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到人民网转载的北京晚报1月5日文章《欧洲多个国家大量囤积甲流疫苗遭批评》:
“法国卫生部3日表示,由于先前囤积过多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政府眼下正寻找买家,准备转手。
怎奈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已有转好趋势。
想当初,世界卫生组织大声疾呼,要求一些欧美国家不要过多囤积疫苗,为其他缺乏门道的国家订购疫苗留得空间。但当时的情形是,一些国家各显神通,凭借所拥有的尖端制药技术以及打通关节、在第一时间从制药商获取疫苗的能力,囤积居奇。
法国政府花费8.69亿欧元从疫苗生产商赛诺菲巴斯德公司购得9400万剂甲型流感疫苗,以满足法国6500万人口的需要。但法国卫生部统计,自去年10月开始接种疫苗以来,迄今只有500万法国人接种了甲型流感疫苗。由此计算,法国剩余疫苗多达8900万剂。
这些国家政府面对大量库存疫苗的窘迫刚好给反对派抓住了把柄。
法国反对党社会党党团发言人让-马里·勒·冈大骂政府囤积疫苗策略是“大失败”;法国红十字会前主席马克·真蒂利尼也评价政府“失策”。“做最坏的准备并不意味着做错误的准备。”真蒂利尼说。
拥有8000多万人口的德国去年经由不同渠道订下5000万剂甲型流感疫苗。而截至目前,只有5%的德国人接种了疫苗。也就是说,4600万剂疫苗砸在手里。要命的是,德国这5000万剂疫苗还不是一次性到货,制药商得陆陆续续分批供货,直至今年3月。
荷兰去年11月就察觉到“投资失策”,宣布转卖3400万剂订购疫苗中的1900万剂,“多买率”达56%。
西班牙卫生部松了一口气,政府顺利退掉原订3700万剂疫苗中的三分之二。
疫苗不比粮食,囤一年粮可防三年饥。
对于囤积疫苗的法国来说,世界卫生组织先前就疫苗药效发布的两则消息可能是“坏消息”。一是世卫组织的指导性建议认为,一剂疫苗足够预防甲型流感;二是疫苗保质期一般只有几周到几个月。
而且,由于流感病毒经常变异,往年的惯例是,世卫组织每年都会根据监测结果,对流感疫苗所含毒株重新进行推荐,再由各制药商组织疫苗生产。换句话说,到下一季甲型流感流行季,现行疫苗或许已无免疫作用。
世卫组织最新一次疫情报告说,欧洲甲型流感疫情高峰期已过,全球疫情转好。
无奈之下,一些欧洲国家只能充当起疫苗“倒爷”的角色。
法国《巴黎人报》透露,法国已转手卖给卡塔尔30万剂疫苗,还准备卖给埃及200万剂。法国卫生部对此说法予以证实,同时在一份声明中说:“现今我们还在联系其他国家,主要是乌克兰和墨西哥。”
《巴黎人报》说,法国政府转手疫苗的价格将与购入时的价格持平。根据批次及种类不同,法国先前以6.25欧元至10欧元不等的单价购入甲流疫苗。
法新社3日报道,眼下有许多地区“觊觎”德国砸在手里的数千万剂疫苗,包括摩尔多瓦、科索沃、蒙古国、马尔代夫、阿富汗等,但他们不是想买,而是想让德国“馈赠”,以医疗援助形式送给这些地区。
与其让疫苗在手中失效,不如送出去做人情。意大利政府日前宣布,已经向一些欠发达地区援助84万剂甲型流感疫苗。即便这样,意大利还有约4000万剂库存。”
这些国家本来以为囤积了疫苗,就算本国并不需要用多少,只要疫情继续爆发,总能卖个好价钱。不料疫情持续得不够久,而疫苗只能保质最多几个月,于是就砸在手里了。
《工人日报》1月7日也评论说《欧洲过剩甲流疫苗捐比卖好》:
“。。。
目前在全球疫情转好的情况下,那些囤积疫苗的国家除了出售之外,与其让疫苗在手中失效,不如送出去做人情。早在去年9月,陈冯富珍女士就指出,穷国和富国获得疫苗的能力差距很大。因此,发达国家必须向那些最不发达的国家提供援助。世卫组织专家指出,对于多余的疫苗,西方国家应该兑现其承诺,作为援助提供给那些甲流仍在传播的国家,而不是到处叫卖。
另外,据联合国最新消息,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努力下,蒙古国和阿塞拜疆将在1月7日分别获得一批捐赠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阿富汗也将在两至三周内接到第一批疫苗。这些国家从而可以开始为重点人群接种疫苗,成为世卫组织确保让各国公平获得甲流疫苗努力的第一批受益者。
俗话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也许这个时候,那些拥有大量多余疫苗的发达国家把疫苗捐赠给甲流形势仍然严峻,而且迫切需要疫苗的国家,是一个最好的办法。”
说是这么说,欧洲各国卫生部们当然是不会这么做的,毕竟这样做是要亏钱的。
这倒不是说欧洲人比东方人更吝啬,漂亮话好说,真的轮到自己头上了,未必就能表现得更好。
我国自出现甲流病例以来,民间就出现“吃大蒜预防甲流”的谣传,随后就是大批商人疯狂囤积“炒”大蒜,以致大蒜价格暴涨四十多倍,迅速超过了肉价。
如果大蒜价格再跌回去,这些已经大赚了的商人们会把手中的大蒜捐赠出来么?显然是不可能的。
赚了钱的商人都如此,也就怪不得没能赚到钱的欧洲各国卫生部门更不愿意捐赠疫苗了。
根据上述报道,到目前为止,法国接种的500万人占全国6500万人的7.7%,略高于德国的接种比例5%,比例确实太低,也难怪两国政府着急了。
不过,新华网报道:“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月6日24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累计完成批签发484批次8840.1万人份。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完成接种5242万人”,只占全国人口的4%左右,比德国还低,可以说“形势”更加严峻。
不过,本网友认为,与这些欧洲国家卫生部门先囤积后叫卖的行为相比,还是我国卫生部门的应对最为从容。
它的建议是《我国可为3岁以内的儿童免费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卫生部7日下发通知,建议将6-35月龄儿童列入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人群,并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为这一人群实施疫苗接种。
3岁以下儿童是甲型H1N1流感的高危易感人群,为有效保护这一人群健康,卫生部根据我国该年龄组甲型H1N1流感疫苗临床试验安全性结果,参考前期3-11岁年龄甲型H1N1流感疫苗临床试验结果及其他国家6-35月龄儿童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用情况,就6-35月龄儿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提出了指导意见。
卫生部建议,3岁以内儿童采用7.5μg、2剂次免疫程序,2剂次间隔21天至28天。根据目前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包装规格,15μg/0.5mL包装的疫苗只能用于1剂次(7.5μg/0.25mL)接种,30μg/1mL包装疫苗可用于3剂次(每剂次7.5μg/0.25mL)接种,剩余部分不得使用。
卫生部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6-35月龄儿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后相关安全性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开展安全性监测与评价。
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2009年12月初开始,我国先后组织北京科兴、浙江天元和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3家疫苗生产企业陆续在广西、江苏和湖南3省区疫苗临床试验基地展开6-35月龄儿童甲型H1N1流感疫苗临床试验。卫生部于2009年12月25日发布消息称,我国已完成6-35月龄儿童甲流疫苗临床试验受试者招募及首针疫苗的接种工作,未发现严重不良反应。”
虽然我国此前公布的甲流死亡信息之中3岁以下儿童比例不高,并且不少死亡病例还都是由于“基础性疾病”导致,但这并不妨碍卫生部在需要的时候宣称“3岁以下儿童是甲型H1N1流感的高危易感人群”。按照卫生部专家的建议,每个儿童只能用30μg/1mL包装的疫苗,用掉的疫苗是成人(15μg/0.5mL)的两倍,而3岁以下儿童人数大约占全国人口的5%。这样,如果每个儿童都能接种,那就可以把用掉的疫苗增加两倍。
到目前为止,只有英国在上月中旬宣布为5岁以下所有儿童接种甲流疫苗,据说英国决定这样做,是由于106个甲流死亡病例之中14岁以下儿童占了21%。
欧洲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疫情没这么严重,其卫生部门就不敢宣称给3岁以下儿童注射疫苗,只好到处叫卖多余的疫苗。
由此可见,还是社会主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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