而是两厢喝威之皂役,一个狐假虎威的皂役,竟敢装得跟“老爷”似的?这是有“僭越”之嫌的。
因为有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潜台词)没有说出来,也万万不能说出来。这就是厉以宁寥言们深知:浩如烟海、苛细浩繁、每年持续以几何级数增加、如同迷宫的“法律知识”, 一个砖家十辈子也读不完,遑论平民百姓乎?(为什么要弄得如此复杂?因为惟有如此才能把水搅浑,以程序合法掩盖实质非法,以苛细浩繁自相矛盾法律条文混淆颠倒黑白善恶)——再加上“犬儒以文乱法,刀笔吏以刑犯义。”连篇累牍,各种因需要自相矛盾的法律解释——所以人民‘充分了解法律知识’的那一天永远不会来到——或者说那本来就是一个精心设计预谋好了的法律黑洞——所以除了毛主席“浩劫”那些年之外(那时法律是简洁而清晰的,善恶是分明的,操作是简便的)——从殷纣夏桀秦始皇到今天,一直都是只有官僚法律讼棍精英才“充分了解法律知识”——没有“充分了解法律知识”的人民说三道四,就必然“干预了司法导致司法不公。”——轻而易举地剥夺了人民的话语权,还让你心服口服——因为你“不能充分了解法律知识” ——是因为你没有知识——你怪谁?——只能怪你不好好学习知识——知识就是力量啊——知识就是法律啊(艹,法律是正义使者,怎么绕来绕去变成知识了?)!
我只能无奈地说一句:“厉以宁寥言先生,你可真天真,也真逗!”不知道到底谁缺乏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因为你们已经颠覆了自人类有史以来关于法律的所有基本常识,彻底颠倒了民意与法律的关系。
人间大道是沧桑:伟大的史无前例的毛主义法治
1,“法律存在于良知认为公正法则之中。”
你们自诩“西方先进法治启蒙者”,其实,你们根本就不懂西方,你们知道圣经里怎么说吗?圣经说:“法律存在于良知认为公正法则之中。”西方的资本家统治阶级虽然坏,但是在这里要表扬一下,因为他们还懂得学习毛主席的人民陪审团制度,还晓得专门请那些已经没有贪欲的老太太老大爷,那些没有知识的非精英,依靠良知来判断是非,有罪无罪。所以你们搬“西方先进法治文化”的救兵,一旦人民了解真实的西方,结果还是要搬起石头砸你们自己的脚。
高一飞诬陷邓玉娇们“故意杀人”,痛斥夏霖们“违背职业道德”,侃侃而谈,美国法律好,英国月亮圆,数黄论黑,唾沫四溅,竟至忘了祖宗遗传给自己的黄皮肤黑眼睛。但是,全美第一位出任州级警界最高职位的华裔李昌钰先生,给了高一飞之流挟洋自重的法学骗子一级响亮的耳光!揭穿了他们的纸老虎假画皮,证明他们在糟蹋美国人民的智慧。
当记者问邓玉娇案假如发生在美国是否有罪时,李昌钰先生说:“有罪?那还有什么叫无罪?”李昌钰先生说,假如邓玉娇案真的发生在美国,根本不可能受到审判,正好相反,受到审判的将是邓贵大等人,而邓玉娇作为受害者,将提出巨额赔偿。
记者说邓玉娇案一审结束后大陆很多刑法学家们纷纷表态,对案件的结果表示支持,如中国著名法学家马克昌、武汉大学刑事法律专业博士生导师康均心、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高一飞……,李昌钰先生打断记者的话:“他们不配称刑法学家!”
2, 中华文化列祖列宗箴旨大道至简:“儿子是老子生的!”
你们整天喊叫“复兴中华文化”,公祭修庙建神龛,死抱着一堆形式主义修正主义的恶劣态度,却根本上悖逆了中华文化列祖列宗的根本宗旨。从轩辕黄帝、老子、孔子,孟子,都是这么一个意思,简单说吧:法律是儿子,大多数人民意志或者说民意就是老子,儿子是老子生的。而你等“诉诸理性”艰涩地绕来绕去一大堆的逻辑,却是“儿子生出了老子,老子应该管儿子叫爹。”甚至儿子咒骂老子“近乎癫狂”——从伦理来说,这叫乱伦。从正义与法律的关系来说,这就叫“犬儒以文乱法,刀笔吏以刑犯义。” 从时代前进方向来说,你们是要倒退回到殷纣夏桀秦始皇官僚法律讼棍精英垄断法律的旧时代,回到那个一小撮人强奸大多数人意志的旧时代,一种拉历史车轮倒退的倒行逆施!
尔等既不懂中国文化大道至简箴旨也就根本不可能真懂西方。
多年来,一小撮“苍蝇精”杜撰了抽象的“人治”“法治”伪名词,谎言几十年蛊惑千万遍,终于搅乱了人们的思维。什么是“人”?大多数“人”就叫人民大众,压迫剥削人民大众的“人”就叫“一小撮”,如今的那些所谓“权威,苍蝇精,恶官淫吏”都属于“一小撮”。 告诉你们一个常识:法律是群居的产物,大多数人的意志的产物,没有群众,就没有法律。大多数人民的意志上升到制度层面才是真正的“法”,几千年来,惟有毛主席时代切实地做到了这一点,那时压迫剥削人民大众的一小撮妖魔鬼怪魍魉被“法”压在镇妖塔下,人民大众当家作主,简易之四大民主的核心,就是善恶是非人民说了算,心情舒畅,意气风发。“真法”之所以无处不在,具有号令天下万众响应相从之威严,因为它不只是写在纸上,而是镌刻在人民心中良知认为公正法则之中;它不是靠哪一堆繁琐冗杂的形式化程序,而是直接反映了亿万人民的良知和意志。黄、赌、毒、黑社会、贪官污吏、腐败现象、一切人间邪恶龌龊垃圾一扫而光,因为这些垃圾龌龊违背人民大众意志。如今官僚阶级出现象大批邓贵大黄德智这种吃喝嫖赌丧尽廉耻的流氓,这在30年前毛主席时代的干部党员队伍是根本不可想象的。1976年伟大的领袖毛主席去世了,但是, “真法”威严仍然护佑着人民共和国,护佑着人民和干部——这个“真法治”虽然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很不完善,但已经显示出它史无前例的强大威力——它被走资苍蝇精锲而不舍,一点一点地修正、蚕食、破坏,整整30 多年,一直到八十年代末才出现干部贪腐问题,32年后才壮烈地轰然倒下——但是,“真法”却永恒地镌刻到了人民心中!——而你们几十年来却无耻地把这污蔑为什么“人治”!反过来把几千年旧社会统治阶级的意志,把一小撮的邪恶意志冒充为“法治”——偷天换日,狸猫换太子,简直寡廉鲜耻!看看现在天下乱成什么样子了!黄、赌、毒、黑社会、贪官污吏、腐败、一切人间邪恶龌龊垃圾泛滥成灾,因为这些垃圾龌龊是官僚富豪阶级的“臭豆腐”,他们嘴上明里反对,实际心里暗自喜欢放纵这些东西,享受骄奢淫逸“嫖幼”“二奶”这些龌龊垃圾,就象苍蝇喜欢追逐狗屎一样。
不是说实践是检验真伪的惟一标准吗?实践早已经足以彻底证明尔等的所谓“法治”不是什么好“鸟”。
廖言《慎防网络舆论卷起“媒体审判”》一出,网上关于“邓玉娇事件”热议戛然而止。这次是真“顶住了”,厉害呀! 但是,古代官吏能杀了窦娥,一出“窦娥冤”却传唱千古经久不衰,那些屈杀了窦娥的王八蛋被永久绑在耻辱主上,遭万人唾骂,遗臭万年。刀笔吏以刑犯义,而义却直薄云天,光昭日月,又何损于义哉?今天,互联网时代,《巴东烈女传》、《圣女传》、《侠女传》《英雄颂歌》………瞬间不胫而走,早已传遍全球并将流传千古。那些龟大、晃得直、隐藏在背后的老龟,以及以文乱法的犬儒,以刑犯义的刀笔吏们,不仅将遭现世报,而且将被永久绑在耻辱主上,遗臭万年!这又岂是“顶得住的”呢?中华文化的真谛,本来就是存在于中国人民内心深处的天良。所以你们搬“复兴中华文化”的救兵,结果还是要搬起石头砸你们自己的脚。
厉以宁寥言 “顶住互联网的压力”也好,要顶住“媒体审判”也罢,背后实质都是官僚意志对抗民意,黑暗对抗阳光,邪恶对抗正义。只不过心里有鬼,胆怯而不敢直言,隐晦韬晦之辞罢了。若让他们直言诅咒“近乎癫狂的人民意志”,“顶住亿万人民意志压力”,“顶住阳光普照”,“顶住正义”,厉以宁寥言们恐怕也还没有这个胆子!于是就上演一出大骂黑板之堂吉诃德大战风车滑稽剧!
关于真法治,华夏先圣老子有遗训曰: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解: “常有司杀者”、“ 大匠”——以今天语境而言就是“真法”;以古语境而言就是“巍巍天道人心民意向背乃最高法”;按照毛主席在湖南农运中的说法,就是:“农民的眼睛,全然没有错的。谁个劣,谁个不劣,谁个最甚,谁个稍次,谁个惩办要严,谁个处罚从轻,农民都有极明白的计算,罚不当罪的极少。”
箴言既明,天象已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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