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毛主席在《矛盾论》中有通俗的说明:“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鸡蛋因得适当的温度而变为鸡子,但温度不能使石头变为鸡子,因为二者的根据是不同的。”毛主席的这个说明可谓家喻户晓,是肯定在内因和外因的关系中,内因占主导地位,但没有说二者的地位能否转化问题。在学毛著的过程中,有的同志进而提出,在一定条件下外因可以起主导作用,从而引发了报刊上的公开讨论。
赞成内因和外因地位可以转化的同志,主要依据的是《矛盾论》的一个重要原理: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的地位可以相互转化。毛主席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理论和实践、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矛盾为例,说:“诚然,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在一定条件之下,又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必须承认的。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毛主席又说:“这不是违反唯物论,正是避免了机械唯物论,坚持了辩证唯物论。”根据毛主席的解释,连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样的矛盾,双方地位都是可以转化的,则说明任何矛盾其双方的地位都可以转化。内因和外因也是矛盾,当然不能例外。因此,在承认事物发展自始至终是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的前提下,可以认为,一定条件下外因可起决定作用。
持相反意见的同志认为,任何时候外因都不能起决定作用。一、毛主席说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理论和实践、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些矛盾都是内部矛盾,矛盾双方的地位当然可以转化。但内因和外因的特殊性在于,它是由内部矛盾(内因)和外部矛盾(外因)所组成的矛盾,即这一事物和另一事物的矛盾。毛主席说的是一个事物的内部矛盾双方转化情况,而不是这一事物和另一事物的转化关系,二者不能混为一谈。二、说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外因可起决定作用,又承认事物的发展自始至终都是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这是不合理的。“自始至终”是说有头有尾,中间没有间断。现在说有一段时间,外因起决定作用,这是不对的。
持转化意见的同志认为,毛主席关于矛盾双方可以转化的解释,不但适应内部矛盾,也适应内因和外因的矛盾。举中日战争为例,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中日外部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而中国国内的阶级矛盾则降为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可见,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地位是可以转化的,也就是说,内因和外因的地位是可以转化的。持不能转化意见的同志则不同意这种解读。他们认为,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区分有绝对性,也有相对性。在一种联系中是外部矛盾的东西,在另一种联系中可能成为内部矛盾。日本侵入中国,是中国人民的外部矛盾。但如果把中日看成交战的双方,中日矛盾就是内部矛盾了。也就是说,当外部矛盾上升主要矛盾,事物联系的性质就发生了改变,就不是原来的事物了。这样,决定事物发展的还是内部矛盾。
据我所知,这次讨论并没有得出结论。我国的哲学教科书在八十年代前,一般不提内因和外因能否转化的问题。但在九十年代后,则大多承认一定条件下外因也可以起决定作用。这当然与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背景有关,但我以为与这次讨论的影响也有一定关系。从这次讨论可以看出,工人阶级不但一字一句地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而且也能根据毛主席指示的精神,说毛主席没有说过的话。工人阶级之所以有这种追求真理的特质,是因为他们相信,毛主席指引的方向是正确的。今天是117周年纪念日,我愿借一位明星的话说,工人阶级十分想念毛泽东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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