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代”——建议人大立法将暴力拆迁列为重大刑事犯罪
刚看到一则新闻,内容摘录如下:
【开发商强拆寺庙:南京一尼姑内裤被扯掉
南京市江宁区发生严重毁教事件。28日凌晨零点二十分左右,一伙不明身份的暴徒,开着挖掘机闯进位于南京江宁区的五仙庙,冲开比丘尼的卧室,强行将熟睡的两位比丘尼(其中一位是年老体弱多病的老比丘尼)从床上拖下来并按在地上,用脏布堵嘴。在拖出卧室的过程中,竟将比丘尼的内裤拽得露出臀部,使比丘尼当众受辱。当比丘尼拿出手机报警时,这伙人竟抢走了比丘尼的手机。
紧接着挖掘机开始扒毁寺庙的房屋,倒塌的建筑物将比丘尼的日常生活用品如:煤气灶具、锅碗瓢盆、箱台柜架、衣物粮油、冰箱电视等等,全部被埋。尤为严重并被出家人视为生命的大批经书、戒牒、身份证以及信众捐赠的善款以及台湾法严寺委托塑造佛像之款,也被毁之一炬。没有衣服加身的比丘尼被深夜寒气冻得瑟瑟发抖,现场如遭战火之劫。】
看到这条消息,已经没有太多的情绪上的反应。只是在心头“哦”了一声——“有这回事啊”。在当下中国,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觉得奇怪。天有异象,国有妖孽,这是古话,而所有流传下来的“古话”,都是社会的历史经验,是经过时间检验的。当然,我们不能套用用封建迷信的方法去理解所谓的“天”、“妖孽”、“异象”等。用现代的话来解释这句话其实就是“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不是什么神神叨叨的东西。比如西汉末年,王莽主政但未篡位之前,那时社会上的各种各样的“异象”就特别多。当然,后人应该知道这些所谓的异象其实大都是人为。有“异人”则有“异象”,这并不难理解,而“异”和“妖”的内涵其实是相同的。“妖”必然“异”,不“异”则不成其为“妖”。所以,对于社会上流传下来的古话,千万不要轻易否定,要知道我们并不一定比祖宗们聪明,不要太自以为是了。
虽然对各种异象已经麻木,但还是忍不住要说两句。尽管老僧号称禅师,但实际上是一个俗人,所以并不看重寺庙、佛像这一类形式上的东西,当年丹霞禅师烧佛取暖,这才是我道中人。在老僧看来,如果学佛学成了烧香拜菩萨执着皮相,那肯定是走上邪路了。佛只在内,绝不在外,任何形式的心外求法,都如水中捞月。所以,南京的五仙庙被暴力拆迁,于我来说,并不比一桩普通民宅被强拆更严重,众生平等,僧俗相同,没有差别。既然俗世充满“暴力拆迁”,空门又怎么能够例外?因此,出世入世都在世,那里有什么仙乡净土。想独善其身的人恐怕得引以为戒。
这些年来,社会上的暴戾之气大都与“拆迁”有关。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归纳这几十年来的时代特征,老僧觉得“拆迁”两个字最为贴切。第一是肉眼能看到的“拆迁”,一个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必然伴随着城市化,而城市化体现在硬件设施上,就是大规模的城镇建设,而“建设”的反义词是“破坏”。所以,“大规模的城镇建设”必然伴随着“大规模的城镇拆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筑物的“拆迁”是不可避免的,这是社会发展必须经历过的一个阶段。为什么中国地产商们已经恶贯满盈,可他们现在仍然神气活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的“拆迁动作”是与时代发展结合在一起的。“邪恶”驾驭着“时代的必然”,这是我们民族的悲哀。第二,还有另外一种肉眼看不见的“拆迁”,那就是思想意识领域内的“拆迁”,这种“拆迁”又有另外一个比较学术的说法,较“解构”。就是对原有的价值观、道德观进行解构,将原有的系统颠覆掉,这其实是影响更为深远的“拆迁”,现在如同老僧这般厉声嘶叫的“极左僵化们”,就是这种拆迁的直接承受者。在政治领域内,其实也是有大规模的“拆迁”活动的,这种“拆迁”其实就是【改】梁换柱,【革】旧迎新,也是某种“解构”动作,或者说“政体拆迁”也可以。
当然,老僧并不反对拆迁本身,社会总是要发展,拆迁不可避免。我反对的是“暴力拆迁”,也就是说用暴力完成整个“拆迁”动作,不管原住民的死活,只顾着“拆”,忽略掉“迁”,整个过程只有暴力意志,而没有平等的民主协商。对于这样的拆迁,我是坚决反对的。记得以前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一条标语,写的是“两抢拘捕,当场击毙”。我想“暴力拆迁”的性质大概也“抢劫、抢夺”差不多吧,而且“暴力拆迁”大多都是团体行动,所以性质更为严重。因此,我建议人大立法,将“暴力拆迁”列为与“两抢”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为了震慑暴力拆迁犯,也可以打出标语——“暴力拆迁,当场击毙”。这大概对于社会和谐有帮助吧?
当然,老僧更关注的其实是政治思想领域内的暴力拆迁。我认为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解放思想”,基本上就是思想领域内的“暴力拆迁”。社会戾气太重,我认为是各个层面的暴力拆迁活动太多造成的,所以要想和谐,必须停止暴力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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