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创建社会主义特区
一、正文
二、后记
我有一个想法,如果按照想法做,不知是否能够融合马门列夫、张宏良、宇太、白杨与钟声等同志的意思。当然,要真真地、完全地融合他们的意思是不现实的。这里的意思是如果按照我的想法做,能够使得他们都有用武之地。
也许这种想法不成熟;但我希望依靠网上有兴趣的同志们的智慧,给予补充与调整,只要达到不是抛砖引烂铁、而是能够抛砖引玉来,我就满意了。
我的想法是:
创建好社会主义特区(也可以看做是以前的苏区),以实惠给予群众,以事实证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以实力来挣得广大人民的向往,以尽可能多的合法途径实现毛主义的理念。
纵观与钟声同志认为理论的东西基本已经解决,关键是要落实到实际。如果从选择的社会主义的方向、与马列毛主义的思想这方面来讲,确实我们已经选定;而实践确实还差得远,我们确实需要实践。
创建好社会主义特区,是当前左派理论与实践的交融点,是精神变物质的化工厂。有了这个交融点,左派就有了一个操练场。
创建社会主义特区的内涵是:
1、可以在较有条件的地方——比如重庆等地,争取在一个省、或一个直辖市内,划两个县(不是一个,可以相互补充与交流),按照马门列夫与宇太们的主张去实施。
2、左派们自行搭配去重建以南街村为样板,创造性地创建新人民公社。
3、在资本主义薄弱的地方较大规模地创建社会主义小社会。
4、在资本主义较强大的地方,创办资本主义企业,以筹集社会主义特区资金
5、在社会主义特区,试点社会主义企业,以探索与筹备社会主义大企业的创建。
6、在资本主义区域,有特殊才干的人,创办集体企业。
创建社会主义特区的关系,可以采取张宏良与白杨的思想,即是以合法的形式创建。
张宏良与白杨们主张保住社会主义名义与共产党的牌子的好处,就是可以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搞社会主义,可以请陈云的女儿等,正当地提出要求。
这样做在客观上也可以被包括在特色社会主义之内,作为其中的一个内容。这样的状态,实现了和谐与斗争相统一,或者说是实现了和谐的斗争、或者说是实现了新形式的斗争,或者说是实现了新形式的和谐。
(请注意,这些形式完全是在特殊情况下的形式,或者说是过渡阶段的特殊形式)。
这样做了,白杨们的群众路线呀!善良人们的为人民服务呀,都有用武之地了。不然你学雷锋只是维护了落后的生产关系,帮助了剥削阶级对人民剥削的社会环境,不值。
信心是建立在踏实的行动上的,不然就是唯心主义;路就在脚下,是要走的,不然到不了彼岸。
好马,是跑出来的,难道不是吗?
后记
有人以为重庆是“红区”,南街村就是人民公社,因而轻视提倡创办社会主义特区。我说那是错误的看法。南街村们是当时违规闯出来的,而且没有什么特别的政策加以支持,其成功经验至今不予承认并加以推广,是“黑区”而算不了特区的。重庆的作为,只是在封建式的资本主义框架内加以改造,是属于理性化一点的资本主义。正如重庆领导所说的那样,在政治上无能为力。因而他们与特区相差很远。
这里要阐述一下这里所说的特区模式。这里所说的特区模式大体有两种,一种是民主式的,由群众自主摸索出来的模式;另一种是由共产党中央、与政府给予承认与关注、支持的模式。这两种模式可在实际操作时相互借鉴。
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自己要发展,就得要向前走。向前走,就得要有先驱者,那是义不容辞的。
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只要承认社会主义社会是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那么如果你要追求进步,如果你要有所作为,那么你就得要探求真理,摸索前路,探明前路哪一条更安全,更好走,更有利于行人。所以,在搞了一些不同的资本主义特区的情况下,搞几个社会主义特区,也是符合资本主义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的。
尤其是在一个拥有7000万共产党党员的、由共产党执政的、号称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里,办几个社会主义特区,实在是理所当然的事;而不办社会主义特区,却是佐证了口是心非、具有不良品得猜疑了。
特区与目前的重庆(红区)是有区别的。
特区的特点是由执政党本质含义所决定的特,是有政府允许的特。
当然如何特法,是要有实践的需要来决定的。
所以要重视创办社会主义特区的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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