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根到底,改制就是所有制变更,就是变集体和全民所有制为官僚、资本家、洋人所有。
莫说改制一词不准确,私有化一词也不准。工人是不是私人?农民是不是私人?农民工是不是私人?都是。改制之后他们拥有工厂了吗?没有,恰恰相反,这最大多数的劳动人民恰恰是改制运动的受害者,所有权没有了,参政权没有了,福利大幅削减了。只剩下劳动权,失业权,拿低薪不敢吭气儿权。
当改制这个词儿刚出来的时候,老百姓并不清楚其含义,误以为国家要将企业股份化给每一个老百姓了呢,化公为私,人人有份,切实拥有,不很好吗?支持。于是改制了,但改制的结果是什么?绝不是人人有份儿,而是零买断,管理者买断,多数人没份儿,工人变工具,还想有份儿?私有化一词虽不准确,至少值得警惕。换成改制一词则抹去了欺骗性,直到生米做成熟饭,大家方才知道,哦,所谓的改制就是掠夺国家和人民财富造就一帮新权贵啊。
民营企业家这个词儿同样有欺骗性,什么是民营企业家?全世界找不到这个概念。说穿了就是资本家,资本家私人拥有企业。资本家就资本家嘛,光明正大,直接自称资本家好了,何苦拐弯抹角地说自己由“民”来经营“企业”呢?资本家是工人?是农民工?劳动人民有股份?劳动者可以用资本雇佣劳动从而赚取剩余价值?不能。既然如此,雇佣劳动就是雇佣劳动,资本家就是资本家。为什么用鬼鬼祟祟的“民”字来代替“老板”?为什么用“企业”掩盖“私人所有”?
物权法曾经赢得过民众的欢呼,其出台据说是为了保障老百姓的房产,据说有了物权法房产就受到保护,如果没有物权法,老百姓的房子就随便推。事实如何呢?如今有了物权法,照样有强行拆迁。还有开发商直接埋人的。物权法的出台是为了保护你的房子?别傻了,房子不过是借口。物权的欺骗性在于它还包括了厂房、豪宅、设备、资金。物权法之出台目的是保护私人财产,那些靠贪污、剥削、走私富起来的一族不放心,有个物权法他们就放心了。
保护居民的住房,可以。立《居民住房保护法》嘛,为什么搞一个《物权法》,物权法的范围远远大于住房。至于物权的范围嘛,老百姓一时还没想明白,就通过了,通过之后方才发现,房子仍然没保障,私有制却雷打不动了。保护私产?谁的私产最多?谁最需要保护?
有道是,骗子横行。为什么骗子横行?除了骗子的自身因素,社会熏染也是要素,尤其是报刊、电视、互联网、政策的熏染。试想,如果我们的政策充满的欺骗,如果骗人的概念和技巧出自学者之口,出自官员的决策,出自资本家和洋人的实践,怎么构建一个诚信、诚实、老实的社会?
拿“权力下放”来说,如果权力真的下放到劳动人民手里,也是好事儿。但实际情况如何?权力下放到知识分子手里、市长县长县长手里、厂长经理买办手里,仅仅下放到这些人手里罢了,并没有进一步下放。这些人最终失去了民众的制约,变成了学阀、腐败分子、狗腿子、新权贵,成为劳动人民的压榨者。
既然如此,凭什么说权力下放就是民主呢?原本的权力结构是中央、条块儿、基层,三者相对平等。为了避免历史循环中央曾经发动基层修理条块中的诸侯。但后来的“权力下放”呢?削弱了基层,加强了条块儿中的诸侯,如今这些诸侯真的独霸一方了,或一言堂不争论,或变成大鳄,或变成学阀。哪里有民主?权力下放最终变成诸侯专制,变成资本家高高在上,还好意思说人民民主专政吗?年轻人不懂军阀形成的道理,以为下放就是利民的,结果他们只好当房奴。
中国之现状,就政治形式而言,仍有一些社会主义影子,但经济上看,已经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军阀割据、三六九等。社会形态怎么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主要靠什么区别?靠所有制,靠贫富分化状态。资本做工人的主子,基本上就是资本主义。如果中国经济已经全面资本主义化,还是自称资本主义比较恰当,比如叫什么“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之类。经济上已经资本主义,还硬说自己社会主义,本身不诚信,怎么示范民众啊?
很早以前,有打左灯向右转的说法,言论上形式上说自己社会主义,实际上搞私有化,搞资本主义。这种做法开了一个坏头儿。左就是左,右就是右,如果右派和私有制光明正大,人民接受,不妨大胆地说出来。搞诈骗就不好了。如果说道德沦丧,搞诈骗不是道德沦丧吗?
国家政策应当多一些阳谋,少一些欺骗。欺骗老百姓,虽然能蒙一时,但总不是长远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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