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行政强拆后仍有忧虑
看到电视上披露国家将立法废止行政强拆,老小孩虽然世故,还是激动了好一阵.强拆那个东西,我一见到就没有好感.人家的房屋和宅基,不是偷来抢来的,住得好好的,又有法律罩着,你要发展你的什么,要动人家的私产,跟人家好好商量不行?自定一个框,去把别人装,几下没谈拢,就搞强拆,美其名曰爱你没商量,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国家因公益需要或其他需要,列个规划作些拆迁,也是情理中的事.办好了利国利民,皆大欢喜.老小孩见过九十年代以前的许多拆迁,都拆得当事人眉开眼笑的.城郊有的居民甚至盼望政府来拆迁,被拆迁是一件喜事,好多人上门祝贺.奥妙其实简单,真正的互利双赢.即使国家暂时亏点钱,那是为以后的大利而投入.说什么拆迁人(注意不是被拆迁人)要亏得怎么怎么的,一样是屁话.说这种话的人往往是那些名声很臭的开发商,一边叫苦一边削尖脑袋钻项目,行贿的东西生怕送不出去,他们是在献爱心找苦吃?鬼才相信.
老小孩当过被拆迁户的,时间是在2001年.那年的情况如何,读读当时中国法制报的文章<<中国房地产黑幕令人心寒>>就知道了.开发商们手中都有国家旗号,都说自己是政府行为.几乎每一个工程都会出现强拆的.那时的强拆还有一种方式:先予执行!老小孩给开发商接触没两天就挨上那个东西了.官员们聪明得很,那个时候就没有搞行政强拆了,都是由法院出面,法院里有指定的法官!开发商只需走走"程序"的样子,保证后来法官的裁定跟开发商先前讲的东西没有区别!老小孩天真,就去找人大监督,除了让人大那位老主任气得跺了几次脚外,什么作用也不起.这时就有好心人出面相劝了:不要这里那里跑,公检法也要受党委政府领导的嘛.识时务者为俊杰,你是知识分子不懂这个?苦撑了一阵终于败阵,好不窝囊!
所以,我那个激动很快就消逝了.我国现今的法不可谓不多,条款也细,为何就是管不住人,管不住事?于是,脑海里那个常谈又出来了:监督机制在哪里?过去的机制被否定了,新的东西该出来呀!
我们呼唤这个机制!
但愿我们盼出的新法是完备的新法,让拆迁平安和谐,利国利民.
但愿盼出的新法是完备的新法,让拆迁平安和谐,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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