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私有制、市场经济
凡事先要正名,这是老祖宗留下的文化传统,“名不正则言不顺”也。卖淫嫖娼在农业社会时代,作为一项谋生职业,其地位是卑贱的,排在了下九流中的最末品,是27个岗位中垫底的职业——“娼夫”是也。毕竟农业社会时代,家庭是封建社会中最基本的生产生活单元,肩负着封建帝国人口再生产和土地上的产出,事关“家天下”的长治久安。因此,这种职业历来被有所作为的帝王在其任内进行打压和限制。从本质上讲,封建礼教只是个幌子,核心是担忧社会基本单元——家庭的崩溃。于是,孔孟之教的理论得到进一步的创新与发展,诞生了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宗法时代的社会核心价值观。宋明以后,三教九流成为社会结构分层的坐标定位。
中国是个有着三千多年封建史的农业国,农业文明发挥到了极致。以致近代一百多年来的洋枪洋炮、民主科学轮番进攻,也难以攻掠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心灵长城。在中国人的眼里,演员、装神弄鬼、黑社会、贩夫走卒始终是下九流的职业;做官、当老板、中科举才是上九流人干的高贵事业。一个人什么事都可以做,就是不能吃卖春这碗饭和买春这种勾当。至于,男欢女爱这人之常欲、人之常情怎么办?帝王自有帝王的解决办法,那就是用后宫圈养的办法,将女人如牲畜般囤积起来,谓之:“正嫡庶,广继嗣,息妬忌,防淫匿,塞祸乱”。在中国,古代社会以男子血统为中心,以对女性占有的多少来显示其在经济和政治上特权的大小,等而下之的王公大臣们,便以纳妾的方式,行一夫多妻之事,妇女不过是私有制的产物。
在农业社会时代,对多数妇女的占有只有极少数权贵者享有这样的特权,而特权来自世袭,经济实力来自分封。卖买淫产品这样只有资本主义时代才会有的商品交易模式,自然会让封建时代的上层建筑们感到匪夷所思,以至产生厌恶。
资本主义时代是工商业的时代。需求决定生产,商品进行交换,资本左右社会。财富的持有者对淫产品的需求,可以通过购买性商品达到实际意义上人身占有,这自然催生了性产业的发展。卖性与买淫这对貌似公平的交易,实质上掩盖了私有制龌龊的面目,即把强迫式的掠夺占有,粉饰成温情可柔的等价交换。让卖性者在虚幻的、可自由支配个人身体的所谓公平交易中,不知不觉地将人的自由与尊严实现了商品的转变。
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的同义词,按照喜欢者和支持者的说法,市场经济中人们所追求的私利其实是一个社会最好的利益。用专家们的概括,就是:“以维护产权,促进平等和保护自由的市场制度为基础,以自由选择、自愿交换、自愿合作为前提,以分散决策、自发形成、自由竞争为特点,以市场机制市场导向社会资源配置的经济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讲,现实中国对“卖淫嫖娼”的定位实在是张冠李戴,因词害义。买与卖不过是自愿交换的过程,是资源配置的自然流向。因此,为卖淫嫖娼正名就是为资本主义正名,为私有制正名,更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正名,这符合全球化的潮流。
至于性产业能否在大陆中国存在乃至发展下去,则取决于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走多远。从一个较长远的人类历史发展角度看,性的卖与买是违背人类社会文明发展与人的自由解放原则的。从这一点出发,就可以判别出谁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谁是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假货贩子。
对于售卖假货者,其操守远远比不上为生存而苦苦挣扎的卖淫女们。
附文: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6/200605/6264.html
从主张“性产业”合法化看周瑞金(皇甫平)的改革趋向
武兵
周瑞金(笔名皇甫平)不久前连续发表两篇文章,一篇是2006年1月16日在网上发表的《色情服务需要产业化,规范化》,一篇是2006年1月23日在《财经》杂志发表的《改革不可动摇》。
这两篇东西,可谓上下呼应的姊妹篇。一篇涉及道德建设,一篇涉及政治方向。依笔者之见,这两篇东西其实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这个事物,就是他所主张的“改革”趋向问题。笔者想从这个角度切入,作点粗浅分析。
“性产业”合法化的主张是哪个阶级的党性?
周先生是在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第十届政协第四次会议正在召开之际,以“献计献策”的名义发表《色情服务需要产业化,规范化》这一奇文的。为了对周先生的“建议”和他的改革脉络有个全面了解,笔者把这篇文章的主要观点做个简要介绍。
首先,何谓“性产业”,周先生做了诠释:“‘性产业’是西方60年代以后出现的一个概念。国际学术界一般认为,作为一个产业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卖淫业,包括女对男的卖淫,也包括男对女或男女同性之间的卖淫,称为‘直接性服务’;二是色情服务业,包括色情按摩服务和性表演、脱衣舞、无上装酒吧之类的‘间接性服务’;三是性用品和色情品(包括黄碟)制造、加工、运输、分销的产销行业。这三个方面内容组成‘性产业’”。依笔者愚见,周先生在这里之所以打出这个“国际”标准,无非是告诉大家,他主张的“性产业”,可是符合“与国际接轨”要求的,并且与实行“全球化”也是不可或缺的必要举措。
其次,介绍、评价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性产业”的概况与成果。当然,周先生还是依据“国际”标准来联系我国实际的。他说:“目前在我国,卖淫、色情按摩、性表演、脱衣舞、无上装酒吧,以及制黄贩黄等,……地下‘性产业’连带一批旅馆业、娱乐业,是一种具有相当规模的产业了。有一支数量可观的性工队伍为这个产业服务,而且队伍还在不断扩大之中。这些性工分为‘二奶’、‘包婆’(‘包娼’)、‘陪女’(歌厅、舞厅、餐厅的坐台和出台)、‘叮咚小姐’(住店通过电话拉客,‘叮咚’地按一下门铃上门服务)、‘发廊妹’或‘按摩女’(以洗头、洗脚、按摩为名服务的)、‘街妹’(在宾馆、娱乐场所、电影院门前拉客的)、‘工棚女’(与外来民工住一起的)等七个层次,从高到低,除共同‘卖身’外,还有‘卖肉’、‘卖俏’、‘卖骚’等不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巨大变化,国人的性观念也悄然变化,与性有关的社会现象也层出不穷。……性禁忌越来越少……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从1984年到1998年全国累计查处大约237万人次。而社会学家估计,卖淫嫖娼人员的‘查处率’才到10%……我国社会实际上已形成地下‘性产业’,有性工约400万人。去年产值达到5000亿人民币。这个地下‘性产业’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运行机制和系统:‘制黄贩黄’是它的广告部门,‘三陪’服务是它的展销部门,江湖医生‘治疗’性病是它的售后服务部门,而直接‘以钱买性’和‘以性换钱’则是它的核心‘生产’部门。”请注意,周先生津津乐道地把中国性产业的各种“商品”摆上摊位的时候,他的口气显得多么轻松、轻巧!似乎这5000亿“性产业”的“硕果”使他甚感陶醉和亢奋!
再其次,论证“性产业”改革的制度趋向——这是他这篇文章的落脚点。在周先生的眼里,这样的大好“产业”,是不能让它退出历史舞台的,于是,就洋洋洒洒地摆出一大堆理由来推动性服务的“产业化”和“规范化”:“对地下‘性产业’的管理,在国外是将其纳入政府公共管理范围。普遍对‘性产业’制订行规进行规范,以设置‘红灯区’办法,把它从地下转到地上来”,并且政府要关心那些“性工”,“严把性工健康关,杜绝性病流行”,还要“成立专门工会组织,为性工开展维权活动和社会保护”,“我们再不能无视地下‘性产业’的存在,任其悄然发展,也不能再单纯依靠‘禁止’‘严打’这一手了”,政府应“借鉴西方国家政府公共管理经验,出台‘性产业’的管理办法”。
周先生不愧是老报人,很会写文章,结构、层次、论点、论据、逻辑,几乎滴水不漏,无懈可击。但是,聪明的周先生却不该忽略这样三个问题,那就是,第一,“性产业”是哪个阶级的属性?第二,你是什么身份?第三,你主张的这样的改革是朝着什么方向走?从一般常识上讲,“性产业”当属道德范畴,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自从人类社会分裂为不同阶级以来,人们的道德观念、道德评价的标准,以及由此而形成的道德规范、道德原则,也就产生了分裂。不同的阶级,形成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评价标准、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不同阶级的道德就被各自的阶级用来作为进行阶级斗争的武器。诚然,我国宪法规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言论的自由,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不管对与错;然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作为一名曾经是高级领导干部的共产党员,那就另当别论了,因为一个共产党员的言行,特别是涉及党的宗旨和国家性质的言论,就不能不接受党性的约束。党性是什么?是阶级性的最高最集中的体现。共产党的党性是什么?是无产阶级阶级性最高最集中的体现。因此说,共产党员的党性是衡量每个党员阶级觉悟高低和立场是否坚定的准绳。党章在党员义务里的第八条就明确规定“发扬共产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周先生所主张的“性产业”合法化,是提倡什么样的风尚和道德呢?这种主张体现的是哪个阶级的“党性”?很有趣味的是,周先生这两篇文章发表后,2月5日他在“答东方网编辑问”时,竟然理直气壮地为自己辩解说:“作为一个为党的主流媒体工作了几十年的老报人,我一直以党的决议、决定的精神为指导,然后结合实际,结合民众的愿望和要求,写些触及时弊、为民请命的文章”,“而且是一以贯之的”。党章和周先生的文章都白纸黑字摆在那里,周先生贯彻执行的怎么样,人们可以通过对照,不难得出答案。周先生应当清楚,你的表现是哪个阶级的党性,你又为哪个阶级的“民”请命,人们不会仅从你自己的表白来判断的,事实胜于雄辩。
“性产业”与社会制度“无关”吗?
周先生在文章中提出,“性产业”的出现“并非由社会制度决定”的,即是说,“色情服务”一类的社会弊病与社会制度无关。果真是这样吗?
道德——包括“色情服务”的妓女现象——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社会制度属性。这个历史事实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是不可抹杀的。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性产业”中妓女现象的由来。在奴隶社会,奴隶们被奴隶主当作“会说话的工具”和私有财产,可以任意买卖和屠杀。从史料上看,虽然这时还没有出现“妓女”一词(“妓女”一词,最早出现在史料上的是《后汉书》“梁统传”),然而,年轻貌美的女奴是可以被奴隶主们任意占有的。奴隶主享有淫乱的特权。在这个时期产生的号称我国文学史上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诗经》里,就有一些强烈表现身为奴隶的妇女们被奴隶主任意蹂躏而充满血泪生活的民歌。在封建社会,“妓女现象”开始产生并且愈发严重起来。在我国古典文学作品中,对这种现象就有许多生动而深刻的描述,例如唐代的《李娃传》、元代以后的《救风尘》、《玉堂春》、《杜十娘》等文学作品都比较真实的揭示了妓女们任人蹂躏的悲惨命运。至于资本主义社会,妓女作为可以交换的“商品”,“以钱买性”已成为资产阶级糜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作料了。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在这个问题上早有深刻论述。例如,《共产党宣言》就有这样几段入木的文字:“它(资产阶级)使人与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现代的、资产阶级的家庭是建筑在什么基础上的呢?是建筑在资本上面,建筑在发财上面的。这种家庭充分发展的形式,只是在资产阶级中才存在,它的补充现象是无产者的被迫独居和公开的卖淫。”“你们共产党人是要实行公妻制的呀,——整个资产阶级异口同声的向我们这样叫喊。……其实,我们的资产者装得道貌岸然,…….公妻制无须共产党人来实行,它差不多一向就有的。我们的资产者不以他们的无产者的妻子和女儿受他们支配为满足,正式的娼妓就更不必说了,他们还以互相诱奸妻子为最大的享乐。资产阶级的婚姻实际上是公妻制。”马克思又在《经济学和哲学手稿》中断言,所有工资劳动是一种形式的卖淫:“正像妇女从婚姻转向普遍卖淫一样,财富即人的对象性的本质的整个世界也从它同私有者的排他性的婚姻关系转向它同整个社会的普遍卖淫关系。”马克思为这段话作注时又说:“卖淫不过是工人普遍卖淫的一个特殊表现形式而已,因为这种卖淫是一种不仅包括卖淫者,而且包括逼人卖淫者的关系,而且后者的下流无耻远为严重。所以,资本家等等,也包括到卖淫这一范畴中。”列宁在《资本主义和妇女劳动》一文中也有一段非常深刻的论述,他指出:“对于卖淫现象的任何‘道义上的愤慨’(99%都是假的),都无助于取消这种妇女肉体买卖的事情:只要雇佣奴役制存在,卖淫现象就必然存在。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一切被压迫和被剥削的阶级,从来都是被迫(对他们的剥削也就在这里)第一向压迫者提供无偿劳动,第二把他们的妻女送给‘老爷们’当姘妇。”(《列宁全集》第36卷,219页)
笔者记得有一本书说,从奴隶社会开始就由原始社会的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了,可是,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社会,哪个认真实行过?外国的不说,奴隶社会不说,就从我国封建社会说起吧,从公元前475年的战国开始至1840年这长达2315年的悠悠岁月里,那些封建皇帝、士大夫和地主老财们哪个不是妻妾成群?那位“举家食粥酒常赊”的文学大师曹雪芹的名著《红楼梦》,就是封建地主阶级糜烂生活的最好写照。1840年以后,我国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压迫下,劳动人民更是苦不堪言,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除了我党领导下的解放区以外,“纳妾现象”、“妓女现象”一直就没有杜绝过。
所以,周先生所说的“色情服务”、“性产业”这种社会弊病的产生,“并非由社会制度决定”的说法,是违背历史事实的,因此也是站不住脚的。
“性产业”合法化的主张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使人类社会第一次由受尽剥削与压迫的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无产阶级在包括我国在内的全世界三分之一人口中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在社会主义阵营里,开天辟地第一次消灭了私有制,铲除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土壤,广大妇女从此获得了真正的解放。实现了男女平等,男女同工同酬。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实现了真正的一夫一妻制,旧社会的恶俗陋习被一扫而光,“纳妾现象”、“妓女现象”、“把他们的妻女送给‘老爷们’当姘妇”的现象,都被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扫帚一扫而光。被压在社会最底层的妓女们也获得了解放,开始新的人生,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从此,几千年来没有过的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道德风尚在新中国的大地上诞生了,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欢天喜地的迈上社会主义康庄大道,亿万劳动人民真正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妇女们有了自己做人的尊严。
然而,从上世纪末开始,在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刮起了一股“倒退风”,由于帝国主义和平演变政策的进攻与各国共产党内上层叛徒集团的出卖,原社会主义国家纷纷倒向资本主义,公有制倒退到私有制,于是,与私有制相伴而生的包括“色情服务”、“性产业”在内的各种丑恶现象又滋生泛滥开来。2000年,笔者去俄罗斯,在莫斯科和列宁格勒(现恢复圣彼得堡旧称)等城市,见到赌场、妓院都恢复了,许多公共场合都有幽灵般的妓女出没。在笔者下榻的宾馆,每晚的电视节目都有不堪入目的色情服务广告。2001年笔者去泰国,在风光旖旎的芭堤亚市,也见到成帮成伙的来自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的年轻姑娘从事着被周先生称之为“性工”的“生意”。近些年,在我国许多城市也常常见到她们凄楚的身影。
至于我国“性产业”的情况,周先生的文章已经介绍得够详细了,无须笔者再着笔墨。不过,笔者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妓女、“二奶”,这些人大多是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子女。《词典》对“妓女”一词就作了这样的解释:“旧社会中被迫卖淫的女子”。试问周先生,当今中国的几百万的“性工”中,有多少“先富”阶层的子女?恐怕是很难找到的!
对于旧社会和剥削阶级遗留下来的这个社会毒瘤,周先生竟然公开鼓吹不能“受意识形态束缚”,要产业化、规范化、合法化,呼吁政府“借鉴西方国家政府公共管理经验”,设立“红灯区”,并且说这是“为构建文明和谐社会计”!真是不可思议。周先生不是一再大呼小唤的批评别人是“反对改革”,是“后退”吗?请问,你的这种主张,是不是后退呢?可以肯定,无论从党的章程、国家的宪法,还是社会主义制度上看,周先生这种所谓“不能动摇”、“不能停止”、“不能后退”的改革主张,毫无疑问都是一种严重的倒退行为。如果周先生非要坚持这种是“进步”而不是“后退”的改革主张,那么好吧,就请这位倡导者,把自己的妻女动员到这个“进步”的“性产业”中来,给老百姓带个头好吗?!
主张“性产业”合法化是不是新自由主义的改革观?
周先生的《色情服务需要产业化,规范化》一文发表之后不几天,又抛出《改革不可动摇》一文。几个月来,许多有正义感的学者对其进行了客观地分析与严肃地批评。可以说,这场争论,实质上是两种改革观的交锋与斗争。
周先生“性产业”合法化的建议,充分暴露了他的改革观就是资产阶级向无产阶级进攻的新式武器——新自由主义的改革观。新自由主义改革观的主要标志是经济私有化,政治多元化,意识形态资产阶级化,集中起来一句话,就是改变社会主义制度,彻底“西化”。而马克思主义的改革观与新自由主义的改革观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坚持、巩固社会主义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前提下不断完善、发展社会主义,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而不是否定、改变社会主义。这两种对立改革观说到底是走什么道路的问题。周瑞金在文章中提出“中国又走到了一个历史性拐点。”“拐”者,即拐弯,改变原有的前进方向。本来“性产业”是一种资本主义倾向,周先生不是主张去限制它,铲除它,反而要按照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模式去肯定它,用立法的形式来支持它,发展它。周先生到底要让中国“拐”到什么方向上去呢?恐怕绝不是“拐”到社会主义上来吧?如果这样,就根本不存在“拐”的问题。现在不是有人也主张中国要“转型”、“转制”,甚至“转向”吗?美国副国务卿佐利克去年9月21日在“中国向何处去”的讲演中,就明确提出中国要尽快“转向”和“拐弯”的问题,“拐”到哪里去?当然要“拐”到“西化”社会制度上来!如此叫嚣,如此图谋,如此“后退”,并未见周先生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在这个背景下,周先生提出中国“拐弯”问题,难道不发人深省吗?
本来周先生所鼓吹的一套改革观,是出自帝国主义阴谋搞垮中国的新自由主义改革观。但是,周先生在文章里竭力否定某些“改革精英”们与新自由主义有染,并采取以攻为守的策略指责坚持马克思主义改革观的同志是什么“把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上纲为崇奉西方新自由主义的恶果,加以批判和否定”。然而周先生并没有把你们不是新自由主义的理由和根据摆出来,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文字游戏,恰恰说明周先生的挑战实在缺乏底气。
周先生说:“否定改革开放就曾经成为一股甚嚣尘上的思潮。”如果说,你所指的“否定改革”,就是否定你们那一套新自由主义的“改革”的话,那么,这种否定好得很!至于“尘上”“甚嚣”得还远远不够,更谈不上形成“思潮”!
由于新自由主义改革观的泛滥,在许多方面和领域“拐”向资本主义的倾向比较严重。在经济领域,有人主张“国退民进”,“国有企业整体战略退出”,把国有和集体企业全部卖光,实行彻底私有化;在政治领域,有人主张多党制,鼓吹“多元化”和西方的“民主政体”,甚至提出中国共产党是“非法”组织,而意欲打倒之;在意识形态领域,从散布“马克思主义过时论”,把马克思主义边缘化,到公开攻击诬蔑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严重地步。周先生在“答东方网编辑问”时,不是还攻击刘国光同志去年的一篇谈话中所批评的“把马克思主义边缘化”的话,也是什么“否定改革”吗?!在这些涉及党和国家命运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周先生是站在什么立场上说话,不是很清楚吗?!
由于新自由主义改革观作祟,产生的腐败之风久刹不绝,两极分化日益严重,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新的“三座大山”这些问题,周先生一方面矢口否认与新自由主义有关,另一方面又别有用心地把罪过归之于“旧体制”,是什么“改革遇到阻碍,难以深入、难以到位的必然结果”,这无疑与巫医让人吃砒霜,吃锝病入膏肓后,还要人加大剂量继续吃下去,没有什么两样!周先生给改革开出的这个新药方,依然是新自由主义那一套“砒霜”,什么不能有“‘仇富’情结”呀,什么实行“现代工商文明”啊,什么“公共品”要“打通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通道”啊,什么“只有改革才能救社会主义”啊等等。可是人们不能不怀疑,周先生是在“救” 社会主义,还是在“救”资本主义?
最后,笔者奉劝周先生一句,要珍惜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不要再以鼓吹新自由主义来误国害民了!(写于2006年4月20日)
(环球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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