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依法治吏”,就不可能“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文革结束后,有人针对文革中毛泽东的“无法无天”提出来的。常以文革期间《宪法》保护不了国家主席的生命安全来指责“无法无天”的社会。毛主席讲过自己“无法无天”,但他认为自己是在闹革命,革命就是造反,所以“无法无天”可以自圆其说。今天很多人强调“依法治国”,可真需要“依法治国”的时候,“依法治国”却被抛到爪蛙国。同“无法无天”相比,“有法无天”更其荒唐。《宪法》今天不照样被违背吗?谁去惩治违背《宪法》的人,没有,一个也没有!
“依法治国”,在于一个“治”字,“治”就是执法。执法,是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的。良好的法制环境,需要有高素质的执法机构与人员,同时有自觉遵守法纪的国民的法制意识。 中国人历来讲“上行下效”,讲“上有好之,下必兴焉”,讲“上梁不正下梁歪”,所以,国民的法制意识源于党政官员的法制意识。官场风气正了,官员的表率作用才会增强,老百姓才会一呼百应,国家才能政通人和,国泰民安。否则,官员欺上瞒下,贪污受贿,营私舞弊,胡作非为,在有法不依、执法不言、违法不究这样的环境下,还有谁去“依法”?
毛泽东说:“政治路线决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有计划地培养大批的新干部,就是我们的战斗任务。”“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只有落后的干部,没有落后的群众。”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他认为把官吏管理好了,官场风气匡正了,官员的表率作用增强了,老百姓就会一呼百应、不令而行,国家就会政通人和,社会就会安定和谐。可见,“依法治国”的先决条件是依法治吏,不能“依法治吏”,就不可能有什么“依法治国”。连自己的干部都管不住,还能把国家管理好吗?
时下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常常违背良知说瞎话,把毛泽东时代说说得一团漆黑,恨不得将那时的大海都说成是黑墨水。然而,随着众多历史档案的逐步公开,充分证明了毛主席时代是最辉煌的时代,也充分证明了毛主席是无与伦比的伟人。
毛主席《团结一切抗日力量,反对反共顽固派》的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陕甘宁边区“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花子,七没有结党私营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磨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那时的中国共产党在毛泽东的领导下,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不是组织队伍纯洁、干部作风清廉,怎么能凝聚了民心?怎么能感动了劳苦大众这个上帝,从而创造出一个个令世界感叹的人间奇迹!如果谁连这一点都不愿或不敢承认,那我就只能怀疑他心术不正,图谋不轨了!
30年来,我们在有法可依上的确做了大量的工作,专业性法律法规层出不穷,年年制定,年年修订,至今尚无止境。法律法规多如牛毛,多到人们看都看不过来的程度,于是,执行就成了“执法者”手中的儿戏。坦率地说,这些法律大多停留在一纸空文上。有法不依、执法不言、违法不究随处可见,这可以从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上看出来。记得有媒体报道,南方某地曾经举办“高级普法研修班”,专讲如何钻法律的空子,专讲如何逃避法律,听得党政官员和企业老板津津乐道,乐此不彼。这也许就是有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
我们曾经欢笑过、歌唱过、奋进过的毛泽东时代,也许不曾有过如此之多的法律法规,然而,良好的社会风尚,高尚的社会公德,产生了雷锋式的战士、“铁人”式的工人、焦裕禄式的干部。可是如今,我们有了汗牛充栋般的法典,却“依法”治成了一个物欲横流、贪赃枉法的世界。
毛主席在建国前后,曾对如何治理好国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索,提出了“治国就是治吏”的著名论断。一些人却本末倒置,认为治国的核心在于“治民”。在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一些官员把自己放在与群众对立的位置上,在“治民”上大做文章,结果是南辕北辙.最近读到的几组数据说明了现在国家的严峻形势:
其一,法学教授陈忠林根据1999-2003年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报告等相关数据计算出:中国普通民众犯罪率为1/400;国家机关人员犯罪率为1/200;司法机关人员犯罪率为1.5/100。这个结果显示,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率比普通民众的犯罪率高1倍;职在惩治犯罪的司法人员的犯罪率则是普通民众的6倍。
其二,根据2005年3月“两会”上的“两高报告”,在2004年,普通民众犯罪率的增幅为 9.5%,国家机关人员犯罪率增幅为17.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侵犯公民权利而导致犯罪的增幅为13.3%。
其三,据统计,2008年刑事立案达488.5万件,比1978年增长32.2倍;每万人口立案数达36.78件,比1978年增长23.1倍;治安案件达877.3万件,比1985年增长8.53倍;民事案件达541.3万件,比1978年增长17倍。2008年一年审判刑事犯罪人就达100.73万人,比1978年增加86万人,罪犯增加5.85倍。有报道说,民众上访人数从1978-1982年平均每年2万起增到2005年以后3000万起,增长了1500倍。上千万民众上访,不仅存在被刑拘坐牢判刑,强制送进精神病院被活活折磨死的,还存在大量乞讨流浪、冻饿夭亡的。2008年检察院受理贪污贿赂和渎职案件51961件,立案33546件,立案贪官污吏41179人,年底结案41338件。2008年检察院决定批捕刑事案件63.23万件,97.1万人,决定起诉的有75.1万件、117.8万人。2008年年底中国在押服刑人员达162.34万人,按年初的犯人划分,女犯人占5.1%,未成年人占13.1%。(注1)
上面数据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官吏不仅是现阶段高发性犯罪群体,亦是未来造成的社会矛盾尖锐、社会动乱的隐患。所谓“依法治国”离开“依法治吏”的基础,持续升高的犯罪率不是什么“太平盛世”的表现,而是复资改路线造成的社会矛盾尖锐、社会动乱的前兆!
也许有人说我抹黑改革开放,有人会攻击毛泽东时代。诚然,国家经济的确发展了,人民生活的确富裕了,改革开放也的确取得了表面上的繁荣。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不管人为因素如何生产力都是要发展的,物质生活随着科学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的不断蓄积,与毛泽东时代相隔差不多40年了物质生活肯定会有很大改善的。生活物质也是越积越多的,遵守法纪的国民的法制意识也应该增强,事实却不是我们所想像的。
“依法治国”曾经是很多人向往的优良社会,现在看来它的欺骗性一经被事实戳穿,就和“无法无天”没有什么两样,甚而至于比后者更坏!
(注1)数据来源:(2009年12月29日273期《环球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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