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一个基础是稀缺性,也就是资源是有限的。可是,经济学家们往往忘记了,人也是有限的。
大家知道,经济学教材里有个“垄断死角损失”,也就是垄断是不效率的。为了消除这个“垄断死角损失”,经济学家们只好求助于产品多样性,以及价格歧视。
有些人就说:“真实世界里的垄断行为,其实不会带来死角损失,这是因为只有垄断者向所有的买方收取唯一的相同价格时,那所谓的死角损失才会出现。但真实世界里的垄断者其实是会采取各式各样的定价行为,以便能最大限度地把那所谓的死角损失拿回来,变成自己的生产者盈余,这些行为统称为榨取消费者盈余。这样做垄断者是有利可图的,因此他一定会这样做,而不会向消费者收取唯一的相同价格而导致所谓的死角损失,否则这就违背了理性经济人(自私)这一经济学最根本的假设。”好像有道理,可是价格歧视也是有限度的吧?而且到底也承认了收取唯一的相同价格可以导致所谓的死角损失。我想说的是:即使收取唯一的相同价格,“垄断死角损失”也是子虚乌有的。
根本的问题在于,完全竞争和垄断没有可比性,因为这两者中厂商所面对的消费者群是不一样的。按一般经学教材的说法:垄断的厂商面对的是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完全竞争厂商面对的是水平需求曲线。关于后者,老萨的《经济学》(14版)是这样解释:“一个完全竞争者是市场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部分,以至于需求曲线看上去是完全水平的(即完全有弹性)。完全竞争者能够按市场价格出售它想要出售的全部产品。”什么意思?它意味着:市场中存在着无限的消费者,而且这些消费者不食人间烟火,你没产品供应也无所谓,有就按市价照单全收。如果垄断厂商面对的是这么个消费者群,他所面对的一样是水平需求曲线。
要使完全竞争和垄断具有可比性,他们面对的必须是相同的消费者群!而对于相同的消费者群,需求曲线一定是相同的。每一个完全竞争者所面对的需求曲线都是那个总需求曲线。但由于每一个完全竞争者只是市场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部分,则每一个都处于边际的位置上,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每一个完全竞争者都是价格接受者。当我们对其中的一个进行研究时,作为一个近似,可以用一条水平需求曲线,但这绝不意味着“完全竞争者能够按市场价格出售它想要出售的全部产品”。面对相同的有限消费者群,在规模报酬不变的情况下,完全竞争和垄断的均衡点是相同的,不存在“垄断死角损失”;在规模报酬递减的情况下,可能会存在“垄断死角损失”;而在规模报酬递增的情况下,似乎应该叫“完全竞争死角损失”才对。要说明的是:在我们的分析中,只有一条需求曲线,如果出现损失,那是由于供给曲线不同造成的;而传统的分析,是只有一条供给曲线,损失是因为需求曲线不同。据说哈伯格曾对“垄断死角损失”做过估算,垄断引起的总经济浪费约为GNP的0.1%,这简直就在误差范围内。如果这数据对于我们的分析也是正确的话,它似乎可以作为规模报酬不变(或者略微递减)的一个证据。
在传统的“垄断死角损失”分析中,把人推到无限,还是比较不明显的,可也有直接把人推到无限的。在《合约结构和非专有资源理论》的第3节“收获:租金的消散”中,张五常分析公共渔场时,就把渔民数量推到了无限,而且他还能保持固定的工资率:这在我是无法想象的。如果说工资率是在渔场之外外部给定的,我怀疑这无限的人会都一头扎进渔场(且不说有限的渔场能否容纳的下),而不去竞争渔场之外的资源,他们白痴?
很多人都批评马尔萨斯的指数人口模型,因为它会带来人口爆炸式的增长。可是,我们的一些经济学家比马尔萨斯还过分,他们居然把人推向了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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