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光”“烧光”“卖光”——粤北山河泣血记!
前不久,本人驱车旅行,途经京九沿线粤北龙川河源梅州等地,发现当地各县市毁林情况触目惊心。联想往日在京珠沿线所目睹之景象类似;加之随着各地林改和林纸浆一体化运动的的全面展开,国家天然林生态显然已遭毁灭性破坏。这是一场由国家高层官僚发动,由各级林政部门执行,由庞大境外资本参与运作的,由中国海南省开始,然后漫延至全国各地的系统灭亡中国生态的运动。
各地“砍光”“烧光”“卖光”“三光政策”的套路如下:
1.外资林业大鳄在中国获得权贵支持,在中国银行借得货款开始运作
2.以与地方政府合资名义成立公司,收买政府官僚和林政部门
3.由地方政府和林政部门发动媒体宣传“林权改革”
4.假称国家政策允许农民可以林地私有,可以自由转让
5. 由地方政府赤膊上阵威逼利诱农民“流转”出让自已的林地以便给奸商们”规模化经营”;
6.由地方政府和奸商合资砍树或下达硬指标动员村民上山毁林砍树;说是改种经济林后可每年分钱;
7.由地方政府及林政部门伙同奸商合伙卖林分钱:注意:农民按出让林地面积获得每年每亩7到12元钱不等,林木钱则由地方政府和奸商瓜分;
8.由地方政府和奸商雇佣村民种上经济林;注意:有的地方只是象征性地种上几棵;有的地方干脆剃光后长期抛荒;
9.地方政府和奸商谎报“退耕还林”向国家领取补贴分钱;全部落入地方政府和奸商腰包;
10.发动媒体宣称“林改成果”和“农民已经致富”;
11.地方政府和奸商收获成活的经济林卖给外资林业大鳄造纸和制造板材在中国出售获利;
12.如遇到象样的反抗或揭露,地方政府和奸商则坚称林地原本就是荒地荒山,没有树林;或58年、文革已砍光,现在是响应党的号召“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并向上级政府申报植树造林补贴,于是再赚一笔。
这就是地方政府同境外资本和奸商勾结出卖国家林业资源的完成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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